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爱那么多》第27章


“我爱你,别再让那些虚幻的自卑和不安全感横隔在我们之间好吗?”
他垂首盯住地面,右手拚命揉着后颈。这时候若碰触到她,他怕自己会忍不住掐住她细致脆弱的小脖子。
“裴海,你还好吗?”她温柔低唤。
我?我当然好!好呕!他在心里闷吼。
“我很好。”他再抬起头时,眼中充满了挫败。“这代表妳会再嫁给我吗?”一直挂在嘴角的温和笑容消失了,池净回开水眸。
“我……我不晓得。”她讷讷的说。
“为什么不晓得?”他有些心急了。“你方才明明说,不会在意我的……“隐疾”。我多年来的心结已经被妳解开了,妳还不给我一个名分?”
她忍不住笑出来。“人家跟你说正经的,你还吊儿郎当。”
“老天!她居然认为我讲了整个晚上都不是正经的。”他仰头问苍天。
池净垂下螓首。“我爱你,也想再嫁给你,可是我不想再离开台湾了,我的生活都在这里……我们两个的生活方式终究行不通。”
“那我们就留在台湾。”
“可是,你的事业都在国外啊!你在约克郡的家怎么办?还有荷兰,法国,意大利?”
“我能在英国、荷兰、法国、意大利筑巢,就不能在台湾也买间房子吗?”他没好气的。
“你的说话态度很恶劣耶!”池净凝起秀眉,他今天晚还真是够阴阳怪气了。废话,我可不是每天被人指着鼻子说性无能的。裴海无声的嘀咕几句,终于重重叹了口气。
“对不起,是我不好。”他抱过满心委屈的小女人,搂在怀里低哄。“我太爱妳了,怕妳觉得嫁给“这样”的我很委屈。”
“你真的想留在台湾吗?”她轻声询问。
“只要给我一套完整的工作设备,留在哪个国家又有何差别?不过我必须说在前头,未来我仍然有许多事情必须出国处理。如果妳那阵子恰好得闲,我们可以一起出个小差,顺便游山玩水。否则妳留在台湾忙妳的事业,我也不勉强,好吗?”他吻了吻她鼻尖。“而且我娶妳是有目的地。”
“哦?”她斜眼睨他。
“北投山上那间工作室妳也用不着,送给妳放着也是放着。如果我娶回妳,那些东西又变成我的了,我就不必再花钱添购设备,何乐而不为?”他眉飞色舞的分析。“你……皮痒!”池净又好气又好笑,抬起粉拳重重赏了他一记。
“好不好,嫁给我?”裴海搂住她的柳腰。“我保证这次一定会拿出最大的诚心、信心、爱心和耐心来爱妳。”
池净被他逗得笑出来。“你这么“多心”啊!”
“说好。不然不放人。”他耍赖道。
她真的还要再嫁给这个男人吗?池净自问。望着他大男孩似的眼眸,一种爱到近乎心痛的感情揪住她。是的,她想再嫁给他。
上一回婚姻的失败,不全然是他的问题,她也有错。是她固执的把自己困在一方浅滩里,只会屈服,而从来没有试着和他沟通。到了最后,生活过不下去,她也只是一走了之,态度并不比他负责多少。
如今,有了前一次的经验,再加上三年的淬炼,他们两人都改变了,足以共度一个更成熟的婚姻生活。
她不想让自己再虚度另一个三年,甚或三十年。
“好。”她温柔望着他。“不过我有个小小的要求:别爱我那么多,只要爱一点点就好,让它涓涓滴滴,但是长长久久。”
“涓滴成缠绵。”裴海诚心允诺。
牛仔说得对,很多事,并不见得一定要行诸于语言,以行动证明更有意义多了。他爱她,她也爱他。这是老天爷赐给他最甜蜜的十字架,他会照顾她一生一世,涓滴成缠绵。
至于他的“隐疾”……担心什么?他还有一辈子的时间向她证明。
新与旧之间
大抵上,每件事的发展到最后都会“反朴归真”,起码对我的写作心态来说,是这样子的。
记得以前创作时,我非常非常执着于每个字、每个词的运用,总是尽量琢磨自己的文笔,训练自己对文字的驾驭程度。这种过程大概维持到《冷冬寒梅》为止。冷书的完成,算是走完了一段在文字上求新求变的时期。现在的自己,在创作上,反而不再那么执着于文字的花俏了。
现在开始想用很平凡的语句,去雕琢一个很平凡的故事,让它完成之后能为读者带来一点点不平凡的感受。(当然,我还在努力中。)
所以,《别爱那么多》是个很平凡的故事,有着很老套的情节。
有时想想,写小说就像煮菜一样。大家煮来煮去,同样都用油盐酱醋、青菜白米。然而,有人能煮成满汉大餐,有人能煮成清淡小菜;材料没什么不同,差别只在厨师而已。
天下没有什么新与旧的题材,只有新与旧的观点。这是我一贯的写作方针。所以我回头翻翻以前的旧作,常发现自己在行文间,不经意的喜欢使用一直述句:“这简直是发生在八点档连戏剧上的三流情节”。
哈哈。
确实,情节或许三流,只要作者愿意用点心去写它,它依然能衍生出盎然的趣味。本书是个新系列的开端,未来还有两本会出现。在这个系列中,我打算大量采用罗曼史中经常出现的老套情节。然后,用凌淑芬的方式来写这个“老套”。会写出怎样的故事,好看与否,就交给读友们评断了。
我分析了一下自己写作前后期的改变,发现有一点仍然不变,那就是:我对于大财团或大企业背景的男主角实在不太偏爱。
早期的作品中,虽然不能免俗的出现过这样的人物。后期再写回续集时,也迫不得已必须延用当时的设定,但是现在每起一个新系列,我几乎对“企业”、“财团背景”能避则避,避不过就尽量把它安排在配角,或者加以淡化。
我想,这世界上还有很多职业,比男主角拥有一间专门用来散财的企业有趣多了。所以,我书中的男主角干过不少奇奇怪怪的事。有专门负责找东西的、有雕刻家、有管理顾问、有计算机工程师、有在沙漠里牵着羊跑来跑去的,直到本书的“古刀剑艺术家”为止。
目前凌某人还在开发古怪新职业,麻烦读友们踊跃提供啰!
※※※话题回到本书,以往无论是电影或连续剧,好象只要有“男主角曾做出愧对女主角之事”的情节,最后一定是男主角诚心的坦述真相,女主角伤心痛苦,两人抱起来又叫又骂,最后泪涟涟的女主角发挥女性大爱,以宽容的心包容男主角,两人拍拍手,皆大欢喜。
老实说,我不喜欢这样。
书中,牛仔对裴海所说的那番话,算是我的个人感想吧!有时,“知”是痛苦的开始,能够一辈子无知反而幸福。
我写爱情,我希望女主角幸福,于是,我宁愿不让她“知”。
当然,能瞒她一辈子,那是最好的。如果分析下来觉得迟早有一天会穿帮,我还是建议:诚实为美德,早死早投胎。再不,多练练口才,学学如何把死的说成活的,这样也行。
……忽然觉得我在教坏小孩。
唉!国、高中以下的读友们不要学,知道吗?
至于书中的女主角“池净”,她真有其人,是我的好友之一。
我这位朋友温柔美丽,气质清灵,多年前恋上了一位富家子弟。那位男士和家中长辈不合,自己出国闯天下,倒也在洛杉矶做得有声有色。某一年他回台湾省亲,遇见了我的美女朋友,两人陷入热恋,很快结了婚,一起返美。
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以正常逻辑(或以八点档剧情)来推论,通常女主角的不安全感一定比男主角高,因为她的老公相貌堂堂,家世又好,外头垂涎的母狼比比皆是。事情换在我朋友身上却截然相反!反而是她老公天天盯得她死紧,几乎到紧迫盯人的地步。我事后才知道,曾有好几次我和她通国际长途电话时,她老公拿着分机在旁边听。(我气个半死,然后开始反省自己说了哪些很没有形象的黄色笑话──并且誓言下次一定要讲出更黄的,一雪前耻。)
最后这椿婚姻以离异收场。
多年后,那位男士回来了,时间让两人都改变了很多。他心中情缘未了,再度猛烈的追求我朋友。
当本书完成时,我朋友仍徘徊在是否重新接受他的关卡,倒是我这心急的说书人,忍不住在书中帮她做了决定。
所以,某某某,我只是要告诉妳,那家伙现在变得比以前顺眼多了,妳可以嫁了。(我发誓我没有收受他的说项费──只拗了几顿香的辣的而已,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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