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心蜜事》第8章


她好想此刻就陪在他身畔,在他失落的时候,用双手紧紧拥住他的肩头,吻着他的发,低喃着让他别伤心。
世上还是有一个人愿意永远守着他的。
若勤被自己奔腾的情绪给吓坏了,她急急摘下了耳机,惊恐地瞪着那具耳机型麦克风——好像怕它会泄漏她所有的心事。
几次呼唤无效,荧幕上方出现了一行字——“你还好吗?怎么了?”
“我没事。”
她吞了口口水,长长地吸了气,颤抖着手把耳机戴上,故意爽朗地笑道:“我是猪头,不小心把耳机弄掉了。对不起。”
他吁了口气,温柔地道:“八点了,你该上班了。”
她抬头看了一眼草莓闹钟,低咒了一声,“噢,讨厌,我真不想去上班……我们还没聊完呢。”
好不容易他渐渐敞开了心扉,肯和她分享一些心事——尤其是他的情事,不知不觉已经成为她最关心的要事了。
“傻瓜,我们时时能聊,你的工作却更要紧,去吧!”
“你待会儿要做什么?要睡了吗?”她热切地问。
“处理几份报告,打几通电话。我的弟弟今晚搭机来纽约,我会去接他。”
他听起来有一丝掩不住的欣喜欢悦,若勤相信他们兄弟的感情一定相当好,忍不住羡慕了起来。
“真好,有弟弟。”
“你不也有一个小妹?”
“我妹呀?每次只会跟我A钱去买偶像的海报和CD。小女孩,和她也说不上几句心事。”
“我弟弟何尝不是?话题总是绕着电脑程式与女孩。”他微笑,“你知道电脑工程师要花多久时间才能追到一个女孩?”
“五秒钟。”她想也不想地道:“当他把名片拿出来的刹那。”
他忍不住哈哈大笑。
“这么抢手?”
“好男人难寻啊!这种条件在市面上是奇货可居呢!”她感叹。
他微笑了,“好男人的定义太复杂了。你呢?你爱这种的吗?”
她心头一咚,急急问道:“为什么这么问?”
“我可以把我弟弟介绍给你。”
她一口憋着的气瞬间吐了出来,搔了搔脑袋懊丧地道:“我要去上班了,再不去真的来不及。”
“去吧,路上当心。”他一怔,笑笑道。
“Bye—bye。”
她关掉了电脑,有气无力地揉着泛紫的脚踝。
该死,她的脚好像又痛了起来。
而在地球的另一端——尼克把厚重的公文夹收拾叠在一旁,电脑荧幕依旧闪烁着,但是他差不多该去接仲祺了。
纽约下起轻薄的雪花来了,外头一定很冷。
他依依不舍关掉了电脑,取过大衣和车钥匙就要往外走去,想到方才和她对话的内容,忍不住轻笑了起来。
他从来没有遇过像她这么热情可爱的女孩子。
如果介绍给仲祺的话……
他胸口一紧,突然觉得异样的揪疼。
“我怎么了?”他摇摇头,低低问着自己。
介绍给仲祺不失为一个好主意,但是……但是……仲祺太玩世不恭了点,把小拇指托付给他,他一定会让小拇指操心、失望……
弟弟是他最亲的亲人,但是平心而论,若要他照顾疼爱小拇指,恐怕到最后反而是小拇指要为他操上无数的心,更有可能的是,极受女人欢迎的弟弟会害她流泪的。
一想到小拇指伤心的模样……虽然他从未见过她真正的样子,但光是想像,他的心头就戳刺不舍了起来。
尼克伫立在玄关处,失了神。
“啊,飞机快抵达了!”
他一惊醒,匆忙出门。
※※※又是夜晚。
习惯性的捧了一杯初泡的曼特宁咖啡,若勤轻轻将厚重的杯子摆在电脑桌面上。
昏暗的天光,微燃了晕黄色的琉璃抬灯前,她开始一个字一个字地敲击着键盘,透过荧幕上一行行的字,试图寻找、牵握住远方那个人的手、那个人的心……
这三天她过得好糟。
首先是他消失了三天,没有只字片语,没有交代一声……虽然她只是他的“网友”,他的确也不需要对她多做交代,可是她真的很担心很担心他。
再来是新老板确定明天会抵达公司,并且抵达公司的第一天就要召见全公司两百多人,分三个梯次开初步会议。
企划部和其他两个部门被安排在上午九点半开第一波会议,胖胖经理紧张得半死,急急要他们把手头上的企划案统统整理完毕,以防总经理突击检查。
害她赶得头晕目眩手脚发软,三天吃不到四顿饭。
每天累得跟狗狗一样,回到家唯一的安慰就是听到他的声音,可偏偏他又不在,而且更悲惨的是她发现她房里有一只小老鼠,老鼠还咬坏了她的耳机型麦克风。
天——哪!这简直是超级恶劣的坏消息,她相信二十三年来所有的恶运都发生在这三天了。
光想到她就好想哭。
投有办法听见他低沉好听的声音,也没有办法撒娇地告诉他,今天自己又做了哪些事,看了哪些书,感觉了什么样的感觉。
这种心情好奇怪,她已经习惯了听他的声音,习惯了和他谈心……不过不要紧,明天新老板开过会之后,她中午吃饭时间就先冲去买耳机型麦克风。
就算把整个网路翻过来,她也要找到他!
“你在吗?在吗?在吗?在吗?”
她急急寻找着他,提揪着心,好害怕依然没有他的消息。
“我在。今天这么晚上来?很累吗?为什么不用麦克风?我听不见你的声音。”
他出现了!
而且他的关怀透过荧幕传递而来,就算没有声音,依旧在她心底激起一圈圈温暖的涟漪。
紧绷过度的心倏然松弛了下来,她突然泪眼朦咙了。
“我的麦克风坏了。对了,你为什么连续三天都不在网上?我一直在找你。”
她暗自庆幸哽咽脆弱的声音没被他听见。
“对不起,太忙了,疏忽了你的感受。”
她噙着泪笑了出来,打了一个大笑脸给他。
“这么晚了,怎么还未睡?”
“刚刚在赶工……我是个笨拙的员工,企划书总是写得乱七八糟,最近新老板上任,如果搞砸了,我只好包袱款款回家吃自己。”
“笨拙?我们在Messenser上对谈两个多月了,我并不觉得你是个笨拙的人。”
“文字是会骗人的。透过文字,我可以安安心心慢慢的思考,透过网路,我可以慢慢的和你对话,可是我如果当面见到了你,说不定是一句话得分好几截说,要不然就是紧张到胡言乱语……”
“你真可爱。”他笑了。
她敲打键盘的手指突然僵住了,心脏不能自已地怦怦狂跳可爱?从来就只有她自己说过自己可爱,从小家人就说她脑袋里的螺丝掉了好几颗,所以不论做事做人都少根筋、粗神经。而且相识以来,他对她有鼓励有分享有欢笑;就是……从来没有赞美过她可爱呢!
若勤偷偷地笑了,好像得到了一份偷来的礼物。
见若勤一直没有回应,网上的他有一丝着急了,文字飞得又急又快——“怎么了?你怎么不回答了?刚才我说错什么了吗……你还在吗?”
“我……在。”
她太兴奋了,兴奋到几乎找不到键盘上的字。
“我以为你走了。”
“夜正长,我怎么舍得走?”她破天荒地腼腆羞涩起来。
“你和我女朋友很不一样……”
他有一丝停顿和犹豫,仿佛又陷入了回想。
“我经常因为错讲了一句话,就惹来她两三天不跟我说话。”
“你不生气吗?”
她替他愤慨,可是憋着的一口气又情不自禁泄了出来。
他永远不会恨那个女孩子的——尽管她抛下了他,在他最需要她的时候。
“生气?我只愿博得她所有的笑容,只愿我从来不曾令她生气……不过现在说这些话已经太晚了,她还是离开我了。”
若勤沉默了半晌,止不住满心的揪疼,还是一贯的试图抚慰他。
“你是个好男人,失去你是她的损失。”
“是我的错,我让她离开了我……其实我早该发觉我工作得太勤太拼,我丝毫没有顾虑过她的心情。交往了三年,她走了之后我才发现我有多爱她……你知道的,男人就是这么混蛋,总是失去了才知道珍惜。”
“感情的事是最无可奈何的,只要有爱过……也不算是遗憾了。至少我是这样觉得。”
哪像她,就这么傻里傻气、固固执执地爱上了一个声音。
若勤捂着又酸又甜的心窝,不能不承认,从深秋到初冬,她已经爱上了地球遥远的那一端,一个素未谋面的男人。
够傻了。
尤其最傻的是,每当他不由自主低低说起心上那个女子的点点滴滴时,她就算撕扯着心,依然为他的深情与黯然而感动心伤。
爱人都是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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