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物留痕》第97章


骨灰被运到了一个金属桌子上,工作人员拿了一块红砖,又按压了几下,最后的碎片也化成了粉末。
在那一瞬间,路铮仿佛听到了一个女人温柔的叹息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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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铮为自己母亲和父亲新选择了一处墓地,这片墓园据说风水很好,不过路铮也不懂得这些,只是本能的希望这两个苦命人能够在一个安静美丽一些的地方得到安息。这片墓园很漂亮整洁,周围满满的种满了海棠果树,此刻正是收获的季节,绿树红果,远看起来鲜艳欲滴。风儿吹过,海棠果在树杈之间摇晃,让人看了有一种祥和的满足。
下葬的时候,路铮从随身的背包里拿出了那个大一些的搪瓷小碗,擦干净之后一起放进了二人合葬的墓中,随后在墓地的石碑前伸出手,摸了摸石碑上的字迹。
“翠萍”和“郁水生”两个名字终于又紧紧地贴在了一起。
可惜的是直到如今,路铮也不知道自己的母亲的姓氏。
两人死去得太早了,并没有留下任何照片,所以上面的一块是空着的,路铮看了一会儿,心里觉得有些遗憾。
正在这个时候,面前忽然被递过来了一个东西。
路铮伸手接过,原来唐邵源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包里拿出来了一张小小的塑封好的东西,他心里有着某种预感,手指一动,翻了过来。
是一张非常漂亮的素描半身像,线条细致,可以看得出画画人的美术功底和对待这张画像的认真,左边一个高大瘦削的男子,国字脸,脸颊上有一个酒窝,右边是一个貌美的女子,容貌仿佛是路铮的翻版,和那天唐邵源做出来的颅骨复原模型一模一样。
“谢谢——”路铮喃喃道,声音有些哽咽。
“咱们把画像放上去吧。”唐邵源建议道。
路铮吸了吸鼻子,点了点头。
有了素描画像的装点,此刻的墓碑显得生动了许多,翠萍和郁水生在这张小小的素描里都温柔慈爱地笑着,看起来仿佛停留在了他们最好的时光。
路铮看着看着,忽然有了一种被父母在冥冥之中祝福的感觉,忍不住微笑了起来:“你把我爸画的很帅。”
唐邵源的画像的确有些美化过度,郁水生没留下照片,只有户籍资料上的老版身份证照,有些模糊,但是也看得出来郁水生的确是其貌不扬,半边脸上有老大一块胎记,唐邵源也就只抓住了酒窝这一个关键特征而已。
“是我技艺不精。”唐邵源扭着手指头,有些不好意思。
路铮笑着摇摇头:“没事儿,我还挺喜欢的,我估计我爸也会喜欢看到自己被画得这么帅。”
两人在路铮父母的坟前上了香,路铮抿着嘴看了一眼墓碑上微笑的二人,直接跪在了墓前磕了一个头:“爸妈,我一定会找到弟弟的,到时候就带他回来看你们。”
他刚要起身,却看到身边的唐邵源忽然也毫不犹豫地跪下了,洁癖如他甚至都没有管面前的地面上有多少灰尘。
“邵源,你这是干嘛呢!”路铮大吃一惊,赶紧试图把他扶起来。
然而一向对他百依百顺的唐邵源这次却没有遵循他的意思,反而很是坚决地跪在原地,也结结实实地磕了一个响头。
路铮被他突如其来的动作给惊呆了,只见唐邵源神情严肃,直起身子后看着照片上的夫妇二人坚定地开口道:“叔叔,阿姨,谢谢你们,你们放心,我会好好照顾师兄的。”
话音刚落,墓园中便有一阵温柔的风吹过,拂过他微卷的头发,路铮的心不知道为何,也随着那一阵小小的风颤动了起来。
第七卷 镜子
第79章 
A省省城,星期一的早上十点钟。
早晨的上班高峰已经过去,靠近省城边缘的外来人口聚集区也逐渐恢复了安静。
这一条街道是不少人进城上班的必经之路,在道路的两边应运而生了不少早餐店,此刻早餐店已经结束了一天中最繁忙的营业,正在收拾台面和食物残渣,为中午的开市做准备。
“香香面馆”的老板兼大厨提着一整袋厨余垃圾往外面的垃圾桶走去,身后还跟着自己家的大黄狗旺财。
这边街角背后人迹罕至,只有一个很大的垃圾桶,平日里除了路边的餐馆,几乎没有人来这儿丢垃圾。
然而这个垃圾桶今天却显得格外热闹。
大约有四五条附近游荡的野狗仿佛在聚会一般,围在垃圾桶附近,好些垃圾都被他们从垃圾桶里拖了出来,塑料袋、残羹冷炙、布袋子、各种脏兮兮的垃圾七零八落地散着,不堪入目。
几条野狗正欢快地凑在一个黑色的旅行袋边上,撕咬着里面的什么东西。
大黄狗旺财忽然像是闻到了什么,兴奋地“汪汪”叫了两声,乐颠颠地一路小跑了过去,似乎是想要加入这群小伙伴们的野餐。
“噫!大黄,给我回来!”大厨面露嫌恶之色,一扬手丢掉了手里的垃圾,赶紧冲过去把大黄从那堆野狗中赶开:“短着你吃的了还是怎么了?怎么什么乱七八糟的玩意儿都敢进嘴!”
大厨长得又高又壮,轰了两下就把凑在一起的一堆野狗给吓走了。
看着散落一地的垃圾,大厨此时也有点犯愁,不清理一下,也太看不过去了,可是要他清理的话,自家厨房里还有一堆事儿没干呢,再说这臭鱼烂虾的,味道也太恶心人了。
“算了算了,等着明天清洁工来吧。”他自言自语道,一脚把挡路的那个黑色旅行袋踹到路边。
“哎呦!”
没想到那个袋子却意料之外的沉重,大厨觉得脚指头一痛,随即便看到那袋子中的东西缓慢地往外滑了出来,看起来像是一大块猪肉。
“汪!”
大黄摇着尾巴叫了一声,乐颠颠地向着旅行袋冲了过去。
一旁的大厨此时却无心去喝止,在看清了那是个什么东西后,他脸色刷地一下变得惨白,颤颤巍巍地倒退了两步坐倒在地,随后又连滚带爬地窜了起来,朝着另一端的出口狂奔而去。
“救命啊!死人啦啊啊啊啊啊!”
**
第二天。
比昨天更早一些时候的省城中心老城区,天刚蒙蒙亮,一个男子就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了一座居民楼的楼下。
此刻时间还早,连摆早餐摊儿的人们都还没有起床。在这个时间段,一个年轻人出现在大街上,实在是一件有些奇怪的事情。
他看起来岁数不大,身材高挑消瘦,套着一件简单的米色高领毛衣,外面披着风衣,头上带了一顶看起来和整个人的打扮有些不搭的渔夫帽。
不过最近这几年有些喜欢嘻哈风格的年轻人就爱这么穿,马路上偶尔有经过的早起的人也都见怪不怪,以为这又是哪个沉迷于SWAG人设不能自拔的小兄弟。
他在路口站定了一会儿,便没有丝毫犹豫地瞅准了一条小路拐了进去。
一边走,他一边将插在风衣口袋里的手拿了出来,手上很不符合这个季节地带着一双皮手套。
六号楼,四单元。
芮承业微微皱了皱在秋风中冻得有些发红的鼻子,在口袋里摸了一会儿,掏出了一根铁丝一样的东西,塞进了单元门,轻手轻脚地捣鼓了两下,门就好像没有锁一般顺溜地滑开了。
他闪身进去,落脚无声地上楼,很快找到了目的地。
小小的公寓门缝里塞着好几张小广告,红的粉的绿的,芮承业从外衣口袋里摸出一个小小的白色方块,看起来像是用纸折成的,弯下腰从门缝中塞了进去。
老掉牙的木门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将整块东西塞进去后,他起身看了一眼公寓门上贴着的福字,犹豫了一会儿,伸出手去似乎是想敲一下,却在指节碰到门板的前一秒钟顿住了。
“嗬。”
安静的走廊里传来了一声轻笑。
套在黑色皮手套里的修长手指在门口塞着的那堆传单上拨了拨,芮承业歪了歪头,皱着眉毛自言自语道:“出差了?”
然后他又在门口踟蹰了一阵子,点燃了一支烟。
烟灰散落,被他用鞋底碾开。
一支接着一支,晨光逐渐从走廊的窗户透进来,楼下已经有了些微的声音,卖早餐的,遛狗的,打太极的人很快就要出来活动了。
该走了。他心里有个声音说。
面前的大门还是毫无动静。
最后一点烟灰落下,芮承业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转身又看了一眼面前紧闭的大门,脸上露出了一个似嘲非嘲的表情:“想什么呢?”
他弯下腰,仔细地把落在地上的每一根烟头都捡了起来拿好,然后微不可闻地叹息了一声,迈步走下了楼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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