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急诊室》第11章


“猜猜我现在在哪里?”
“华府?”他浅笑的问:“华盛顿的天气好吗?雪应该都已经融化了吧?”
“我不太清楚,不过台北的天气可真好,风和日丽的。”莎拉娇笑道。
“妳在台北?难道妳就是华府遗传工程部门派来的专家?”
“我主动请求他们派我来的。威尔,你可真不够意思,居然不向部门申请振我过来,难道你已经忘记我这个朋友了?亏我们上次合作挺愉快的。”
任豫曾经在一次的汉他病毒扩散恐慌中,和美国防疫小组、华府遗传工程部门的专家合作,及时将特效药剂研裂出来,平息了那一次的病毒感染;莎拉就是那一次派遣的专家之一。
对于这位爽朗甜美的英国女郎,任豫有着最真诚的喜爱,身利娇小动人的她,就像个最惹人怜爱的小妹妹一样。
“据我所知,妳的男朋友也在华府遗传工程部门,倘若我申请调妳过来,岂不是造成误会吗?再说我也不希望你们情侣分离呀!”他笑着回道。
“我和乔克已经分手了。”莎拉的声音陡然低沉了下来。
“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任豫关心地问。
“我和乔克的感情早就淡了,勉强维系了半年还是没有办法改善,所以就分手了。”莎拉不以为意地道,“别谈那些不喻快的事了。对了,你下午有役有空?等我向研究报到后,可以陪我到处逛逛吗?”
她为了要忘掉乔克连续几周以来对她越加严重的骚扰,所以她来到这个陌生的国度。不过此行最重要的原因是,她要努力抓住这个心仪以久的东方男人。
她永远不会忘记在那次汉他病毒扩散的危机里,英毅睿智的他果断利落地率领众人迎战病毒,她被他卓绝的能力探保吸引,然而在病毒危机平息后,他却消失不见了。
她一直找不到机会可以接近他,直到这一次台湾向华府遗传工程部门申请技术转移时,她才发现这次的研究室负责人竟是他。
她绝不允许大好机会再从手中溜走,她一向很有自信,只要她想要的东西,到最后一定会到手,当然他也不会例外的。
“当然可以,我可是一个好向导。”任豫没有察觉到她复杂的思绪,只是高兴有朋友要来。
“那么多年没有回台北,你确定你还认得路吗?”莎拉俏皮道。
他朗笑一声,“妳太小看我了。”
“我们见面再谈吧。”莎拉兴奋道。
“没问题。”
任豫挂上电话,忍不住又拨给兰龄,但却一直通话中。
看来,还是等到晚上再拨电话给她吧。
第六章
华盛顿特区
高大雄伟的华府遗传工程部门大楼,傲然地耸立在众多的现代建筑里,它拥有价值数百万美元的高科技仪器,也拥有来自全国各地最精良的研究人才。
它的防护设施可媲美CIA和FBI,因为这里所搜集到的细菌与病毒超过两万四千多种,其中有一万种是对人体健康有帮助的益菌,但是另外一万四千种却是各式各样的致命病毒。
华府遗传工程部门和美国防疫小组不同的是,他们利用DNA研发出对抗病毒的药剂,曾多次替美国各州解决了一些常见或冷门的病毒感染。
由于生态环境的改燮,雨林的大肆开发,全球气温持续升高等影响,已经使许多罕见或古老的细菌与病毒再度蠢蠢欲动,伺机向人类进攻。
全球都有共同的体认,唯有合作才能消灭那些致命的病毒,因此总是尽可能地互相联系交换心得,连手打击病毒,莎拉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而到台湾。
乔克来自得克萨斯州,身上散发着潇洒不羁的气息,更有着德州人惯常的热情灿烂。
然而这半年来,他变得越来越不对劲了,唇边不再带有亲切如朝阳的笑容,反而换上一抹阴郁的神色。
所有熟悉他的同事都知道,这一切的改变都源自于莎拉,那个精致动人的英国娃娃。
莎拉的变心与分手是乔克心底深处最震撼的巨动,他曾不止一次要求复合,但是莎拉的意志坚定到近乎无情,每每用最冷漠的语气打碎他的心。
而现在,她更申请到台湾,想要藉此永远甩掉他。
乔克缓缓地自冰柜中取出一个密封的试管,他的眸光狂野、神情阴郁。
这是最近他们自纽泽西州沼泽取出的最新也可能是最古老的病毒,一种从未见过的噬肉型链球菌病毒,只要和肌肤相触,它就会飞快地侵人皮肤组识,然后进人血管中,在十分钟内破坏红血球和白血球,然后在三十六小时内啃噬掉受感染者体内所有的器官,最后导致死亡。
他们目前发现青徽素可以拖延病毒吞噬红血球和器官的时间,但是却无法消灭它。
值得庆幸的是,那个沼泽已经被填平了,盖上一座大型的美式足球场,那些沉积在沼泽底的病毒将永无见天之日,因此他们也停止了对这病毒的实验。
乔克将试管放人防护衣中的隔离口袋,如果运气好的话,在这两万四千多支试管中,将不会有人发现噬肉型链球菌的遗失。
他已经订好了飞往台湾的机票,明天之后,他要让莎拉重新回到他的身边……或选择死亡。
像她这种无心的人正适合这种吃掉人器官的病毒!
乔克面色阴沉地走出办公室,对擦身而过朝他打招呼的同事视而不见。
“唉,看来他还没从那件打击当中恢复过来。”同事之一低叹道。
“也怪不得他,莎拉实在太无情了。”
“美丽的女子总是比较狠心的,你没听说过蛇蝎美人吗?”
“还说,你不是也曾迷恋过莎拉吗?”
那人摇了摇头,“像莎拉这样的美女是无法让男人掌握得住的,她像一只最美丽的蝴蝶,你永远无法确定她会在什么时候翩然离开。”
“唉!”同事之二叹了口气,“希望乔克能想得开。”
如敏拖着心不甘情不愿的兰龄走进百货公司。
“我们从一楼逛起,今天妳至少得买三套衣服。”如敏坚持道。
兰龄瞪着她,“为什么?”
“妳现在已经是任豫的女朋友了,如果早晚都是那副黄脸婆的样子,没多久就会把他吓死,所以妳还不自觉一点,赶紧多多装扮自己。”
“我就痛恨这点,为什么变成人家的女朋友,就一定要把自己打扮得跟模特儿一样?”兰龄咕哝。
“这叫礼貌,妳总不能每次跟他出去都一身随便的衣服吧?”如敏皱了皱眉,“我看了都替妳感到难受。”
“他看中的是我脑袋瓜里的东西,不是外表的装扮。”
“那妳干脆成天穿个乞丐装好了。”如敏没好气的瞪了她一眼,“听我说,人都是喜欢欣赏美丽的事物,虽然这不是先决条件,但既然妳有本钱可以把自己打扮得漂亮一点,何乐而不为呢?别人看了满意,自己看了也高兴啊。”
“哇,妳讲话还押韵她!”兰龄惊讶道。
如果不是在大庭广众下,如敏真想重重踩她一脚。“我在跟妳说真的,不是开玩笑。”
“我知道,但我根本役什么兴趣逛百货公司,因为这不是我会做的事嘛!”兰龄低头打量身上宽松的蓝色上衣和牛仔裤,“再说,我不觉得这么穿有什么不好。”
“当然不好,妳这样一点女人味都没有。男人喜爱的是有魅力的女人,而不是个中性化,一板一眼的急诊室女医生。”如敏老实不客气地批评。
“妳这样讲未免太直接了。”兰龄自尊心有点受损。“再说妳不是任豫,妳怎么知道他不喜欢我自然的样子?”
“可是妳也自然过了头,妳知道任豫是什么样的人吗?他见多识广,来往的都是高知识分子,每个人都着重打点自己,其中尤以女人为最。所以如果妳还是那副“自然”的样子,任谁看久了也都会腻。”如敏语重心长地说。
“那我就赢了。”兰龄低声嘀咕,心底却有些不是滋味。
“我是在替妳担心,妳怎么一副没事人的样子?”
“谢谢妳,我不是不知领情,只是……”
只是她认为,肉体的吸引力远远比不上精神层面的相互吸引。
世上美女俊男比比皆是,怎么比较得完?所以唯有找到那个与你真正心灵相契的人,才能携手共度一生。
她相信肉体的爱情会褪色,但是心灵的爱睛却可以持续一辈子。也就是这份对爱情的执着,所以她才会迟迟到现在都还未与人相恋。
而任豫……她真的想要相信他就是那位真命天子,只要他禁得起考验。
一个实验,考验了两个人对爱情的信念,而她希望到最后不要是全盘皆输的局面。
“只是什么?我们先去试试今年最流行的彩妆吧。我奉了伯母之命,今天一定要押着妳疯狂购物。”
“购物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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