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愿咒文》第2章


王书伟,十九岁,不太普通的大学一年级生,正面临人生中最大的危机。
坐在他面前的,是占卜研究社正副社长,朱明欣和杨谨学。两位社团里的大人物约他这个学弟吃午餐,当然是有重要事情的。
“社长,关于上次那件事……”
平淡无趣的开场白一下子被战火吞没。
“你够了喔,杨谨学!是男人就不要这么小气!不过就是忘了打电话而已,你到底要念多久?”
“社长!朱明欣社长!不是这个问题吧?学校那边明明老早就来了通知,你现在才突然叫我去开会?我也要上课啊!”
“上你的头啦!那明明是导师课时间──”
不过,这所谓的“重要事情”,很显然暂时性地被遗忘了。
看看眼前的态势,王书伟沉默低头,以规律的动作继续进食,对于这样的场面已经见怪不怪。
占卜社社长朱明欣,身高一百七十三公分,体重七十三公斤,个性和她的外型一样,粗犷而豪爽,直来直往的海派作风,深得多数社员的爱戴。
当然,有一部份的原因,也可能是因为这位社长总是大方地利用各种机会,用社团的经费请大家吃豆花的缘故。
副社长杨谨学,同样的一百七十三公分,体重却只有五十三公斤──这个数字,还是情况最好的重量。
光就外型上的气势,已经明显逊社长一截,再加上斤斤计较的性格、有点神经质的脾气……两个不管在外型或个性上都是南辕北辙的人,为什么会凑在一起,共同带领一个社团?
老实说,这是一个谜。不过,没什么人在乎答案就是了。
五月初,在大学校园里属于一个很微妙的时间点。各系的期中考说不定还没有完全结束,许多教授们已经磨刀霍霍,开始准备期末的大屠杀。
距离学期终点还有一个月,暑假的氛围早已微妙地在校园里扩散。这是高中生无法想象的大学生活,一种浮动、自由、混乱的生活型态。
将最后一粒米饭咽进喉咙,王书伟放下餐具,擦拭嘴角,目光瞬也不瞬地凝望桌面,似乎正思考着存在于桌巾花纹和宇宙运行间的伟大真理。
然后,终于,他的存在被想起了。“对了,书伟!起来!不要睡了!学姐有话要跟你说!”
“……我没有在睡。”
朱明欣完全不在意学弟说了什么。“我问你,上次那堂通识,老师有没有点名?”
王书伟眨一下眼睛,没有料到是这个问题。的确,很少在课堂上出现的社长这学期跟自己选修同一门通识。
“没有。”
“啊,那就好。”朱明欣拍拍胸膛,放心地拿起饮料啜饮。“我想说万一沈老头点了名,我这堂通识大概又要当了。”
“……学姐,上星期是期中考。”
噗地一声,朱明欣口中的饮料喷了出来。
像是早就预料到似的,王书伟的身躯微微往旁边一侧,刚好闪过呛飞出来的奶茶,接着抽出纸巾,开始擦拭脏污的桌面,维持一贯的面无表情。
“朱明欣、朱社长明欣同学,你未免也太夸张了吧?”杨谨学张大嘴,猛摇头,一脸不可思议。“连期中考都忘记?!”
“这、这不是重点!”朱明欣瞪了乘机挖苦的副社长一眼,然后转向学弟。“书伟,我说你这样就太不够意思了。社长我平常待你也不薄,该请你吃的豆花也没少过,这么重要的事,你竟然没有提醒学姐?”
男孩缄口不语,低下头似乎正在反省。
“啊啊,算了算了!”朱明欣翻个白眼,放弃了这个讨厌的话题。“今天找你出来呢,是有一件事要跟你说……”
来了。王书伟抬起眼,专注地看向社长,等待她将话说完。
“……你知道的,这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朱明欣顿一下,理所当然地转向身边的副社长。“谨学,你说吧,我们今天找书伟出来是要作什么?”
……她完全忘记了。在座的另外两人一时无言以对,只能默默望着脸不红气不喘的社长。
“……是关于下届社长……”
王书伟平板的声音被副社长气急败坏的语调给掩盖。
“你够了喔!朱明欣,你不是要跟他说余音的事吗?”
朱明欣拍拍头,脸上依旧毫无愧色。“啊,对,余音的事。”
王书伟楞一下,再次被意料之外的发言扰乱思绪。
余音?有些熟悉的名字脑海,反复两三圈,一张美丽的面孔这才浮现。
刘余音!这学期才加入社团的一年级新生。
会记得这个名字,是因为这样美丽的女孩并不多见,而且他有耳朵,在每次社课都会听到各种窃窃私语的情况下,他很难不记得。
但是,他……应该不认识她才对。社长要跟他说什么?他以为这次社长找他出来,是要谈论另一件事。
似乎察觉了他的困惑,朱明欣露出白亮的牙齿。“书伟,别说学姐不照顾你,这个社上最美的小学妹,社长可是费尽了九牛二虎之力,特地留给你了。”
“朱明欣同学,请你不要胡说八道,根本不是这么一回事好吗?”杨谨学不悦地皱眉,立刻反驳社长的暧昧发言。“学妹是因为──”
“她想学塔罗牌。”
副社长的话声中断,惊讶地看向安坐在对桌,脸上还是没有任何表情的学弟。不会吧!这学弟有未卜先知的能力吗?
王书伟不动声色,一双沉默的眼睛直勾勾望住社长。
接收到学弟的目光,朱明欣只是挑高眉,露出满意的笑容,没有开口说话。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情是很难解释的。
例如:学校里面有座山,山的半腰有座桥,桥的下面有一条奇妙的大水沟。
例如:一个对星座命理从来没有半点兴趣的人,却在某天晚上旁听过一门易学课之后,便拖着自己的室友,加入一个专门研究占卜的社团。
又例如:喜欢。
刘余音跨开长腿,踏着稳定的步伐,往位在半山的艺文中心迈进。
直亮的长发规矩地束成马尾,在背后韵律地一摆一晃。淡金色的肌肤、深邃的杏眸、凹凸有致的身材,尽管脸上挂着样式朴素的无框眼镜,简单的打扮也算不上什么流行,然而源自原住民血统的绝色容貌,依旧吸引着路人的目光。
关于后者,她一律当作没有看见。
……好吧,她喜欢那个人。她认了。
那个人──理着小平头、沉默寡言、灰暗呆板,没有一丝一毫的存在感。据说上了一个学期的课,连每堂点名的老师都不记得他的名字。
王书伟。平凡、朴素、简单到一点特色也没有的菜市场名字,跟那个名字所指涉的本人……搭配得天衣无缝。
但是,她喜欢他。她甚至不太确定这是怎么发生的。
明明,那是一个不太引人注目的人。虽然见过好几次面,她却一直到很久很久以后,才终于记起自己早就认识了这个人。
明明,两个人的交集,除了这个社团,什么也没有。连在这个说大不大的大学校园里,也没有真正碰过几次面。
明明,她根本没有打算在大学里修完他们说的恋爱学分。
但等到她发现的时候,那个人却已经在她的心里,占据了一块不大不小的位置,压迫血液的循环,影响正常的理智思考。然后,她终于打了那通电话。
这种事情,某种程度上也是很暴力的。
她拐过楼梯,推开社团活动室的门,提得高高的心一下子沉了下来。
他迟到了。
还来不及分辨自己到底是觉得失望或是松口气,平板的声音突然从背后传来。“……刘余音?”
她吓一跳,迅速转回身。“王──书伟?”
理着平头的男孩微微皱起眉头,似乎对她的反应感到困惑。“我刚刚在路上看到你。”
“刚刚?看到我?”
他点头。
她努力平复心跳。“你可以叫我。”
他看着她,端整的脸上没有表情。
“……那,我们开始上课吧。”她抿抿嘴角,只能这样说。
王书伟点一下头,跟着走进了社团活动室。
三四坪大小的社团活动室,白色的墙壁上悬着八卦钟,和几束象征祈求好运的干燥花束,地上铺满热闹的彩色巧拼板,房间的正中,架着一张方形和式桌,用一条黑色的方巾覆盖,上面镇着一颗透明的水晶球。
简单的陈设,加上老旧灯管营造出来的光线,占卜研究社的社办弥漫着一种难以言喻的神秘空气,连五颜六色的泡棉地板都仿佛是这个古老谜团的一部份。
当然,那只不过是幻觉。
和式桌和巧拼板都是以前的学长姐毕业丢下的家具,花束由几名不愿具名的社员贡献,黑色的桌巾是从旧衣回收箱里捡来的,而唯一花了钱买来的那颗神秘水晶球,其实只是玻璃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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