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之旅》第15章


振星吞下一口涎沫,没有任何表示。
傍晚,邓维楠不能陪她,逢一、三、五他在交通大学夜间部教一个课程.他不顾意旷课,但又不舍得振星,明日她就要走了
振星说:「我回旅馆等你。」、
「那你多无聊。」
振星见机,「我在学校图书馆等。」
邓维楠笑,「可是,要两个半小时呢。」
「我出来有些时候了,想回去看看姐姐。」
「自己当心。」
婵新见她回来,问道「没去逛百货摊吗,据说这里的蚤子市场不输给欧洲。」
振星见茶几上一叠四五张留言字条,均系王沛中打来
「他说些什麽?」
「没什麽,王先生彷佛有点第六感。」婵新笑笑。
振星看到几只茶杯,「有人来过?」
「教会同事。」
「明天我们就要走了。」
婵新点点头,「可不是。」
振星忽然说:「婵新,你出家之前那些年当中,总有异性对你表示过好感吧,当其时,你也想过有所回报吧。」
婵新牵牵嘴角,「自己烦恼得不得了,故想拖人落水,故欲找人陪着烦。」
振星白她一眼,取过外套。
「你去何处?」
「逛旧货摊买纪念品去。」
婵新劝道:「振星,已经晚了,不如早点休息。」
「我去去就回,你早点睡才真,明天要上路。」
婵新知道劝告失效,只得摇摇头。
回到大学,邓维楠尚未下课,隔着课室的玻璃,正好来得及看到他站在黑板前写笔记。
振星本来以为他教的是管理科,可是黑板上写满化学方程式,由此可知他教的是化工。
振星看看表,时间已经到了,可是好几个学生有问题要请教客座讲师,邓维楠的目光在门外寻找周振星,他焦急了。
振星伸出手去,敲敲玻璃,发出轻微咯咯声,他的双耳特别灵敏,立刻看到振星这边来,损星发觉他眼神复杂,其中充满怜惜神情,怜惜什麽,怜惜谁人?呵,是他自己,因为在防不胜防的情形下,他爱上了她,苦了自身。
振星只顾着留意他,忘却自我。
课室内的邓维楠只看见窗外一个女孩在等他,多久没这样的事发生了,只有在大学里人才这样等过他,他才等过人。
那张小小雪白的脸有点欢喜,有点彷徨,大眼晴星光闪闪,在外头凝视他呢。
她爱他吗?有一点点吧,不然不会出来,其实在这寒冷的早春晚上,她应该在酒店房间舒舒服服睡一觉。
他听见他自己同学生说:「我有点事,有什麽问题,下节课再说。」
他掏出手帕,抹一抹手指上的粉笔灰,收拾笔记,离开课室,走到操场。
忽然又不见了她。
邓维楠一颗心咚一跳,莫非适才窗外倩影,只是他思念过度之後的幻觉?
太惨了,他无限伤心,真想哭出来。
「喂。」
他蓦然转过头去,看到周振星站在他身後,微微笑。
是真的,是真的,她真的在这里。
邓维楠泪盈於睫,又怕振星见到会有心理压力,硬生生逼出一个笑容来,自觉没有比这个更苦的时刻,可是他又觉得胸襟涨鼓鼓,有说不出的欢愉感觉,天,这是怎麽一回事。
他走过去,把振星的手合在他两只大手之间,只能够傻兮兮地说:「好冷。」
「带我去吃毛肚火锅。」
「你能吃动物内脏吗?」
「家母说我除却炸弹,什麽都吃。」
「你想念她吧。」
「是,自我读幼稚园起便记得她每天一早起来已经梳洗妥当,身上一股清香,准备送我往返学校,真了不起,隔了许久,才知道那清香叫「午夜飞行」。」
「那多好,她是职业妇女吗?」
「她是一名写作人,好像颇出名。」
「啊,多麽有趣,她是金庸吗?」
振星瞪他一眼,「连我都知道金庸是位男士。」
「对不起对不起,伯母一定是另外一个人。」
两个北美洲土生儿相视而笑。
「自幼我疲懒非常,有什麽不妥,就孵在家父怀中吃手指,我记得妈妈说:「这样躲到几时去,到出嫁那一日吗」,所以幼时挺怕嫁人,觉得那是一个大限。」
「那麽不要结婚。」
振星一怔,叹口气。
第11章
他俩边谈边走,只见马路旁推出熟食档来。
两人挑了一个面摊子坐下,邓维楠替她叫排骨汤面。
那个时候,周振星已经知道,将来无论发展如何,她都不会忘记邓维楠这三个字,邓维楠这个人,以及今晚的排骨场面。
到八十岁都不会
振星自面中捞出一块小东西来,「这是什麽?」
「这是茴香。」
振星把那两颗香料抹干净,用手帕包起来,藏在口袋里。
邓维楠点点头,「明天我来接你们。」
一看时间,已是凌晨三时。
振星不相信眼睛,时间大神专门开玩笑,平日时间哪有过得这麽快,一见人高兴,就一小时作两小时计,双开,要多坏就有多坏。
送到酒店门口,他一直看到她进电梯才走。
他并不觉得累,他在盘算,怎麽样趁周末去香港同她会合。
他没有任何企图,他只想见到她,那纯是为他自己,见到她已是极大满足。.
回到公寓,已经没有休息时间,他沐一个浴,刮了胡须,喝杯黑咖啡,天已经差不多亮了。
趁这段空档入,他复了几封公文,传真到美国。
司机不久登门报到,邓维楠披上外套,出门去接周家姐妹。
她俩准时在大堂等候。
这还是邓维楠第一次见到真的铁莉莎修女,只见她容貌清瞿,目光炯炯,他上前握手寒暄。
站在修女身後的是他的心上人周振星,只见她头发蓬松,并来不及更衣,神情好像一只疲倦的小猫,在他眼中,她无论怎样都是全世界最可爱的人,他就是喜欢她这样不修边幅。
振星向他笑笑,不知该说什麽,又觉还是什麽都不说的好。
她们上了车,往虹桥飞机场驶去。
振星在车上睡着了,微微张着嘴,似个孩子,累得不能再累,胡乱倒下算数。
邓维楠愿意照顾她一声子,服侍她,看她脸色,听她差遣,让她使小性子……都是享受。
他想偷偷握一下她的手,可是有修女同车,实在不敢造次。
到了目的地,车子引擎一熄.振星就醒,她立刻下车去找行李。
可是司机与邓维楠已把几件行李提在手上。
临分手那一刻振星走过去与他拥抱。
他长得高大,振星的脸理在他胸膛里,他深深嗅她浓厚的秀发,只一刹那振星已经放手。
修女在不远之处等他们。
振星一言不发,与姐姐会合,走向海关。
她没有回头。
没有必要,这一刻已深深印在她脑海。
修女到这个时候才开口:「不错的男孩,英俊、有礼。」
振星问:「比起王沛中如何?」
「比王沛中成熟,更有内涵,生活经验似较丰富.不过沛中毫无机心,很适合你。」
振星不语。
婵新给她忠告:「变心不是不可行,不过要做得漂亮磊落,千万要给对方留个面子。」
振星仍不出声。
婵新以为她内心交战,十分为难,开不了口,转头一看,发觉完全不是那回事。
振星已经熟睡。
婵新忍不住嗤一声笑出来。
她俩踏出启德机场海关,已经见到有人拉着横额,上书「周振星小姐」。
振星迎上去。
那人说:「邓维楠先生吩咐我们来接,车子在外头等,酒店房间已经订妥
这回连婵新都颔首嘉许,如此周到服务真不简单。
振星叮嘱姐姐:「此乃九反之地,宜全神贯注。」
司机笑嘻嘻地说:「我叫阿文,这几天负责接送,这是我车上电话号码,请随便吩咐。」
酒店在郊外,十分清静。
振星一进房间就拨电话给家。
婵新按住她的手,「千万别提我的胃,谢谢。」
电话响了两下就有人来接。
「妈妈,妈妈。」
振星一边跳跃一边叫,随即嘀嘀咕咕说将起来。
婵新在安乐椅上坐下,忽然想到她与母亲最後一次对话,那时母亲已经不行了,大家也知道她油尽灯枯,婵新的电话拨到医院,看护同病人说:「是你女儿打来,是周婵新」,她接过话筒:「喂,喂,」已经什麽都听不见,接着撇下话筒,看护好心,再度努力,「周小姐,再试一次好吗?」再把电话交给病人,婵新悲哀地默默等候,母亲又「喂,喂」几声,终於大家都放弃。
在记忆中,婵新也曾多次呼唤过母亲,可是,母亲从来未曾应过她。
那是婵新最後一次听见母亲的声音。
「喂,喂,」振星在嚷:「妈妈,我还有话说,我想在香港住一两个礼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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