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情却总似无情》第1章


作者:梨花烟雨
楔子
江湖中风云变幻,人世间各色容颜。
时值龙尊皇朝景帝五年,平静了近五十年的江湖,忽然出现了一股势力,以破竹之势横卷大江南北,不过三年功夫,这股势力便後来居上。虽然名义上没有人愿意承认,但九成九的江湖人心中都认定:它就是武林中名副其实的霸主。
这股势力自称魔宫,除了神秘而不为人知的总宫之外,魔宫之下是由六大魔宫组成的,与总宫不同的是,这六大魔宫的地点是众所周知的。龙尊皇朝最繁荣的六大城市,每座城市内都有一座魔宫,占据了城中风水最好景色最美的地段,其辉煌华丽,竟可与皇宫相媲美。
六大魔宫不可谓不张扬,财富势力堪称天下之最,然而那显眼的魔宫之中,却鲜少有人能够出入。
黑白两道,魔宫谁也不接近,也从不邀请人至魔宫中做客,当然,也有一些好奇的,不甘的,不屑的所谓正道大侠邪道至尊之类的人在没被邀请的情况下大摇大摆的闯进去,然而就如同只见新人笑不见旧人哭一样,这里是只见人进去不见人出来。
没有人知道六大魔宫的宫主是什麽样的人,只知他们的武功高深莫测,而且性格不一,许多人都好奇他们的相貌,不过却没有人可以为大家解惑。
然而,就在人们的视线思想都被十二魔宫吸引的时候,却没有人知道。月老已经将主意打到这六位优秀的魔宫宫主头上了,一根红线,牵住了天涯海角的两个人,他们终会相遇相识,进而相知相爱,最後有情人终成眷属。
附:江湖事,无非腥风血雨刀剑纵横,大家看多了也看腻了,以本梨花的水平,也写不出什麽新意了,因此这魔宫风月系列,主要就是讲述这些魔宫宫主或轻松或感人或温馨或甜蜜的爱情故事,呵呵,《魔宫风月》系列来了,请妹妹们拭目以待哦。
1
陆平城,惊涛魔宫。
已是入夜时分,圆月上中天,於静谧室内洒下一片清辉。
临窗的榻上,有一人独坐。胸腹缓缓起伏,呼吸平稳均匀,月华如水,笼罩在他的身上。
仔细看去,这人於吐纳之间,体外竟是雾气蒙蒙,一道银色月华光柱照耀在他的额头正中,似乎正在被他吸取,如果有那得道高僧或者道长在此处,免不了会大吃一惊,只因这人采用的吐纳方法,竟是只在传说中存在的无上心法“尊魔弄月”。
传说这尊魔弄月乃是世间万千心法中最高的一种,从上古时代惊鸿一现之後,便消匿无踪,几千年来,多少人为这个心法朝思暮想神魂颠倒,也曾传出某某地发现尊魔弄月心法的消息,然而那终究不过是引起一场无数人相互残杀的戏谈罢了。
到最後,所有人都相信,这个心法只是杜撰出来的,是上古那些渴望无上力量的武人根据他们美好的幻想而杜撰出来的一种心法,是不存在於世的。於是渐渐的,再也没有人提起尊魔弄月这个词了。但是今夜,在这斗室之内,由那英俊少年的身上,竟然出现了尊魔弄月心法,这消息若传出江湖,怕不又是一场雷滚九天的轩然大波。
少年忽然收了手势,一双紧闭的眸子睁开,刹那间,精光闪烁神采湛然,连那道灿烂的月华都在他这犀利明亮的目光下黯然失色。
少年缓缓的舒出口气,然後冷冷道:“进来。”
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一名高大挺拔的男子肃容入内,面向榻上盘膝而坐的男子躬身道:“启禀宫主,总宫主以魔尊令相召。”
“什麽事?”少年神色不为所动,随口淡淡问了一句,话语也是简洁之极。
“不知。”高大的男子颇有乃主之风,同样惜字如金。借著淡淡的月辉,可以看出这男子的相貌虽然比少年略逊一筹,却也是十分的英俊出色,属於能够让怀春少女念念不忘的英武人物,只可惜,他虽也冷漠,但周身的气势,却比少年差得多了。
“明晨出发。”少年从榻上起身,随意的甩了下袍袖,凌厉之中竟隐隐透露出一股天生的贵气优雅。而高大男子会意,起身出门,只剩下少年独自在室内独自缓慢踱步。
※※※※※※※※※※※※※※※※※※※※※
陆平城占地千里,乃龙尊皇朝最大的城市之一,三面临山一面临海,水陆交通都十分的便利,也因此,其繁华自不必说。大街上随处可见金发碧眼的外邦之人,街道两旁店铺林立,叫卖声此起彼伏,还有一些走江湖卖艺的,耍杂耍的小妞大汉,时时表演出两手绝活,惹得围观人众不时爆发出喝彩声。
百里惊涛负手走在繁华热闹的大街上,一双剑眉微微皱著。他爱静,向来不喜欢这样热闹的场合,但今日要先去苏白老记去取入总宫的信物,因此他不得不踏足这陆平城最繁华的一条街道,而接他的马车已经在陆平城外的山阴亭下相侯。
身边高大魁梧的随从长风同样板著脸,一双眼睛没有表情的盯著前方。他的性格冷漠,残忍无情,行事小心谨慎,是百里惊涛的得力助手,而总宫主若是要召唤於百里惊涛,也定然是派人通知长风。这个人选千万不能搞错,如果魔尊令到了另一人的手上,那百里惊涛能不能成功赴约就不一定了。
想到这里,百里惊涛的眼神不由稍稍瞄到了另一个随从暮雨身上。
有时候连他自己都很纳闷,自己养著暮雨究竟是干什麽的,难道就是为了浪费惊涛魔宫里的粮食吗?但凡是正事,这暮雨什麽时候能漂漂亮亮的做完一件?比起长风的出色能力,他简直就像个白痴一样,不正经的精神倒是比自己和长风都多多了。
或许上天放这样两个人在自己的身边,只是要让他明白什麽叫做“天壤之别”罢了。百里惊涛被自己的想法逗的微微一笑,目光再向旁边看去,却见长风目中露出一抹难见的温柔,脉脉的看向暮雨。
是了,这便是自己留下暮雨在身边的原因了,虽然那是个绝对的白痴,但他却是能够让长风更加出色的动力。有他在,长风一切正常,没有他,长风就失常了,而每当那个白痴犯了错的时候,就是长风超常发挥以尽力为那白痴赎罪的时候了。
百里惊涛微微叹了口气:没错,就是这样的,培养一个好属下好心腹不容易啊,忠心与能力,往往是此消彼长,能像长风这样二者兼具,实属难得。就为了这个,暮雨无论犯了什麽错,都是可以被原谅的。
2
“大补丸大补丸,正宗的益寿延年,增长功力的谢氏大补丸。”身边忽然响起了一个清脆的叫卖声,因为距离太近的缘故,百里惊涛不经意间向那方向看了一眼,只一眼,就连向来冷漠的他也不由得忍俊不禁。
只见一个身上穿著七彩衣服的少年,头发上顶满草屑树皮籽粒,随著他的头抬起落下,上面的杂物便纷纷而落,引得周围百姓哈哈大笑。而少年一点也不以为耻,敲著手里一面破锣,还在大力的推广著自己的大补丸。
“各位父老乡亲,大家不要错过这千载难逢的机会啊,延年益寿增长功力的大补丸,吃了我的谢氏大补丸,老头儿能变成美少年,吃了我的大补丸,无豔女能变成赛貂蝉,吃了我的大补丸,少年人一夜枪不倒,吃了我的大补丸,任你走到天涯与海角……”
这少年编的词儿倒有趣,只是未免有些让人不齿。百里惊涛心中暗暗评著,刚要举步,便听身旁的暮雨哈哈大笑道:“好,好,小哥儿编的好,再来一个,这大补丸还有什麽好处啊?如果还有别的好处,我就买上几丸。”
百里惊涛皱起眉头,心想我就说这是个白吃饱,果然吧。看看,到了这种地方他精神头可上来了。却见那少年看有人捧场,更加的兴奋,哈哈大笑道:“不瞒兄弟你说,我这大补丸的好处可多著哩,你知道咱们这陆平城里赫赫有名的魔宫吧?”
这句话一说出来,百里惊涛的眉就更皱起来了,暗道莫非我那魔宫中竟然有人来买这江湖骗子的大补丸吗?若是这样,必须要让长风好好查查,也好清理门户,那样的渣滓我要来何用。一念及此,脸上的表情便更冷峻了,双手抱胸,只冷冷看著那个小丑,听他怎麽说。
暮雨更来了精神,跑上前道:“魔宫又怎麽了?告诉你,你可别诳我,我和魔宫的人可熟,连宫主我也见过。”他一说,那少年便笑了,大声道:“你再熟也没有我熟,实话告诉你吧,魔宫宫主是咱的兄弟,他时常来买我这大补丸增进功力的,别看咱现在在这里叫卖,但到了魔宫,咱就是座上宾,魔宫里的人可喜欢我的谢氏大补丸了……”
饶是百里惊涛平日里沈著镇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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