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小娴
第一章床榻之岸
最难承认的
最难承认的,并不是自己的错误,而是心里的妒忌。
“我嫉妒”比“对不起”更难启齿。
爱一个人的时候,我们很愿意说“对不起”。既然我错了,希望你不要生气。因为爱你,所以这一点点的自尊可以放在一旁。
然而,嫉妒却与自尊无关。嫉妒里,也许有一部分的自卑吧。我并不希望你了解我的自卑和脆弱,这是我自己也几乎无法面对的事情。
为了掩饰自己的嫉妒,我们不是胡乱找借口发脾气便是假装有风度。
我一连发了几天的脾气,找不到理由,以为我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或者以为女人每个月总有几天非常可怕。而其实,我是在嫉妒。
嫉妒些什么?或许是嫉妒一些你认为可笑和不可能的事情,比如你和其他女人的关系、你对其他女人的赞美。
女人的本领,是把一些事情想象成真,然后涕泪涟涟,好不凄凉。
我不知道你爱的我是个嫉妒心如此重的女人。因此,我发疯的时候,我宁愿承认我的更年期早来了二十年,而不是心胸狭窄。
女人不想承认妒忌,也许还有这许多的理由:
我不想你知道我多么在乎你,多么害怕失去你。
我不想你沾沾自喜,也不想长他人志气。
我不想变成一个小心眼儿的人。我更不想的,是你以后可以利用我的妒忌来气我。
所以,我满怀妒忌的时候,我还是潇洒地微笑。
重寻美丽的偶然
许多年前,无意中在日本东京一家生活杂货店里买到一个漂亮的布袋,于是,以后每次重游东京,我都会去同一家店逛逛。可是,自从那个布袋之后,我再没有找到称心满意的东西了。
有些东西,的确只会让你遇到一次。
你也有过这种经验吧?因为一次美丽的偶然,我们爱上了一个地方,并且相信以后还会有更多惊喜。可惜,那些惊喜却不在出现了。虽然是这样,你也许还是会继续探访那个地方,直至你在另一处遇到一个更美丽的偶然。
无数次失望之后,仍然重临,只是因为不想错过。
我们多么害怕失之交臂?
有时是一袭衣裳、有时是一件收藏品、有时是一个人,你不一定很想拥有,但是,错过了便太可惜。
我们不敢错过有过美丽回忆或美好经验的地方,不是放不开,而是舍不得。
在平凡的生活里,我们乐于怀抱着一个微小的希望。为了一个希望,即使花一点时间,或再失望一次,又有什么关系呢?
你是星期几的样子?
你有没有发觉自己每天都有一个样子?
星期一的你跟星期三的你是有一点不同的。这么细微的差别,也许只有你自己看得出来。
我觉得星期三和星期五的我比较好看,而星期天和星期一就比较糟糕。没人明白qi書網…奇书那是什么原因,反正我们永远不会是昨天或明天的自己,只有当下这一刻才是真实的。
同样地,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我发觉身边的人在星期六的样子比星期一可爱,也许是因为星期一的工作通常很沉重吧。到了星期六,他会宽容很多(所以我会拣在星期六发脾气)。
你身边的人呢?你是否能够说出他一星期七天里脸上微妙的变化?还是已经没有感觉了?
曾几何时,我们很努力去捕捉恋人身上的一切。他指甲的形状、拇指的弯度、大脚趾头和第二只脚趾的长短,他牙齿的颜色,他的唇纹,他眼睛里黑和白的比例,他身上没穿衣服时的窘态,他充满情欲时,皮肤散发出来的味道……这一切一切终将消逝,我们惟有尽量记忆。
就这样,从星期一到星期天,我们从恋人身上寻找彼此相似之处,然后歌颂它。
我们也同时寻找彼此相异之处,然后遗忘它。
只是,终有一天,我们会变得疏懒和挑剔,不是重新想起彼此相异之处便是忘了他星期一和星期六的样子有什么分别时,难免有一点感触。因为,由始至终,我们所期待的爱情,并不是一起默默过日子,直至面目模糊;而是像流转的四季,每一个微妙的变化都充满喜悦。
吵架的对手
我们寻找一个相爱的人,与此同时,也是在寻找吵架的对手吧?
一个女人落寞的说,丈夫离开之后,她连吵架也没有对手了。
吵架的对手是不容易找的。有些人,你根本不屑跟他吵架。有些人,是你不想跟他吵架,因为你不关心、也不在乎他。
我们在乎那个人,才会用心和用感情去跟他吵架。
吵架之后,往往有许多好事降临:
你很想拥抱他。
你重新发现了他的优点和自己的缺点。
你知道他原来那么在乎你。
你发觉自己很爱他。
你发觉自己肯放下尊严和面子,向他道歉。
情侣之间的吵架,是一种重新的发现、一种生活的调剂,也是一种了解。
年轻的时候,我们每次吵架都以为会分手。长的之后,吵架不再是一种发现、一种调剂或是一种了解,而是一种互相依存。
无伤大雅的吵架,成为了两个人天涯相伴的方式。没有人比你更了解他,也没有人比他更了解你。任何微小的事情,都可以令两个共同生活的人不断吵嘴。直到有一天,其中一个不在了,我们才领悟,失去一个吵架的对手,是多么寂寥的事。
诚征煮饭男
看过张曼玉的一篇访问,她说,到了她这个年纪,最喜欢的是一个煮得一手好菜的男人。
的确深有同感。
年少的时候,女人想要的是青春梦里人。后来,她想要的是一段惊天动地的爱情。再后来,她想要一个天天跟她黏在一起的男人。然后,她渴望一个志同道合、有共同人生目标的男人。
女人在人生每个阶段,对于幸福也有不同的诠释。一天,她爱过了,经历够多了,才忽然发现,她肚子里的幸福,是人生一大幸福。
追求“五好”男人的阶段已经过去了,我们再不执著于“收入好、外形好、职业好、性格好、品位好”的男人,只想诚征一名煮饭男。
他不一定是厨师,但热爱下厨,厨艺不凡,精通各国佳肴。女人今天突然想吃芋头闷鸭,明天想吃《红楼梦》里的鱼香茄子,后天想吃点家常小菜和炖汤,也绝对难不倒他。
爱下厨的男人,自有另一种魅力。当他以万般柔情和君临天下的姿态为心爱的女人下厨,女人只要坐着等着吃便好了。
自要他煮得一手好菜麦,那么,其他条件都可以稍微放宽。
激情何其短暂。在日复一日的生活里,在悠长的岁月中,将情爱化为味道与食物的奇香,把幸福投射在情人细心的烹调上,拥抱一个爱煮饭的男人,才是得到一张真正的长期饭票。
情之所终
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这个世界上,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呢?你以为你的故事不平凡,然后,有一天,你发现周遭有更多不平凡的故事,你不过是芸芸众生其中之一。
有时候,发生在你身上的事,又偏偏比小说和电影更曲折、更复杂。大部分的小说都是虚构的,然而,虚构的故事竟然有一天会在现实人生中发生。
原来,只要有人的地方,便没有不可能的事。
既然有一见如故,为什么不会有一见钟情呢?
科学一点来说,两个人第一次见面便爱上对方,也许是荷尔蒙作祟。荷尔蒙又称为第六感官,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化学对话。我们嗅到了彼此的荷尔蒙,便无法抑制的想要互相接近。这种反应,超越了逻辑思维,谱出了浪漫之歌。
哲学一点来说,一见钟情也许是叔本华说的“生命意志”吧?
叔本华认为,爱情的终极目标,不过是养育下一代,延续人类未来的生存。正是这种生命意志,你会无可救药的爱上一个不期而遇的人,因为你认定只有他可以与你创造出最完美的下一代。
哲学毕竟有比科学不浪漫的时候。而科学纵使浪漫,也比文学逊色。作家都倾向相信一见钟情。不为什么,无须解释,人生就是有许多意外。
我相信一见钟情吗?我想,在一见之前,已经累积了许多梦想和期待,然后某天,在茫茫人海中,我们遇上了,才会钟情。情之所钟,不过是圆梦。
微妙的巧合
回到办公室,看到一份礼物放在我的桌子上。我打开来看,是一个很漂亮的旋转木马音乐盒,一位读者送来的。这个男孩七年前还是一个中学生,他每年书展都会来找我。有一年,他告诉我,他考上了大学了,念医科。去年,他告诉我,他今年开始实习了,不知道书展还能不能来。今年我没去书展,他去了,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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