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虐太上皇》第23章


“这是我与她的事。”更清楚一些的语意是:与妳不相干,我没必要回答妳。
“傻妞的事就是我的事,我拿她当女儿看待,不容人欺负她!”卢姊说得一豪气干云。
罗宵这回不像方才那么无礼地以眼角看她,而是面向她,深眸与卢姊相视。
“我谢谢妳这两年对她的照顾,看得出来她很受疼爱。”
完全没料到会被罗宵如此诚心道谢,卢姊一时呆了,好半晌才回神,“呃,不客气……不过与其道谢,不如回答我的疑惑来得实际。”
“我过了两年才来寻她,是因为我也丧失了记忆,直至一年半前才恢复。至于不认她,是因为……我在考虑之前的那段记忆,对于现在的她,是否有存在的必要——我做不了决定,若她一辈子都记不起过往,我也不准备告诉她,但是我仍然会成为她的夫君,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但如果……她想起了我,那就另当别论……”
罗宵恢复了记忆,就在一年半之前。
如同罗昊所言,当其中一方想起了记忆,就得扛着记忆,妄想着去找寻另一方,在一次又一次的失望和孤独中度过,这折磨,他是尝到了。
他发了疯似的寻觅她,毫无头绪在茫茫人海中,寻她。
那真是恐怖的回忆,他遍寻不着她,几乎就要被焦躁给逼疯,他担心她,不知她在何处,过着怎样的日子,有没有遇到好心人收留她,还是让人给欺负,或者现在正在某个地方难过害怕……思及此,他没有一夜能好好合眼休息,从回复记忆之日开始,他就不曾真正睡过。
他往南方走,沿途的每户人家都有他拜访过的痕迹——
“我在寻找一个漂亮清秀但断了双手尾指的失忆姑娘,她是我妻子,她身上有条木项链,刻着三个字“莫爱恩”,请问有人见过吗?”
他这么问着,当对方摇头时,失望感瞬间变得巨大,狠狠往他胸口重击。
“我在寻找一个失忆姑娘,只有八根指头,长得白净美丽,有人见过吗?”
他不曾放弃,要找到她,一定要找到她,否则他怎能释怀,怎能安心?
幸好,他找到了她,在南邻国最偏北方的一个城镇里,得到了她的消息,一个断指的失忆姑娘,是孙府的傻婢女,两年前在府前让孙老爷及孙夫人捡着,就这么留在府里,他们唤她“傻妞”。
他的爱恩。
“你和她的过去……不幸福美满?”卢姊猜测地问,思及傻妞的断指及失忆,不得不如此揣度。
他沉默,无法回答她的问题。
他娶了挚爱的女人,而她也同样爱着他,他们应该要幸福的,又为何她为他流尽了眼泪,更为他斩断手指?这是他当初娶她所要给她的幸福吗?不……他明明是想珍惜她,却做着反其道而行之事。
他曾经拥有天下,却没尝到狂喜的滋味,看着众人在他面前跪下,他满足了吗?没有,野心如饕餮,越喂养越壮大,到最后甚至要反噬掉他……回忆起过往片刻,最清晰的画面竟只剩每夜他与她独处时心灵的完全平静及安逸。
他顿悟了,他要的是什么,当初蒙蔽了双眼导致无法辨明,现在缠在眼前的黑幕掀去,一切都明了起来,他要的……
“卢姊,我把菜干都收好了!”她喘吁吁奔回来,一瞧就知道她急乎乎在赶些什么。“妳……没骂他吧?”
“没。”
“那就好。”她憨笑,这才放心用力喘气,呼呼声清楚可闻。她一转头,就看见罗宵捏在手里的兔形小包子,“唔,是兔子耶!”
“是豆沙包子,我蒸几个让妳吃。”
“嗯!”她对着他咧开大大的笑靥,清灵水灿的晶眸里,填着他的身影,他在她眸心,占有一席之地。
他要的,只是如此简单。
其余的至高权力之于他,竟然轻如鸿毛,从他的心里完全剔除……
尾声
那是某一天的清晨,她张开双眼的同时,身子弹坐起来。
连鞋子都没来得及套上,裸着足,她飞奔出去。
她左右张望,一会儿奔向后园,一会儿奔进厨房,像在找寻什么,扑下空,却不失落,继续跑着,偶尔遇见好些名婢女姊姊,她们被她难得的慌乱给骇着,纷纷想追问她为何惊慌失措,然而嘴巴才刚张着,话都还没能吐露半个,她又跶跶跶地迅速消失在转角,留下一脸茫然的婢女姊姊们。
她按着胸口,心脏躁动,咚咚地撞击,小嘴微开,吐纳着急喘。
一身单薄的洁白衬衣,凌乱飞扬的长发,忙碌地在府邸前后穿梭。
“傻妞,妳在慌什么?”卢姊的嚷声只能追着她背后跑,那丫头头也不回,像只蛮牛直直往前冲,一点也不像她平时给人的恬静感觉。
她终于停下,高高站在二楼书室外,俯瞰着正在采玉兰花的他。
他昨天才告诉过她,他要做一道“玉兰片”给她尝鲜,据说是将新鲜的玉兰花摘下,浸在鸡子面糊里,可以加鸡汤做成咸的,也可加糖做成甜的,再放进油锅里炸个香酥清脆。
这个男人,宠她宠上了天。
“罗宵!”她大声呼唤着他,他仰高首,瞧见是她,神情很自然浮现笑意,正要启唇朝她道早安,她的下一句话怔住了他——
“我记起你了。”
罗宵愣着不动,黑眸眨也不眨,好似害怕眼前的她及耳边的那句话仍是在梦里。
“我什么都想起来了……”她露出一个像在哭泣的笑容。
回忆像是挣脱网子的鱼,不受束缚,摆动着鱼鳍,迅速窜逃出来。
她不清楚自己为何想起,只知道一觉醒来,脑子里好清晰,清晰到像是连接起那天在小苑里,她饮下药汁,枕在罗宵胸口的所有记忆。
是药效过了,或是深植的记忆穿透了屏障,她不想去深思,那也不重要。
“妳待在那里不要动!”罗宵没时间再发呆,他看见她双手攀在楼栅边,身子倾出好大半,几乎就像要翻越过来,他提气大喝,摔下手边竹篮,蹬足飞跃,眨眼瞬间,她落在他的怀抱里。
“宵……”她主动亲吻他,在抚慰他,她好想念他,好想念他……
罗宵眼眶灼热,这一瞬间他几乎想搂着她号啕大哭,原来自己是如此依赖着她,他寻找她,是担忧她的安危没错,然而又不何尝不是为了自己?失去她,他像只断了线的风筝,在宽敞无际的天空飘流,谁能拯救他,又有谁能驱散这股可怕的寂寞?自始至终都只有她,即使全天下人都舍弃他,独独她,不离不弃。
“你找我找得很辛苦吧……”
罗宵只是摇头。
不辛苦,能找到她,什么辛苦他都不记得了!
而且他很庆幸是他先恢复了记忆,否则角色互换,痴傻如她,定是迢迢寻他,吃的苦头怕是会比他更多更多,万一遇上了还没忆起往事的“罗宵”,不知又会如何伤她了。
“爱恩……”他很不争气地哽着声,使得喃念起她名字时显得有些楚楚可怜。
“谢谢你来找我。”她双手圈在他颈后,此时该是喜极而泣的时候,她同样没有泪水,但无妨,眼泪在这里是多余的。
“不要跟我说谢谢,都是我让妳这么辛苦,妳应该要怨我……”
“我怎么会怨一个从完全不会煮食到愿意去学数百种菜肴甜品的好男人?而这个男人为了我,就在不久的刚才还正在摘玉兰花,等会儿还要炸玉兰片给我吃呢。”若不是有心,没有一个男人会做得到,况且是像他这样一个高高在上的男人,她不认为那是理所当然之事,他为她费心,她看到了,感受到了,也深深记在心。
“爱恩,妳太宽待我了……”比起他之前做过的事,现在这些根本微不足道,偏偏她轻易原谅那个他,而将微不足道的行径无限制地放大。
“我才想说是你太宠我了。”她在他耳畔笑着轻语。
他收紧交迭在她身后的大掌,将她抱得牢牢的。
“爱恩……我何其有幸能拥有妳?像我这样的人,理该万劫不复,死无葬身之地,而妳,当众人避我如蛇蝎、恨我恨得想啃我的骨、吃我的肉,只有妳还愿意拥抱我,救赎我——”
“我一点也不伟大,我不过是单纯爱着我的丈夫,因为他比我爱他更爱我,他的眼里只容得下我一人,他将我捧在手心,所以就算他会下地狱,我也甘愿跟随他,绝不会放他一个人孤单。”
莫爱恩从他怀里退开,并不是要离开他,而是改以双手分别握住他的,指缝贴着指缝,四指扣着五指。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句话说来容易做来难,我们两个,还有好长的日子要学习、要珍惜,虽然十指交握注定缺了两指,可是我会握得好牢,不会松开。你呢?也愿意握住这双手,不放开吗?”
他没有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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