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淑女好逑》第4章


在她的精密计算中,当初在美国读书时,和这个“表妹”有过来往,一起吃过饭,让表妹顺路接送过两次;而这单薄的人情,今天应该也算还完了。
只见程思婕脚步不停地走到小店前,对郎敬予微微一笑,熟稔问着:“老板,晚安。还有炒面吗?”
“有。不过没有高丽菜了,有韭菜,怎么样?”他知道她爱吃的是高丽菜,但,今天没料到她会来……
“我不喜欢韭菜耶。”她皱眉苦思。
“我帮妳炒个什锦面好了。”郎敬予很快地说,一面不停手地已经开始料理。
“好,谢谢。”她笑着道谢,到旁边去坐。
“程思婕!妳过来!”之前被抛下的女生还在顿足大叫,隔得远远的,好像不敢过来似的。“我们要去PUB喝酒,快点带我们去!不要吃那么脏的东西好不好!我们不敢吃啦!”
“往前面走五百公尺到马路上,可以叫计程车。”她指点他们。“不知道哪家夜店好的话,打电话问妳表哥,他非常清楚。再见。”
“程思婕!Yousuck!”女生气疯了,尖嗓子开始大骂,而且还是一连串的英文,让路人听了都傻眼。
程思婕却充耳不闻,根本动都不动,一心一意等着她的什锦炒面。
那个站在远方狂吠的辣妹大概是国外回来的,加上助阵的友人,英文流利又大声,越骂越离谱,已经开始引起注目了,甚至有几个闲人停步想看热闹。
是郎敬予听不下去,把手上的锅铲往桌面一摔,大喝一声:“闭嘴!听不懂是不是?那好,shutup!”
恶人都没胆,那个泼辣女果然被吓得闭嘴,大气都不敢出。
“走了啦,干嘛跟这些人说下去。”一直站在旁边的垮裤男此刻劝着,低声嘀咕了一串英文。
郎敬予冷冷看着他们。烟雾弥漫中,他像门神一样,高大、强悍,凛然的气势令人胆寒。
三名貌似ABC的假洋鬼子这才识相离去,边走还边回头,用仇恨的眼光瞪着程思婕。
等他们终于离开,一小盅排骨汤、一大盘热腾腾的什锦炒面也上桌。满满都是青菜、豆芽、豆皮……丰盛得吓人,令人食指大动。
“谢谢。”程思婕再度道谢,眼神充满感激。不只感谢他收摊前的大放送,也感谢他的仗义执言。
郎敬予挥挥手,要她不用在意,然后一反常态地,他没有走回料理台前,反而拉了把椅子,在她旁边坐下。
“刚刚骂人的,是我……我以前“朋友”的表妹。”程思婕觉得有必要解释一下,却说得好笨拙。“她从小在美国长大,比较……比较……”
“比较白目一点?”郎敬予鼓励似地接下去。
她噗哧一笑。“不是啦。我是要说,他们讲惯英文的,中文比较不好,有时会乱讲话,请不要介意。”
“那真没用,一种以上的语言就讲不好了。”郎敬予拿出一根烟,不过很有礼貌地没有点,只是拿在手上。他凉凉地说:“现在中、英文都讲得好的人很多。”
旁边紧临的店家是卖牛仔裤的,老板刚刚也闻声出来看热闹。他腆着个中广的大肚子,脚上是夹脚拖鞋,嘴里叼根牙签,晃过来插嘴。
“对啊,英文有什么难的,以后搞不好连摊贩都要考全民英检了。我们也是要做外国人生意的。”
“Howmuch?”程思婕忍不住淘气,指着挂在店门口的牛仔裤问。
“Fivehundreddollarsapair。”胖老板立刻回答。
程思婕大乐,笑得眼睛都玻У貌患恕!袄习迥愫美骱Α!?br />
“不是开玩笑的。”被小姐一夸,胖老板骄傲得抬起下巴,不可一世的样子。
“刚刚应该让你跟她们对骂的。”郎敬予也扯起嘴角。
被当女佣、免费伴游给奴役了一下午的程思婕,此刻终于放松了,心情也轻快、自在了起来。
汤头鲜美,面条爽口,配料又多又丰盛,热呼呼的吃下肚,不但抚慰了空虚的胃,也温暖了全身,真是人生一大乐事。
“这面看起来真好吃。”牛仔裤店的胖老板终于忍不住嘴馋,指着程思婕吃得好香的面说:“阿郎,我也来一盘好了。”
郎敬予一手持烟,一手支着头,慵懒拒绝:“没了。就那一盘。”
程思婕低头吃面,不敢看胖胖老板失望加嫉妒的眼神。热汤入口,心头一丝甜意偷偷升起。
她就知道……来这儿,一定有专属于她的好东西。
第二章
后来,程思婕发现,她常常有股冲动,想学酷酷的郎老板大吼“闭嘴”。
比如说,出席“精英会”的时候。
精英会,顾名思义,号称去参加的都是精英;说穿了,也就只是一群同学、朋友找机会一起吃吃喝喝、聊聊天的聚会罢了。
因为成员都是国外回来的,所以交谈的主要语言是英文;这就够让人心浮气躁了,加上堂而皇之自称是精英,言谈举止间,傲气逼人而来。
程思婕本来并不属于这一群;毕竟她家境只是小康,除了出国读书的两年之外,也没有常用英文的习惯,所以参加聚会时,总是浑身不自在。
既然如此,又为何要来呢?
原因很简单,就是输人不输阵。
这是逞强。没错,谁叫她的前男友是个所谓的名人,从交往之初,周遭朋友都在看好戏,看她哪一天会被甩掉,又要上演一出现代“花系列”,为大家的生活增添一些话题、笑料与情趣。
这群旁观者回国度假或工作时的聚会,程思婕若不美艳光鲜登场的话,躲起来哭、试图自杀、自残毁容、狂吃变成大胖子或厌食变成骷髅头……五花八门的传言就会立刻出现,随风吹散。
所以好强如她,虽然觉得这聚会很蠢,自己也蠢,但收到通知时,还是会认真打扮,亮丽登场。
就像为了今晚,她还特别买了漂亮昂贵的名牌当季新鞋,搭配好衣服和皮包,精心化了妆才赴会。
新鞋的宿命就是咬脚,当她站在富丽堂皇的饭店套房里,手持一杯红酒,饿得肚子咕咕叫,脚痛得快要站不住时……脸上还要维持一个矜持的微笑,心里却已经学郎老板大吼过不知道多少次的“闭嘴”或“shutup”了。
满场飞舞的,都是流利的英文。男的帅、女的美,天之骄子们交流着最近又去了哪度假,工作所需飞了哪些城市,赚了多少钱,买了什么跑车,谁和谁在一起,谁和谁又分手了……好几年下来,场景从国外移到国内,人物跟话题却几乎没变。
这就是所谓的“精英”吗?
“嗨!思婕,妳也来啦?”高亢的招呼声在她身后响起,程思婕立刻头皮一麻。这就是今晚最不想遇到、也最不想见的人──她前男友的表妹。
不过,她可不会胆怯脱逃。她一向正面迎战,绝不退缩。
此时,“表妹”正用所谓很“洋派”、很夸张的语气,不怀好意地招呼着。“我以为啊,妳转变口味,现在都改吃路边摊了呢。”
被这尖嗓子一喊,他们周遭的人都竖起耳朵,眼睛里燃烧起八卦的火焰。
有好戏!好戏要上场了!
程思婕缓缓转身。
先好整以暇啜了一口红酒。
“是啊。如果妳像看电影、逛街、喝茶一样都乖乖跟着我的话,妳已经吃到超好吃的台湾名菜了。可惜……”程思婕不慌不忙,语带惋惜。
“妳什么意思?!妳是说我都死赖着妳吗?拜托,谁要妳带啊!”表妹的脑筋并不是太灵光,三两下就被气得直跳脚。“我是看在我表哥的份上……他人真的很好,跟妳分手以后,还会关心妳耶!”
人这么好,为什么会劈腿?劈腿就算了,还谎言不断、恶意隐瞒,厚颜无耻地继续让她打理杂务、支付必要的支出?程思婕很想翻白眼。
“那就请妳转告妳表哥,我现在过得很好;也请代为问候他与他的新欢,祝他们百年好合,白头到老,才不辜负我的成全,不是吗?”
清脆俐落的话声刚结束,周遭看热闹的气氛,更像是火上加了油,越发火热。
大家都知道程思婕一向强悍,没想到跟男友分手后丝毫没有可怜样,这段话说得真是一针见血,大胆到吓人。
某表妹已经气得满脸通红,口不择言了。“他们一定会!他的新女友又漂亮又温柔,什么都比妳好!选对象当然要越选越好,哪像妳,现在沦落到跟地摊老板混在一起!”
“是小吃店,不是地摊。”程思婕不慌不忙地纠正。
“管妳是什么!反正,跟妳很配啦!”护兄心切的表妹,眼看程思婕毫无退让的打算,反而不敢恋战,撂下狠话之后就跑了,落荒而逃。
向来都是这样,恶人还需恶人治。
程思婕使命达成,女王般地环顾一圈,然后,踩着优雅而矜持的步伐,穿越眼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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