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战争》第48章


定使他流芳千古。
我们的人民获得分析形势的时间之后,他们没有多久便同意了总统的决定。美国从道义上讲决不会容忍朝鲜遭到蹂躏。真正的威胁是好战的共产主义,他们赤裸裸地使用武力进行扩张的企图已经暴露无遗。这是对我国安全的直接挑战。如果任凭其一意孤行而毫无反应,那我们就会一步步走向第三次世界大战。
然而,我们对敌人的回答虽然非常迅速,但事先在我国政府的行政部门和立法部门内部以及联合国内部还是经过周密考虑和认真研究的。因为,眼前的问题还牵涉到另一个充满了我们几乎无法估量的危险的问题。那就是:我们应该与其他国家共同行动呢,还是单独进行这场战争?
战争期间,当我们考虑要扩大海上封锁和空袭规模时,这个问题又使我们感到非常棘手。但是,杜鲁门总统一开始就坚信,如果我们能在我们赞同其原则的联合国旗帜下作战,我们决定在朝鲜使用武力的正义性就会在全世界人民面前得到维护。采取这样一个步骤要求我们在战略上与盟国进行磋商,或者至少也要考虑到他们的利益和可能作出的反应。或许可以说,这个要求妨碍了我们的作战行动,而事实上它也确实对我们的作战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是,它又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们在军事上的冒险行动,否则,我们有可能因此而越来越深地陷进亚洲的泥潭之中。
当然,确实有这么一回事情,即当仁川登陆的胜利使我们处于可以越过三八线向北推进的有利态势时,我们最初的目标(抗击侵略,将侵略者赶出南朝鲜并恢复南朝鲜的和平)曾发生过急剧的变化。我们当时悄悄地将自己的任务改变成占领和统一整个朝鲜。这是李承晚长期以来梦寐以求的目标,也是对麦克阿瑟诱惑力很大的目标。
中国的参战迫使我们对目标又进行了修改,以至到最后我们再次决定,只要能使南朝鲜保持独立,不受共产党的控制就算达到了目的。但是,除取得第一次胜利之后不久和从鸭绿江撤退之后这两次外,我们从未在任务不明或者没有具体的政治或军事目标的情况下作过战。我们总是将目标限制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或者说,限制在我们认为自己的能力所能达到的范围之内。我们的最高当局从未认为可以随心所欲、不受限制地使冲突升级,或者可以在没有明确的政治、军事和地理目标的情况下使冲突升级。我们不曾追求过概念含混、大小不明的胜利。我们之所以同意在恢复战前状况或类似状况的前提下维持一种相持局面,完全是因为这样做可以给朝鲜带来和平。我们清楚,我们当时所能调动的兵力是有限的。我们的文官政府也十分明了,我国人民不会同意进行一场有可能波及大半个亚洲并且需要我们付出千万条性命的战争。我们终于在最后认识到,军事上的胜利已不再是以往那种东西。如果我们借以赢得胜利的手段给世界带来浩劫,或者使我们走进与国际道德准则背道而驰的死胡同,那么,军事上的胜利甚至会永远与我们无缘。
正如我们在前面的一个章节中所了解的,是由文官政府还是军界来控制我国的对外政策,或者更确切地说,在决定对外交政策时军界应处于何种地位,似乎通过杜鲁门总统与麦克阿瑟将军之间的较量已经得到了解决。当人们头脑冷静下来之后,当真相大白之后,当有时间进行清醒的分析、总结之后,我们有理由相信,我国宪法中关于文官政府拥有制定对外政策的最高权力的明确规定是会得到每个人发自内心的尊重的。可是,艾森豪威尔将军在总统任期届满时还是感到,需要告诫全国提防可能出现一个军事与工业结合的集团,这个集团有可能在我国人民尚未察觉之际夺取制定与执行我国对外政策的权力。一九六四年总统竞选期间,居然还出现过军事领导人不应受文官政府干预的建议。我相信,这种极端的观点只能得到极个别美国人的支持。但是,在君主制国家,在实行寡头政治的国家以及在其他实行民主制度的国家,军人夺得统治权的情况是很多的。除军人之外,我们自己的一些普通公民也一再主张,仗一旦打起来,就应当由军事当局单独计划和指挥。这表明,军人控制我国事务的事情(尽管从目前看这种事还不大可能发生,而且,这与我们的整个生活方式也是格格不入的)是“有可能在这里发生的”。
为防止出现这类悲剧,我们一定要坚持文官政府在战时应象在平时一样掌握制定对外政策的权力。不过,在今天的条件下,由于人们掌握着能够使世界沦为一片废墟的武器,军政目标必须紧密地结合起来,以免由于某些失误而突然使我们丧失拯救我们许多文明业绩的机会。因此,文官当局在确定可达到的目标时,在选择实现这些目标所使用的手段时,需要与军事当局密切合作。没有目标的战争是极端危险的;一场只有某些诸如“胜利”、“免遭侵略”、“人民选择自己政府的权利”一类模糊目标的战争,也是很危险的。这类笼而统之的东西听起来很响亮,但今天的当局却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具体面准确地提出我们准备达到的目标以及为达到这一目标打算付出的代价。否则,战争的整个指挥权就会在不知不觉之中落到这样一些人的手中,他们认为只有胜利才是合理的目标,他们从未用全世界人民所理解的乎直明白的语言给胜利一词下过定义。
从前,军人的目标常常只是彻底消灭战场上的敌人,他们无权制定我们力求通过军事行动来取得的政治目标。
可是,考虑到今天的复杂战争,必须给他们以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充分的机会,让他们在我国的最高会议上就文职领导人所考虑的方针政策问题大胆地直抒己见。不过,政策一旦确定,一个格守誓言、忠于职守的军人要么应坚决贯彻这种政策,要么就退出军队。
麦克阿瑟将军则采纳了一种与此截然相反的信条。一九五一年七月,在对马萨诸塞州法院(州的立法机构)的一次讲演中,他试图说明,一个军人对自己统帅表示忠诚和服从与对“国家和宪法”表示忠诚这之间是有区别的。
“我发觉,”他说,“存在着一种新的、迄今尚不为人所了解的危险看法。这种看法认为,武装部队的成员主要应该忠于暂时掌握行政大权的人,而不是他们誓死要保卫的国家及其宪法。再没有比这更危险的主张了。再没有什么主张更能使人们对武装部队的忠诚表示怀疑了。”
我们不妨将这段讲话与他在被任命为联合国军司令时向杖鲁门总统所作的保证作一比较。当时,亦即一九五O年七月十一日,他给总统发了如下电文:“我已收到您任命我为联合国军司令的通知——我谨再次向您保证:我本人对您绝对忠诚(着重号为作者所加),对您为争取世界和平与亲善所进行的卓越斗争我将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我希望自己不会辜负您的信任和期望。”
使我惊讶的是,在这个问题上,正是将军本人采取了一种“迄今尚不为人所了解的看法,”一种不仅与文官政府的而且与武装部队的最基本的传统格格不入的看法。陆军军官们立誓要捍卫的国家宪法没有任何关于忠于某个人的内容,倒是在一开始就明确表达了我国人民支持文职政府拥有统帅权的决心。宪法规定,总统为武装部队总司令,总统应在考虑参议院的建议并征得参议院的同意之后任命各军种的所有军官。每个军官在接受任命时都规定要服从总统或其继任者的命令,而决不要求对总统个人表示效忠。宪法丝毫也没有暗示过,除“那些暂时掌握行政大极的人”之外,还允许有什么部门或个人行使授予总统的权力和职责。可是,麦克阿瑟将军及其追随者们似乎就是这么干的。
由文官政府掌握统帅权的传统长期以来一直深深地植根于我们的政治生活之中,以至于连最狡猾的诡辩家对此也无可挑剔。由宪法赋予美国总统的这种巨大无比的权力伴随着中种相应的责任。在今天这个时代,由于我们手中掌握着一种能在一瞬间使数亿人消亡、数亿人无家可归和贫困落魄的武器,因而这种责任十分令人敬畏。可是,责任不同于权力,它不能委托给其他的个人,不论此人是穿军装的还是不穿军装的。有关我们武装力量的许多决定,如它的编成、维持、部署、任务等等,其中任何一个决定都可能给人类的未来带来重大影响。允许任何人面却不允许我们当选的最高领导人制定这类决策,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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