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理大帝传》第7章


的责难。
二十一 他非常喜好外国的来客并且花费很大的力量招待他们,外宾数目之多,可以公正地看作不仅是宫廷的负担,而且成为整个国家的负担了。但是,出于一贯的高尚精神,他不大注意这种费用。因为在他看来,与上述行为俱来的慷慨的令名盛誉,对于哪怕是严重的不利都足以补偿。
二十二 他的躯体高大而强壮,身材颀长,但是并不粗笨,他的身长是脚长的七倍,头顶呈圆形,眼睛很大,目光敏锐。他的鼻子比一般的大些,头发美丽而呈白色,神态活泼愉快;因此无论或坐或立,面容总是庄严而感人。虽然他的颈部有些粗短,身材有些肥胖,但是由于身体的其余部分很匀称,这点并不显著。他的脚步稳重,全身的姿态很雄伟;他的声音清晰,但是简直并不象你所预料的那样洪大。他很健康,但是他在去世以前的四年间,经常发烧,最后一只脚也跛了。即使到了那个时候,他也往往自行其是而不肯听从医生的话,他几乎是憎恨医生,因为他们劝他放弃吃惯了的烤肉,而改吃煮肉。他经常操练骑术和打猎,这是一种民族习惯,因为在这点上,世界上简直没有任何种族可以同法兰克人相媲美。他很喜欢天然温泉的水汽,经常练习游泳,他游得很熟练,没有人可以很公平地被认为比他高明。一部分就是由于这个原因,他把他的宫殿修在阿亨,最后几年一直住在那里,直到逝世。他不但常常邀请他的儿子去温泉沐浴,而且常常邀请他的贵族和朋友,有时候甚至还邀请许多侍从和护卫人员前去。
二十三 他穿着本族的,也就是法兰克人的服装。他的衬衣、衬裤是用麻布制的,外面罩着一件镶丝边的外套,脚穿长袜,腿上横缠着袜带,两只脚套在鞋子里。冬天,他用水獭皮和貂皮做的短上衣来保护臂膀和胸部。他穿着蓝色的外衣,经常佩带着一支剑,剑柄和剑带是金的或银的。偶尔也使用一把镶宝石的剑,但这只是在重大节庆或接见外国使臣的时候。外国服装虽然美观,但是他不喜欢,除了有一次在罗马由于哈德良教皇的请求,另一次由于哈德良的继任者利奥教皇①的请求,他穿上长外套、外衣、罗马式的鞋子以外,他从来不肯穿着它们。每逢节日,他穿起织金的袍服、缀有宝石的靴子,外衣系上金束带,还戴着分外耀目的黄金和宝石的王冕,在队伍里走着。但是在其他日子里,他的服装与普通人的没有什么区别。
①指利奥三世,在位于795—816年。——译者
二十四 他在饮食方面节制有度,对饮酒尤其如此,因为他对任何人的,特别是自己和朋友们的酩酊醉态抱有强烈的憎恶。他对禁食是不容易作到的,常常抱怨说斋戒有害于他的健康。除了在重要的节日以外,他难得举行盛大的宴会,但是每到那个时候他就邀请许多客人。他平日只吃四道菜,但是猎人们常常带来的放在烤叉上的烤肉则不包括在内,他吃起烤肉来比吃别的东西更为餍足。用餐之际,或有歌唱,或有朗读,供他听赏。朗诵者把历史和古代人物的伟大业绩读给他听。他对圣奥古斯丁①的著作深为喜爱,特别是对题名为《上帝之城》②的那部。他喝酒和任何饮料都这样有节制,以致在吃饭的时候,他难得喝到三次以上。
①圣奥古斯丁(354—430年)是非洲希波主教。他是著名的教会作家,在作品中极力宣扬基督教教义,号召镇压异教。——译者
②《上帝之城》是奥古斯丁的主要著作,用十三年时间写成(413—426年),共二十二卷。——译者
夏天午饭之后,他吃一些水果,喝一口饮料,然后,正象他晚上做惯的那样,脱下衣服、靴子,休息两三小时。晚间,他睡眠如此之不安稳,竟至一夜之间醒来或起床四、五次之多。
当他正在穿靴子和衣服的时候,他不仅会见朋友,而且,如果宫伯前来报告发生了什么非他作出决断就无法解决的争端时,他就会让人把当事人立刻带进来,对于案件进行审问和宣判,犹如他坐在法庭上一般。另外,与此同时,他往往也处理当日必办的任何事务,或者向臣仆们发布命令。
二十五 他说话流利而敏捷,能够最清晰地表达他的意旨。他并不仅仅满足于本族语言,而且还不辞辛苦地去学习外族语言。他的拉丁语学得这样好,说起来就象是说本族话一样;但是他对希腊文的口语表达却不如理解能力为高。他的谈吐这样流利,甚至有时候都显得有些饶舌。
他对于文艺诸科极其注重,对教授各科的人极为尊敬,给予他们很高的荣誉。他从比萨的副主祭彼得①(他是一位老人)那里学习文法科目;其余的科目则由阿尔比努斯,即阿尔昆②讲授,阿尔昆也是一位副主祭,他来自不列颠,属撒克逊族,是当时最有学问的人。查理花费很多的时间和精力从阿尔昆那里学习修辞学、辩论术,特别是天文学。他也学习计算术,并且极其勤勉地细心观察星辰的运转。他还努力学习书写,为了这个目的,他常常把用来写字的薄板和纸张带在身边,放在卧榻的枕头下面,以便在空闲的时刻使自己习惯于写字。但是他对这项陌生的工作开始得太晚了,因之几乎没有什么进展。③
①彼得当时以学识驰名于意大利。774年,查理远征意大利,将彼得及其他有学识的意大利教士携回,替他管理教会学校。——译者
②阿尔昆(约732至804年)是不列颠的著名学者,于782年应聘来到查理宫廷,对于帝国的教育事业多所擘画。艾因哈德同他相友善。——译者
③原文意思含混,究竟查理能否书写,后来的注释者,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英译者
二十六 从幼小时候起,他就在宗教生活里长大,他对基督教极为热诚和虔信。因此他在阿亨兴建了雄伟的、最美丽的教堂,饰以金银,配以烛台,正门旁门都用坚固的黄铜制就。由于他不能从别的地方找到供修建教堂之用的大理石柱,他让人从罗马和拉文纳运来。只要他健康情况许可,在清晨、傍晚、夜间和献祭的时候,他到教堂去一直是很勤的。他怀着最大的关切使教会的一切仪式都以最庄严的方式来完成,他经常警告教堂的看守人,不得允许任何不适宜或不洁净的东西进入教堂或留在教堂之内。他准备了这样多的金银器皿和这样大量的教士法衣,以致在举行宗教仪式的时候,就连属于教阶最低层的司阍也不用穿着他们平日的服装来执行职务了。他细心地改正朗读和歌唱的方式;因为他对二者都受过严格的指导,虽然他自己从来不公开朗诵,而且除了与其余的会众低声合唱之外,也从来不唱歌。
二十七 他极热心于救苦济贫,发放希腊人称之为布施的救济金或救济物。因为他不仅在本乡本土加以关注,而且常常越海向叙利亚、埃及、阿非利加——耶路撒冷、亚历山大和迦太基——运送财物,怜恤任何贫困的基督徒,只要他们在当地的悲惨状况传到他的耳边。主要是由于这个缘故,他才与海外的国王建立友谊,希望借此为生活在他们统治下的基督徒赢得一些帮助和救济。
他爱罗马的圣使徒彼得的教堂超过一切神圣和可敬的地方,他向这所教堂的库藏输送了大量的金银、宝石等财物。他送给教皇无数的礼物。他在整个统治期间,竭尽全力(的确再也没有一个目标比这件事使他更为在意)使罗马城恢复旧日的威信,他不仅保卫圣彼得教堂,而且还自己出资装饰它,使它比一切其他教堂更为堂皇富丽。虽然他这样重视罗马,但是在他统治的四十七年间,他只有四次到罗马去履行誓言和奉献祷词。
二十八 但是他最后一次到罗马去的目的却不仅限于此;因为罗马人残酷地迫害了利奥教皇,①把他的眼睛挖出,把他的舌头割掉,逼得他向国王寻求保护。因此国王去到罗马,以便使惨遭破坏的教会秩序得到恢复。他整个冬天都住在那里。就在那个时候,他接受了皇帝和奥古斯都的称号。②他最初非常不喜欢这种称号,他肯定地说,假如他当初能够预见到教皇的意图,他那天是不会进教堂的,尽管那天是教堂的重要节日。但是在他接受了尊号以后,却能平心静气地容忍着由此引起的敌视和罗马皇帝的愤怒。他以他的豁达大度克服了他们的敌意,③论起胸襟开廓来,他无疑地是远远超过他们的,他常常派使臣到他们那里去,称他们为他的弟兄。
①公元799年,罗马贵族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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