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到好尪》第13章


人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不像植物一般有落地生根的宿命观。植物一旦熟悉、适应了自己生长的环境,世世代代便活在那个范围里,从没听过热带雨林的树木移到沙漠地区尚仍生存的。
可是人不一样,当人身处某一环境久了,便觉生厌,幻想着另一个未适应过的环境或许会比现在更好,可是真要舍弃原有的,他偏又心生不舍,于是他便紧握着所拥有的,一边抱怨,一边觊觎着所没有的。
原本王家夫妻俩要留我过夜,怕我一个人走夜路不安全,可是我总觉得叨扰人家便是欠一分人情;这世间,金钱债好还,人情债难偿,想想还是算了。
王太太见我不愿住下,又请王先生送我,我连忙婉拒,主要是我骑车上课,真要请人送我也麻烦,反正我独来独往惯了;更何况从王家到我租赁公寓的这段路,我都不知已走过几回了,相信安全无虞,又何必劳烦别人呢?
说来说去,要怪今日治安恶化之严重,让人晚上走在路上都惶惶不安。
人本来就是一种生性多疑的动物,要建立彼此的信任已非易事,再加上诸多环境的影响,如何能不疏离?
若果真那么衰遇到歹徒,也只能算是命吧!一想到这,就有点后悔当初为什么没报名跆拳道研习营,价格不贵又可习得防身之技,挺划算的。
嘿咻!再一条街就到家了,本来被王氏一家人弄得提心吊胆的心总算可以放下了。
可是,那辆从刚刚就跟在我身后的汽车……妈呀!
不会这么倒楣吧!我杜秋凉没钱财、没脸蛋的——可能只是刚好顺路的车辆吧?
过了一个叉路,我偷瞄了身后一眼,整颗心脏感觉都要跳出来了,那辆车仍然如影随形地跟在我身后十公尺内,而且是愈来愈近。
天啊!我发了疯似地拼命踩动脚踏车,上帝、佛祖……管神什么,千万保佑我别真遇上歹徒——
就算是命,我也要抗争到底——
“啊——”我没注意到凹凸不平的路面,一个闪避不及,车子骑进坑洞里。我惊叫一声,连人带车摔倒在路面上。
“该死的!”我低咒一声,挣扎着想要爬起来。
那辆车在我前方五公尺停了下来,车门急急地打开,步下一个身形高大的男人。
恐惧如鬼魁般攫住我的心,我惊慌得想惊叫,却发现我的喉咙好像被什么东西卡住,怎么都喊不出来——
“杜秋——”
那人急急地朝我走来,熟悉的叫唤让我看清了他的脸庞,我要时一楞。
“你还好吗?有没有怎么样?”他蹲了下来着急地问。
“大混蛋,你吓死我了!”我朝着他大喊。扑进他怀里,眼泪早巳控制不住地流了满面。
我紧紧地抱住他,失态地放声大哭,哭到声嘶力竭,才无力靠在他怀里,断断续续地抽泣,任他温暖的大掌轻拍我的背脊安抚着。
“你知不知道你吓死我了!”我便在他怀中,泄愤式地抓着他的丝衬衫抹脸。
“对不起,我没想到会吓着你,对不起。”
他温柔而低沉的嗓音由上而下地买入我耳中,听来酥痒痒的。
“好了,别再哭了,再哭下去声音都哑了。”他笨拙地就着衣袖轻轻拭去我脸上的余泪。
平静下来的我本想来个兴师问罪,可是他已道了歉,我也不好再计较,改而问道:“你没事跟在我身后干嘛?”害我还以为真的流年不利,遇上了不长眼睛的歹人。
他呐呐地笑了笑,说:“我去找你,见你还没回来,我不放心便开车出来找你,没想到才没多久,就看到你,本想跟着你到家才叫你,不料,你的胆量跟你形容的差了十万八千里。”
听到末句,我把所有的疑问全顺延。“什么嘛!明明是你不对还怪我胆小!”我杜秋凉活了十八个年头,还是第一回被冠上这个形容词。沈恕尧太可恶了!
“好、好、好,是我不对。他退让地说。
“明明就是你的错。”我得寸进尺。
“我还宁愿你像刚刚那样哭倒在我怀里。”
他摆出一副“我欺负他”的表情,看得我手痒,很想揍他一下。
“我怎么样关你屁事!”我推开他,想站起来。
“噢!”我低叫一声,又坐回路面。
“怎么了?是不是受伤了?”他紧张兮兮地问。
我皱了皱眉,试着移动左脚——痛呀!
他看了看我的腿,也蹙起了眉。“八成是扭到了。”他二话不说便抱起我,走向他的车。
“我的脚踏车怎么办?”我急说道,顾不得膝上怪异的刺痛感。
“别担心,我来处理。”他的话仿佛一颗定心剂,有效地安抚了我不安的情绪。将我抱进车前座,他打开后车厢,抬起脚踏车就往里面放。车厢大小,车厢盖合不上,本来帅帅的一辆黑色富豪因此变得很滑稽。
他坐进驾驶座,我捣住欲笑的嘴。他看了我一眼,我赶紧偏过头,不让他瞧见。怕他送我去医院,我连忙道:“送我回家,家里有急救箱。”有了上回受伤的经验,我索性自个儿添购急救用品。
“你的脚是扭伤。”
“应该没严重到得上医院的程度。”我忍住痛,尽量不让眉心蹙起。
我见他低头瞧了我的脚一眼,车转了一个大弯,送我回小蜗居。
※※※
“你这呆子!”天!恕尧的嗓门原来不比我小。
一回到住处,打开了灯,在明亮灯光下,我的狼狈无所遁形地被一览无遗。
原来我不只左脚扭伤,就连手肘、两膝、脸颊都有擦伤,尤以两膝的擦伤最为触目惊心。
牛仔裤被擦破了两个洞,伤口周围的布料与血渍混合,紧紧地贴在伤处,头发散乱的我看起来就像个战场上的逃兵。
“没关系,这样一来急救箱就派得上用场啦!”怪了!受伤的人是我耶!我都没吭一声了,他凶什么凶?
“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心情说笑话!”
我被他凶得有点莫名其妙,抱起我的狗。“希望,这个人好凶,我们把他赶出去好不好?”
“希望”很识时务地汪了几声,惹得我轻笑出声,这一笑,仿佛十分的疼痛被减去了三分。
“少说废话!急救箱在哪里?”
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发这么大火的沈恕尧。
碍于他的淫威下,我瑟缩地指了指橱柜。“那里,放在最上层。”
他迅速地取出急救箱,奔到我面前。东看看,西瞧瞧,浑身是伤的我似乎造成了他的困扰。
“把那只狗放下,小心细菌感染。”他说着,从浴室掏了一盆热水。
我乖乖地放下“希望”,它似乎也慑于沈恕尧,叫了一声便自动地走回墙角的碎布篮——那是我替它准备的窝。我不许它占我的床位。
他帮着我消毒脸颊、手肘的伤口,接下来便是膝上的伤了。那两处伤口覆在裤子的布料纤维上,从干掉的血渍看来,不难想像破布已与我的血肉站在一块,如果硬要拿开布料,一定很痛。
沈恕尧动手卷起我右脚的裤管,我连忙按下他的手。“不要,会痛。”我得先招认,免得待会得承受皮肉撕裂的非人待遇。
“我会尽量小心。”他拿开我的手,顿了顿,沾了水把伤口处的布料打湿,捉起一把剪刀,问我:“介不介意让这件裤子换个新造型?”
我猜他是要剪开裤管好清洗我膝上的伤口。“这个主意听起来似乎不错。”我说着,迎向他的眼睁,突然想起我另一件膝间破了个洞的牛仔裤。
“你真是个灾星。”
“你真是个灾星。”
呃?没想到我们居然异口同声,心有灵犀一点通!
他停下剪裁的动作,抬头看着我,眼中有着与我相同的惊异,而后,盈盈的笑意爬上了他弯弯的笑眼。
“英雄所见略同。”他说,又低下头。
“错!是英雌所见略同。”这一点,我们“所见”又不同了。
他不作声,只是不停地操控着剪刀裁去膝盖以下的布料。
也对,他好说歹说也是个教授级的老男人,犯不着自贬身分,为了一个字与我这后生晚辈争吵不体,不过我想,就是我活到七老八十,也还会是现在这德性。俗语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人如何能与江山相提并论?江山递擅五千年,而人长寿者不过一、两百载,本性未移就隔屁了,当然本性难移。
“喂!痛死了,你轻一点。”我痛得差点掉泪,虽然布料已经泡了水,可是一番剥除下来还是很痛。
“忍着点。”他小心翼翼地剥下整片布料。
我一咬牙,转了开脸,再转过头时,他已经清洗好我两膝上的伤口。我看了眼,还好嘛!
不似我想像的严重。
“看看你的脚躁肿成什么样子,还说不严重。”他指着我的脚踝说。
我低头往下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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