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云劫》第64章


有人想要免费的抱枕,我得告诉他答案是不。“罗浩阳,让开。”
没有人答理我,耳边传来均匀的呼吸。
窗外明晃晃的阳光照进来,送来花儿的香气。
花儿的香气害我莫名其妙的叹息,想起我是在秋千上睡着的。似曾相识的感觉涌入脑海,有什么事能难住罗浩阳?再次叹息,令我心中警铃大作:回忆会让人变得软弱,面对罗浩阳我最不想流露出来的情绪就是——软弱。
我用胳臂的肘部撞击困住我的人,“噢——”罗浩阳发出类似某种猫科动物受扰的吼叫,趁他吃痛肌肉放松的一刹那,我快速脱身。跳下床时,才发现早晨浇花时那件长外套被脱掉扔在地板上,和它搂在一起的是罗浩阳的上衣和牛仔裤。
躺在床上的罗浩阳穿了一套白色的运动背心和短裤,晒成巧力克色的皮肤发出健康的光泽。看起来象一块成色上好的点心,我抹了一下嘴巴,悄悄的走到床边打量他。
“猴子,咱们结婚吧。”罗浩阳翻了一个身,我吓得倒退几步才站稳脚跟。
“不,谢谢。”我看着他谨慎的回答,等了很长时间不见他出声。“哧,根本是梦话。”我对他挥动手臂,就算在梦里,也来耍我。
我走到院子里,看见小汪趴在秋千下面,看见我出来,它站起来对我摇尾巴,“喂,小汪,你让我失望,连你,也不值得完全依靠。”
小汪更用力的摇尾巴,我拿起放在秋千上的帽子,打算完成没做完的工作。罗浩阳丢在院子里的大旅行包已经不见了,我好心的假设不是被小汪卖掉了。
大概用了一个小时完成了剩下的工作,如果在平时我保证这只需要十五分钟的时间。我喜欢泥土,对,就是这样,闻着泥水的味道会让我感受到平静。
收好工具,我决定下一步应该做一顿丰盛一点的午餐。是啦,我不属猪,可是我信奉人生最大的享受就是吃和睡,能好好的吃和好好的睡,我认为就是幸福生活,其他都是附丽。
走出园子时,罗浩阳已经醒了,正坐在秋千上一晃一晃的看着我。“醒啦?”我摘下草帽,用挂在脖子上的毛巾擦汗。
“我来。”罗浩阳从秋千上跳下来,伸手欲拿我手里的毛巾。他可真帅,阳光追逐着他,令站在水泥平台上的他看起来象是舞台中心的男主角。
“不用。”我错开一步,躲过他,径直往屋子里走去。“睡好了吗?”
“窗台上的大蒜熏我。”罗浩阳苦着脸说。
“哈,那不是大蒜。”我笑。
“元葱?”他也笑起来。
“不,是水仙。”我笑得打嗝。
“你在骗我。水仙只有在冬天才开,我见过。”
“没有,我的水仙夏天也能开,很香吧。”
“我饿了。”他跟在我的身后,不感受兴趣的转移话题,口气里带着委屈的调子强调,“很饿。”
“ 我来做饭。”我走到衣柜前,翻出一件加长版的男式大T恤,罗浩阳一直跟在我的身后。
“你可以看一会儿碟儿,三十分钟内保证吃饭。”
“哦。”他说,继续跟着我,我送了他一对白色的卫生球眼,意在勒令他止步,因为我下一站要去的地方是——洗手间。
那一对卫生球没有起到警示的作用,罗浩阳亦步亦趋的跟着我。
“喂,脑子灌水了吗?在那面等我,我要用五分钟的时间冲一个澡,然后才能做饭给你吃。”我砰的一声在罗浩阳的面前甩上卫生间的门,上锁。
“猴子。”
我不语,轻轻的褪去身上的衣衫。
“这一次,我们结婚吧。”我把一只袜子扔在洗衣机里。
“听见没有,我们结婚吧,和宁林森他们一起也行,我们单独也行。”另一只袜子也被扔在洗衣机里。
卫生间的门在动,“不。”我说完,打开了莲花状的篷篷头,水,从篷篷头流出来,细雨丝一样,轻轻的打在身上。
门外再没有动静,冲洗很快结束,擦干身体,我用一根断掉的象牙筷子把湿发绾住,换上大T恤衫,用一条带子系在腰间。
只在推门的时候有片刻的犹豫,外面并没有传来打开电视的声音。
罗浩阳仍然站在洗手间的门前,两条长腿微微分开,霸道的拦着我的去路,空气中燃烧着一触即发的火药味。
我抬起头,仔细的看他,“不行,罗浩阳。我有一个非常好的朋友,她对我说过,站着离开的男人,要让他爬着回来。这一点,你永远做不到,所以答案是:不行。”
“我不知道你有这样一个朋友。”
“这不奇怪,我也不知道你每个朋友的情况。”
“我没有离开过你,从来都没有。”
“对,我们一直生活在一个地球上。不要为这种事争执了,尤其是在我们还饿着肚子的时候。”我尽量挺直腰板向他走过去,多年的经验告诉我如果遇到拦路者,无论是人还是动物,你都不能让他们看出你心底的恐慌。
我差一点就成功了,可惜站在对面的人是罗浩阳,他只是下意识的让了一步,便改变主意迎了上来。我想绕道已经来不及了,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笔直的走进他的怀里。
“小猴子——”一声叹息从罗浩阳的唇间逸出,他抱住我,低下头,他的唇落下来。
轻风吹进来,我调动所有的感觉,让自己的身体僵硬。
一分钟以后,罗浩阳终于停下来,他的眼神落进我的眼里,带着很多的疑问,我在心里默数草原上的千只羊,任他的疑问象五月的花瓣一样纷纷的坠落。
他的手臂箍紧,我慢慢的数到了第六百七十四只羊,而我将继续数下去。
他终于放弃了。“我来做饭。”他说。
“那么,我去看碟。”我从他的怀里走出来,他拉着我腰间的丝带不放手,我伸手的时候,他立刻坏心眼的扯开了它,并且将那条带子抓在手里,不肯还我。
我不理他,穿着一口钟似的T恤走到厨房。
我们一起做了一个菠菜鸡蛋汤,用海米炒了一盘油菜,罗浩阳抢着做米饭,想不到他居然能焖出一锅很香的米饭。
“下午,我要去见一个客户。”吃饭的时候,我说。
“我陪你去。”
“不用陪的,一起走吧,你回罗妈家,我去客户那儿。我……”我喝了一口菠菜汤。
“我没说过要回家。”罗浩阳伸出筷子抢走最后一颗小黄瓜。
“哦?”
“长大的子女不应该住在父母的家里。”
“?”一颗菠菜噎在喉咙里,我大声的咳嗽,罗浩阳放下饭碗过来帮我敲背。“那你,住在,哪里?”我险些喘不过气来。
“就这儿喽。”
“不可以。”我站起来,推开他的手。
“那么,你住到我那儿去。”
“我哪儿也不去。”我站起来收拾碗筷。
二十分钟以后,我换好了外出的衣服,罗浩阳也换好了。
“你的大包呢?”我问他。
他无辜的摊了摊双手,“不知道。”
“那么,你这一次回来,会住几天?”
“也许是一辈子。”
我开始在房间里翻找,那么大一个包,他藏得再好,也是在我的地盘,不信我找不到它。
“别找了,我们走吧。”
我真的找不到那个可恶的大包,随它去好了。大不了,晚上找到以后送到罗妈家。
“今天我很累,打车去吧。”走出棉花岛以后,罗浩阳对着停在路边的出租车走过去。我陪着走过去,他打开车门,吩咐我,“你先上。”
我让开,“你先回罗妈家吧,明天我把大包送过去。”
“笨蛋。”他恼火的把我推进出租车里,随后自己也跟着坐进来,跟着发出警告“不要再挑战我的忍耐力。”
“去哪儿?”出租车司机问道。
“寿龙岛。”快速说完,打开另一扇车门,我从出租车上下来;向公交车站跑去。司机也许会乐死,跑一趟寿龙岛总得有个二百公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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