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云天》第40章


“快来拿东西!依云!碧菡!赶快帮我接一接!”
依云赶到门口来,笑得打跌。
“哎哟,又不是办年货!买这么多干什么?”
皓天抱著东西走进客厅,依云和高太太左一样右一样的帮他接过去。他四面看看,没有看到碧菡。沙发上放著起了头的毛线,和一大堆毛线团。依云和高太太都笑吟吟的,打开那些包包东尝尝西尝尝,家里并无异样,他不敢显出过份的关怀,只淡淡的说了句:
“碧菡呢?怎么不来吃东西?”
“碧菡出去了。”依云说,含了一口的糖莲子。
“出去了?”他的心猛然间往下一沉,他相信自己脸上一定变了颜色。“到哪里去了?”
“她说去买毛线针,现在这副针太粗了,打出来不好看。”依云说,望著皓天,渐渐的,她脸上也变了色,笑容从唇边隐去。“可是,她已经出去很久了,我记得,对面超级市场里,就有毛线针卖。”皓天摔下了手里的东西,就直冲进走廊,推开碧菡的房门,他冲了进去,四面望望,他松了口气。化妆台上,整齐的放著化妆品,椅背上,搭著她常穿的大衣,书桌上,她看了一半的一本镜花缘还摊开著,床上也丢著四、五个毛线团。不,没有事,一切如常。他走到壁橱前,拉开橱门,里面的衣服一件件整齐的挂著。走到床边,他下意识的翻开枕头,下面空空的,没有留书。不,她当然不可能出走,她什么东西都没有带。可是……可是……他站在书桌前面,一把拉开了书桌中间的抽屉。倏然间,他的心沉进了地底。抽屉里,触目所及,是碧菡手腕上那只刻不离身的手镯,在手镯的下面,压著一张信纸。他的腿软了,头昏了,跌坐在书桌前的椅子里,他闭上眼睛,不敢去看那张信纸。终于,他深吸了口气,睁开眼睛来,或者没什么,或者她是取下镯子忘记戴了,她不可能这样离去!绝不可能!他颤抖著伸手去取出那张信纸,睁大了眼睛,他强迫自己去读那上面的句子:碧云天43/50
“生命是你们救的,欢乐是你们给的,幸福由你们赐与,爱情因你们认识,如今我悄然离去,我已认清了自己,存在还有何价值?徒然破坏了欢愉!别说我不知感激,此刻尚有何言语!恨人间太多不平,问世间可有天理?”
信纸从他的手上飘下去,他把头仆在书桌上,好一刻,他一动也不动。然后,他听到身后有啜泣的声音,他茫然的抬起头来,茫然的站起身子,像一个蹒跚的醉汉,他摇摇晃晃的往屋外走,依云哭泣著拉住了他,问:
“你要到哪里去?”“我要去找她!”他喃喃的回答,机械化的移著步子。“我要去找她回来,她只是一只羽毛都没长全的小鸟,离开了这儿,她根本抵受不了外面的风雨,她会马上因憔悴而死去!我要在她死去以前,把她找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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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云含泪望著他,他的眼睛发直,脸色惨白,嘴唇毫无血色。他的身子摇摆不定,神情迷惘而麻木。依云恐慌了,她抓紧了他,哭著大叫了一声:
“皓天!”皓天悚然而惊,像从一个迷梦中醒了过来,他望著依云,然后,他扑到桌子前面,一面抓起了那只翠玉镯子,他握紧了镯子,浑身颤抖,他嚷著说:
“她走了!依云!她走了!她什么都没带,甚至不带这只镯子!她这样负气一走,能走到哪里去?依云,她走了!”
“是的,我知道!我知道!”依云哭著喊:“是我闯的祸,我去把她找回来!”她往屋外就跑。
这回,是他拉住了她,他瞪著她,哑声说:
“你往哪里去?”“去找碧菡!”她满脸的泪:“找不到她,我也不回来!”
他死扯住她,他的脸色更白了,眼睛里布满了红丝。“你敢走?”他说:“我已经失去了一个!我不能再失去第二个!你敢走!”依云站住了,瞪视著他,他们相对瞪视,彼此眼睛里都有著恐惧、疑虑、爱恋,和痛惜。然后,依云哭倒在皓天的怀里,她伸手抱紧了他的腰,一面哭,一面喊:
“我发誓永远不离开你!皓天,我永不离开你!我们要一起去找碧菡,直到把她找回来为止!”
23
三个月过去了。晚上,台北是一个夜的城市,华灯初上,西门町车水马龙,人潮汹涌。霓虹灯到处闪烁,明明灭灭,红红绿绿,燃亮了夜。小吃馆,大餐厅,人头钻动,闹活了夜。歌台舞榭,管弦笙歌,舞影缤纷,唱醒了夜。这样的夜,是人类寻欢作乐的时候。这样的夜,是人类找寻温馨与麻醉的时候。这样的夜,是属于所有大都市的,是属于所有人类的。
在靠近西门町的外围,这家名叫“蓝风”的舞厅,只是一家中型的舞厅,不能算最大的,却也不是最小的。一组十人的小乐队,正在奏著一支探戈舞曲,音乐声活跃的跳动在夜色里,屋顶悬著的一盏多面的圆球,正缓缓的旋转著,折射了满厅五颜六色的光点。大厅中,灯光是幽暗的、轻柔的,时而蓝,时而红,时而绿,时而杂色并陈。舞池边上,一个个的小桌子,桌上都有个小小的烛杯,里面燃著一朵小小的烛焰。舞客舞女,川流不息的在桌边走动,酒香人影,歌声语声。这儿的夜,是“半醉”的。
碧菡穿著一件翠绿色的旗袍,项间有一串发亮的项链,耳朵上也垂著同样式的亮耳环。正和一个胖胖的中年舞客在酣舞著。那舞客的探戈跳得相当纯熟,碧菡却跟得更加熟练。记得三个月前,初来的时候,她甚至不会跳华尔滋。可是,现在,伦巴、恰恰、吉特巴、灵魂舞、马舞、曼波、森巴……都已经难不倒她了,人类有适应的本能,有学习的本能。三个月以来,她已从一个嫩秧秧的小舞女,变成这儿有名的“冰山美人”。“冰山美人”这外号是陈元给她加的,陈元是这里的一个驻唱男歌星,事实上,他只是一个孩子,刚刚从大学毕业,受完军训。什么事不好做,却在舞厅里唱起歌来了。当碧菡问他的时候,他耸耸肩,一股吊儿郎当的样子,说:
“我爱唱歌,怎么办?”
“去学音乐。”“我不爱学音乐,我只爱唱歌,唱流行歌,唱热门歌,唱民谣,唱——我的故事。”
他的故事?碧菡叹息,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故事。在舞厅里你不要去探求。舞客们来寻求安慰,因为家里没有温暖,舞女们货腰为生,因为种种辛酸。不,在这儿你不要去探求别人的秘密,你只能满足别人的欢乐。冰山美人!这外号是因为她永远拒绝和客人“吃消夜”而起的。陈元曾经对她瞪著眼睛说:“你以为你做了多高尚的职业?你以为来这儿的客人仅仅要跳舞?你知不知道你那见了鬼的‘洁身自好’只让你损失一大笔财路,除此而外,没有丝毫好处!别人并不会因此而把你看得高贵了!”“我并不要别人把我看得高贵,”她轻声说,无奈的微笑著。“已经走入这一行,还谈什么高贵!”她转动著手里的小酒杯。“我这样做,只为了我自己的良心,和……”她默然不语,酒香雾汽里,浮起的是高皓天的脸庞。
“为了你那个该死的男朋友!”陈元叫著说,对她摇摇头:“曼妮,你是个傻瓜!”曼妮是她在这儿的名字,舞厅老板帮她取的,多俗气的名字,但是,叫什么名字都一样,那只是一个代号而已。她不在乎,一个出卖欢笑的女人,还在乎名字吗?她已经没有名字了。多年多年以前,她叫作俞碧菡。在她走进“蓝风”来以前,她已经把那个名字埋在地底层去了。
探戈舞曲完了,她跟著胖子回到桌上,胖子也并不叫胖子,他姓吴,大家叫他吴老板,是个菲律宾华侨,也是这儿的常客。当他第一次发现碧菡的时候,他就著了迷,他称她为“小仙女”,说她周身没有一点儿人间俗气。他为她大把大把的花钱,一夜买她一百个钟点,希望有一天,金钱的力量,能够终于买到她的一点儿“俗气”,人类,就是这么矛盾的。
陈元上台去唱起歌来了,仍然是那支“他的歌”——一个小女孩。他穿著一身咖啡色的衣服,脖子上系著一条咖啡色的领巾,虽然是晚上,他仍然习惯性的戴著一副淡淡的墨镜,他说那是他的“保护色”。他拿著麦克风,浑身都是一股满不在乎和吊儿郎当的气质。他用他那低沉的嗓音,忧郁的唱著那支——《一个小女孩》。
“当我很小的时候,我认识一个小小的女孩,
我们喜悦欢笑,我们两小无猜,我们不知道什么叫忧愁,
更不知道什么叫悲哀,
我们常常两相依偎,互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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