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仙游记》第174章


“丽”
我偷偷传音给赵丽
“你看上哪一个了?”
“你呢?”
赵丽也传音回应
“你把三个都收了吧,省得纠缠不清。”
我把手使到赵丽裙下,在她的大腿上狠狠的一捏,再使劲的一转,嘿嘿,不让你腿上青掉一块我就不姓秦。
正得意着,突然大腿上传来一正剧疼!该死的赵丽,居然也会捏人!看我用指甲尖捏!
由于我事先施了障眼法,共工、祝融、焦谁都没发现我和赵丽之间的小动作,只看见我们低着头,汗如雨下,还以为我们在做什么艰难的决择,三人都不禁为自己的魅力感到无比自信,同时又为身边两人的竞争力感到心惊,都伸长了脖子等侍两张樱桃小嘴说出最后答案。
“琳琳,跟我去散步。”
一个熟悉的人影拉起我,在三道仇恨的目光中拉着我离开了那看不见的战场!
得救了,我看着腿上的伤痕,不禁为赵丽的手劲感到吃惊,身为剑仙的我手劲居然还比她差了一分,刚才的较量我可是吃了不少暗亏,唉!气死了。
“琳琳,那个叫赵丽的看来有望成为你的情敌啊。”
欧阳耿笑着,伸出散发着白光的手,扶过青一块紫一块的伤痕,甚至还有些破皮出血的地方,这些伤痕转眼间消失得无影无踪,连伤痕都没剩下。
“你说什么呢,什么情敌。”
“不是情敌吗?那你和她怎么搞得到处是伤?”
“因为她说我……你问这些做什么。”
“说实话,那个赵丽身材和你一样好,长相仅比你差一点点,和你一样好强,气质也差不多,很有竞争力啊,不过我还是喜欢我的小琳琳。”
欧阳耿的手,还在我的大腿上摸摸摸的,看了就火起
“即然她那么好,你干嘛不去吃她豆腐。”
尝过鞋尖与下巴接触的滋味,欧阳耿只是拍了拍身上的泥,什么事都没有
“我是一个很诚实的人,虽然说实话会让你不高兴,但我不能对你撒谎,找个诚实的丈夫绝对比虚伪的花花公子要好。”
“话虽然是这么说……”
虽然欧阳耿的话有几分道理,不过为什么我听着就是不爽呢!
“别提这些感情问题了,别理会那些野蛮人了,我有个重要发现,坐到我身边来吧。”
“倒底什么是?”
欧阳耿挪了挪,坐得离我很近,几乎是肩膀靠肩膀了。
“前几天你和后羿嫦娥斗法时,使用了劫雷,还记得吗?就是那个紫色劫雷。”
“知道啊,我早就能用了。有什么不对吗?”
“琳琳,你还不知道吧,剑仙是不可能使用劫雷的,那是天仙的专利。”
“专利?别开玩笑了。”
欧阳耿仰躺在草地上,伸展开四肢
“躺下吧,坐久了会累的,那天不止是劫雷,我和天华还发现你的能量频率极不稳定,由于变化速度极快,这点可能你自己都没发觉,要不是有九重天修为,我们也查觉不到。”
“有这回事?”
坐了一小会儿,是觉得有点不舒服,照欧阳耿说的躺下,他伸出来的一支手臂刚好成了枕头。
“当时我和天华也郁闷呢,后来研究了一下,结果发现,你的修为至少有五重天了。”
“五重天?怎么可能?我没有感觉任何变化啊。”
“别急,听我慢慢说。”
欧阳耿手一伸,用隔空取手的手法摘下了两颗野果,一颗落入欧阳耿手中,另一颗飞到了我面前,我当然不客气的开吃了。
“还记得那次天劫吗?你有对抗过九重劫雷和八重劫火的记录。”
“对啊,怎么了?”
“仙灵过天劫并不是说只有自己引来天劫过了就可以提升,如果是别人引来的天劫,你来顶,只要成功了,照样算数。这样说你明白了吧?”
我仔细思索的欧阳耿的话,脑中灵光一闪
“我对抗过九重劫雷和八重劫火,虽然斗不过九重劫雷,但八重劫火却被我莫名其妙的消灭了,所以我就算过了八重天?”
“只对了一半。”
欧阳耿把头埋到我的头发里,使劲的嗅了几下。我忍下了打人的冲动,现在有事要先问清楚,等问完再打不迟“别闻了,你快说啊!”
“你只是对抗了一道八重劫火,八重天劫的内容可非富着呢,只是对抗一道劫火不能算是迈入八重天之列,但是迈入五重天境界却绰绰有余。”
“可是我好像什么都没变啊。”
“变化当然没那么快体现出来,你当时可以越级提升啊,由一重天直接提升到五重天,甚至可能是六重天,体内的力量流动速度没有那么快变化,过一段时间你就会查觉有什么不同了。”
“哦,是这样啊。其他还有什么事吗?比如说那个劫雷的事。”
我已经握好了拳头,只要欧阳耿把所知道的一切说完,我就送他一拳,被他占了那么多便宜,只是一拳算轻的了
“你可以运用劫雷的事我们到现在都没个头绪。其他好像没什么事了。”
“你确定没什么事了吗?”
我好像已经听到拳头打在肉体上的音乐
“还有一件事,对你我来说都非常重要。”
“哦!”
看着欧阳耿严肃的神情,我不由得放松了拳头,没想到欧阳耿一个翻身,居然把我压在身下。
“你想干嘛!”
“琳琳,我为了你的事做了无数的研究调查,你是不是应该报答我一下?”
“报答你?”
看着欧阳耿吞口水时跳动的喉结,我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看在我为你那么操劳的份上,以身相许好吗?”
“以身相许?好吧。”
我已经握紧了拳头,随时可以进行“人体打击乐”的演奏
“你说什么?你答应了?”
欧阳耿愣了一下
“琳琳,我没有听错吧?”
“没有,当然没有,看你那么辛苦,不以身相许实在太对不起你了,不过……”
“不过什么?”
“拳头也属于身体的一部份吧,以拳相许也属于以身相许的部份内容吧。”
“琳琳,你不会想……”
“没错。”
回到部落,我扶摸着红肿的拳头,是不是刚才打得太用劲了,搞得自己都手疼,唉,下次轻点。
“琳!不好了!”
女娲突然大叫着推门闖进来,奇怪,女娲平时都在自己一个人参悟修真密籍,和我的接触很少,顶多就是跑来问些难懂的问题,今天怎么这么失态。
“精卫不见了。”
“你说什么,谁不见了?”
“精卫,炎帝的女儿不见了。”
女娲重复了一遍
古中国之行 第三十章 后羿之死
(更新时间:2004…8…3 19:54:00 本章字数:5746)
“是雷犬部落,好像是用土行术钻进来的,除了精卫外,还带走了记载法术和炼铜术的龟甲和兽骨。”
“知道了。”
一瞬间,不止是炎帝,在场所有人都觉得大势不妙,要是那些法术和炼铜术落到黄帝手中,原本就人多势众的轩辕部落,岂不是更加不可一世!和轩辕部落相比,联合部落虽然在人数上有微弱优势,但联合部落是一个多族组成的临时部落联盟,在短时间的相处里,各族勇士很难很好的配合做战。而更让人不安的是精卫的失踪,她是炎帝唯一的女儿,蚩尤和炎帝是联合部落中的领袖人物,特别是炎帝的领导能力,让各族族长都打心里配服,在这个“能者居上”,以禅让制统治部落的年代里,人们最看重的,无疑就是能力,正因为这样,炎帝才能以女子之身和号称铜头铁脑的蚩尤平起平坐,现在她唯一的女儿落在黄帝手里,如果黄帝以此要挟,炎帝很可能会念及私情而……
看到部落中人个个脸色不好,而且有此人还对炎帝投去异样的目光,哼!这些人啊,肯定有着性别歧视,想趁此机会把炽炎拉下台,让自己坐上首坐。
“这里离轩辕部落有好几千里呢,那个叫什么雷犬部落的应该没那么快到达轩辕部落里吧。”
炎帝递给我几张碎丝绸,我接过一看,竟是一张破碎的咒符,由于这个年代没有纸,所以一切咒符写在布或丝绸上。
“这是……土行符!?”
对于这张符,我绝对不会陌生,土行术不同于土遁术,土遁术只要有一定修真基础的人就可以用,而土行术则不同,不仅在地底移动速度极快,还不受地形影响,是只有地仙才能使用法术,如果其他人要使用也可以,只要手里有地仙亲手做出土行符就行。不过,土行符再快也没有飞行速度快,从精卫失踪到现在才半天时间,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回到老巢里去,看着手中碎成几片的土行符,就知道是地仙的杰作,目前己知的地仙,只有后羿一个!
“他们就算有土行符也不可能那么快回到轩辕部落里,我去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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