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妨错到底》第16章


“吕女士,请留步。”
“做什么!?我只是要问她话,你挡什么挡,走开。”
“你太失礼了,女士。很遗憾我必须请你们离开。”单晓晨不悦的开口。
“只是一个佣人而已,你叫什么叫。”吕莫若讥诮的回道。她也请过菲佣。佣人嘛,本来就是给人吆喝的。
“他们是维持宅子乾净整洁的员工,拿薪水办事,没有义务接受不尊重的喝斥。阿伯,送客。”
不待总管有所动作,吕莫若已快速冲了过来,冷笑道:“你以为这里出你作主吗?别以为你这小杂种住在大宅里有多么了不起!你不会得意太久的,我——““住口!”沉怒的男声如厉鞭一般挥来,听得吕莫若退了两大步远。
唐劲一手提起吕莫若的衣领,将她重重钉在墙上,冷冷的低语:
“立刻滚。”
“你是什么鬼东西!我吕莫若可不是被人吓大的,当心我告得你倾家荡——““你,吕莫若,育有一子一女,当了十来年二线女星,吸过大麻,伪造文书,跳过牛肉场、拍过春宫照、生命中跟过六个男人、做过两次处女膜整形手术。前天晚上八点,与『巨业』的入赘总经理到KISS汽车旅馆开房间。八点进去,九点四十五分出来。没错吧?”
“你……你……你……。”哑口无言的女人一消其气焰,仓皇恐惧的看着眼前冰冷的男人发抖。他到底是谁?……。
“滚。”将她丢给管家料理,唐劲拉住晓晨,远离有这些人存在的地域。
晓晨将他拉上楼,到阳台的空中花园吹风看风景。
“你感冒了迁到这里吹风。”冷厉的口气仍在。
“正好可以脱下你的西装让我取暖。”她低沉笑着,无视他未平息的怒火,便要伸手剥下他的外套。
“那女人是什么意思?还有,根本就不该让她进门。”他阻止她的手,迳自脱下外套披在她身上。
她双手伸进袖子内,挥动着过长的袖子。
“你该开心你不是唯一错认我的人,而且也不是最后知道的那个人。”
“我不觉得这有什么值得安慰的。”
“也没有什么好生气的,不是吗?”
“对。是自己笨,怨不得人。”他靠着漆白的铁栏杆,眼光追随着她。
她笑着摇头,不再接续这个话题,静静享受阳光。
一会,佣人送上来午餐及茶,问道:
“唐先生要与小姐吃相同的午餐或是另外点餐?”
“相同的就行了,不必再麻烦。”
在藤椅上落坐,他打量着单晓晨的午餐。少量而精致,卖相美观讲究。
“这些餐点都放了几味中药材,但吃不出药味。”她打开一盅煲汤,要他也喝一杯。
“挺清淡的。”喝了汤,吃了几口菜,发现她的口味偏淡,爽口而不腻,而且果真吃不出药味。
“嗯,外边的东西常放了太多油,却又不够入味道地,味道太重又不喜爱,所以我不吃外食。”
“你很难养。”他结语。
她抬头看他。
“如果不以评估我当你妻子的可能性为前提,你可不可以别再挑剔我了?你想让自己死心也不该一再打击我、否定我。”
他顿住。久久才回道:
“对不起,你有钱不是罪过。”
她浅笑道:
“我很希望自己穷,或者是庶出的女儿来符合你追求的条件。但我毕竟不是,也作态不来自己很能吃苦。我没吃过苦,不知道所谓的苦是什么,因此我讲不出大话,只能敞开最真实的自己让你看清。我,仍是我,倒是你早已变了数变,让我难受了。”
“你相当聪明。”如果她笨一些、骄气一些,他就可以把持住自己的。这样的一名闺秀,他怀疑有哪一个男人能不拜倒在她脚下。
能得到她的男人,绝对是全天下最幸运的人了。
他嫉妒那个人,嫉妒得心口犹如千百根利针齐刺。
“唐劲,你……今天来,是因为舅舅要你来吗?”
“对。他很担心你。不过看来你好很多了,此昨天有血色有精神。”他毫不迟疑的把自己的忧心藏住,公事公办的口吻不露破绽。
“你受外公委托保护我,会多久呢?”她垂下眼睫,拨弄着盘中的食物。
“直到……你哥哥回来,或你出国留学。”其实老爷子只吩咐直到吕莫若停止纠缠,他便可卸责。
“你知道我将出国念大学?”她讶异他会知道。
“嗯,靖远提过。他希望你到美国,让他看得见。”
“再一年,说长也不长了。也许我不会再回来。”她头垂得更低。
他震动,双手悄悄握紧……。
“什么意思?你的家在这里不是吗?”
单晓晨微微笑着,笑容有些落寞。
“这宅子住了十个人,但我只有我自己。去了美国,有哥哥;到了加拿大,有外公他们。那儿还有一座农场,养了一匹要送我的马,天气也适合我这种鼻子不好的人。台北太潮湿了,过敏怎么也根治不了。相较之下,台湾哪有什么值得留念的地方。没有思念的人在,故乡也会像异乡。”
“你父亲的家人,还有三个舅舅都在这里呀。”她想走了?她不想回来了?恐慌涌入心口,他口气严厉了起来:“你一点也不在乎在国外被人歧视为次等人吗?”
“那就嫁给当地的人吧。不会嫌我太有钱的人必定存在于世上。”她漫不经心的说着。
“你就不怕别人看上你的钱吗?”
“那又如何?难道我得找个比我有钱的人来确保对方的目的不是我的钱吗?凡事若是计较太多,哪有快乐可言。”
“你太天真了。”他终于拍了桌子表达怒气。
“是你太拘泥了。”她站起身,走到观景台向下眺望。知道他有跟过来,并帮她挡住风口,暗自浅笑,对着身后的他道:
“我的母亲,在嫁给我父亲之前,曾谈过一次恋爱。那个男人有才气、有傲气,所以爱我母亲爱得很辛苦,然后变得反覆无常。我母亲手记上说:她不认为嫁了他会幸福。他太傲、太在乎别人评量的目光,太怕别人笑他娶了富家千金得到多少利益;因此他最后恳求母亲等他十年,等他有一点成就必会回来娶她。母亲没答应。她的身体太虚弱,结婚只会拖垮他,而且只怕没命等他那么久。于是平静的与他分手了。”她转身看向他。“那个男人必定会一辈子记住她的,因为她默默的暗中资助他出国深造,也撮合了一直暗恋那男人的女子成夫妻。在男子成为名建筑师时,也明白了他命中的贵人正是他念念不忘的初恋爱人。七年前他回到台湾,哭倒在母亲坟前。我亲眼看到那一幕。一直在想,这样的分手真的是比较好的选择吗?为了男人战胜不了的自卑,好好的一段感情真的必须就此牺牲吗?也许那男人在母亲心目中的分量不是那么重吧,因为那男人不够勇敢到足以承担压力,不值得母亲爱到不顾一切。到最后,母亲仍是最爱自己。不知道这是幸还是不幸。唐劲,你是一个绝对会成功的男人,而且不是那种到了中老年才见得到成就的人。这样的你,不该是会自卑的人。我只愿你是单纯的厌恶千金小姐,而不是自卑于身家的落差而伫足不前。”
“如果我是呢?”他问。眼神极为沉潜难测。
“那我真的不会回台湾了。”
她叹气。不知道这样的威胁够不够力?
或者说,不知道自己的魅力够不够?
他告诉自己:在未下班的此刻,呆立在女校大门口,是担心吕莫若母女不死心又来纠缠晓晨,出言不逊。更理直气壮的告诉自己:昨天晓晨的感冒才好,今天可能还很虚弱。他得确定她是不是完全痊愈了,晚上才好打电话对老总裁作翔实的报告。
绝不是、肯定不是听说明年她就要出国,并可能再也不回来,引发了高度的关切,想把握所剩无几的时光多看她一眼、多保护她一次,多……镌镂她的身影放在心中一分……。
该死!他知道自己这么患得患失很蠢,也知道聪明知单晓晨那么说必有其试探的意味,但他就是上当,就是不肯放过多看她一眼的机会。
因为……她真的会做到她所说的。他知道。
四点半了。许多私家轿车一一停靠在路边,等着接人。其中一辆必属于单家无疑。
也有几名骑机车的高中小毛头,故作帅气的搔首弄姿等女友出校门。
十七岁的女孩与十七岁的男孩都属于不成熟的半小孩年纪,跟他之间可以划出数条代沟来区隔了。但十七岁的晓晨却硬是不同。
她聪明、机敏,也成熟。
会是因为她总是独自一人的关系吗?他一直忘了,莫家的人与莫靖远再怎么疼惜单晓晨,终究,绝大多时候她仍是自己一个人。一个四岁丧母、父亲又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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