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淑女好逑》第27章


程思婕眼前慢慢模糊了。她其实真是个爱哭鬼,光是听到这样的话,就已经鼻酸到不行,甜蜜到不行。
“为什么……突然这样……”
“因为我不想让妳被别的男人追走。妳既然选了我,最好就乖乖待在我身边,不准再讲分手。”什么分手,什么鬼学长,免谈!
讲到后来,他语带威胁,眼神超认真的。“我先警告妳,我不喜欢妳跟别的男人讲话。对,连讲话都不喜欢。不喜欢别人送妳回家,不喜欢妳收别人的花。很霸道,我知道,但就是这样,没有什么好说的。”
一点点霸道,一点点专制,他表现情意的方式,好特殊;他就是她一开始看上、追来的那个硬汉啊。
“我没有意见。什么都听你的。”她在笑,笑得眼睛弯弯,眼神温柔得像月光。“没有别的男人,一直都没有。不管是谁,都不是重点。”
“我告诉妳……”
两人感情正在更上一层楼之际,突然,马车停了。
郎敬予和程思婕则是僵在当场,要讲的话凝结在半空中,连转动脖子都做不到,彷佛石雕。
谁能想到这么浪漫又不实际的马车,遇到停车标志StopSign,也是一样要乖乖停下。
一停就停在路口,这下子好了,不管是正要过马路,或是停在路口拍照的行人、游客,甚至是另一边车阵里的驾驶人……通通都盯着他们看。
马夫还回头,点了点戴在头上的礼帽,笑着对他们眨了眨眼,非常了解情人之间的浓情蜜意。最明显的,还有女生手上那个小盒……
“恭喜!好浪漫的求婚!”有人在旁边用英文喊,伴随着大笑与口哨声。
“她有没有答应?”又是一阵狂野的口哨声,还有掌声。
这……这跟芋头排骨店附近、以纪老板为首的那群熟客有什么差别?要不是讲的是英文,他们还以为熟客们也跟着坐飞机来了。
尽忠职守的好马又开步走,达达的马蹄不是美丽的错误,而是唯一的声响。因为,程思婕跟郎敬予完全说不出话来。
好久好久,马蹄声规律地响着,达达、达达……
终于,有人清清喉咙。“呃,这……还要走多远、走多久?”
“大概还有三个路口。”程思婕尴尬到快爆炸。在最热闹的观光景点区演出类似观光马车求婚秀,若没看错,旁边还有游客举着数位相机、手机在拍照!
真想把毛毯拉起来,盖住两人,像魔术师一样吹口气,就消失不见!或者,希望马车底部突然出现活动暗门,门打开,他们一路跌进地心深处,不用再见人。
最后,她选择当鸵鸟,把脸埋到他坚硬的肩头。
当夜,郎敬予住进了预定好的饭店。
当然不是一个人。他有着意中人为伴。小别重逢加上整个下午的加温,两人之间的情意烧得滚烫,简直要灼伤彼此。
吻,温柔的,激烈的,甜蜜的,火辣的,一个又一个,彷佛永远尝不尽、要不够。柔软的曲线贴上刚硬的身躯,占领与包容并存,没有任何距离的契合,有些霸道的索求……让她的轻软吟哦在宽敞套房内不停回荡。
窗外夜色已浓,星星沉睡,连尘嚣灯火都已安静下来,不再闪烁;重新落回沉静的室内,有人在轻声细语,声音那么小,几乎像是呢喃。
“……那个戒指,拿去退好不好?”缠绵之后的娇嗓懒洋洋的,带着浓浓睡意,性感迷人;所谓枕边细语,就是这样吧?
但郎敬予已经闭上的眼突然睁开,雷电一般直直盯住脸蛋荡漾着红晕的她。
“妳是什么意思?”有人不爽了,表情开始凶狠,好像想爬起来揍她似的。“嫌我选的不好?不够品味?不喜欢?”
初次出击居然就被嫌弃,谁能高兴得起来!
“别生气嘛。我只是觉得,戒指好贵,实在没有必要花这个钱。你赚钱那么辛苦。”她低头吻着他已经锁起的眉心,撒娇。
“这点钱我还拿得出来。”所谓非不能也,实不为也,他只是勤俭成性,用钱小心而已,根本不是真的那么穷。
“可是真的不用。心意我感受到了,这样就够了。”她也坚持。然后,头一低,咬着红唇,楚楚可怜地问:“你不是说我可以要求吗?这不能不算数,是不是?”
是,这招是作弊,但不得不承认威力惊人;没想到她会把撒娇神功用在这里。郎敬予恼恨地沉默着。
“我们一起去退,退换货很简单的。”她哄着不悦的情人,知道言语不够,便乖巧地主动依偎到他身边,雪白手臂缠抱住他的腰。“我希望能挂在手上、带出去让全世界知道我有男友的,就是你这个人。可以答应我的要求吗?拜托嘛,好不好?”
“随便妳。”他认输、认栽可以吧?
因为不认也不行,木已成舟,生米都煮成熟饭了。
第九章
之后。
“转折实在太快了,交代太草率,我很不满意。”赵大小姐的嗓音虽然在抱怨,但还是清脆甜美,回荡在小小的浴室里。
“哪有?我都讲了啊,就是这样嘛。”回应超敷衍,粉颊飘上两朵红云。
他们当然早就回台湾了。毕竟大家都要上班,除了赵湘柔以外。
此刻,程思婕正在浴室里忙碌着,而某个美丽的背后灵正靠在门口,碎碎念着。这是她们从以前当室友时养成的习惯,常常跟在另一人后面讲话,讲着讲着,讲到对方进浴室了,还在继续讲。
这个浴室虽然有点旧,但还满干净、整洁的,一点多余的东西都没有,很有主人的风格──这里是郎敬予的住处。
赵湘柔一来,就以最严苛的眼光四下仔细打量了一圈,连同那个忙里忙外、俨然女主人似的程思婕,都看在眼里。
是,程思婕看起来很开心,整个人像是在发亮那样。人家说女人在爱情顺利时会特别容光焕发,果然没错。但,这光芒实在太刺眼,赵湘柔被闪到眼睛痛。
“那妳倒是讲讲看,为什么之前伤心得快要水淹旧金山,结果我才去开会回来,妳就不见人影、桌上多了一大束玫瑰花,当晚还外宿。我以为妳跟Jacky死灰复燃,正想杀过去教训妳,没想到……是有人从台湾追到美国了。”
“嘿嘿……”在浴室里忙碌的某人,脸已经红通通,傻笑着没回答。
“他才去一趟美国,两三天而已,妳就变回心甘情愿的高级台佣?有没有出息啊。”口吻一整个不屑。
“拜托!对妳们来说也许去一趟美国稀松平常,可是对他来说,是非常非常难的。”偏心的某人振振有词辩解着。
正因为得来不易,才显现出珍贵。程思婕整个人被彻底感动,发誓一定会尽力珍惜。也许骄纵惯的朋友不了解,但,她非常清楚自己的心。
“如果讲一下分手他就吓成这样,妳干嘛不早点闹分手?”
“我不是乱闹,那时是真的想分手。”程思婕叹口气。“妳不懂啦。真的很在乎一个人,哪敢随便拿分手开玩笑?一定是认真的啊。”
所以,他也真的被吓醒了。开始真正反省自己的一切,体会到不能没有她。
赵小姐发狠了。“那也不用感激成这样吧?作牛作马到这种程度!嘴巴讲得这么厉害,以后就不要又哭得像熊猫一样跑来找我。”
“不会啦……对了,说到熊猫眼,我跟妳说,我最近发现一个好东西……”
斗嘴兼闲聊中,程思婕已经把有点淤塞的水管给料理好了──没错,她不是在浴室忙着化妆打扮,而是在用通剂通水管;之后,还要换灯泡。
郎敬予回来时,一进门,只见穿着合身T恤、时髦紧身牛仔裤的妙龄美女拿着灯泡踩在椅子上,手法熟练地正把旧的灯泡旋下来。
在他看来,这就是全世界最美、最性感的景色。
站在客厅中央,遥望着又美又有能力的心上人,一时之间,郎敬予居然看到呆掉,舍不得移开视线。
然后,两个女生讲话的声音,才慢慢流进他耳中。咦?原来赵湘柔也在。他的视野里根本没有她,视而不见。
“长度嘛,是还好,我比较重视的是粗细。”名媛中的名媛,被杂志票选过是美貌家世学历气质都无懈可击的赵大小姐,居然面不改色地说出这种话。
“那我可以保证,妳一定满意。真的,又粗又长,妳一定要试试看。”
这两个“一定”把郎敬予听得差点脑充血。他的脸一沉,重重的清了清喉咙,宣示他的存在。
“咦!你回来了?今天好早喔。”要是程思婕之前容光焕发大约六十烛光,现在一看到情人所绽放出来的,简直是强力探照灯,上千烛光。
“妳们在说什么?”郎敬予相较之下,脸真是超感光的,一片晦暗。
“说什么?刚刚吗?”程思婕换好了灯泡,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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