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爱煮饭婆》第12章


“你手受伤,怎么切?”紧握手上的刀不放。
“这点小伤,不要紧。”与其紧张地担心他受伤,她宁可自己来。
“告诉我怎么切?”他向来好强,说要做就是要做。
他的固执,她很清楚,只能摇头苦笑,教他基本的握刀方法。“刀要这样拿……对……左手按住冬瓜,右手沿著边缘削……对,就是这样。”
“一点也不难嘛!”他满意地拎著自己的作品,两块坑坑疤疤剩下没几两肉的冬瓜块。
“是是是……你真厉害。”看他骄傲地展示一大层连皮带肉的冬瓜皮,唐菲只能强忍住笑,以免伤了大少爷的面子。
“我果然有做菜的天分,我看,在你的手伤好之前,就由我来煮吧!”他对自己的天分满意到不行,发下豪语。
唐菲瞠目结舌地瞪著眼前这个得意洋洋的大少爷,他真以为他能削冬瓜皮,就表示他能煮菜?他不会这么天真吧?
“还是我来吧,我的右手没事,不影响做菜。”就算她只剩一只手,也比他强得多。
“好吧,我就在这里看著,如果你觉得不舒服,就换我上场。”
“好。”她嘴里应好,但心里却下定决心,绝不能有任何“不舒服”的表现。
就算左手食指有伤,她还是俐落地热锅,下油,下菜,翻炒,但是身旁一尊“大门神”老是站著不动,虎视眈眈地盯著她的一举一动,反而让她觉得碍眼又碍手,做起菜来不像以往得心应手。
她暗叹一口气,拿起盘子铲起炒好的葱烧牛肉,递给他,借故将他支开。
“麻烦你端去餐桌。”
他乖乖双手捧著盘子,走到餐桌放下,见他又要回来当“门神”,她立刻动脑筋,找闲差支使他。
“炜安,我觉得今天花园的香槟玫瑰很美,你能不能帮我摘几朵放在花瓶,我想拿来当餐桌的摆饰。”这个指令起码可以耗去他个十分钟,够她煮好两道菜。
“好。”她鲜少开口提出要求,他二话不说,马上照办。继端盘小弟之后,他再度沦为摘花小弟。
“小心玫瑰花有刺喔!”她没忘叮咛,很清楚这位大少爷没亲手摘过花,担心他白嫩的手指被刺伤。
“知道啦,我又不是小孩。”他有些小不爽地咕哝。
“我不想你受伤嘛!”简单几个字,成功地让他心中才起的怒火灭了。
“我去摘花,你自己小心一点,别烫伤了。”他再三叮咛后,才离开去摘花。
想起他在医院的夸张举止,她忍不住好气又好笑,但只要想到他的所作所为都是因为太过担忧,她的心就激动得不能自持,差点落下感动的泪。
从来没有人这么关心她过,为她大费周章,搞得人仰马翻,更别说他刚刚逞强要亲自下厨,就只是因为她手上的小伤。
他的甜言蜜语虽然也会打动她的心,但比起来,她更喜欢他笨拙表现爱意的方式。
好可爱喔!
捧了一大把玫瑰进门的熊炜安,一进门就看到悠哉坐在餐桌旁的高永明,脸色说多难看就有多难看,活像被倒了几千万元的帐。
“原来你刚刚去花园找花的麻烦,难怪我刚才进门的时候发现花园少了一大片。”高永明把握机会调侃好友。
“你来干什么?”熊炜安俊眸狠狠地瞪著高永明,慢慢走进来。
“你十点多就落跑,连累我替你收拾善后,差点急白了头发。身为你的员工,总要来关心你是为了什么大事,竟然放著会议不开跑回家喽!”高永明煞有其事地摇头晃脑,把自己说得惨兮兮。
“别说得那么好听,我看你根本是想来白吃一顿。”熊炜安早就看穿他那一套,毫不客气地反嘲。
自从唐菲来了以后,这家伙三不五时就上门吃白食,当他家是开饭馆的吗?
“还是你聪明。”高永明不以为忤地笑著。
唐菲把最后一盘菜端上桌,多添一副碗筷,一回头,一大把香槟玫瑰出现在眼前,掩没她的视线。
“哇!”唐菲惊喜地抱住这把玫瑰花束,哇,好重,她差点站不稳往前倒。
她失笑地看著这一大把花束,少说也有一百朵,难怪他花了那么多时间,被他“辣手摧花”后,她怀疑花园里还剩下几朵玫瑰。
“小心!”熊炜安连人带花抱进怀里,将花全扫进自己的右手,懊恼地咕哝。“好像摘太多了……”
他是“一不做,二不休”的人,既然要做,就要做大、做足,所以才会几乎把花园的白色玫瑰都砍光,原想讨唐菲欢心,没想到却弄巧成拙。
“没关系,我很喜欢。”他的用心,她全看在眼里,虽然很夸张,但这是他的心意。
“这些给你。”他拨出十几朵玫瑰给她。“放心,我把刺都削了。”
“谢谢。”她接过小花束,笑得好开心。
她察觉花茎的触感怪怪的,于是低头检查花茎,的确都没刺,但是几乎“体无完肤”,连皮都没有,就像被削了皮的甘蔗,只是坑坑疤疤的难看,还好花朵本身没伤到。
“别看花茎,看上面的花就好。”被看出破绽,熊炜安窘迫地低嚷。
虽然唐菲有先警告过玫瑰花有刺,但他还是一再被刺伤,一气之下才会把所有花的皮都给剥了,免得她也被刺伤。
“全部给我吧,我先放在水里,等会儿找个花瓶插起来。”
“我来就好,你要放哪里?”从不懂得怜香惜玉的他,却很自然地因为她而转变。
她看看四周,指著水槽。“先放水槽吧!”
唐菲先一步走到水槽,放下止水栓,打开水龙头注水,把手上的玫瑰花放下,熊炜安也跟著把他手上那一大把花放进水槽,顺便洗个手,走回餐桌坐下。
“老哥,你怎么突然懂得献殷勤?还会摘花送人呢?”闲著没事做的高永明又出声了,精明的眼来回看著熊炜安和唐菲,两人之间的转变都入了他的眼。
他就说嘛,这个眼高于顶的大少爷何时学会摘花,原来是送心上人哪,看来他们之间很有进展喔!
“啰嗦。”俊眼再度扫射。
“你的手!”唐菲眼尖地看到熊炜安的手指满是刺伤,还有点点血珠冒出来,满是心疼地快步走到他身旁,抓住他伤痕累累的手。“你被刺伤了,怎么不早说?很疼吧。”
每根指头都有好几个血点,虽说刺得不深,但痛得不得了。
“不疼。”他嘴硬地否认,心里却很高兴因祸得福,得到她的温柔呵护。
“要不要去医院挂急诊?”看出他手上的伤无碍,她总算放下心,有心情拿他稍早送她去医院的小题大作取笑他。
“不用,我是皮粗肉厚的大男人,不在乎这点小伤。”熊炜安挺起胸膛,表现出大男人的气概。
“你的皮肉比我还白嫩呢!”她羡慕地审视他的手,这是一双标准的富贵手,白皙柔嫩,像是顶级的嫩豆腐。
他的肤色偏白,手指修长,一看就是一双娇贵的手。手掌的触感非常滑嫩,典型没操劳过的富家公子,跟他的“玉手”比起来,自己从小就忙于家事的手明显比他粗糙许多,让她有些自惭形秽,更察觉两人之间的差异。
“你这是在讽刺我没做过粗活吗?”他不服地反拉住她的手摸来摸去。“你的皮肤比我还白,手背的肤质滑滑嫩嫩,就是手掌粗了点,应该是做太多家事了……”
“不要看了啦,我的手很粗。”被他说出自己的短处,她羞窘地抽回手。她全身上下的皮肤,就手掌的最粗,让她羞于见人。
“保养品搽一搽就好。”熊炜安虽然没有搽保养品的经验,但做的是演艺事业相关工作,多多少少懂一些。
“我哪有那个闲钱啊?”她失笑地摇摇头。她赚的钱连养活自己跟弟弟,都有些入不敷出,哪有多余的钱搞保养,那是有钱人的嗜好。
熊炜安没有回应,但是心里已有盘算。
“我去拿药。”她快步转身离开厨房。
“你喜欢她吧?”高永明一向有话直说。
“没错,我是喜欢她。”他不怕跟好友承认自己的感情,脸上有著前所未有的温柔。“她是一个好女人。”
他承认自己喜欢唐菲,喜欢她的手艺,喜欢她的温柔娴雅,喜欢她甜美的笑容,更喜欢她的陪伴。
有她在的地方,再烦乱的心都会平定,再躁怒的情绪都会转为愉悦,只要看著她的笑脸,再大的烦躁都消失无踪,她是他的安心石。
“恭喜你。”高永明真心祝福好友找到真爱。“她的确定个好女人,你要好好待她。”
“知道啦!”废话,自己的女人,还会不好好对待吗?
唐菲拿药回来,帮熊炜安仔细上药后,才开饭。
“又没煮你的分,你吃那么多,我们哪够吃!”好朋友之间就是会吵吵闹闹,否则怎么算是好朋友呢。
“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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