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不说永远》第44章


“留长就好了。”
“我的手皮肤粗糙,好多老茧。”
他不再说什么,从我手上拿走指甲油拧开盖子,抓起我右手摊平放在他手背上,一边嘀咕着:“缺钙呀你,指甲里有白点……是不是乱咬手指甲啊,边缘狗啃似的……倒刺也不修修。”
他凑得很近,鼻尖离我手背就那么一点点距离……他呼出的气喷在我的皮肤上,暖暖的,痒痒的。我忽然为自己的手羞愧起来,它那么普通,甚至丑陋:骨节突出,又不白嫩,指尖上还有薯片的残渣,无论在谁的眼里,都太不完美——可是他却认真地、像画家对待画布一样专注。好几次我想说:“让我自己来吧。”却欲言又止,仿佛打断他,就像唤醒一个正在睡梦中的人一样残酷。
别把自己藏得太深,深到让人无法接近。
我咽咽口水,尽量大方甚至放肆地注视着他,从额头到鼻尖,从鼻尖到微微翘起的上唇,这一次我想知道,我为什么突然间又爆发了年少时深深隐藏起来的?
“那只手。”高傲提醒我,“别乱动,手张开撑在地上。”
我鬼使神差地把另一只手递给他。继续观察他——这种观察需要勇气,我随时想别开目光,但又想知道到底哪里不对劲。我的本能和好奇心做着激烈的斗争,我开始发现自己有一点难为情,带着少许兴奋的难为情和羞涩……
第90节:一直不说永远(90)
高傲拧上瓶盖,“好了——别乱动呀!”
我的目光触电似的缩回来,头一低,正好看到涂得整齐漂亮的十根手指头上。这一看我立刻大喊大叫起来:“啊——你居然买黑色的指甲油!”
“不是很好吗?多有个性啊!”高傲还有点得意,“我发现别人不太适合的东西,用在你身上总是吻合得很。”
电视机里传来完全不输给我的高亢叫声,我一回头,一张七孔流血的脸贴在屏幕上,10点多就放恐怖片,我恨HBO……
接下来几天,高傲早上走之前,总是把窗帘拉上,门口“请勿打扰”的绿灯打开,我就一直睡到日上三竿,然后打开电视看ChannlV和HBO的节目,吃吃零食,泡泡澡,直到高傲叫我去大厅等他,然后一起吃晚饭,散步……过着分外糜烂的生活。
笔记本电脑,一次都没有打开过。
幸好这样的生活只是维持一个礼拜,否则我一定从此和写作绝缘。
每天回来他都会带点礼物,比如一盒瑞士莲薄片巧克力,或者一本圣斗士漫画,一袋子鱼片……并说是从同事那里抢来的。
我忍不住在地上打滚,“和你这样的野蛮人共事真是倒了八辈子霉。”
星期六是展销会的最后一天,下午,高傲在酒店里订好了第二天早上的机票,他问我接下来要去哪里。
我在落地窗前练习倒立,摇摇头,“不知道。”
“和我一起回去?”他问。
“你不是要和代表团一起吗?再说我可买不起机票,一千多呢。”
“要是你接下来没有打算,就和我一起回去。你也一年多没回家了吧。”
我双脚落地,爬起来,“暂时还不想回去呢。”
“别在外面野了,要写东西哪里不能写?”
我拿过他手里的机票来看,“上午11点的啊。”
“一起回去吧,我马上去再买一张。”
“不用不用,”我说,“我已经想好接下来去哪里了。”
他盯着我,“骗人。”
“真的想好了,离这里很近。”
他没有再反对。
“你想看我工作的样子?”
我一兴奋,“可以?”
“晚上有两个德国赶来的工程师,我要请他们吃饭,你也一起吧。”
“哇!和德国人吃饭?”我幻想,“那是什么大餐啊?”
高傲笑了笑,“劝你先有思想准备,德国菜并不好吃,还贵得要死。”
他没说谎,我们开车去了宝德兰,一家德国餐厅。除了服务员,百分之八十以上都是老外。那两个德国工程师一个叫杰克,一个叫汉森,个子高大得像熊一样,我一看见他们,就担心他们会咬我。
而事实上,来过中国两次的汉森还比较健谈,第一次踏上中国土地的杰克比我还少言寡语。他一直默不作声地看着喧嚣餐厅里来往穿梭的人群,连我都觉得尴尬。试探着跟他打了个招呼,他羞涩地把手放在桌子上,解释说自己的英语不太好,要说得很慢。
“没关系没关系,我的英语比你还烂。”我看了一眼高傲,他和汉森你一句我一句地说得飞快,时不时地哈哈大笑,神态轻松。
我羡慕得不得了,面对杰克这个闷瓜,要是他懂中文,我还能说一两个笑话。问题是他不但不懂,还连英语都说得磕磕巴巴,那些宣扬沟通无国界的家伙简直是睁着眼睛说瞎话。
我只好问最白痴的问题:“你觉得中国怎么样?”
他说:“我也不知道啊……除了上海,都没去过其他地方。而且都是为了工作,除了会场也没其他地方可逛。你呢?”
“我?我去过很多地方啊。”
我大放厥词,从山上谈到海里,再说各地美食,咸的讲到甜的,杰克津津有味地听着,他听没听懂我不知道,但是我说得龙飞凤舞兴头大起的时候,真是口水都流下来了。
我们点的菜送上来后,我立刻后悔不该谈那么多美味。高傲说得一点都没错,德国菜实在是……除了单调还是单调。我的西冷牛排其实就是两块圆形的大肉饼浇上酱汁,再佐以一些炸土豆片、薯条和西兰花而已。
第91节:一直不说永远(91)
不过著名的德国啤酒倒是不负众望,味道极地道,又是满满的一大杯——与其说是杯,不如说是桶,单凭一只手根本无法端起来的容器,能叫杯子吗?
我们四个人喝了六桶,杰克脸上有了点红晕,“你想跳舞吗?”
已经过了8点,餐厅里关掉大灯,每张桌子上点了小蜡烛,乐队在台子上演唱麦克学摇滚的《SLEEPINGCHILD》,全餐厅的人都在打拍子,有的还举着打火机吹口哨。
“去跳舞吧!”汉森对我偏偏头。
高傲说:“你们去好了,我在这里看着包。”
我看看舞池,离这里隔了好几张桌子,我说:“不如你陪他们跳,我来看包。我英文又没你流利。”
高傲翻着白眼把我推出去,“三个大男人,有什么好跳的。”
我们随着人潮涌进舞池,杰克说要不是喝了点酒,他可不敢在这么多人的地方跳舞。
我好奇地看着他,“真的?”
“是呀。”
“莫非你们德国人比中国人还保守吗?”
他耸耸肩,解释说:“我个性如此。”
嘀嘀两声,我拿出诺基亚来看,高傲发的短信,“先回来一下,公主,我要去厕所,憋不住了!”
我一阵好笑,对杰克做个手势,“高傲要去厕所,我得回去看好我们的包。”
他说:“我可以借一下你的handy吗?”
我一愣,“handy?”
杰克摸摸头,指着我的手机,“那个,你们不叫它handy?”
“啊?这个?这是mobilephone。”
杰克若有所思地点头,“mobilephone……我能借用一下吗?”
“嗯。”我递给他,就走回座位上去接替高傲看包。
从厕所出来,高傲顺便叫了服务员结账,我竖起耳朵一听,一千六百块,顿时扼腕叹息,可以吃多少顿啊!
他发现了我,笑着说:“早告诉过你不要抱太大希望,又贵又不好吃,谁叫你非要看我工作的样子。”
我们走出宝德兰,开车回酒店。等电梯时,杰克忽然认真地对我说:“你的男朋友很棒。”
我无声地指着高傲,杰克点点头。
“我听汉森说,他是大老板的儿子,可是却做着和最普通的业务代表一样的工作。我认为这样的年轻人并不多。”
我慎重其事地对他说:“我们现在是朋友,right?”
杰克点头。
“那你帮我做个选择,你觉得他,”我指着远处高傲的方向,又指自己,“和我,合适吗?”
杰克不明白地眨巴着眼睛,看着我。
“那不是当然的吗?”他说。
电梯“叮”的一声打开,高傲走进来,看我一眼,“干什么笑得这么贼?”
我不说话,看天花板。
汉森和杰克要到三楼的荷里活酒吧继续喝,从三楼到十五楼这段时间里,高傲几次想开口跟我说话,我甚至可以听到他吸气的声音,但是他没说。
我们在1512房门口掏房卡,我忽然叫一声:“啊,我的手机!”
高傲马上偏过头来,“不会又丢了吧!”
我转着眼珠一想,“……我记得借给了杰克打电话,在杰克那里。”
高傲马上把手里房卡和外套塞给我,朝电梯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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