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后的陌生人》第69章


说话的人正好是扬原。
他肩膀上扛着个单反,耳朵上银色耳钉在阳光下折射出耀眼的光芒。
林锦看他一眼,道谢:“谢谢。”
两人逆着人群往外走。
所有人都在逃离,独独他们两个人在靠近,看着这一幕,林锦的心里突然充盈起来一种莫名其妙的感动。
潼潼抱着他的脖子,说:“林叔叔,我怕……”
“不怕。”林锦拍了拍她的后背安慰她。
按照扬原所说,林锦找到了那家他哥们开的餐馆,位置非常的隐蔽,门庭寥落,门口只有一个穿着皮衣的小哥在打手游,一边打一边骂着“我去”,是个中国人。
林锦走近了,那小哥抬起头看他一眼:“又是姓扬的介绍过来躲难的?进去吧。”
林锦道了声谢,抱着潼潼往屋里走,刚一进后院,接触到不远处那个蹲在地上洗碗的身影时,脑袋里轰的一声炸开了。
他怀疑自己的眼睛,飞快的揉了揉,都不敢确信。
直到潼潼天真清脆的声音响起来:“呀,林叔叔,是那个哥哥——”
不远处洗碗的人也僵住了。
林锦张了张嘴,没来得及开口,就看到叶子元猛地站了起来,背对着他们两人飞快的往另一边走去,头也不回。
林锦抱着潼潼下意识的就追上去,叶子元走得飞快,很快就消失了,林锦站在街角看了半天,直到潼潼喊他,他才醒过神来。
老板仍然在打手游,林锦路过他时不由得开口问道:“请问,刚刚那个……”
一局刚罢,老板似乎赢了,很愉悦的吹了口哨,抬头看他,道:“谁?那个叫Jack的小子?哎这什么破名字真大众……”
林锦脸色有些发怔,还没从刚刚那一幕缓过来,顿了顿后才问道:“他是……投资了你们这里吗?”
“投资个鬼啊,”老板站起身,点了根烟,道,“一分钱没有,要不是看他是同胞谁让他打工啊,一来就给我cei了一堆碟……怎么你认识?认识的话赶紧让他把欠我的碟钱还给我,别特么在我这里干了,哎那脾气臭得真够一绝,本来客人就不多了还得让他的脸色吓跑几个。”
林锦看着地面,半晌都没说话。
叶子元怎么会在这里打工?他不是借给他钱了吗,这边有银联,他随便找个ATM机取钱就好了啊……那他又住在哪里?
在林锦的认识里,叶子元应该会住在叙利亚极其罕见的五星级酒店,每天除了替他买花和瞎溜达,别的什么都不做,可他为什么会……
到底什么情况?叶家破产了?怎么可能?
林锦脑子乱哄哄的一片,直到老板领着他去看了叶子元住的房间,特别狭窄的一个小屋子,隔间里搭出来的一张床——除了床什么都没有。
一眼扫上去挺干净整洁,但是叠好的被子翻出边角,明显是之前不太会叠的。
“好小呀。”潼潼搂着林锦的脖子,嫌弃的说道,“潼潼才不要住这样的地方。”
林锦坐在床上,将潼潼放下去,这一瞬间眼睛突然酸得他有些难受。
叶子元在北京最小的房子是在市中心,也都是足足两百平的跃层,一切都是按照最好的装修来打造,干净明亮整洁……
可是这个房间,连窗户都没有。
他有些不敢再看,却又逼迫自己看,他开始在心中想象,叶子元晚上睡在这里时,会是什么样的场景。
他的心里会想些什么,会后悔追来了叙利亚吗?
是不是会想,林锦根本不值得他这样做?
林锦站起来,将叶子元那床叠的并不好的被子抖开,想替对方重新叠一下,有厚重的东西突然从里面掉出来,林锦愣了一下。
那是一本日记,他熟悉无比的日记。
林锦的指尖微微颤抖着,翻开日记本,被透明胶粘过的痕迹格外明显,他知道这是母亲一点一点粘起来的。
从前是她撕碎,后来也是她粘起来,林锦已经很多年没有认真地看过这本日记了,它几乎记录了他所有疯狂的岁月。
林锦一边翻着,泪水一边忍不住的从眼角滑落,他突然忍不住的想,母亲在重新粘起这本日记的时候,心里都在想些什么。
会在心里骂他不孝吧。
林锦抬起手,捂住双眼,泪水从指缝滑落。
潼潼有些害怕的站在一边,喊了一声:“林叔叔……”
林锦擦了擦眼眶,冲她笑了笑,道:“没事。”他翻到最后一页,视线突然聚焦了。
在短暂的愣怔之后,林锦飞快的往前翻——这本日记当年他并未写完所有的空白纸张,但如今却连最后一页的纸都满满当当,林锦认得出来,那不是他自己的字迹,也不是叶子元的字迹——
那是母亲的字迹。
林锦连呼吸都有瞬间的停顿,他瞳孔微微抖动着,从中间开始看起。
母亲写下来的第一页,只有提笔的“林锦”二字。
越往后面,字数就越多起来,开始写一些日常琐碎的小事,写小时候他那些有趣的故事。
和母亲一起度过的孤独的童年,虽然大多数时间都伴随着母亲过渡期望和逼迫的眼神,甚至是偶尔的打骂和难堪,但在母亲的字里行间,他还是想起了曾经有过的温柔的岁月。
有一次他在学校里被人欺负,剪碎了鞋带,回去母亲知道了,闹到了学校里去,愣是把场子给找了回来。
那个时候她难得温柔的抱着他,说:“以后妈不会让你被人欺负。”
虽说后来遇到的事情,林锦从未告诉过母亲,那句话也因为岁月消逝而逐渐变得模糊起来。
林锦甚至差点忘记了。
人总是可笑的,得到的弃如敝履,得不到的,却发了疯的放在心底,惦念着那点感动舍不得放弃。
林锦到底没忍住失声痛哭。
潼潼抱着他的手,很小声的问道:“林叔叔,你怎么了?”
“我……”林锦顿了顿,扯出一个很难看的笑,“我想我妈了。”
豆大的泪珠也从潼潼的眼眶里落下来:“我也想爸爸了,爸爸会让我骑在他的肩膀上骑马马呢。”
林锦轻轻的摸了摸她的脸。
日记的最后一页,想来是母亲去世前,来北京找他的前一夜写下的。
To林锦:
这些年,我一直都在思考,为什么你从小都对我不亲近。
想来想去,突然就想到了,我和那个男人还没离婚的时候,你最喜欢黏在我的身边喊我“妈妈”,那段日子我其实过得并不好受,你知道我的,什么苦我都自己吞下去,一个字都不说出来,倔强得如同一块硬石头,可是你在我身边时我总是难得的柔软一些。
后来他要离婚,我说什么都不离,跟他纠缠,反而弄得自己身心俱疲,我还没结婚那会儿,多少追我的人啊,我活得多肆意洒脱,最后却为了一个不值得的男人把自己折磨成了那般可怜又可恨的样子,我自己变了,我自己都没看出来,最后带你走,还让你跟着我过了一个并不快乐的童年。
他早就出轨,甚至在你之前就有了一个儿子,长得可爱,从小就会背唐诗宋词三字经,我想把你养得更出色,让他后悔,所以这么多年总是在逼你。
后果就是不仅把我自己逼得姿态难看,也把你逼进了绝境。
不愧是我的儿子,连性子都同我如出一辙,只是我到底比你多活了那么多年,多吃了那么些盐,如今幡然醒悟,希望还来得及。
我不跟他比了,也不跟任何人比,倘若我留在上海,买房,等你结婚生子,只是为了让他看看我过得有多漂亮的话,完全没有必要,这不正好说明我还没有放弃他么?
阿锦,上辈子我都在为他而活,死都不肯离开那一隅之地,连你也拖累,到老了才明白过来,所以希望你也能想清楚,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么,不要跟我一样,走上同一条路。
妈妈从不会在意你喜欢谁,不在意对方的性别是男是女,如果你喜欢,就去吧。
我不会怪你,也希望你不要怪我。
你想留在北京,便在北京,只要是你喜欢的,我都支持,因为你要记住,你的下半生,是为自己而活。
而不是为了任何人。
而余生,我也要为自己而活。
我们都不要再让任何人,成为自己的拖累。
第六十四章 
林锦这天没等到叶子元,第二天一大早,却仍在门口收到了一束玫瑰花。
叶子元没有出现,但他留下了玫瑰花,叙利亚的一捧玫瑰花虽然不贵,但如果叶子元如今连酒店都住不起,却还要承担一束玫瑰的话,林锦实在是有些狠不下心。
当天中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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