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杀之铁证》第32章


加南京攻陷战。他说:当时,在南京汉西门外,有30米左右宽的防坦克壕沟,全为尸体所埋没,马拉的辎重车在尸体上碾过。(引自《大屠杀》第60页)
毫无疑问,当时沟里填满了被日本军所杀害中国人的尸体。后一句可能有些夸张了。但不管怎么说,日本军在汉西门外集体屠杀南京市民的事实则不容否认。这一点从贝茨博士1938年1月25日的手记中也得到了证实。他在那一天手记中写道:
中国红十字会的一个负责人请求我们去汉中门外,视察一下在那里的许多尸体……汉中门现在封锁着。掩埋队报告说,在那里有遗弃尸体三千具。那些尸体经大批处决后原封未动或是成排地倒下,或是重叠着遗弃在那里。(前引书2,第47页)
就在汉中门第一次集体屠杀的当天上午,贝茨曾驾驶汽车送一个日本海军军官回下关军舰,但在半路上被一个陆军军官阻止,说那边还正在扑灭少数中国军队,因有危险,故平民不准过去。贝茨说:“我们停止的地方就在军政部前,目睹日军枪杀已被解除武装的中国兵和许多无辜的平民,不准我过去,原来是这原因。”但当天下午他还是设法和路透社的斯密士•;史蒂尔到了下关,一路之上,尸骸累累,触目惊心,难于描写,令他永不能忘。
《外人目睹中日军之暴行》一书中就15日那天晚上写道:
那天晚上,在职员开会时通知说,在我们总部附近的一个收容所里,士兵们带走了全部难民一千三百名准备枪杀。我们知道,其中有许多人过去当过兵。可是雷伯当天下午已得到日本军官的允准,不再伤害他们的性命。他们怎么样呢?现在已经明明白白。男人们在带刺刀的士兵们的押送下,排好了队,每一百个人集中起来,系在一起。戴着帽子的人被粗暴地抓去帽子,扔在地上。然后,我们通过车头灯的照明,看到他们走向刑场……我们自己觉得心里憋得慌。他们从南边一直拖着沉重的步子走来,其中不是也有四个广东青年曾于昨天无可奈何地向我交出了武器吗?有一个身体强壮的高个子北方人,他那作出生死攸关的决定时所流露出来的幻灭的目光,至今还留在我的脑海里,令人担忧。我对他们说,要日本军保证难民的生命安全,这是多么愚蠢啊!我们深信,日本军至少可能会在某种程度上实现其所作的保证,在他们到达同时,也许会建立秩序。但做梦也没有想到,他们的暴行恐怖是残忍透顶了。因为后来更险恶的日子来临了。(《外人目睹中日军之暴行》,引自《大屠杀》第125至126页)
洞富雄经过全面分析资料后认为:上述所说的日本军从安全区带走了1300名左右难民并加以屠杀,是日本军在安全区最初搜查捕杀的便衣兵数字。当时黄俊乡曾被日本军逮捕,但幸免于难。他在为提交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而作的宣誓口述中(检证1733)叙述如下:
1937年阴历11月9日,日本军在光华门附近炸坏城墙,侵入城内,逼近难民区。两天后,日本军开始搜查住宅。他们见到地上到处是丢弃的武器,断定有许多军人潜伏在难民区内。于是,他们无视国际道义就开始进行杀戳。凡18岁到40岁的人,一概被作为国民军而逮捕起来。最初几天逮捕的人超过两千名。我也是其中之一。被捕的人成四列纵队,从难民区出发,走向扬子江堤岸的各处(宝塔桥、四所村、老江口、草鞋峡、燕子矶一带),队伍长达一日里(约二英里)。入夜后,日本军几乎把他们斩尽杀绝。(引自《大屠杀》第126至127页)
这里提到了许多难民被日本军押到下关各地屠杀,那么日本兵在城里还有其他屠杀吗?有!而且很多,非笔墨能够写尽。
日本军出于屠杀的目的,对南京的城里城外进行了彻底的搜查,凡是他们认为是“中国兵”或是有可能成为“中国兵的人”一律当场或者带到指定地点加以杀害。乔治菲奇是纽约基督教青年会国际委员会书记,他就当时在南京看到的情景,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作证时说:“日本人从我们宿营的地方抓人时,不遵守任何规定。他们把手上有老茧和剃光头的,当作曾经当过兵的充分证据,认为务必判处死刑。在我宿营的地方,几乎都受到军队的侵入,他们想要杀谁,就把他拉出去”。(《记录》58号,前引书1,第115页)
第三部分 外国人之目睹及其文字记载第32节 外国人之目睹及其文字记载(3)(图)
随军慰安妇
中国人和西方人不同,很多人不剪“西装头”而剃光头,是我们的民族习惯而已。勤劳、忠厚也是中华民族的优点之一。劳动惯了的工人农民的手上哪能没有老茧呢? 更不幸的是有谁的头被晒黑了而脑门上显出白的额角,这样许多风餐露宿的难民,均被日本军看成是“中国兵”而加以屠杀,而且有时没有明确理由想杀谁就把谁杀害了。美国大使馆的埃斯皮领事在报告中说:
除由日本军负责驱逐前中国军人和对他们执行死刑外,日本兵以两、三人或两三人以上为一小组,在全市进行巡逻。这些兵杀人、强奸或掠夺,引起了城市里莫大的恐慌。这些兵为所欲为,什么事都干得出来,他们是否得到了空白委任状,抑或日本军在入城后,完全不受管制?对此毫无充分说明。我们听说,最高指挥官至少发出了两项命令,这就是:命令对官兵加以管制,又严格命令军队在入城前切勿烧毁财产。
但就实际情况来说,几千几万个日本兵聚集于全市,犯下了荒谬绝伦的掠夺和残暴行为。据外侨目睹说,士兵们像一群野人,放任自流,糟蹋了城市。全市无数男女和儿童被杀。据说,日本军枪杀或用刺刀杀戳一般老百姓,却丝毫没有明确的理由,这种情况很多。(《记录》59号,前引书1,第153页)
前面曾经提到,《纽约时报》记者德丁为了采访消息,15日以前留在南京,他对日本兵屠杀人民的情况作了如下的报道:“一般市民,不问男女老少都被日本军枪杀。时常见到有老人趴在马路上,很明显,他们个个都是被日本兵凭一时高兴从背后开枪击毙的”。
德丁的报道是否是从个别偶然发生的屠杀中提炼出来,不具普遍性呢?不是的。我们看看《南京安全区档案》中记载些什么?
26年12月15日,在安全区内,有红十字会之卫生队清道夫6人,无故被日军枪杀。
26年12月15日,有一负枪伤之华人奔至金陵大学医院,据其述称:当时计有6人被日军由安全区拉出强迫挑运军械,行抵下关突被日军开枪射杀,本人死里逃生。
1937年12月15日,一名有刀伤的男人来到鼓楼医院,述称:他们6名华人被从安全区抓去运弹药到下关,当他们抵达下关时,日军即用刺刀将他们全部刺杀,只有他一人死里逃生,回到鼓楼。
26年12月15日上午8时,有已入德国籍华人王惠者(译音)被日军多人逮捕,该人出示德国旗竟被日军将旗弃毁,即迫其挑负重担。讵行至九江路,日军忽从背后开枪向其射击,幸未中要害,乃奔至金陵大学医院求治并痛陈悲切。
26年12月15日,有一60岁之华人由其侄伴同逃入安全区,在途中被日军枪杀,其侄则负伤奔至金大医院求治。
1937年12月15日,一男子来到鼓楼医院,他是背着他的60岁叔叔到安全区来的,日军开枪打死了他的叔叔,并打伤了他。
26年12月16日,有日兵多人将红十字会工作人员14人任意逮捕。
26年12月18日下午4时,在颐和路18号有一日兵向一市民索取香烟,该市民稍事迟疑即被开枪射中头部,生命垂危。
26年12月18日,市民30人遭日军逮捕后音讯杳然。日军并于医院内洗劫财物、金钱、食 米及病人被服400套,当时一人被杀,一妇女被重殴倒地,约20分钟即告毙命。
以上似乎引证多了一点,占据了篇幅。但上述记录充分证明日军随意屠杀市民,而且非常残忍,竟将为其服务者加以杀害。真乃是虎狼心肠,不可近其者也。
外国人之目睹所记录下来的文字篇幅很大,我们不能一一引用。现在我们转向来看侵略者作为“战功”的记录,并加以分析批判。
田中说:“他为了写《虚构》一书,专门详细查阅了《朝日新闻》、《每日新闻》、《读卖新闻》三家1937年12月至翌年2月所有报纸的版面,却不见有关杀人强奸的只言片语。”日本军的实际行动与“三家”报纸有无出入呢?回答是,“三家”报纸和100多名记者、作家、评论家、摄影师随军进入南京城,目睹了日军的部分暴行,却在日军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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