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色的雪》第7章


路维斯涨红了脸露出诧异的表情,不过很快就恢复成庄重的凝视。盗贼头子仍不死心,继续追问,“你怎么会使用圣轮击?我只见过兰彻将军用过,难道你是他的……”
圣轮击?传说中父亲的非凡剑法原来叫圣轮击!为什么这个家伙会知道?他跟父亲有什么干系?路维斯觉得很奇怪。
“路维斯,快杀了他,不要上他的当,快!”刚消灭两个盗贼的阿牧南急切地吼道。接着门被推开,外面的两个盗贼也跳了进来,阿牧南不得不再次投入战斗。但此时的路维斯似乎没有听见,仍然呆在原地没有出手,盗贼头子看出了什么,放开捂住胸口的手,挥刀作最后一搏。
一股高昂的情绪在路维斯的心口荡漾。他用盾牌挡住了盗贼头子的攻击,脖子上的龙牙也散发出一阵微弱的光芒,这时候,原本红橙色的落寞重剑再次泛蓝,就像在回应主人的感召一般。四条天蓝色的弧光闪电再次被召唤到身旁,路维斯快速旋转起来,闪电包围了他。从未承受过的疼痛和强大的离心力席卷而来,路维斯感觉到的不是剑要离开自己的手,而是自己将要被手里的剑甩出去,他努力地克制着,克制着。身体不断的旋转,剑尖也不断的削斩着前面的敌人,血肉模糊的盗贼头子很幸运地在临死之前目睹了一支华丽的死亡旋舞。
不知道多久,路维斯才停下来,刚才的举动,就像一个忍耐许久的火山最后别无选择地爆发!此时已经消灭完四个盗贼,筋疲力尽的阿牧南惊呆了,他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伙伴如此厉害。路维斯自己也很惊讶,他从未想过手里的剑会有这么强大的威力。然而他不知道的是:这不是一把普通的剑,而是附加了元素之力的落寞重剑。愿意把生命献给战斗的人使用这把剑会得到雷霆之神的祝福,当雷霆降临之际,神奇的落寞重剑就可以发动出前所未有的致命剑气——圣轮击!
“路维斯,刚才杀死盗贼头子的人是你吗?真难以置信,你太棒了!”
“太神奇了,一定是父亲在帮助我!……”路维斯睁大眼睛欣赏着自己第一次杀人的手,上面沾满了黏稠的血。“这是肮脏的血!”他自言自语道,紧紧的握紧拳头,血水顺着掌纹,滴落在地。
“我们刚才干了什么,我们消灭了一伙该死的盗贼,这是我们第一次杀人,恶人,对,感觉太棒了!可是……这些尸体怎么办?”
“你哪那么多废话啊,给我抬出去,快快!”路维斯模仿强盗头子的语气,有些兴奋,也有一点点自豪地说。

清晨,躺在干草堆上的路维斯疲倦的睁开眼睛,他叫醒了同伴。盗贼团伙虽然被消灭了,可新的问题又来了。那个神秘的箱子怎么处理,里又放着什么东西呢?
阿牧南好奇地围着这个镶着金边的大箱子转了一圈,这只箱子没有上锁,不如打开看看里面是什么。两个人费了好大劲掰,箱子的盖仍然没有露出半点缝隙。
“真见鬼,一只没有锁的箱子竟然打不开!”阿牧南用力拍了一下。
“这是一口被魔法锁住的箱子。”路维斯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这么说还真有可能呢,用魔法来锁住箱子,里一定有什么无价之宝!”
门外响起了由远及近的一阵马蹄声。阿牧南跑到院子里,站在水井上向外张望。原来是一队士兵,他们都穿着链甲,外面罩着青色的布袍,腰上束着双层腰带。
不一会而,小队开到了院子门口,纷纷下马,拔出武器将两人围住。队长摸样的人来到箱子前。他看了看,确认完好无损后舒了口气。
“喂!你们干什么?!放开我!”性急的阿牧南忍不住了,一个士兵把十字弓的踏环顶在他浸满汗水的额头上,小伙子才闭上嘴巴。
“你们抓错人了,偷箱子的是一伙盗贼,不过昨晚已经被我们消灭。”路维斯心平气和的解释道。
卫兵队长慢慢地走到两人前面,拍着路维斯的肩膀。
“我知道不是你们偷的,就凭你们两个小青年根本不可能在偷到这个箱子之后安然无恙的逃出来,更别说打败一伙资深盗贼。我可不喜欢撒谎的孩子,说,你们跟盗贼集团有什么联系!”
“我们说的都是真的,那五个盗贼就是被我们干掉的,其中我还对付了四个!你看,尸体还在那呢。”阿牧南急切的说。
卫兵队长看着那几个盗贼的尸体笑了又笑,一脸的不信任。
“小伙子们,还有什么人来过这,说出来有赏。还有,你们怎么会出现在这么偏僻的地方?你们身上的盔甲哪里来的?”说到此处,队长不禁打量起路维斯:这个家伙虽然年轻,但看上去却像个征战多年的战士,他扶剑的姿势就像贵族那般优雅稳当。可是如果他真是一位骑士,为什么只穿着胸甲,手套和靴子哪去了?队长觉得不对劲,他拔出路维斯的剑反复的端详,仿佛很眼熟似的:全身通红的剑上点缀着橙色的花纹,最大的特点是它平整的剑尖和粗大的剑柄首,在哪见过呢?啊,这不正是兰彻将军的剑吗!卫兵队长的脸有些惊慌,再仔细的看了看路维斯漆黑的鳞甲,简直像烧焦的锅底那样,没有一点光彩。路维斯知道身上的穿着应该可以证明自己的清白,所以并不急着解释。他沉着地等待队长的检查,过分激动反而容易引起他们怀疑。
“你跟兰彻大人是什么关系?”
“我是他的儿子,路维斯!”响亮的回答让卫兵队长颤抖了一下。
扑通一声,卫兵们都跪下了。
“原来您就是大人的遗孤,属下刚才多有冒犯!不知大人为何来到这么偏僻的地方?这位……想必是您的侍从吧?”
“侍从?我我……”阿牧南欲言又止,他盘算着,做一个侍从也不错,至少比打一辈子铁好多了。
路维斯把他们此行的目的告诉了卫兵队长,队长答应将他们送至德洛伦茨。
德洛伦茨是金孔雀帝国第二大城市,也是帝国的故都。底里弗兰斯是她的旧名,巴克侬死后,她被命名为德洛伦茨,意为“永恒的明珠”。因为是帝国重要的产盐地,又因为全城建筑多为白色,所以又名白城。城市坐落在坎塔米亚大陆的最西边,面朝波澜壮阔的大海。街道整洁而宽阔,建筑精致且典雅,是坎塔米亚的瑰宝。由于常年有来自大洋的暖湿气流,德洛伦茨气候宜人,四季如春,有人间天堂的美誉。
来到精美绝伦的城门前,巴克侬塑像的下面两人看到许多各种不同颜色的孔雀悠闲的散着步,一点也没有害怕的样子,一派和谐景象,不由得发出了由衷的赞叹。
“太漂亮了,真不愧为坎塔米亚的瑰宝!”
“这是我迄今为止见过最美的地方!”
“这些孔雀为什么不怕人?”
“我想这里的人应该对它们很好。”
路维斯和阿牧南被卫兵安排到莱恩塔郡德洛伦茨伯爵蒂拉的官邸等候接见。这是位于城西侧的一幢圆顶建筑,穿过曲曲折折的回廊,卫兵让他们在到会客厅稍事休息。会客厅的装饰极其奢华,红色的墙壁上挂着许多金框的风景和肖像画。路维斯在这些画前徘徊,细细的欣赏这些难得一见的艺术品。房间内飘着未知的花香,阿牧南吃了些甜饼,懒懒地躺在沙发上闭着眼睛不想动。
“路维斯,你能不能坐下来歇一歇,你晃来晃去我头都晕了。吃点东西吧,你不饿吗?”
“不,你来看这个!”
阿牧南磨蹭地起身,挪到路维斯前面,鼓着眼睛,出神地望着路维斯所指的一幅巨大的画像。画像上有一个四十多岁的贵族,身穿着镶着金边的长袍,柔和的表情看起来很慈祥。
“哇,这房子的主人可真富有,这衣服简直是苏丹穿的嘛。”
“这就是我们的陛下。”
“哈哈,别开玩笑了,我们的陛下这么年轻?他甚至还得管我父亲叫大哥。”
门外传来了一阵爽朗的笑声,一大群人的脚步声传来。白色的门被推开,画上那个身着金边紫色绸缎长袍的男人进来了,温和的笑容,浅灰的眼睛果然和画上一样和蔼可亲。接着身穿白袍的蒂拉和红色皮袄的伯爵夫人也进来了,跟随而来的还有几个官员和卫兵队长。
“陛下万福,德洛伦茨伯爵、夫人圣安!”路维斯和阿牧南单膝跪地行了个礼。阿牧南心咚咚地跳着,原来他还真是陛下,还好他没听见自己刚才的话。信加贞看了看两个人,抿抿嘴,好像有千言万语。
“你们俩年纪轻轻就打败了那么多盗贼,夺回了宝箱,真是了不起。你知道箱子里装的是什么吗?是伯爵预备敬献给朕的礼物——传说中能把龙射下来的盛树之弓。它拥有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