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该引狼入室》第10章


她屏住呼吸,眼帘内的俊脸逐渐放大,心儿的节奏也扑通扑通愈跳愈快。
“你、你你你别……这、这这这里是学校!”
“乐乐,我想,我会想念你的迟钝、你受惊吓的脸、你哀怨的苦笑,还有,你的味道。”南敬霆突然若有所思地低喃,浓热的气息喷洒在她唇前。
他只手抚上她水嫩的唇瓣,粗糙的拇指在其上徐徐摩挲,加上他近得几乎和她相融的男性气息,引发她一波接一波的轻颤。
什么意思?
这算……道别吗?
他决定要吃掉她了吗?!
看著他凝在她脸上的专注眼神,乐乐分不清楚自己是害怕还是其他原因,全身一阵虚软,挤不出一丝力量逃开,更分不出心神厘清他话中之意。
“不、不不不公平!我没有泄漏你的秘密,你、你你你不能出尔反尔!”她紧张低叫。
他微微一楞,薄唇随之轻勾笑弧,在她唇前一开一合,低道:“那又如何。小红帽,你这辈子只能是我的了。”
在乐乐以为他就要张口咬住她的同时,在她紧张地闭上眼的同时,在她的心跳指数就要攀上最高点的同时,他却侧开头,俊脸埋入她颈窝,额头抵在她肩膀上。
从她肩颈间传出的浓重喘息,仿佛他正在压抑著什么。
最後,他没有吻她,也没有咬得她血肉馍糊,只是紧紧拥抱著她。
好似想将她融入他体内那般,抱得好紧。
又好似往後很久,都无法闻到属於她清新的柑橘味道那般,抱得好紧。
这一瞬间,她迷惑了。
第五章
是错觉,不是错觉,是错觉,不是错觉,是错觉……
“好久不见了,我的小红帽。”男人弯身低语,低沉醇厚的声音伴随著灼热的男性气息,徐缓而近距离地送入她耳根。
感觉身後那堵庞大温热的身躯几乎贴上她的背,欧阳乐乐脸色惨白地瞪著虾子身上最後一片红壳——
不是错觉!
不是错觉!
不是错觉!
只有那个曾经威胁要吞掉她的可怕家伙,会这样唤她。
只有那个以捉弄她为乐、笑看她紧张得不知所措的可恶家伙,会这样唤她。
只有那个搅乱她的心情、恣意轻率夺走她的初吻、在她心田埋下每每她不小心碰触就会被炸得又气又慌的地雷之後,却莫名其妙从她的生活中消失的混帐家伙,会这样唤她!
她从旁听说他搬家了,他就像是凭空消失般不再出现在她面前,她的生活从此回归尚未有他参与前的平静,也摆脱了备受他亲卫队三天两头“关照”的恶梦。
这八年来,她顺利读完高中、考上南部的大学,毕业後回到小镇,开设幼稚园的姑姑正好缺人手帮忙行政工作,找她去帮忙,於是她展开了人生第一份正职。
她的生活平静顺遂到她几乎以为脑海里那些包含他的身影、他的声音、他的微笑、他的抚触、以及他的拥吻的点点滴滴回忆,只不过是她的错觉。
结果,并不是。
他又出现了。
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小红帽,你这辈子只能是我的了。
那句不知是戏弄的成分多些、还是恫吓的意味高些的宣告,竟在此刻清晰地跃上她脑海,她心里开始发毛,双手不可遏止地一抖,雪白醉虾登时滚入粉红色的塑胶碗里。
只能是他的。他的什么?食物吗……
“还记得我吗?”男人依然在她耳边轻道,内敛著异彩的黑眸,注视著她太过昭然若揭的慌乱,了然地噙起嘴角。
此时,乐乐就算再怎么力图镇定,想装作不知身後多了个和她“攀亲带故”的男人,那股不容忽视的强烈存在感,仍是教她不得不正视他。
一如当年,他到哪里都是最引入注目的存在。
八年的洗礼让他更加高大、更加阳刚慑人,一举手一投足都多了成熟男子的精睿与练达。一身正式的黑色亚曼尼西装,是她从未见过的装扮,将他高大修长的体魄衬托得俊朗优雅、卓尔不凡。如果说高中时期的他,在女同学的眼中堪称迷人,那现在的他应该就是迷死人了。
不过她要附注一点,那就是——那群迷恋他的女同学中,不包括她在内。
她不否认自己曾经盯著他看到出神,但基本上,她从没忘记过那个在她颈边凶猛地磨著牙、考虑咬断她脖子的“它”。
这道理就如同你面前有一杯香醇的卡布奇诺,有人却告诉你里面掺了让人肚破肠流的剧毒,你再怎么渴望,都不会想去碰那杯咖啡。
“不……不记得。”乐乐听见自己的声音。
没错,不想自寻死路的话,就不该去碰那杯掺了剧毒的咖啡,哪怕咖啡的味道多么诱人……
“我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你,我是风巽的伴郎。”
岂料男人不但对她生疏的回应充耳不闻,而且还厚脸皮地寒暄起来,高大身躯迳自坐落她身旁的位子,也不管位子上的碗筷已经有被动用过的迹象,反正现在没人。
乐乐不悦地蹙起柳眉。
这男人,或者该说这头大野狼听不仅人话吗?她都已经说不认得他了,他居然还坐下来?看得出这些年来,他无赖的本事也更上一层楼了。
“不记得没关系,我不介意亲自唤醒你的记忆。”
男人朝她微微倾身,剔亮的深邃目光凝在她唇上,一寸寸缓缓扫过粉嫩嫣唇。比起内心想法轻易遭他洞察窥探更教乐乐讶异无措的,是他的视线。
那种灼热深浓、不加掩饰渴望的视线,她曾在他眼中看过,就算不甚明白,当时和现在的女性直觉都告诉她,那意味的就是——危险!
“不、不不、不需要唤醒什么记忆……我根本不认识你。”
乐乐随手抓起餐巾纸擦拭油腻的手,臀儿才刚离开还没坐热的椅子,纤薄的肩膀就被他按住,整个人跌坐回原位。
她忐忑地瞪著那只没有弄痛她、却有效箝制住她行动的黝黑大掌,暗自抽了口气,或许是太习惯在他面前低头软弱,一时竟找不到愤怒迎视他目光的勇气。
“我们都是来喝喜酒的宾客,你就算不认识我,也没有必要逃吧?”
他的语调不愠不火,反而带一丝兴味的笑意,一针见血拆穿她薄弱的谎言,让她的心虚无所遁形。
她哪有逃跑,只不过是装作不认识他!
“呃、婚礼好像出了问题,应该不会进行下去,继续待在这里也很怪……”新娘落跑了,试问,缺了女王角的婚礼还能进行吗?
“你放心,新娘没有离开,风巽会搞定的。”他对好友有信心。好脾气的风巽善良随和,但不代表能容忍心爱的女人从他面前逃婚。
“是吗……”她挤出一抹僵硬的微笑,努力蠕动身子,想脱离他的箝制。
“没错。”他没有为难她,放开手中纤软的触感。
“啊,我突然想到有事要办,失陪了!”
这回小臀儿离开椅子的距离更短,又被牢牢黏回去。
“如果有事,你应该无法空出时间来这场喜宴。”
换言之,她人来了,表示她已经空出今晚的时间。
“呃……我跟佳甄约好了要去逛街!”她掰。
“洪佳甄也有来吃喜酒,刚才跟著大夥凑热闹去了。”
“我……我家电话好像没挂好!”她再掰。
“这样也好,反正没人在家,电话不会响半天没人接让小偷有机可乘。”
“那个……气象报告说今晚会下雨,我晒在後院的衣服忘了收!”继续掰。
“十分钟前下了一场雨,衣服该湿的都湿了,你不必急著收。”
“我忘了关瓦斯炉!”这样够危险、够急迫到足以令她离席,他没话说了吧!
“你今天一整天都在看书,没进过厨房,中午只吃了一个面包。”
什么!他连这个都知道?
老爸老妈有各自的事业,从她十来岁起就自动挑起喂饱全家人五脏庙的重担,平常几乎都是她负责下厨。虽然很习惯进厨房,但今天家里只有她一个人,小说看到正精采处也就懒得张罗餐点了,午餐确实只随便啃了一个面包果腹。
“你偷窥我?!”
俏脸乍青乍白,脑海不由得浮现动物频道中弱肉强食的世界。她觉得自己就像那些被豺狼虎豹盯上,却仍悠哉吃草喝水、丝毫不察的危险就在身边的可怜草食性小动物。
“我昨晚回到镇上暂住风巽家,今天去找过你,从你家店门口看你在看书,没有打扰你。门是透明玻璃,我光明正大的看,不算偷窥。”
这场婚礼他虽担任伴郎的要职,但镇上那些乡亲一个个都忙得比他还起劲,他奇Qisuu。сom书的任务几乎都被他们抢光了,只剩等婚礼上新郎新娘就位,负责把戒指交给新郎就够了,因此得以到处闲晃,重温这座睽违八年的小镇的人、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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