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起青萍》第38章


一下课之璐就去西苑宾馆找陶儒,罗罗在教室门口一把拽住她,阴险的笑:“有空的时候带来给我们瞧瞧,我还真想知道他有什么魅力让你等这么久。”
之璐胡乱点了点头,去楼下取车骑到宾馆。正是吃午饭的时间,学校的每条路上都人满为患。她到的时候,陶儒已经等得不耐烦了,满屋子打转:“你动作还真快的啊。”
“这个时候路上人多。我已经很快了。”
陶儒盯着她:“跟老师请个假都不行?难道我一天的大部分时间都在等你下课?”
之璐皱眉:“我不喜欢请假,城市这么大,你去哪里看一看玩一玩不行,为什么要等我?不说这个了,去哪里吃午饭?”
“你的学校自然是你熟悉,”陶儒说,“你说去哪里吧。”
正是午饭这个时候,哪个饭店餐厅都是人满为患。好容易才在西苑附近的一家川味餐厅找到位子,刚坐下,却发现几个师弟师妹在另一张桌子招呼她,笑容暧昧。
饭店里装饰得很有圣诞节的气氛,陶儒环顾四周:“都不跟他们介绍我?”
之璐把目光从菜单上抬起来,“他们没问啊。”
陶儒说:“你既然要上课不能陪我,那只好我每天跟你去上课了。”
“那怎么行。不行不行,”之璐连连摇头,发觉陶儒的脸色一暗,赶紧把下一句话补上,“我们上课也就二三十个人,你去了会很扎眼的。”
“那也没什么不好啊,我不信你导师会把我赶出去。”陶儒笑笑,“老师从来都不会嫌学生太多。”
“总之不行,我不习惯这样。”之璐说。
尽管当时陶儒没有表态,实际上,下午他真去了,在上课铃响的前三分钟进了教室。他站在门口环顾一圈教室,理所当然的坐在她身边,引得所有同学诧异和好奇的目光,他也礼貌的笑着点头,回答对方的问题。然后一只手搭上她的肩膀,很轻,但姿势足够暧昧和说明两人的亲密关系。之璐动了动肩膀,把他的手从自己的肩膀上弹下来,冷冷的说“麻烦你注意一下影响,这不是在美国”。
罗罗笑嘻嘻,偏偏在她另一边耳语:“你男朋友挺帅啊,难怪你肯等他这么些年。”
之璐剜了她一眼。认识之璐四五年,罗罗从来不知道她的目光也可以寒冷到这个地步,随便就可以把人冻死,吓得立刻噤声,预感到这对男女朋友之间问题不小。
简单的应付了同学的盘问,其后的一个下午,她沉默着,再也没说一个字。下课把抓起书包,把书往怀里一抱,抽身就走,也不管教室里的议论声此起彼伏。
陶儒一愣,追出去,在新闻学院外转角处的僻静地方抓住她的胳膊。这个角落正在风口,吹得之璐头发乱了,眼睛也疼。她挣扎了几下,挣不开,怒火一下子冲出来:“我告诉过你,不要来教室,我上课读书日子过得好好的,你偏偏要来,为了监视我,干涉我的生活?”
来之前就猜到了她会有这场发作,陶儒竭尽全力让自己冷静下来,抓着她的一只手臂让她冷静,缓缓的说:“之璐,你别生气。我就是想看看你平时在学校里怎么生活,怎么上课,怎么学习,都有什么朋友同学。我们太长时间没见了,我想知道你的一切事情,不是想监视你。”
衣兜里的手机在振动,之璐一边拿手机一边说:“你信你自己说的话?只有这个原因?”
说完不再理他,之璐把手机放到耳边,听到电话那头熟悉的声音传来,顿时想起昨天答应了叶仲锷今天去他那里拿书,可这下午发生每一件事都让她生气,完全忘记此事,连声道歉:奇Qīsūu。сom书“对不起,你等我很久了么?那我现在过去吧。麻烦你再等我一个小时,好吗?”
愤愤的把书塞到书包里朝外走,照例没好气:“又想跟着我?”
陶儒静静的看着她:“之璐,我想跟你在一起,跟你多呆一会,你就那么不耐烦?而且,我承认,是不放心你一个人去见他。”
两三个同学缩着脖子路过,之璐深呼吸,放低声音:“我们真的没什么关系,不过是很谈得来的朋友而已。你怎么就能这么怀疑我?我一早就告诉每个同学我有男朋友了,我没做过什么对不起你的事情。你到底有什么不放心的?”
陶儒想起上课的时候听到她同学的那些话,知道她并没有说谎,小心翼翼的开口:“那你就让我跟你一起去吧,我保证,绝对不打扰你。”
他的确没怎么打扰她。之璐进入那栋气派不凡的证券交易所大厦时,他没要求一起上楼,好脾气的在门口外面等着。她心里一动,站在电梯里对他挥手:“我一会就下来。”
是第二次来叶仲锷的办公室了,上次来还是两个月前了,她把校报给他。之璐站在电梯里,想着陶儒的话,猛然一个让她不安念头从大脑深处飘浮起来:叶仲锷会不会喜欢她?
没错,叶仲锷对她很好,可以说非常好,三天两头给她打电话,时不时约她出来。她觉得他风度十足,能把每件事情都做得妥妥贴贴;知识极其丰富,跟他说话受益非浅,最好的良师益友。叶仲锷是什么人,相貌英俊,功成名就,什么都有,自然也不缺大批的爱慕者,他怎么可能喜欢她?他的一举一动都很坦诚,从来都没跟她表露出任何可能喜欢她的迹象,一丁点都没有。之璐肯定的摇头,把这个念头彻底打入死角。
叶仲锷后来知道她的想法,震惊得半晌无语。他抱着她恼火说,你怎么能说没有迹象?你不是不知道我工作忙事情多,我哪里有那个时间每天给女孩子打电话?只是对你啊。你以为我还能记住其他人说的每句话,想方设法费尽心力的讨好?之璐,你自己心无旁骛,看别人也是啊。
除了这点,她浅薄的爱情经历,后知后觉的感情细胞也是重要的原因。很少再有人像她那样看过那么多书,爱情小说也不知道看了多少。不过一旦发生在自己身上,就觉得不可思议,难以理解。她跟陶儒懵懵懂懂的开始,在他出国前两个人连手都没拉过,他离开前让她等他,她就说“好”;上了大学,虽然所有人都在忙着谈恋爱,可她仿佛与此绝缘,实在没有男生让她动心了。
于是她坦然的走进他的办公室。
冬天黑的很早,不过六点半天色就已经黑尽。好在交易所前的长街地处最繁华的地段,亮如白昼。叶仲锷的办公室楼层较高,地面上的行人都不能完全看清。但他一眼就看清了钟之璐和她身边的高个子男生,二人并肩而行,低声交谈。路灯的光芒把两个人影子在人行道上给的很长。仿佛,世界上只有他们。
顿时,心底有种异样的感觉。他咬着牙关沉思,电话响了,秘书告诉她:“钟小姐来了。”
钟之璐永远都是那副坦坦荡荡,笑容明媚的样子。她很兴奋的提起装书的纸袋,礼貌的跟他道谢,照例要把钱给他。
叶仲锷不动声色:“我不知道花了多少钱,朋友带回来的,我问清楚后再给你打电话。”
之璐想了想,只有这个办法,点头赞同:“那样也好,真的很谢谢你。”
“不客气。明天圣诞节前夜,怎么过?”
“不知道呢。”之璐说,“瞎过吧。”
“今天晚上有空没有,一起吃饭?”
之璐想到楼下的陶儒,摇了摇头,“我男朋友还在下面等我。”
叶仲锷眉毛一挑,随口问,“你们昨天吵架了?”
“哎。”之璐一想起这件事情就头疼,“大概太久不见了,不习惯吧。一点小事就能吵起来。其实也没什么。不说了。”
看到她不欲多谈,叶仲锷把桌前的文件合上,拿起衣架上的风衣,说:“那一起下楼吧。我也下班了。”
两人结伴出去,大厦里还有人忙碌的进出,纷纷朝叶仲锷欠身行注目礼。之璐想着自己的事情,没有留心路人的目光,否则她一定会发现不寻常之处;叶仲锷看着她柔顺的头发从耳边垂下,只觉得手心发痒,手举了起来,即将蹭到她头发的时候终于克制住,笑着谈了别的事情:“他有没有叫你一起出国?”
之璐回神,“倒是说两三次吧,我没答应。我的专业,也不可能出去。”
电梯到了,里面空无一人。叶仲锷伸手请她进去,随后自己跟进去,玩笑般说:“其实在国外并不像人们想象中那般优越。我爸教育我说,年轻轻轻,跑去给美国人卖命,实在可气!学到东西了,就应该回来为国效命。一个人的价值,始终是要在自己的国家才能体现出来,就好像早期的科学家,在国外也许会小有小成,可在国内,却是大的成就,例如,把中国的第一枚火箭送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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