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邂逅永恒》第16章


“傻瓜,当然是我拉。你老公我不重要吗?”陈瑞司轻磕了艾薇的耳朵轻语,然后又是一脸的坏笑。
“老公?!”艾薇开始有点懵了,因为她感到既幸福有发晕。
“你难道还想跑吗?”陈瑞司忽然在她的腋下抓痒反问,也是给她的一个惩罚,看她以后会不会忘记算上他这个重要的人物。
“呵呵,不敢了。那你也给我介绍你的家人,我都没听你提过呢?”艾薇转开话题反问。
“我呢?很简单的,一个伟大的妈妈,还有一个同胞的弟弟。他们现在都在瑞典居住?”
“同胞的弟弟?是和你一样的脸孔吗?”艾薇有点激动的反问,因为她简直不敢相信真会有个人长得很瑞司一样。
“是的,当年我妈生我后十秒后弟弟也钻出来了。”说起这个弟弟,瑞司有点兴奋因为以前在高中泡女生的时候,他弟弟女友总找错人。哈哈~~!!!
“哦,他叫什么名字呀?”
“瑞恩。”
“哦。他们很少回国吗?”
“一般都是我去找他们。瑞典是一个很美的地方,我很喜欢那个地方。”瑞司开始向艾薇讲述瑞典的地理方位:“位于北欧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东部,西以斯堪的纳维亚山脉为界与挪威相邻,东北以托尔尼奥河为界与芬兰相接,东滨波的尼亚湾,东南濒波罗的海,西南隔卡特加特和厄勒海峡同丹麦相望。
瑞典地形南北狭长,地势自西北向东南逐渐倾斜。全国从北向南分为4个主要地形区:山区、低地湖区、较低高原区和南部小平原区。山区占国土面积2/3,其中凯布讷海拔2111米为瑞典最高山峰。低地湖区有由冰川形成的起伏山岭,有星罗棋布的湖泊;较低高原区,海拔多在152米以下,区内多森林和泥炭层;南部小平原区,人口最为稠密。”
听着他那么详细的讲述她可以很容易地想象瑞典这地方的具体。而且她可以很深的感受到瑞司对瑞典这城市的喜欢。但他为什么要回国呢?
“你很喜欢瑞典是吗?”艾薇反问。
“是的,我一直都喜欢那个国家,我的梦想就是从那里开始的。”
“那你为什么还是回了中国呢?”
“如果我不回国,能遇到你吗?”瑞司滑稽地反问。
“和你说正经的”艾薇强调道。
“好,我正经,你说!”瑞司抱着她反问。
“明天海潮要出院了。”艾薇终于把自己心中的疙瘩说出。
“我陪你一起去。”
“恩~!!!”在回答这话的时候,她的心中竟在暗暗地开心。虽然说不上为什么,但总觉得海潮已经不再是她和瑞司的疙瘩了。
“我们一起睡觉吧?”瑞司依旧抱着艾薇开口道。
同居难道不是两个相爱的在一起吗?
正文 第十六章 太委屈
时间在我与一些无琐的杂事中消逝,转身去翻看那已经密密麻麻的字,才发现施海潮几乎在我与无痕,艾薇和瑞司的故事中被湮灭。这让我感到很抱歉。因为施海潮本是该书中一位不可缺少的配角。所以,今天故事又回到施海潮的身上吧!
一个人,一张床,一扇窗,一台灯,一个无尽的夜。
白得刺眼的粉墙,简单的陈设。施海潮穿着一件白蓝条纹相间的病服,躺在那几乎快容纳不下他这颀长,健壮的身躯的单人病床上。一个翻身,他有点躁动不已。也许更多的是兴奋。因为明天他就要出院了。他脚上的伤恢复得很快。
一想到这里,他的心里不禁想起了那个文静、含蓄、细心的女孩——艾薇。如果不是她每天早上都熬骨汤给他喝。也许……也许他有可能要告别那让自己意气风发的球场。呵呵~~~!此时,他笑得很无邪与灿烂。哦!真象个可爱,帅气的小男生。
幸福这个次在这个时候,在他的心灵的最深处疯狂地增长。施海潮忽然深深地感到这个单薄的小床快容不下他的幸福。有塌的可能。一个轻快地起身,着地。施海潮轻走到窗前,拉开那快依旧是白得让人看久了就发晕的窗帘,嘴角依旧是个迷人的浅笑。
城市的灯光与那穿梭如流的车辆忽然和他的静谧与幸福形成了对比。
“不要离我太远,连一厘米也不要。”
施海潮从包包里拿出自己的手机拨通艾薇那熟悉不过的号码,此时他几乎忘了在医院不能用手机的鸟问规矩。他只想能听听那日思夜想的人儿的声音。
“嘟……嘟……”听着手机还未接听的声音,他开始有点无奈与冲动,在这小小的病房里来回踱步。怎么还没接?
“喂。”一个温文尔雅的男声。
“喂……喂……”在应这话时,施海潮开始有点颤抖,底气不足。原本那沉淀淀的幸福与快乐也马上跌入到十九层或一百层或更深一层的冰窖里。
“你找谁?”陈瑞司站在阳台上轻声的反问。因为他可不想吵醒那好不容易才睡下的宝宝。今天她受惊了。想到这里他不禁蹙紧了眉头。
“你是?!”虽然隐约感到那人的身份。但施海潮心里却有另一丝渺茫地希望。因为他相信自己的感觉是错的。是的,他宁愿相信谎言。
“她男友”陈瑞司看着远方的夜色坚定地回答。
“你是谁?艾薇有什么事情?”未了,陈瑞司便听到电话那头已经挂机的声音。
“施海潮。”陈瑞司看着艾薇手机里的名字若有所思地念道,不管怎样?谁也不能把他的宝宝从身边骗走。关了电话便回屋。
“她男友。”施海潮关了电话,耳朵里却不断重复着瑞司那久久不能绝耳的声音。跟女巫的咒语一样,挥之不去。
“薇,现在在他那里吗?”施海潮有点恼闷地自我反问。对于这样的问题显得很可笑。谁知道她到底在哪里?
可是他的心为什么会比刀割还痛苦呢?是的,他还没放下对薇的感情。可真的要放下一段感情又谈何容易呢?这真的是上帝的惩罚,以前薇在身边的时候自己总不够呵护,爱她。等到她真的转身离开的时候自己却象一个乞丐一样在内心里期望甚至是乞求她有天还是会回到自己的身边。‘别让女人有移情别恋的机会,否则一切都不可换回。’
独自依在墙角的施海潮,看着那皎洁地月光直泻在这已经熄灯的病房里。刚才那激动,气愤的情绪就象眼前这柔和的月光一样,淡淡的,平静的。回忆的门宅象抓住什么机会似的顷刻间在他的脑海里倒流,穿梭……
记得最初认识薇的时候,是在一个雨天。他没有撑伞,头顶着书在林阴里小跑。而那个时候,薇正拿着一把浅蓝翠花的雨伞在林阴里一副闲情雅致地散步,那时她穿这一件浅粉T…SHIRT和一条深蓝牛仔短裙,刚洗的秀发上还挂着些许的水珠。就这样一个迎面地走来,和他一身的狼狈形成了滑稽的对比。
那时她看着他这狼狈的摸样还是莞尔的浅笑。那笑很含蓄,但真的很迷人,把她本身那种脱俗,清雅的气质表露得更入木。也许当年杨贵妃的‘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用在眼前的这个人儿更合适。就是这样一个不经意的浅笑,当时他的心就已经跟着她那散漫的脚步越走越远了。无可否认,他对她确实是一见钟情。刚开始的那段日子,他们爱得很甜蜜。但渐渐对这初恋的感觉变淡,开始觉得恋爱不过是每天约会或在一起聊天或做其他的事情的无聊聚会。所以后来的日子里,他又把心放在了他心爱的篮球上,对薇也失去了原有的热情与激情。
其实薇是一座冰山,不管你怎么热情甚至是激情她的表情都是很平淡。有时和她比起来我总觉得自己很失败。没有她的耐性子,与平静。就这样平平淡淡地和她交往了两年。也许这样的感情早就要决裂了。能硬撑到现在已经可以去申请一下世界奇迹之一了。可是,当她真的很平静地和他说“我们不合适”他的就不知怎么的都平静不下来。
在她说这话之前,他总认为他会很干脆,平静地放开。可是谁知道自己竟这般地拖泥带水。他越感觉她要离开他,他就越想去抓住那正在向他道别的身影。可是,越这样想就失去得越快。
越想这些陈年往事,施海潮的身子就抖擞得更厉害,眉头也皱得越紧。感觉这些往事就象病毒一样要冲破这臭皮囊要把他吞噬,湮没。
她的信:海潮,
今天我觉得自己又回到了原点,在坐标系上徘徊了那么久,我到现在才有勇气给你写这短信。
不管以前我定位在哪里,我都会随着太阳的朝夕起落而改变我在地面的射影长度。任何人也看不到我真正地存在。跌跌撞撞,有太多的顾虑,太多的事情,让我忽略了自己的立足点。坐标系上的原点像挖了一个黑洞,让我跌了下去……
一种液体,顺着鼻梁直垂到嘴角。涩涩的,咸咸的。他又哭了。他不知道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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