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到好尪》第3章


紫红色的花落了满地,远远的那头有几个清洁妇正用扫帚将花瓣扫成一堆一堆的,再装进尼龙袋里。
我不避讳的大步走过,所有踩在脚下的|Qī|shu|ωang|枯花都象是尸体,每跨一步,血便溅出一些。
看吧,这就是“背叛”的下场,本来它只要受一季苦痛的。
“秋凉,你走那么快?”
“呃,什么?”我停下脚步,看到身后气喘吁吁走来的同窗。她叫李明玉,有个很奇怪的外号,人称“麻雀”。
有点抱歉,我差点忘了她的存在。
“你走太快了,我跟不上。”她似乎有点埋怨的说道。
我看一下表,两点十五分,已经迟到五分钟了,再加上走到教室的时间估计约莫还要五分钟不止,也就是说我这堂课起码得迟到十分钟了。
“可是已经迟到了。”我晃晃手上的表,证明我的话。而且,我们是在路上不小心碰到的,本无同行的打算。
“哎呀,有什么关系。”李明玉挥挥手道:“反正这教授又不点名。”
“是没错,但迟到总不太好意思。”我嘴说着,脚也没忘记走路。
“迟到五分钟和迟到十分钟还不都是迟到,咱们走慢点啦。”李明玉拖住我的手说道。她比我矮一点,骨架也比我小,整个人看起来娇小玲珑。
她说的一点都没错,我也同意,但这就是我急着到教室的原因了,因为我在后悔,我后悔先前的念头:我想跷课!
跷课对很多大学生来说,是家常便饭。对某部分人而言算是下午茶。可是它对我来讲,像进高级饭店用餐一样,至今还没尝过滋味到底如何。
我也知道这教宪法的教授混得不得了,说白点,不过是上行下效,独乐乐不如众乐乐,有鱼大家一块摸罢了,但是我就狠不下心来打破我空白的纪录。
自找麻烦吧,我想。我的染色体里或许带有一点固执的基因在里面。
执著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我百思不解。
“喂,秋凉,你怎么都不说话?”李明玉扯了扯我的手臂。
我有点不解的看向她:“我该说些什么?”
“你这个人,脑袋里到底在想些什么东西呀?平时看你静静的,对人也爱理不理的,你是不是嫌我烦啊?”
我不懂她怎会这样问我,我自忖应该还没有表现得太离群索居。
可是我回答她:“是有那么一点。”因为她真的是挺烦人的,像只麻雀,叽叽喳喳的!麻雀,现在我懂她绰号的来由了。
“拜托,做人要含蓄一点。”
她拿起六法全书往我脑袋瓜子一敲,我喊了声痛,痛的我要翻脸。
“你还晓得痛呀!我还以为你连脑袋都是钢筋水泥打造的呢?”她用手指比了比心口又指了指肚腹。
“什么意思?打手语呀?”我漫问。开啥玩笑,起码半公斤重的精装书,有棱有角的,敲在头上不痛才怪。
“意思是你铁石心肠,没心又没肝。”
“好啊,你毁谤我,根据民法,我可以告你,李明玉小姐。”
“哟,杜同学,请问你有没有考虑过转到法律系?”李明玉右手握拳,递到我口前,充当麦克风。
我知道她是在戏弄我。但,我又何尝不是游戏人间?
“哪里,都是宪法的教授教导有方。”
“名师出高徒的最佳例证吗?”李明玉带点软幽默的说。
我知道她心底顶不欣赏那位名师的。
我也不接腔,因为目的地就在眼前了,我们都识相的噤声。从后门摸进教室,在不显眼的角落位置安静坐下。
我下意识的抬起右手——两点二十分又五十九秒。
一眼望去,到课者不到二分之一。
盲目的盯着前方的黑板好一会儿,我取出我的“海棠拓印”在淡淡柔黄的纸页上记下数语。
老教授的课,虽名为宪法,教的却是哲学。他教我们——摸鱼时,记得别找清澈的水摸。
人生常常可见名不副实的事,你可以笑它,骂它,不能称之为欺骗或谎言。往往太过真实,反而是一种不幸。
轻轻合上书页,拿出笔记本,我试着将脱缰的神思归位。望着教授身后的那一片黑板,捕捉偶尔飘进脑袋里的只字片语,一一记录下来。
两堂课的时光消逝的很快,未等教授离开教室,许多同窗早背着行囊溜了。
我望了望四下,放下手中的笔,将桌上的书籍杂物扫进背包里,抄起搁在椅背上的薄外套。公式化的流程,动作无懈可击的完美。我抿抿干渴的唇,跟在人群后,走出教室。
李明玉又跑过来与我并肩而行,她的话匣子一开,简直没完没了。从批评方才教授教学的枯燥乏味到我的种种意见,没啥逻辑性的,几乎想到就谈,像她这样的性子,虽然让人觉得颇为恬噪,但,这也是她的好处。
直性子的人一般都是较真性情的。
“秋凉,你参加什么社团?”
大学必修三学分,乃爱情,社团,课业是也。我想我死当的几率比较高些。
“我没有参加社团。”正确说来,是压根儿不打算参加。我清楚自己缺乏参与的活力与热诚。
可是,她也不必表现的那样夸张吧!瞧她一副目瞪口呆的模样,活似我的回答是件多么不可思议的怪事一样。
如果我没记错,台湾地区应无任何一条律法规定,凡大学生皆得参加社团。
“为什么?”李明玉的语气半带讶异半带好奇。
“天塌下来了没?”我技巧的反问。
“神经!”她轻轻推了我一下,笑。仿佛我问了一个很愚蠢的疑问句。
天自然没塌下来,太阳底下也没有新鲜事,我自信不参加社团一事不必小题大做:“那你呢?你参加什么社团?”我想把我的事借此带过。
“我?嘿嘿!”她笑得很得意,让我有点纳闷:“我总共参加了三个社团哟!”
“好能耐。”要参加那么多社团,体力充沛是先决条件。至于我,还是算了吧。
李明玉介绍她加入的社团,大抵多是动能性质的,跟她的个性很像。
提到社团呀!上回昭君也游说我加入她所属的那个国乐社社团。
昭君擅弹琵琶,我当初听了觉得挺不可思议的,后来一想,这才是真正的“名副其实”。
我对传统国乐颇有好感。以前看过一本书,里头的女主角是个中高手,也会弹琵琶。铉乐器几乎都略懂皮毛,小小年纪的我对她简直崇拜的五体投地。
对于国乐的喜好,这本书莫不是一大助力。
小时候,家里有一管紫箫,是阿叔的,我常常趁人不注意时,拿着箫到别处,学电视剧里的样子,将嘴对着管口,用力用力的吹,结果吹的我脸色紫胀,头皮发麻,乖乖!它就是不出声,只沾得我一脸口水。
简直一点美感都没有。
往后,读了小杜那首诗“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那意境太美,于是我又做起吹箫的美梦,以前的口水事,早抛它个万二里去了。
我这一生中想学会三种古乐器,箫是其一,另外尚有琵琶和扬琴,不过想终是想,我又怕自己笨学不会,所以国乐社那边,暂不考虑加入,昭君的一番美意,只好心领。
“怎么样,有没有兴趣加入我们的社团呀?”李明玉贼兮兮的问。
我瞟她一眼:“社费多少?”
她伸出手,拇指,无名指和小指是屈的。
其实我不过随便问问,还是煞有介事的讨价还价起来:“太贵了,我现在是两袖清风,所以还是算了吧。”
“什么!又不是爱心募款。”
她用力推了我一下,我一时无防备,左脚绊到右脚,一个不稳向前仆去——该死,我怀疑李明玉有暴力倾向。
“你做什么?”我皱着眉,不怎么高兴的转头小瞪她一眼,没注意到我后头有人,直到他出声,不,是直到看见李明玉呆若木鸡的模样,原本我误以为她是出自内疚,而我的口气似乎也太冲了些。
我回过头摊开双掌。手擦破皮了,还被一些碎沙石刺进肉里,鼻子一酸,我的眼泪差点跟着掉下来。
“你没事吧?”
“没事才怪!”我光顾着看探伤势,口气不怎么好,一时不爽又加了句:“没长眼睛哪!”我以为问我话的人是李明玉。
“秋凉,”
“秋什么秋,不要你扶!”我挥开一只想拉起我的手臂,勉强的想自己站起来。我想膝盖大概肿起来了,感觉热辣辣的,幸亏我穿牛仔裤,破一个小洞照样很拉风。
“你还好吧?”
“一点都不好。”我习惯性的抱怨。等等,李明玉说话几时这般温文有礼来着?而且还充满男性嗓音的魅力?
我抬起头,眼帘映入一张陌生男子的脸孔,回头看见李明玉依然呆滞无神的眸子,霎时了然于心。
可是他笑成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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