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乐大帝-朱棣》朱棣-第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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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防止诈伪,守边军队的调动也以勘合为凭。永乐七年五月辛卯,置边城调军勘合。“上以边戍调遣,止凭敕书,虑或有诈。乃以勇敢锋锐神奇精壮强毅克胜英雄威猛十六字编为勘合,共百号。底簿比号簿各一。底簿及勘合留内府,比号簿付边将掌之。遇有制敕调遣军马,须凭勘合比号相同,方许奏行。如有制敕,而无勘合,有勘合而比号不同者,皆为诈伪。于是给甘肃总兵官左都督何福、大同江阴侯吴高、宁夏宁阳伯陈懋、宣府武城侯王聪比对勘合簿各一” 。永乐十一年九月丙申,“敕镇守辽东都督刘江等曰,立边防以严内外,先王之制不可不谨。自今非有御宝文书不许出塞。虽传朕言,而无御宝文书者,皆不许。其境内商旅及公干有验者听” 。
明朝禁止军民官员与外人私相往来,所谓“人臣无外交”,虽宗室亲王封疆大吏也不例外。既为防止“人臣”造成内患,更防止其勾结敌人泄漏军务引起外患。永乐五年四月戊戌,“敕甘肃总兵官西宁侯宋晟曰:“朝廷禁约下人私通外夷,不为不严。比年回回来经商者,凉州诸处军士多潜送出境,又有留居别失八里、哈剌火州等处,泄漏边务者。此边将之不严也。已别遣监察御史覈治,自今宜严禁约’。” 同年八月庚戌,“敕陕西行都司都指挥陈敬及巡按监察御史曰:‘人臣无外交,古有名戒。我太祖高皇帝申明此禁,最为严切。如胡惟庸私通日本,祸及身家天下后世,晓然知也。今边境犹有玩法嗜利之人,往往潜住卜笼吉儿、沙迷查干诸处,诡称朝使,索取宝物,或于道途窃盗外夷所贡善马,或为商贩图利,此皆边将不谨致然。都指挥为朝廷镇守边境,御史为国家耳目之臣,皆坐视不理,可乎?其悉心廉问防闲,不可纵弛’” 。
对于边将与“外夷”的交往,防禁更严。永乐四年八月庚子,“以辽东镇守保定侯孟善所为非法,降敕切责之曰:‘将之御寇,犹犬之防盗,犬与盗狎,将何用焉,况复坏朝廷之法!姑贷尔罪。如不改过,悔将无及’” 。永乐八年十二月甲寅,“敕甘肃总兵官西宁侯宋琥曰:‘尔前奏曲先卫头目有久居沙州令至甘肃者,既至,则当即送朝廷,乃留之不遣何也?礼,臣子无外交。虽为边将,非为警急及受命权宜行事,宜谨守常法,不宜轻易遣人出境……昔中山王守北京十余年,未尝轻遣一人出塞外。当时边圉无事。中山王亦享富贵令名无穷。尔能遵朕训,则边境可安,尔之富贵永远矣’” 。
朝廷常常命令边将派人出境巡逻侦察。比如永乐二年正月辛亥,“命宣府备御武城侯王聪、同安侯火真率骑兵五千人,马千五百匹巡逻迤北” 。永乐三年二月甲申,“敕武城侯王聪、同安侯火真率骑兵三千人哨■迤北” 。同年六月庚辰,“遣中官山寿等率骑兵由枪杆岭出云州北行,与武城侯王聪等会兵觇虏兵。各赍一月粮,每三十里置马五匹,以备驰报” 。永乐四年六月戊辰,“敕宁夏总兵官左都督何福曰:‘漠北归人郭大都等至京言,虏俟冬欲南来圆山孳牧,尔宜严固边防。待九月尽,令郭大都为乡导,遣精骑出塞觇之’” 。
沿边驻军,除保护边内人民正常耕作生活外,本身还负担着屯田的任务。足食足兵,是中国传统的军事思想。明朝尚未建国时,朱元璋就重视屯田。后来,朱元璋曾对冯胜、傅友德说:“屯田守边,今之良法。与其养兵以困民,孰若使民力耕而自卫” 永乐时期,屯田有了新的发展。永乐三年朱棣敕谕说:
朕即位之初,便思量安养的道理,只要使平民丰衣足食,共享大平,常想着太祖高皇帝时,都着他耕种自食,又积赞起余粮防备水旱。百姓免得转输,军士并无饥窘,这个办法甚是两便……因此上著恁每官军,依着定的分数下屯,专委官管领,定立赏罚则例,年终赴京比较。每一都司拨旗军十一名种样田,只是教恁每勤耕力种,攒下粮食,官府起盖仓廪替恁收藏起来。
朱棣称此为“且耕且战”。永乐四年二月丁亥,“敕山西等都指挥司:‘方春时和,边民皆务耕种,虏或乘时侵掠,民不得尽力畎亩,宜严兵以备。寇至则捕击,无事则归屯,慎守疆场,训练士卒,且耕且战,尔其慎之!” 永乐九年三月乙酉,“镇守大同江阴侯吴高言:‘山西行都司属卫军士,今或全卫,或什之七八屯种,故操练者少。请留其半操练,以备不虞。’上谕兵部臣曰:‘守备固不可单弱。若兵食不足,亦难兴守。宜视其地险夷,制多寡之数。阳和留什之四,天城、朔州留什之三,蔚州留什之二,余悉令屯种。且耕且守,以为定制’” 。屯田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军粮供给,减轻了军民■运的负担。关于永乐时期的屯田,王毓铨先生在《明代的军屯》中有很深入的研究,本文就不需赘言了。
杨荣诗句:“关塞有兵严号令,屯营无事乐耕耘” ,“猛士防边严警柝,行人驻马听泉声” 。正是永乐时期边关情况的真实写照。
2.内徒边民,烧荒防秋
内迁边境蒙汉居民,是明初防止北元以及后来鞑靼、瓦剌侵扰的重要措施。洪武初,明军北上,长城内外蒙汉居民大批降附。其时故元政权退居塞外,时窥中原,如何处置边境降民,关系到明政权的巩固。洪武四年,中书右丞相魏国公徐达奏:“山后顺宁等州之民,密迩虏境,虽已招集来归,未见安土乐生。恐其久而离散,已令都指挥使潘敬、左传、高显徙顺宁、宜兴州沿边之民,皆入北平州县屯戍,仍以其旧部将校抚绥安辑之。” 明人尹耕说:“元主虽奔,遗孽数出没,且斥堠未立,保聚为难”,因而“部徙吏民于内郡” 。明军初定天下,无力控制边外之民,又要防止其为北元所乘,徙民亦是不得已之举。从洪武四年起,陆续将边地居民大量迁往内地。四年六月,“徙北京后之民”,又徙“沙漠移民”;六年八月徙朔州之民;九月徙山西弘州、蔚州、定安、武、朔、天城、白登、东腾、豆州、云内等州县民;十一月徙绥德、庆阳之民 。
起初,朱元璋主张对归附的蒙汉等人民就地安置,他说:“凡治胡虏当顺其性。胡人所居习于苦寒,今迁之内地,必驱而南,去寒凉而即炎热,失其本性反易为乱。不若顺而抚之,使其就归边地,择水草孳牧。彼得遂其生,自然安矣。” 然而,“遗胡残虏遍郊原,已去而复来,既离复合”,归附者与未附者错纵居住,朱元璋很快就改变了主意,多次下令“塞外夷民,皆令迁入内地”对逆命者,用兵剿除,“勿容再聚” ,“地方人十分要打荡得乾净” 。
朱棣承认了边民内徙的现状,有鞑靼归附者也往往迁之而南。比如,永乐七年九月庚午朔,朱棣命令甘肃总兵官何福说:“鞑靼伯克帖木儿等部属至甘肃,且勿给田土,俱令来北京扈从,渐渐移之南行,散处于便宜畜牧之处。”
元人北撤和边民内徙,在长城附近造成了大片的空旷地区,长城以北更甚。同时,由于当地居民罕少,宣府、辽东、甘肃等地不设郡县,而是“遣将择兵镇之”,“捍外卫内” ,统以卫所。所谓“旧郡邑守宰尽罢,其戍居兵卒,武吏驭之” ,以数百万军民付之武弁,无人“抚循其疾苦,保护其妻孥” 。这对于北方边境地区的开发和巩固是不利的。明人认为,边地诸镇不设宰守“亦一时权宜”,“文皇乘三驾馀威,图复郡邑旧制,而鼎成之亟,渊虑未纾” 。从洪武末年就已考虑在边地充实民户了。洪武二十六年,置宣府前左右卫、万全右卫、怀安卫,“民户不足,调山西诸处馀丁实之”。永乐十二年礼部尚书赵羾来宣府辑迁民,“羾至,披荆斩棘,布约束,分田立市,甚劳悴云” 。永乐二年立保安州,十二年立隆庆(今延庆)州,“至是始迁民实之” 。但这种工作做得太少了,永乐时期新立者唯保安、隆庆二州,开平一卫而已。远不能弥补以前大规模迁徙造成的空旷。以当时的国力而言,恢复迁地郡邑建制并移民实之是完全可以办得到的,然而朱棣所重的是虚华的武功,于此未甚用力。相反,由于大宁都司及各卫所的内徙,万全都司、山西行都司部分卫所的内徙以及兴和的废弃 ,反倒加重了长城以北地区空旷荒凉的局面。终永乐之世以及后来这种局面并未改变甚至有所发展。曾任明兵部职方郎中的陆容(1436~1494)说:“居庸关以外抵宣,驿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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