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手乱春》第64章


俨〔簧湍阕魑裎铮煌髂憷匆惶俗嬷蕖!?br /> 他伸开手掌,掌心里多了一颗朱红色的草。
连维接过来,躬身致谢。
尊者看看容琛:“你已经成仙,为何又来?”
、第 55 章
我吃了一惊,但是转念一想却又恍然;容琛的举止风姿;无一不超凡脱俗,带着不食人间烟火的气息,唯一让他看似红尘中人的地方;便是他的一往情深。
容琛道:“我来;是因为她。求尊者赐她一颗养神芝。”
他紧紧地握着我的手,掌心里出了汗;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他如此地紧张。
尊者看了看我;对容琛笑笑:“难得你一片痴情。”他冲我伸出手来;“便是故人也不能徇私;拿你最贵重的东西来换。”
从尊者问连维这个问题起;我便一直在默默地思索;在我心里,最贵重的是什么?
一开始,我毫不迟疑地回答自己,我心中最珍贵的东西,莫过于容琛的感情。
但我绝不会放弃他来换得长生。
那么,我和他的结局,将是,他长生不死,而我一天天的老去,最终走到生命的尽头,离开他。
这个结局和元昭眉妩的结局如此之像,不同的只是我比他们幸运,和相爱的人,厮守了一生,但这几十年的光阴,在岁月长河之中亦不过是弹指一刹,最终,我依然会在三生石前黯然独自一人去奔赴我的来生。
无论如何深厚浓烈的感情,都会终止在我生命停止的那一刻。转世重生,前世种种皆已成灰,今世今生另有风景,每一世都有每一世的机缘,来世我是谁?我还会记得和他这一份感情么
想到那一刻,我唯有唏嘘。
尊者眯着眼问:“丫头你想好了么?”
我长吸了口气,一字一顿道:“对我来说,最最重要的,是我的生命。”
尊者挑了挑白色寿眉,“所以,你拿自己的生命来换养神芝?”
我点头:“是。”
连维急道:“你死了,还要养神芝做什么?”
我对连维眨了眨眼。
他恍然大悟:“姑娘真是冰雪聪明。”
容琛含笑看着我,眼中光彩卓然。
尊者怔了一下,一下子跳了起来:“不对不对,这样的话,岂不是你赚到了?”
我笑着点头:“尊者,你没说过不可以这样。”
容琛也笑道:“尊者,你刚才可没说不许这样换。您身为神仙,一言九鼎,可不许反悔。”
尊者揪着胡子,气哼哼地来回踱了几步,后来无奈地哼了一声:“你这丫头也太狡猾了。你先用性命来换取养神芝,然后用养神芝复活,不仅复活,还长生不死,不行不行,你这样可是占了我的大便宜。我岂不是什么都没换到?”
容琛笑:“是尊者您太小气了。”
“啊呸呸呸,你才小气,这养神芝,万把年才被我养成一颗,凭什么你来了我就要给你啊,你以为你是谁啊,不要以为你长的帅,就可以为所欲为。尊者我老人家年轻的时候,长的比你还帅,哼!”
容琛忍着笑看着他。
我:。。。。。。尊者,您真的是一位神仙么?
“讨厌,今天一下子就送出去两颗仙草。哎呀,心疼死了,受不了,受不了。”
“咚咚。。。。。。”他老人家居然在捶墙。
“多谢尊者。”
老神仙收起老顽童的面孔,一本正经道:“你们今日所见所闻皆不可告知凡人,若是违背我的告诫,将会受到天惩。”
“是。”
容琛拉着我出了大殿,掌心里的养神芝,被阳光一照碧如翡翠。
他放在我的唇边,“吃了它。”
我百感交集。
吞下养神芝的那一刻,身体轻飘无比,眼见的万物沉静空明。放眼四观,皆是一幕平和宁谧,仿佛沧海桑田的辰光都在眼前,凝了一条悄无声息的河流,在空气中脉脉涌动流淌。
我看见了一颗泪在容琛的眼中闪动,但再抬眼,他已经转过头去,看着西天的云霞,那火烧云如火如荼,堪如他第一次出现在我的面前。
“你哭了么?”
他握起我的手,“我带你去归墟。”
脚下出现了一条七彩的云路,浮云飘渺间,太阳好似离我们越来越近,白光渐渐成金色,再渐渐成红色。当那一轮圆日,近在眼前的时候,一幕巨大的水墙从天而降。
这就是归墟,浩浩荡荡,无边无际,令人心魂震动,叹为观止。太阳的霞光照着那一幕从天际倒悬而下的水墙,数不清的星星像落花一般簌簌飞流直下,汇入这苍茫深奥的世界尽头。
这是世上最宏大的瀑布,最浩瀚雄壮的景色,在这一幕从天而降的水墙面前,大海亦失了壮阔。
流水无声,滔滔不绝从天际倾泻而下,奔流不息。我看着这一幕,唯有惊叹:“这是世界的尽头?”
“也是世界的开始。”
我抬手抚摸他的眉心,“那就从这里开始,放下所有的心事。”
容琛站在水幕前,笑容胜过星光,“尊者说过,祖洲所有的一切见闻都不可以告知凡人,所以,很多事我都隐忍至今。”他俊美的容颜露出释然的笑意,“现在,你不再是凡人,我终于可以告诉你一切,你、我、还有莫归的故事。”
等待了这么久,终于到了揭开谜底的一刻。
“你知道吗?四月初一的那一天,灵台方寸之下的海滩上,并不是你我的初次相逢。”
“你以前见过我吗?”
“见到你的时候,你大约六岁。”他顿了顿,摇头轻笑:“其实那也不算是第一次见你,第一次见你,是在二十年前。”
“你是说,二十年前的灵珑,是我的前世?”
“是。”他微微颔首,目光迷蒙深邃。“二十年前,我和莫归同在华佗谷学医。他医术高明,为人豪侠仗义,是我最好的朋友。。。。。。那一年的春天,来的比较迟,桃花却开得格外灿烂。一天,谷中来了一位病人,据说是襄阳王的女儿,长百郡主。我当时想,这可真是一个俗气的名字。”
他看着我,温柔地笑了一笑,好看的眼眸里盛满阳光。
我摸了摸鼻子,上一世的我,封号委实俗气,莫非是想求个长命百岁的意思?
“侍卫们抬着一顶软轿,翡翠色的帘子挡得十分严实,虽然不知里面是个什么样的人物,但有着郡主的名衔自然不能怠慢。师父不在,莫归便和我出来接待。轿旁站了四位侍女,真真是艳若桃李,色如婵娟。莫归红了脸,结结巴巴地上前施礼。轿子里穿出来一把极其好听的声音,像是东风吹开了绿梅,隐约竟有一丝暗香袭到心间。
一位侍女打起来帘子,从里面伸出来一只手,搭在那侍女的双手上。那只手晶莹剔透,玲珑秀巧,若不是食指尖上有一枚小小的黑痣,真真是宛若羊脂玉雕,不似凡人的肌肤。
从轿里下来的女子,一身素衣,蒙着面纱,只露出一双灵动的明眸。只这双眸子却让四位艳如桃李的侍女失了颜色。
莫归师兄素来是个正经人,又从未见过这般神仙妹妹样的人物,脸红如霞不说,号脉的手指一直微抖。于是那时的你就指了指他身后的我,说:我想让他给我号脉。”
我忍不住笑了,看来,上一世的我,也比较豪放。
“于是我上前,为你号脉。搭上脉搏的那一刹,结下了我和你的缘。”
我忍不住问:“她得的是绝症”
“是,绝症。我和莫归都无能为力,你便留在谷中等师父回来,这一住,便是三个月。可惜,师父回来,便判了生死,说你寿命不过一年。我在溪边枯坐了一日。。。。。。这辈子我过的最长的一天,就是那一天。你提了一壶酒找到我,却没有悲伤之色,你说你很高兴在死前认识了我。你说这一辈子能和我在一起三个月,其实已经值了。”
这些往事,在他心里藏了二十年,此刻重见天日,说给不是“我”的我听,他的语气里依旧有无尽的伤悲。
“莫归和我大醉,你却千杯不醉,提着裙裾,光着脚在月光下高声吟唱。”
他眯起眼眸,看着远处的归墟。浩渺的水气中,我仿佛看见了前世的自己,无惧生死,只存感激。
“莫归由你的歌声谱了一曲洞箫,取名归去来。第二天,他便失踪了。一个月后,他突然回来,却一副道士的打扮。他拿着一幅星图,满眼放光,告诉我他知道了救你的办法,便是去寻找十洲三岛,那里有无数的长生仙草,只要找到一样,便可让你做真正的长百郡主,长命百岁。
谁都笑他痴狂,只有我信。我不能不信,但凡有一丝丝的希望,我也决不能放弃,也要豁出命去试一试。我不甘心这一生只和你有三个月的缘分。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为了你,我可以去和天意斗。”
我眼眶潮热,能有他的这一番心意,那一世的我,其实真的值了。
“那是我们第一次出海。除了那张星图和一个传说,我们一无所知,或许只是抱着一丝侥幸,抱着一丝念想,竟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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