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人同人之美杜莎》第2章


那是一个刚出生不久的小婴儿,以它多年来吃肉的经验来看,他(她)出生绝对还没满一周。嗅着小婴儿散发出的阵阵乳香,它不禁谗得口水直流。为了避免夜长梦多,这样一顿美餐被其他肉食动物抢去,它加快了脚步向着“美餐”走去。
近了近了,它感觉自己甚至能够听到小婴儿的心跳声,和体内美味的血液流动的声音。
就看见那个小小的婴儿缓缓地坐起身子,小脸慢慢抬起来,面对着它,冲它甜甜一笑。它发誓,它绝对是看见他(她)笑了,一种很诡异的感觉浮上心头。(对于动物来说,是很难从表情上来分辨人类的喜怒哀乐的,就像我们人类无法分辨动物的表情一样)然后,就见那小小的婴儿睁开了他(她)的双眼,之后……
虽然看不见,但我很清楚的知道,这条豺狗一定变成了石头,因为,我想起了的名字,——美杜莎……
我是美杜莎,或者说我的前世是拥有类似希腊神话中美杜莎的那种能力的人,也许,我根本就不是一个人,我是一个怪物。
前世的我拥有一个极其悲哀的身世,刚一出生时,睁开眼看见了护士医生,就把他们变成了石像。可能是我的能力对拥有血缘关系的人没有作用的关系,我的父母并没有变成石像,但是他们害怕我可怕的能力,憎恶我,把我关在小黑屋里,向所有人隐瞒我的存在,直到我九岁。
那时,世界排行第一的杀手组织不知从哪里知道了我的能力,把我招收进他们的组织,训练我成为一个优秀的杀手。到我十四岁时,我甚至凭自己绝强的精神创造出了属于我自己的独一无二的精神领域,可以通过除视觉以外的其他感官来“看”身边的世界。
虽然我不喜欢杀人,但组织毕竟对我有养育之恩和教育之恩,所以我暗暗告诉自己,为组织卖命十年,在我二十岁时离开组织,找一个谁也找不到的世外桃源过隐居生活。
十五岁时,组织派我出了第一个任务,暗杀阿拉伯石油大王。也许对别人来说,这是个艰难的任务,但对我来说,却是再简单不过了。
我被以献舞的歌姬的名义送到了石油大王面前,我只是摘掉了蒙住双眼的纱巾,立刻,当场所有看见我眼睛的人都被石化了,我只需要抡起一把椅子,把石油大王的石像砸碎就算完成了任务。
之后的五年里,我逐渐成为了组织里的头号杀手,而我的代号理所当然就是“美杜莎”。就在我离二十岁生日还差两个月的时候,发生了一件让我悲痛欲绝的事……
那是一个很老土的故事,我在一次任务中爱上了我的目标。他是一个才华横溢的钢琴家,他温柔,他善良,他善解人意……(几乎赶得上耶苏基督了)最重要的是他也爱上了我,为了他,我违背了组织的命令,不但没有杀他,还把其他来暗杀他的杀手都解决了。可是,我毕竟敌不过整个杀手组织,在我们被逼得走投无路的时候,他向我提出了第一个要求,也是最后一个……
他想要看一看我的眼睛,那双让我被称为“美杜莎”的双眼。
然后,像所有看过我双眼的人一样,他化成了石像,而我则带着他跳下了悬崖……
临死前,我向我从来没有信仰过的诸神许下了最后的心愿,如果有来世,我情愿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不要再拥有这样可怕的能力,平平静静地度过一生……
可是现在的情况,如果不是神没有听到我的祈祷,就是他们惩罚我前世犯下的杀虐,我不但还拥有那种能力,甚至连前世那痛苦的回忆也没有消失,在我想起这一切的时候,我简直无法产生哪怕一星半点的求生意志。
是那条豺狗,把我久违的求生念头勾了起来,在把它变成石头的那一刹那,我做了一个重要的决定!
既然命运安排我重生,我就不用再纠缠于过去的种种,我应该好好地活下去,好好把握我的新生,不要再像前世一样,痛苦了一辈子,绝望了一辈子,浪费了一辈子!
从现在起,我的名字叫做“芙莱娅”,意思是:美好的,有希望的!
既然我连前世的记忆都想了起来,那我今世的记忆当然也一并浮现在了脑海里。
我清楚地知道了我的身世,那个叫做“揍敌客”的杀手家族,和那些把我当成残次品丢掉的“家人”……
第二章 高手对决
我不知道自己在这个布满了垃圾的地方待了多久,只是每天过着极为规律的生活。
不知道是老天眷顾还是其他什么的,我现在这具身体竟然完全不会感到饥饿,也不会有任何疲劳的感觉。
我已经有将近半个月没有吃过任何东西了,甚至连睡觉也没有机会。因为在这条街上充满了不知名的危险,直觉告诉我,如果在这里睡着,那么我将会有失去生命的危险。
除了第一天的那条豺狗,我的身边陆陆续续来了不少肉食性动物,当然,它们全部都变成了没有生命的石像。我用了一个星期时间学会如何控制自己的身体,学会行走、站立。又用了一个星期学会这个世界那对于我来说十分怪异的语言。在那之前,虽然我听得懂别人的对话,却说不出来,那种感觉叫人十分的不愉快。
我闲来无事的时候,会用意识观察身边的环境,虽然已经学会了走路,但我才出生不到一个月的身体实在无法承受高强度的运动,哪怕只是走路而已。
所以,大多数时间我都花在了留心身边的环境上。从一开始的方圆十米到现在方圆百米内的风吹草动都无法逃出我的“视线”。我发现,重生后的我无论是身体素质还是天赋才能,各方面都比前世好的太多的太多了。连前世费尽千辛万苦创造出来的“精神领域”,在现在也轻松做到了,还能比从前更完美的使用出来。
这天,我向往常一样,将精神领域扩展到方圆百米内,观察身边的一切。(在学会念以后,我才知道,这种精神领域的使用方法其实类似于念的高级运用中的‘圆’!)
忽然,两股不同于“垃圾街”(我给流星街取的别名,很形象,不是吗?)其他生命的气正以惊人的速度在向我靠近。
还没等我反映过来,两股陌生的气在距我不到二十米的另一个垃圾堆上停了下来。
因为进入了我的精神领域范围以内,所以我终于“看”清了两个陌生人的长相。
其中一个是浑身散发着阴冷血腥味的黑衣男人,他约有三十岁左右,留着两撇小胡子。而与他对峙的另一个男人,或者说是少年(还不满二十岁的样子)则是与他完全相反的类型。那是一个有着一头乌黑健康的短发和一双炯炯有神的双眼的浑身充满着如阳光般温暖气息的少年。
中年男人似乎是被追的那一方,而且已经体力快要透支了。只见他重重地喘着粗气,把肺里最后一口浊气狠狠地吐了出来。他警惕的看着对面,不到二十步以外的少年。
“金,你到底要追我到什么时候?”他愤怒的朝那人吼道。
被称为“金”的少年与他相比显得轻松很多,就见他挠了挠头,很天真的问“帕克,你在生气吗?为什么?”
“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话,你要追我追到什么时候?”
“追你?没有啊!”
“那你现在在做什么?难道不是在追我?”
“噢……那个啊,我是在通缉你啦!你瞧,你瞧,这是会长给我的通缉令诶,我竟然到现在还没有把它弄丢,我是不是有进步啦?”
看着金兴冲冲的朝他展示那张破破烂烂的通缉令,帕克终于受不了的吼了出来“你这个白痴,我实在是搞不懂,你到底是怎么成为猎人的。”
帕克快抓狂的样子,让我不禁“扑哧”一声笑出声来。
“谁?”
只听耳边一阵风声响起,在我还没有反映过来之前,就被帕克抱在了怀里。他的左手抱住我的身体,右手则在我的颈边留连。
“金,我知道我不是你的对手,但是,如果你不放我离开的话,我就让这个小鬼给我陪葬!”帕克威胁道。
很快,金整个人的气势发生了改变,原本如阳光般温暖的气息渐渐变得暴躁起来,就像是一只即将发怒的野兽。他的身边出现了一种奇怪的“气”,就在那股气出现的那一瞬间,我感觉到我的心口好像被什么东西重重的敲击了一下,震得我头晕目眩。
而身后劫持我的帕克似乎也知道他的厉害,也发出了类似的“气”来抵抗。' 。' 
就在两人对峙的时候,被夹在两人中间的我终于受不了双重重压,喉头一甜,一口心血喷了出来。鲜艳的血色,显得格外刺眼。
看到我吐血,金似乎迟疑了一下,放出的气缓了一缓。可是,高手对决,哪容得了人分神。就见帕克抓住金这一瞬间的分神,把我一把朝金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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