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色的雪》第5章


“路辛,这就是爸爸留给你的礼物,你要好好保存,这是你最重要的东西。你将来要比你爸爸更加出色!”
“嗯,我会的……”男孩模糊的眼睛望着胸前的龙牙项链,呜咽道。
查木须三年,可怜的伊莲娜哭瞎了自己的眼睛,而路维斯已经把一生的眼泪哭完了。
第二章 男爵的铠甲
I
童年的忧伤伴随路维斯一同走过,时间给予了他不可抗拒的磨砺。如今的他已经不是一个小孩子了,他长得高大魁梧,站在他的旁边会自然而然地产生一种被保护的感觉。幼时的伙伴阿牧南和他一样,只是略胖点。然而,父亲战死的这么多年,路维斯的爵位从来没有被认可,苏丹没有派发一丁点儿抚恤金,上面也没有派人接他们母子俩去德洛伦茨。伊莲娜把这一切的原因归结为自己是雅顿人的缘故。不管这是主观臆造的还是事实都不重要,做母亲的只希望自己的孩子健康平安。在极其简单地庆祝完路维斯的二十一岁生日后,兰彻曾经的一个部下从德洛伦茨寄来一封信,希望路维斯和阿牧南愿意来首府参加新兵挑选。如果选中,将加入帝国第三军团,成为帝国的光荣战士。对于两个小伙子来说,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铁匠布勒非常愿意儿子参加,他逢人便吹嘘他的儿子和他一样,注定是铁打的汉子。能成为一名步兵战士,或者以后深造成为骑士更是了不起的事,至少不会和自己一样当一辈子穷铁匠。路维斯一直这样的机会,但伊莲娜却有几分担忧,他害怕自己唯一的孩子有任何闪失。驻守德洛伦茨的军团曾经是自己丈夫所在的军团,回首往事,伊莲娜更加害怕了。
路维斯明白妈妈的心思。午饭后,路维斯跑到妈妈的房间,看着双目失明,行将独自生活的伊莲娜,顿时觉得很心疼。
“母亲,我知道你一直在为父亲战死的事情伤心。一切都过去了,天上的父亲也不希望你那么难过,我们要坚强一点。你说过他是勇敢的骑士,是大英雄!没有父亲,我们早就被半人马抓走了,我们的村子都不复存在。你希望我要比他更加出色,现在是我展现自己的时候了,让我去证明自己的能力吧!”路维斯单膝跪地,肯求母亲。“当我第一次拿起剑的那一天,我就厌倦平静的生活了。”
“路辛,我的好孩子。你的想法妈妈都知道,你父亲死了那么多年了,过去就让他过去吧。你已经长大了,该明白的事情已经无需多说。万一需要加入战斗,妈妈担心你年轻气盛,一味逞能。记住,要懂得保护自己,免受伤害。还有任何时候都不能胆怯害怕,勇气是战胜敌人的关键。”
“你放心,我都懂。”路维斯握紧伊莲娜的手。“我已经跟吉娜夫人说好,你有什么需要和不方便的尽管找她。”
看到懂事的儿子,伊莲娜感到很宽慰。她摸索着从床下把丈夫留下的那口大箱子挪了出来。打开沉重的盖子的时候,路维斯不由自主的惊叹道。
“这是父亲的铠甲。这是他的剑!”路维斯看着箱子里的东西胸腔里腾起一股热血。这些年来,母亲一直把箱子锁着,原来里面是父亲遗留的装备。
“路维斯,路是你自己选择的,没有人逼你。那么,既然你决定了,就要努力成为一位英雄,不要辜负我们的期望!”
路维斯望着父亲的铠甲,久久说不出一句话。这是在金孔雀帝国式样并不多见的鳞甲,从精致非凡的工艺看来可能来自名匠之手。这套铠甲的名叫‘狼王’,浑然漆黑的表面竟然没有一丝光泽,犹如夜行千里的苍狼,一块块厚重的鳞片整齐的排列着,幽幽透出一股霸气让人不寒而栗。可惜的是,它的头盔、手套和长靴都遗失了,只剩这付胸甲。
另一个东西是兰彻的佩剑。虽然是一把剑,但它的造型却更接近刀,剑尖比较平,长长的剑刃向背侧轻微弯曲,便于劈砍。红橙色的剑身结实厚重,剑柄粗长,可以单手配盾也可以双手执握。应该也是名匠所铸,这把剑有个颇为沉重的名字——‘落寞重剑’。
自古以来,骑士的职责就是奋勇杀敌,而终结多半都是战死沙场,难道这就骑士注定落寞的宿命吗?是的,不少身份显赫的骑士能够有幸厚葬故里,而更多的却是长眠在遥远的异乡。每年的春天,人们会在墓碑前放上一支玫瑰,缅怀勇士的英魂。
这一夜,路维斯又回到了从前,自从看过了箱子里的东西,他不断的回忆相貌都快记不起的父亲。只记得:他头发很短,稍瘦,笑容满面。他骑着一匹乌黑的骏马,每当听见马蹄发出一种特别声响的时候,就知道,父亲回来了。他宽阔的后背拖着长长的紫披风,披风上有一个巨大的狼头纹章。他骄傲而潇洒的在明媚的树林里驰骋奔腾,扬起手里的鞭子挥舞示意。他的每一个动作都是那样的优雅,那么令人崇敬。
不,不要走!坚强的路维斯仍旧控制不住梦中的眼泪。他哭醒了,偷偷地用被角抹去泪水。我伟大的父亲,您在天国好吗?如果能和你拥抱一下,该是多么幸福……
清晨,路维斯早早的起床了,望着箱子里的铠甲,长吁了一口气,缓慢仔细地把它穿上。转身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路维斯不由得赞叹铠甲的合身。接着,拿起那把落寞重剑,霍霍的挥舞了几个招式才收在腰旁。
听见声响,伊莲娜放下牛奶瓶。她探索过来,当触碰到一些冰冷的东西后,她开始往上摸。伊莲娜抚摸着路维斯的脸,像当年抚摸兰彻一样。
“路辛,你真像兰彻,和他当年一样英俊!”
“我会超越他的!”
“那就好,去那边要尽力表现自己,如果你能被选上,咱们也能过上好日子了。要记得看看你的父亲,还有要多给家里写信。”
“知道了,妈。”
听到孩子渐渐远去的脚步声,伊莲娜满心伤怀。
从银杏村到德洛伦茨,最快的办法是先去奈碧迩堡,这大概需要五六天,然后乘船去德洛伦茨。可是一张奈碧迩堡到德洛伦茨的船票要五十钜(帝国流通的铁钱),两人身上总共还不到三十钜,根本付不起。他们不得不花费十来天步行前去,两人一路上有说有笑,还讨论着挑选新兵的事。
“嘿,你说我们能选上吗?说不定比我们厉害的家伙多着呢,你能想象他们都是些什么人吗?他们从各郡城里或者乡下召集来,什么人都有,或许他们早就准备好了|Qī+shū+ωǎng|,正嚼着瓜子等着看我们出洋相呢!对了,你准备得怎么样?”
“不太确定。现在担心那个一点意义都没有,鬼知道那帮老小子是什么水平。就目前来看,我没什么问题,倒是担心你能不能过第二轮呢。”路维斯得意地笑了笑,不知道是为了吓唬心里没底的阿牧南还是对自己的剑术太过自信。
“哈哈,你可别太自信!其实你得承认自己并不比我强多少,只是动作看起来花哨点儿罢了。”阿牧南并不理会路维斯的嘲笑,边说边拔出腰上的长刀,“其实真刀真枪干起来,我还真不怕。”
路维斯结果这把武器,上面没有雕花和装饰,刀刃狭长而锐利。
“怎么样?”
“不错的家伙!”路维斯忍不住一边称赞,一边掂量,“这是你父亲的?”
“那当然。在一次战斗中,兰彻将军消灭两个敌人后被一个食尸鬼缠住,在这千钧一发,万分危急的时刻,是我父亲从容不迫,挺身而出,用这把刀劈开了怪兽的脑袋。显然,一个人和一个食尸鬼扭打在一起的,要把他们分开是很难的。”
阿牧南兴致勃勃,略带调侃的嘀咕了半天,这才注意到路维斯一直沉默。“喂,路维斯,别发呆。”
“噢。”路维斯猛然醒来。
“据我观察,你十几年来总是这个样子!你到底什么问题?”
“呃,没什么。那么,你这一身都是布勒大叔的?”路维斯看着阿牧南一身步兵打扮,破旧的链甲上套着褪色的棉袍,脑袋上一顶黯淡的锥顶盔,觉得很是可笑,尤其是那顶头盔的正上方雕着一只狗头。
“不,他舍不得他那套骑兵甲,别说给我,碰都碰不让碰。”
“哦?那他肯定还打算上阵。”
“不可能,他早就说再也不干了。他把盔甲锁在阁楼上,让它在灰尘里泡澡。我母亲想把它擦干净,他也不让。”阿牧南委屈的说,“这身是他刚入伍时的步兵甲,旧得没法说。你数数,这袍子上究竟有几个补丁,手套也破了,看看,这边袖子少了这么多链子,真是糟透了!”
“哈哈,如果我们都选上,可以弄套新的。那样至少看上去像个新兵样子。”路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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