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屋恨1》第160章


“喂,金日单。 ”她忍不住回头问道, “你拉我到这里来,到底是要干什么?”
“为什么人做每件事都要有用意呢?”金日单悠闲的卧在地上,嘴里尚衔着一根枯草,笑容明朗。 “偶尔停下来休息一下,看看蓝的天,白的云,黄的草,不也挺好?”
“是么?”刘初淡淡冷笑, “若只是如此,我在长门殿,不还是一样的看。 何必非要到此?”
“悦宁公主,”金日单忽然转过头看她, “还记得我在晋中跟你说的话么?人,不能只着眼于过去。 ”
“往前看,前路上还是有很多美丽风景的。 ”
刘初骤然警觉,防备的看着他,忍耐道, “你到底想要说什么?”
“没什么。 ”金日单忽然又打了个哈哈,笑道, “只是让公主不要像个小孩子,总是离不开爹娘哥哥。 ”
“金日单!”刘初被气的咬牙切齿,却听见金日单缓缓笑道, “知道么,悦宁公主还是发火的时候最有生气,明艳照人。 ”
她慢慢愣住。 金日单却转过去,慢慢道, “我父亲还健在的时候,我在休屠部落里就听过你的名字。 熟悉汉家事的人说。 汉家皇帝膝下有四子六女。 ”
那时候。 他更注重地是汉家那些皇子地名字。 至于花团锦簇的公主,只略略听了几个封号,知道最受汉帝宠爱的那个,封号叫做悦宁。
悦宁悦宁,当真是个很美的名字,和其他公主封号俱都不同的。 他那个时候不知道,此后。 这个名字将在自己生命中占据怎样的位置。
后来河西事变,父亲被楼烦王所杀。 他与母亲弟弟俱没入汉宫为奴。 生命一夕换了颜色,若说恨。 他更恨的却是那些自相残杀地本族人。 在汉宫听了太多汉家故事。 包括舌励精图治的汉家天子,见弃后重获宠幸的陈娘娘。 少年英雄地冠军候霍去病,以及那对少年时流落在外最终回归皇家的兄妹。
他见过霍去病,那可真是条真汉子。 爽朗悍勇地反而不像是汉家儿郎,更像在革原马背上长大的人。
霍去病在他最英雄的岁月死去,人们说,他死前最放在心上的女子,便是最受陛下宠爱的悦宁公主刘初。
那可真是个值得玩味的事情啊。 彼时他己在汉宫中最微未的位置上待了几年,渐渐看懂了这世间繁华绮丽所在地的勾心斗角,明明分属那两个斗的你死我活地后妃家族。 如何,还能有这样一番感情?
他捉摸不出这其中的奥妙,也不想花费太多时间在这样的细枝小节上。 他自然有他的野心,不甘心一生做未。 纵然身在异国,也要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 母亲病逝在汉宫中后,他费尽了心思,终于走出了汉宫。
在出使身毒的路上。 遇见皇长子刘陌,实在是他生命中意外的一件事。 少年时,那位熟悉汉家时事地先生与他说,汉帝膝下四子,日后最成材的,多半便是这位皇长子刘陌,以及,后来的齐王刘据。 他曾在汉宫中见过刘陌,这个比他还要小上两岁的少年。 他是这个世间最强大的帝国帝王的长子,备受看重。 而他本身也不负这种着重,温和的面容下,藏着敏锐坚毅的心志。 而他,在最有可能继承大汉储君位置的时候,选择埋名隐姓,出使异国。 这样荒唐的决定,连他这个异国“蛮子”,初洞悉的时候都有些目蹬口呆,觉得他简直是疯了。 可是,在真正认识他之后,他就明白,在这个少年温和稳重的表象下,他毕竟也只是个少年。 有着所有这个年纪的男孩对这个天下山河的向往。 而富丽繁华的未央宫,那无上的宝座,也遮不住这种向往。
这世上,有向往的人很多,但真正肯为自己的向往付出努力的,便不是那么多了,而他们两,刚好便是其中两个。
真正认识刘陌后,他便想,这个少年,日后定会是一个很好的大汉皇帝。
刘陌本质上是个很无情的人,他毫不怀疑,若有一天,自己阻碍了他的路,他不会有分毫顾念这一路上的同倚之情,杀了他。
而他的无情,只有在说起他的娘亲和妹妹的时候,才会褪色。
刘陌说,他的娘亲,是天下最好的女子。
听的时候他失笑。 他总是想,刘陌大约是很爱很爱他的娘亲的,以至于全天下的女子,在他眼中,都比不上他的娘亲。 然而陈阿娇好与不好,都是汉帝的事,与他无关。
在身毒集市上,刘陌买了一柄弯匕。
“这是我答应送给早早的。 ”他微笑道,笑意里带着淡淡的温情。“早早,是我的妹妹。 ”
他愣了半晌,才将这个名字,和备受宠爱的悦宁公主想到一起。
很久以后,他听说,早早这个名字,是昔日陈娘娘为她取的,早,就是初的意思。 而“人生若只如初见”,这样绮丽的词句,连他这样不懂诗的匈奴人,都听的出好来。
而他与她的初见,是在使团从身毒返回长安之日。
初满了十四岁的少女,提着裙裾,欢喜的向着自己的哥哥奔来,那么美。 记忆中曾见过的女子,都不及她的一半。 只是太娇弱,听说,悦宁公主自幼体弱,这些上本没有十全十美的事。 受了如此多的疼宠。苍天自然要取走一些,以示公平。
而他,渐渐地有些懂了,为什么,那么多不凡地人,对这个女孩子,都情不自禁的宠爱。
悦宁公主刘初。 性敏慧而不燥进,多娇宠而不凌人。 你若看重她,她必将以同样的看重来回报你。
茬她一路的成长道路上。 有太多的人为她遮风挡雨,将她庇护。
而他。 也想成为这样的一个人。
刘初便有些讷讷, “你在末央宫的那几年,我都没有见过你。 ”
“公主是金枝玉叶,”他微笑道, “自然不会注意到微未宫人。 ”
枯黄地野地里,忽然窜出一只雪白的免子,毛茸茸的窝在远处,漆黑地眼睛谨慎的望着二人,骨碌骨碌地转。 很是灵动。 刘初看的欢喜,喊了一声, “兔子。 ”兔子受惊,立马窜到更远,却是从未见过人的,继续戒慎观看。
“公主喜欢?”金日单微微一笑,返身去马上取弓箭。 搭箭欲射。
刘初吃了一惊,忙道, “你干什么?”扑了过去,她的力气虽然不大,到底摇晃了金日单的准头,那箭便射在兔子身前一箭开外之处,这回真将兔子吓到了,一溜烟跑了个没影。
“悦宁,”金日单无奈道, “你做什么呢?”
“你才做什么呢?”刘初抬起头来,没有注意到金日单喊她的改变。 “我只欢喜活蹦乱跳的兔子,它要是变成一团死的了,我还喜欢它干什么?”
他怔了一怔,这才记起,刘陌曾轻提过,他这个妹妹,最不喜欢杀戮的。
“可是,总是要射一回地。 ”他慢慢道,将弓箭重新系回马上。
匈奴人喜狩猎,可不善于捉一只活蹦乱跳完好无损的兔子来讨好心上人的。 兔子的生命太脆弱,让他屈尊射它,已经是很委屈了。 若要抱只活的在手上,他怕自己手劲一大,直接捏死了都吃不准的。
“什么叫一定要射一回的?”刘初听不懂。
“匈奴人故早地习俗,剥下自己亲手射下的猎物的皮毛,送给自己的心上人。 我来汉地之前,在匈奴所打的猎物皮毛,早就遗失了。 所以这猎物,总要重打一回的。 ”
秋日的阳光下,刘初的脸便慢慢的变红了。 他着迷的看,这可是陛下手掌心中最宠爱的明珠,他不过是个异族人,有几成机会能带走她?
因了这对兄妹,他愿意放下自己的匈奴身份,慢慢的,将自己当作一个汉人,尊大汉天子为他的陛下。
“每隔几年,我的父皇总是要去上林苑狩猎的。 ”刘初慢慢道,“上林苑里有的是狮子,豹子,你若能跟着去,可以慢慢打。 ”
“哦?”金日单笑吟吟的, “悦宁最喜欢什么动物?”
“我?”刘初想了想,道, “我和娘亲一样,最喜欢雪狐。 ”
“雪狐?”金日单怔了怔, “那可是少见的很。 我在匈奴多年,都没有见过。 听说,只有终年大雪的唐古拉山上才有。 你怎么喜欢它?”
“因为漂亮啊。 ”刘初笑道, “小时候,郭理财叔远远抱着我看了一回,和雪一样的颜色,眼睛灵动极了,仿佛能说话一般。 只可惜,”她扼腕道, “站的极运,一有动静,一溜烟就跑了。”
“你别想啦。 ”刘初吃吃笑道, “我父皇着人寻了经年啦,都没寻见一只的。 ”
“不过,”她想了想,又咬了咬唇,道, “你若真是猎了什么老虎、豹子的,不要瞎糟蹋了皮毛。 送到卡门衣坊,报上我的名哥,夏姨知道该怎么做的。
元鼎六年末,刘彻在建章宫里宣见了金日单。
?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