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月》第29章


「你你你……一定要用这种方式吗?」她低喘地问,白颊逐渐染上热气。
「妳放心,我知道妳怕冷,我有办法不会让妳冻着。半月,妳不是我的家妓,妳是我最心爱的女人。」他沙哑道,再度吻着她的唇,拉她共沉赴巫山云雨。
心有点虚,这是两年来唯一一次利用自身魅力的手段去勾引她,但他对她的问题实在无法招架。
他知道她在写什么,自从她出了第一本书后,受到贵妇人的欢迎,尤其共享丈夫的妇人们,更是迷恋这样的小说。有女人因渴求一对一的爱情而投射在她小说里,他完全可以理解,只是,她的每本书从朱大祥,改成陈大祥、张大祥、李大祥……
上回她脱口喊他一声陈大祥,被人听见,从此──
人人都以为她书里那个守护女人的大祥是在暗喻他。
就在往京师来的前一天,柳苠拿着她自南亚斋刚出的小说,过来饯行,跟他提到书里的高大祥奋不顾身在邪恶无比的贪官前硬生生为书铺小老板挨了一箭──
柳苠低声问:「殷兄,你觉得咱们要不要趁近水楼台之便,干脆让鱼姑娘的书在封澐书肆发行算了?虽然我有点看不太懂为什么女人一定要自立自强,也不太懂高大祥为什么在她濒死之际发誓绝不续弦,更无法理解为何本本一定要完美的结局,绝无一夫多妻的下场。不过我朋友说他家娘子拿了私房钱来买鱼姑娘的书,买了之后成天跟他两个妾室长吁短叹的……我怕再这样下去会造成热潮,要不要先下手为强……呃,接下来是私下话,殷兄,你的伤口在哪?我怎么都不知道你受伤了?」
「你说什么?」
「高大祥啊!殷兄,书里写着高大祥为了书铺小老板挨了箭啊!你的伤在哪,还好吧?」
「……」
他完整无缺啊!不管哪个大祥都不是他啊!
伤痕在她身上,并非是他的。吻上她的伤痕,不管他吻几次,伤痕都不会消失,他也无法像书里的高大祥,及时为她挨了那一箭,害得她这两年调养身子也还回不到以前那活泼乱跳的样子。
「殷大爷……」她哑声。
「嗯?」
「我记忆力很好的,等明天你一定要回答我啊……」她呼吸急促还不忘提醒。
「……」
算了,明天的事明天再说吧。
尾声之二
二○○三年──
为了捡手练,不小心从三楼坠下,还以为死定了。当意识恢复一半时,只觉得浑身痛,却没有哪里是痛到断骨。
她慢慢爬起来,拾起手练戴回。
「半月?」
她愣了愣,直觉抬头,看见院子里的树丛好像有抹若隐若现的身影。
不知道是不是意识还没完全恢复,还是被火星影响了,她一点也不害怕,慢慢走过去,问:
「谁在哪里?」
「妳答允过我,我依约来接妳了。」
「等等……」头好晕,开始有点神智不清,那身影好像是个男人的,他的身边有只……狗?不太像。红黑交错的毛色是她从没见过的。
「我等妳等了很久很久,只有这次的机会,原来妳的家乡在这儿啊……我不想过没有妳的日子,对不起,我得自私了,让妳放弃这个美好时代,请妳一定一定要爱我,半月……」
说话的男人向她伸出手。明明知道不该握住的,但就是无法控制自己的行动,她整个心魂像被夺走一半,慢慢地握住他的手。
然后她整个人被他一拉,在眼前一黑前,瞥到了那男人温柔的微笑与深情。
公寓下的草皮,无人。
《全书完》
番外篇
半月日记
我第一次看见他,是在阴暗的书铺里。他看起来很斯文,跟一般来买书的文人好像有点不同,不过我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觉得他气质不错。
第二次见到他,是在那个粥摊旁,天知道我掉到这个时代后就再也没有吃过白米饭了,他请我喝粥,虽然我的骨气说不行,可是我还是忍不住啊,感激他感激得要命,对他的印象大好。
结婚几年以来──相信我,我真的在这个时代生活很久了,到现在我还是不觉得唱戏有什么好听的;也不觉得天桥下的杂耍艺人有什么稀奇。我想念汉堡、可乐、炸鸡……我想得要命,这里什么都没有,却有一个叫殷戒的男人留住了我(其实今天我想叫他白大祥,因为我又刚出了一本书,预购人数增多)。
这个男人啊……简直可恶极了!他毫不留情地用世间最残酷的手段摧毁我的心智跟肉体,我明明是易胖体质啊!为什么要这样对我?真的要等到哪天我变成神猪一只,他再也抱不动我时,才会停止他疯狂的行为吗?他一直认为我身子不好,我是有点不好,但还不到必须充成气球才算健康的地步吧?
我今天故意压在他身上,让他知道他把我养得多胖,但他竟然不喘不累,反手抱起我,吓死我了,是他天生神力还是在逞强?
我这样写,就算哪天他偷看到我日记,也只会看见我的抱怨,而看不出我打从心里对他的心怜吧?
这几天,我一直想起了那一晚在我的公寓看见了他,他不像我穿越时空,一眨眼就来到这个时代,而是日复一日飘荡在人间,等着数百年后依约再见,他真的爱我一辈子了,是不?我是个自私的女人,作了弊,明明预先知道他会拉我来到这个时代,我却对他设下了陷阱了,要他爱我一生一世,才准来找我……是鸡先生蛋,还是蛋生鸡?
时空如何变化,我完全不懂。如果现在的一切随时会变动未来,那么我也给了他一个机会,不要来找我!不要相遇!
即使,现在的我很爱很爱他,我想跟他白首,我想跟他生死同穴,我想跟他相看到老啊!
我也好庆幸,我历史一点也不好,无法预测朝代变化的细节。真正懂历史的人回不去,那才可怕,永远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事,我可不要。
所以当我回到古代时,我告诉自己,就算记得历史上曾说了什么,我也当忘了一切,任由这个朝代继续下去,直到被另一个朝代取代。
也因此,我可不要我的日记在数百年后莫名其妙被人挖掘出来,放在博物馆里展览。我不能留下日记,待会我会烧了这日记,嗯……顺便去封澐书肆一趟好了,他虽然有自己的商行了,但封澐书肆仍归他所管,我的书交给南亚斋出,全南京唯有封澐书肆无法发售,我对他一点也不内疚,因为看他无所谓的样子,根本就瞧不起我的书,哼哼,我的主角就爱当超人,一夜千里的跑不行吗?上次有人告诉他内容,他竟然说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事,那是因为他没有看过超人影集啊!可恶!
哎哎,他在叫我了,我闻到香味了,完蛋了,我又要被摧残了……
老天爷,如果你看得到我的信,请你一定要让他记得数百年后有个人一直等着他啊……现在的我,完全的心甘情愿留在这里……如果能不被摧残,我会更快乐一点……
超小型番外篇
当殷戒来到南京城时,就听说封澐书肆的聂家与南亚斋的西门家不对盘,互相找碴还不至于,但只要有把柄可以抓,西门家绝对不放过。
西门家里有七名兄弟,其中南亚斋真正的老板是老三,人家叫他三老板,处处跟封澐书肆作对,砸下重金就是要培养出全国闻名的著作。
而这一次,就是南亚斋三老板西门义的小插曲──
这一天,南亚斋大老板从城外回来,一路上流言不断,有人说城里有个狐狸化身的女子;也有人说右都御史离开南京,就是这名女子搞的鬼;更有人说南亚斋的三老板──
「义弟,外头人人都说你当众要拉下殷戒的裤子?」他实在忍不住问道。
「什么裤子?是腰带而已!腰带!」西门义怒道。想到这事他又气又恼!
「……腰带?」那跟裤子有何差别?扯下腰带,不就是脱了衣物……
「大哥,你这什么眼神?难道你不信我,却去信外头乱七八糟的流言?」
「正因流言不可信,我才来亲自问你!」
西门义稍微满意点了头。「那你是相信我了?」
喉口上下滑动,西门兄长从未料到会得到这样的答案。他还以为义弟会否决这样的流言……脱腰带跟脱裤子有什么差别?心里有点不高兴,他道:
「你要我信,我一定信。你是要拉下殷戒的腰带而非裤子……只是,他已有一个未婚妻了……」
西门义暴跳如雷。「谁说我要拉下他的腰带?大哥,你到底有没有搞对?是那个姓鱼的女人在殷戒背后写字,我照着念出来,谁知道那个混帐乱栽赃,嫁祸到我头上来!」
「喔,原来要脱裤子的不是你,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啊。」唇畔有点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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