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人轶事》第4章


那天晚上我没进屋,春寒料峭的天抱着死无全尸的丑狗在坝子边睡了一晚。我觉得这和在屋子里差不多,一样的凉。
我到后山的橘子树边挖了个坑,从那个光滑无比的狗头上拔下丑狗最引以为傲的两颗尖牙,把它鸡零狗碎的尸体丢了进去。埋了。
丑狗是没有了,那两颗牙还在。
宁烨,如果你仔细翻过那个箱子,那你可能会发现这两颗很不错的犬牙,如果没有,那只能说你还是没太上心。不过没关系,这是唯一一个和你有关而你并不知道的物什,你不认识很正常。
☆、XX06年4月11日
我第一次住院,因为一条丑狗和疯子爹。前者让我发了肺炎,后者让我缝了三针。
宁烨和我第一次上床的时候,笑着问我肋骨上的疤怎么来的,我回答了什么?
我忘了,毕竟不重要,胡诌的东西我总是转眼就忘。
真相很简单,但不想告诉宁烨,我悲惨的童年,我自己知道就已经够了。现在看来,还是逃不过要说的命运,其实不过就是在我爹和李大婶的拉扯中,倒霉的我被我那疯子爹撞到了台阶上。
尖楞楞的石头把我格外明显的肋骨咯出一条二指宽的口子。
没有人发现我受伤,昏暗的夜晚大家只听到骂声和哭声。就连我自己都没有注意到,浑身都疼的感觉让我忽略了涓涓的血液,混合在丑狗那堆肮脏的皮毛中 ,彻底被无视。
直到我穿着黑色的短袖晕倒在课堂上,我那被吓破胆的老师才把我送到医院。发烧,发炎,失血过多,营养不良,以及已经有些端倪的抑郁。老师睁着一双同情的的眼守在我病床前,隔壁两床都是老人,却没人陪床,我奇异的感觉到一点安慰。
尽管我现在连那老师叫什么都想不起。
我第一次有记忆的看到疯子爹脸上露出近似于悔恨的表情是在10号下午,老师费尽心思联系到他时,他正在牌桌上大杀四方。
对了,之所以说有记忆,是因为我不确定是否在我不记事的时候他曾有过这种罕见的表情。
我从9号中午入院,11号下午出院,感觉度过了一个世纪。
☆、XX06年7月3日
离开坝子村的时间来得早了点。
我第一次觉得有个疯子爹没那么糟,是他离开时还记得带着我,慷慨地让我一起去C市。这让除了要学费和必要的生活费才能依稀有点存在感的我受宠若惊,也让我知道,我这疯子爹原来还记得他有个儿子。
我想我有必要给疯子爹辩白一下。疯子爹当然不疯,我相信他比绝大多数人精明。精明的人多少有点癖好,我只能把他暴躁易怒的性情归结于此。
我为数不多的在坝子村外的记忆还算不错。虽然我所谓的父母几天难得一见,不过那并不妨碍我活得很好。疯子爹有足够的财力给他的妻儿找保姆。
这样的生活不长,很快我就发现家里越来越空旷,直到有一天母亲终于不见,我坐上那辆小轿车,呼啸着离开生活四年的别墅。
从疯子爹渐渐不再回家我就有预感,留在这里的日子不会长。东山再起的机会不少,更何况他是个如此世故圆滑,抬高踩低,拿得起放得下的精明人。
我隐约知道当年破产的真相,人心不足蛇吞象,矿场的事故让我这个杀红了眼的爹尝足了苦头,兢兢业业打拼多年,补够了几十人的赔偿,打点关系还得剥一层皮。
别人都说我母亲是个□□,我虽不清楚是个什么意思,倒也晓得不是什么好话,但我从不否认。
我承认现今连长什么样子我都不记得的母亲不是什么好人,不说最后卷了家里唯一一点值钱的行当跑了,就是常年不着家的行为也足够大家品评回味。
现在回想起来还真有点恍如隔世的感觉,我这短短的年岁,以坝子村为界,像是活了三世不止。
当然,其中还是宁烨的功劳最大,我想如果不是宁烨的存在,我很难完整而牢固地记下这不算光荣的半生。
这天以后,此前不再重要。我很愉快,宁烨就将出现在我的世界。
C市,我从庆丰镇望才小学的厕所知道的关于宁烨最后的去向。
☆、XX06年9月1日
我看了许久镜子里的人。略显长的刘海遮住了半个额头,过于苍白的皮肤透出病态的虚弱,崭新的衣服并不太适合削瘦的身材。
这是我?
我很少仔细看自己的面貌,以至于面对落地镜前一览无遗的人竟一时恍然。
衣服是到C市新买的。也许是我在病床上过于凄惨的模样,唤起了我所谓的父亲微末的良知,终于想起了他还是个可怜儿子的父亲。
他现在不差钱,能让我住上干净宽敞的房子,穿上崭新的衣裳,一定程度上,还能让我自己选个学校。
一定程度上只能是一定程度上,好的学校还得靠自己。
我可怜的父亲从来没关心过我的学习,选学校的事算是把他前几年对他这个儿子所有的用心都耗光了,很快就原形毕露。
我漠然地拒绝了那些只要有钱就能把我塞进去的学校,这让我爹暴跳如雷。我对此很坚决,我得去好的学校。
以我两个月前的计划,根本不会想到该上哪个学校的问题,不过现在一切都不一样了。我得上个好学校,以我对宁烨的了解,他会去的学校,绝对不在我爹给我列出的那一堆学校里面。
不过C市之大,学校之多,很快就几乎让我打消了能在这么多学校里和宁烨相遇的想法,幸好,我这人不仅擅长等待,还尤爱垂死挣扎。
在我疯子爹十分不耐烦地带领下,我去了C市还算不错的几个学校,笔试面试过后,我居然还能有两个选择。
这结果让我那疯子爹大跌眼镜,少见的露出点惊喜。他可能没想过他阴郁的儿子脑袋还算灵活,当然也有可能是在庆幸我这颗脑袋居然还没被他打出问题。
总而言之,我无比珍惜这两个机会,在运用我发育还不算严密的思维,多方面分析学校的了优劣对比,加上有换位思考的觉悟,想象宁烨可能去的学校,最后,我赌对了。
看到新生分班信息的红榜,我紧张了几天的心终于如愿以偿地放下。
没有什么比费尽心思之后的心满意足更让人愉悦。我甚至没想过同名同姓的可能,宁烨两个大字出现在眼前就已经让我笃定是那个人。
我安安静静地坐在一年3班的教室,神经质地注意窗外来往的人影。
小学没能和宁烨在一个班已经很遗憾,这回仍旧是擦肩而过,不过现在的情况足够让我感恩,相比庆丰镇三个小学,C市可能都不止三十个中学。
暌违一年半的重见,我觉得每一秒都在慢放。
宁烨长高了,身边也不是庆丰镇那几个商量着怎么把同学录寄给他的小孩。
我不无愉快地感叹宁烨丝毫未减的魅力,果真是到哪里都能吸引一大批人无怨无悔的跟随。
几个人嘻嘻哈哈的进了隔壁教室,我才恋恋不舍的收回视线。一样的只一墙之隔,一样的相逢不相识。
难熬的半天过去,这所我千挑万选的学校才终于给了我一点甜头。
等到教室里的人都出去,我才慢慢起身离开。我常常感激自己的不合群,这往往会给我带来意想不到的好运,尽管有时只是微不足道的一抹身影,也足够我回味。
四班的人陆陆续续出来,我却在门口定住。
宁烨穿着白色短袖,黑色长裤,比同龄人稍显高挑的身材格外引人注目,更何况,他本就如此耀眼。
短时间就结交到的一堆人旁若无人的从我面前走过。我笑笑,跟在他们后面慢慢下楼。
连和同龄人相比都显矮的身材,站在宁烨身后更没有可比性,这让我有点难过,头一次思考起身体问题。
你看,宁烨一定程度上也能给我带来些好的改变,至少很多年后我有副能和宁烨平视的好身材。
好事很容易成双。一个班只有两列的队伍再一次让我惊喜了。
站在队伍最后的宁烨,和晚到后只能站到最后的我,相隔只有一人宽的走道。
这真是甜蜜的折磨。
我离你这么近,又那么远。
☆、第 13 章
XX06年10月15日
月考来得快去得也快。我素来是个能简则简的人,所以看到卷子题目以一种匪夷所思的简单形式出现时,我选择了尽可能的低调。
不过,很快我就自食恶果。但那都是后话,考完试的我注意力已经被头一次听说的班级篮球联谊赛吸引了去。
从知道这个事起,我心里就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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