《追月》第9章


好遇见他,他身上总是带着令她掩鼻的胭脂味。
他过了夜,她知道。也很清楚他过夜的原因,是不让右都御史起疑。
他对她算是很够恩情了,如果她有点良心,就该痛哭失声地报恩才是──
只是,她无权无势的女人,能报什么恩?以身相许吗?何况,她一点也不爱他这样的恩情。
凉茶喝了好几杯,觉得自己很窝囊,明明该想着如何回家乡去,却很害怕有一天她真回去了,他在她的记忆里会形成可怕的怀念。
她明明喜欢的不是这种类型啊……
「鱼小姐?」
她吓了一跳,连忙回头,看见不知何时楼梯间出现了一名中年男子。
「你、你是谁?」她不记得这个人啊。
「鱼小姐,我听说妳跟殷老板交好!」那中年男子上前几步,急道:「伙计们都说,殷老板只对妳发脾气!」
咦,发脾气很值得炫耀吗?那只能证实殷戒的修养不够吧?见这中年男子好像有点古怪,她小心翼翼地退了一步。
「大爷,你找我有什么事?」
「鱼小姐!妳帮我在殷老板面前说点好话吧!我酒厂生意一向仰赖聂家这大户生意,失了它,我酒厂一定倒闭啊!」
「啊,这我没有办法吧……」她跟殷戒的交情可以说是建立在恩情上头,要她左右他的行为,她无能为力吧。
她的答复显然出错。他狼狈地上前,想要跟她近点说话,鱼半月吓了一跳,松了手上的茶杯,「锵」地一声,瓷杯破裂,碎片飞溅,她赶紧跳开,不料那中年男子来势过猛,只抓到她宽大袖尾的同时,整个人撞上栏杆。
就算在她家乡,她也不曾遇过这么惊险的事,她整个身子被迫撞向圆柱,衣袖被撕裂,眼角觑到那中年男子整个翻过栏杆,她脱口惊叫,赶紧反身抓住他的手。
「小心啊!」她叫道。五指崁进圆柱,止住自己被拖出一半的身子,只手拉住他的手。天啊!她没有当过英雄,也没这力气当英雄啊!
帽子顺势滑落,一头染色的长发在阳光下显得十分的刺眼。
「卡」地一声,她吃痛叫道:「好痛!」有没有搞错?她肩膀脱臼,眼泪滚了出来,顿时她眼花了。
大街上好像有人在叫着,斜对街的米行有人奔了出来,是不是殷戒,她眼花到看不见了──
此时此景,让她想起那一天她坠楼,再醒来已经是南京城了。
她内心有点惊惶,不知道这一次掉下去,会不会回到她家乡?
正这么想的时候,有人搂住了她的腰,对着外头喊道:
「叫他放手!」顿了下,见那人一点反应也没有,他厉声喊:「有人在救他了,他还不放手?半月,忍着点痛!」将铜板弹出,击中那中年男子的手背,连带让她痛得叫了出来──
「外头都说清楚了吗?」
「都说清楚了。殷爷,你放心,由聂府传话出去是很快的,不用一天就能传遍鱼姑娘是打京师来的,有番人血统,所以发色偏红,不足为奇……爷,这是真的吗?」
「自然是真的,你废话什么?快去吧。」走回屏褟前,见她还在昏睡中,他抿着嘴,瞪了好一会儿。这女人……真的只会让他发火而已。瞥向那搧风的丫鬟,问道:「怀安,妳在做什么?」
「奴婢是想……想这小姐的发色好稀奇……」才摸一摸的。
「有什么好稀奇的?」他微斥。在南京城里,人人都知道有番人,但见过番人的则有限,硬要说她有番人血统,大多数的人不会怀疑。
是啊,大多数的人不会怀疑,但那个喜好新奇的右都御史就不一定了……幸而右都御史这一阵子不在南京。要不,他要如何保下这个女人?愈想愈生气,为了一个陌生人,她弄到脱臼,弄到一头红发人尽皆知,她在搞什么?
「殷爷,咱们要不要叫醒这小姐?」
「不了,她不算昏迷,是睡着了。」他咬咬牙:「我替她接回肩骨,其余没什么大碍,妳就替她搧风,让她凉些吧。」
外头有人在低喊:「殷爷,四爷找您。」
殷戒应了声,道:「怀安,就交给妳了。等她醒来后,就差人送她回去,懂吗?对了,记得把她身上那件少年的夏衫给丢了。」语毕,又百般复杂地看了她一眼,便走了出去。
未久,另一名丫鬟进房,低声说:「怀安,夏衫改好了……她就是那个殷爷嘴里说的番人吗?」
「是啊。」怀安搧着风,又偷偷摸着她淡红的头发。
「她就是半月书铺的老板啊,看起来也挺普通的,方才三爷知道她来府里,气得破口大骂呢。」只是一间小书铺,却卖了聂封澐写跋的书跟封澐书肆出版的旧书,难怪三爷大为光火。
「没办法啊,谁教殷爷的宅子还没找工人来修葺,也没买仆佣,自然没法带鱼小姐回去。何况,方才殷爷说过,陈老板找鱼小姐为他求情,全是为了殷爷不肯再续契约,追根究柢起来是他的错,该负责的。」
「怀安,妳都几岁的人了,还这么天真,爷儿们说什么妳就信什么。妳以为每回殷爷一来聂府,四爷只调妳过来服侍他是为了什么?哎,拜托,怀安,府里的丫鬟没人再妒忌妳的貌美了,妳知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妳太天真了……」天真一如十几岁的孩子,永远长不大似的。「听着,妳自己要好好把握机会。」
「把握机会?」
「非要把话说明了吗?四爷有意让妳飞上枝头做凤凰!我偷听到四爷跟其它爷们提到,再过两年殷爷就有足够的钱买下商行了,这表示从此以后他就是主子了,妳要是能跟着他,收作偏房绝不是难事。何况……」丫鬟的声音明显地变低了,像有点害臊。「从不过夜的殷爷,有好几次在天乐院过夜了,妳争点气,以后脱离为人搧风的日子,懂了吗?」
「喔……」怀安应声。
躺在床榻上的人儿掀了掀眼,红发凌乱地覆面,没人注意。
阵阵凉风吹来,原来是有人为她搧风,难怪她睡得这么熟,她有好久的日子没有好睡过了,只是,她俩说话的声音大了点,让她不想听也难。
那个殷戒啊……
她无声地咕哝:
大房、二房、三房,又有家妓,现在连丫鬟都可以堂而皇之地吃掉,这年头的男人……好欠扁……真的真的好欠扁……心里有点发酸的她,其实也很欠人痛扁吧……
第四章
回到书铺的隔天,一开张,简直可以用车水马龙来形容,让她好吃惊,差点以为她的半月书铺在一夜之间打响了名声。
某位拿着两张宣纸来结账的公子一看就知道是生客,嘴里抱怨着:「有瑕疵的纸啊……」语气的嫌恶十分明显,一看就知不是寒窗苦读的穷酸文人。
这种贵公子来她这二手书铺做什么?鱼半月一头雾水,仍笑道:
「有瑕疵也是一种特别啊,特别的人总该有些特别的东西来陪衬。公子,您想想,人人都用着完美工整的纸张,一点儿也显不出个人特色,但这里每一张纸的瑕疵都不一样,是独一无二的,别人不会说穷酸,只会觉得您与众不同。您要高兴,还可以自己设计瑕疵。这就叫……对了,叫「看似瑕疵,实非瑕疵」,而是公子的与众不同。」从来不知道自己这么会吹捧。当了老板,生活的本能果然油然而生。
「瑕疵也是一种特别啊……」那公子看看她扎起的头发,在铺内看得不真切,只能看出她的发色泛着红光,小小的黑脸衬着红发,像黑珍珠。当然,是有瑕疵的珍珠。「也许妳说得对。」
鱼半月陪笑着送客,看见铺内像这样的公子不少,虽然收钱的速度很快,但内心还是有点疑惑。
她明明卖的对象是穷人,什么时候南京城的文人雅士都破产了?
直到下午,竖起耳朵偷听,才赫然明白原来她脱臼救人的时候,一迭的广告单从二楼飞散,捡到的人不计其数,再加上有人绘声绘影说她这个半月书铺的老板有番人血统,于是她的生意一日千里,关门结算时竟然有平时好几天的收入。
就这么过了两天,好奇的人变得较少了,她开始又写起手稿,突地,她抬头,看见门外有个修长的身影。
「殷戒?」她讶异脱口。这两天来的客人多,闲话也多,听说他在那天晚上出城了,不知去哪儿,也不知何时会回来。
她在短柜后,悄悄穿上绣鞋,才走到屋檐下。
他的样子有点……古怪。穿着灰黑色的长衫,照例腰间系条镶玉的长腰带,让他的腰身看起来十分纤细,她一向认定男人细瘦就是文弱,而几次他的救命,让她改变了这种想法。
对上他普通的脸庞,那双美目充满异样光芒,专注地盯着她,像盯着……她吞了吞口水,怎么会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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