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明易》第134章


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是一个要取我性命的妖女。
第一次知道你名字的时候,我嘲笑‘唐栖’两字的难听。
第一次觉得你可爱的时候,那是你在西湖之心向兰姨表现出的天真烂漫。
第一次不在心里叫你妖女的时候,我只是希望能够遵从道衍大师的嘱咐,导你向善。
第一次被你感动的时候,那是诗会时你赌气离开,为的只是给行动不便的我,找一辆马车。
第一次让我无以自处的时候,那是你将视若珍宝的周文山入场券,义无反顾地送给了一心只想着和秀郁相约的我。
第一次意识到原来你在我心里如此重要,那是现在。对,在发现可能再也见不到你的音容笑貌,再也不能被你突如其来的暴栗揍得火星四溅,再也不能叫你一声‘大姐’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你已经走进了我的世界。失去的时候才知道珍惜,是否是人的通性呢?
缰绳掣,飞马啸。
我到了。
金家的宅院如此祥和,甚至还有几个年幼的顽童在门口嬉戏。难道我来晚了吗?又有什么马匹能够快过你的疾风呢?
‘哎哟’一个暴栗不期而至,“小子,怎么比本姑娘来得还早啊!”
募然回首,身后正是浅笑盈盈的唐栖。
卷八 的卢踏霜 第十四章 情字弄人
“大姐?大姐!大姐——”能把同样的两个字说得这么千回百转,我真是有些佩服自己的语言天赋。
“叫春啊!”唐栖丝毫不客气地给了我一个暴栗,“这小子没出什么问题吧?”
邓良月‘呵呵’一笑,“没问题,而且可能比任何一刻还要清醒,哈哈——”
唐栖奇奇怪怪地望了我一眼,就要推门进去,我连忙挡在了她身前,“大姐,我先问你怎么会比我们还晚到一步呢?”
唐栖杏眼圆睁,“你小子有没有良心啊,我已经全力赶来了。但是我不知道金家宅院到底在哪里,又不好意思回去问你,才来晚了一点。”
看着活蹦乱跳,态度恶劣的唐栖,我终于松了一口气,把她离开后发生的事简述了一遍。
听完事情的来龙去脉,唐栖也是有些后怕,“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金家既然埋伏重重,我们自然不能再去自投罗网,现在就赶去通知秀郁他们!”说着我便要跨马出发,唐栖却一把拉住了我,“你有病啊?如果真像王谦说的那样,我们几个赶去也只能是杯水车薪,你现在得罪了纪纲,又不可能再调动锦衣卫,我们手上也没有什么高手可供调遣,你想去殉情啊!”
“难道让我明知道秀郁有难,却在此坐视!”
“秀郁,秀郁,叫得这么亲热。人家和你是什么关系啊!你了解她吗?她了解你吗?你们会有结果吗?难道为了一个一见钟情的女子,你可以连命都不要吗?我是不会陪你去疯的!”
“老弟,唐姑娘说得在理,即便我们赶过去,也只是飞蛾扑火,而且刚才王谦说了他们的目标只是那匹飞电,说不定不会伤害金姑娘她们的,别忘了金姑娘还是鹰扬的未婚妻呢?李景隆他们下手应该会有分寸的。”
“邓大哥,你也说了这是说不定的事,只要秀郁会遇到万分之一的危险,我就会用一万分的力量去保护她。即便他们不对秀郁下手,但是金宇翔呢?福伯呢?这些秀郁的亲人呢?只要他们其中一人有事,秀郁就会痛不欲生,我不能让这样的事情发生。我这么千辛万苦地一路行来,是为了什么?我也知道秀郁对我来说只是空中楼阁,我不是没有痴心妄想过,但是我更想看到的就是秀郁脸上每天都能挂着笑容。如果鹰扬真的是秀郁的良伴,我不会去做任何事情,因为我的介入只会让秀郁烦心。但是现在秀郁遇到了危险,而我就在近旁,是的,我知道我的武功不入流,是的,我也知道李景隆他们深不可测的实力。我去了,只不过多了一条孤魂野鬼而已。但是我不去,我就会成为行尸走肉。我也知道自己很傻,为什么看见她的第一眼,就会不可救药的喜欢上她,为什么明知这是一个没有结局的痴梦,却还要苦苦追寻,为什么明明对她所知甚少,却还是如此痴心不改。在我的眼中,她的任何缺点都成了优点。在我眼中,她的一笑一颦,都是赏心悦目。在我眼中,她就是整个天地,如果有一天天地都不存在了,那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放开我的手,我要去救秀郁!我对她说过‘我一定会让她好起来的’,我一定会让她好起来的——”
“怎么办?”邓良月神情复杂地看了一眼唐栖。
唐栖摸了摸自己的‘非攻’宝剑,“走吧,跟这个傻小子呆久了,我也好像变得有些越来越傻了。”
“你们要和我一起去?”神情激动的我有些不可置信。
唐栖给了我一个‘暴栗’,“你一个人去是必死无疑,我们陪你去,至少是九死一生。别揉你的额头了,说不定这是本姑娘赏给你的最后一个暴栗了。”
京城近郊官道之上,行着声势浩荡的马队。马队中有不少携兵戴甲的卫士,让人远远望去以为是哪位皇亲贵胄出巡,但是走近一望,却又让人感觉并非如此。马队中最为引人注目的是一男一女,男子神采出众,女子明媚动人。但是此时此刻他们的表情都不是那么轻松,尤其是年轻男子更是双眉紧蹙。
这是一个阴谋?为什么徐杉会说买马会是一个阴谋呢?这个男子正是江南第一大户金济善的独子金宇翔,虽然他也很想听从那个交浅言深的男子的劝告,但是看着其他几位大富争先恐后的竞价,况且所拍之物又是此次上京的目的所在,他也就把那个男子的告诫放在了一旁。只要能将这匹飞电宝马运回家中,还有何人胆敢轻易染指他们金家的产业呢?不过真的能够一路平安的达到杭州吗?看着身边神情肃穆的城卫军,金宇翔的心中还是放心了不少。也许是徐杉多虑了吧,这个家伙聪明是聪明,但是对着自己的宝贝妹妹总是有些关心则乱,可怜的痴心人,呵呵,自己又何尝不是呢?虽然官府方面以安全为由,要求自己一行立刻离京,但是自己还是千方百计地给她送去了一封离别的书函,夏仁心啊夏仁心,你的仙心到底又有谁能猜测呢?
“妹妹,你怎么了?你好像有心事啊?”金宇翔看着自己这个如珠似宝的妹妹,温声道。
金秀郁闻言道:“老哥,我总觉得这件事有些蹊跷。官府以安全为由要我们立刻离京,这未免也太过牵强了吧。而且这匹什么宝马怎么看起来怪怪的,无精打采,哪有半点神驹的风采啊?”
“这个你老哥也注意到了。不过有这么多城卫军作为护卫,又有你这个慧质兰心、武功高强的妹妹,又有什么事能难得住我们呢?”金宇翔为了开解一下有些沉重的气氛,转移了话题,“今天的歌会怎么样啊?”
“周文山的歌会自然是物有所值,何况还得到了他的手迹,你妹妹今天是大获丰收啊!”金秀郁提起周文山,神情又轻松起来,灿烂的笑容再次爬上她的粉颊。
虽然见惯了自己妹妹的笑容,但是金宇翔还是愣了一下,也许就是这种无邪的笑容迷住了那个少年吧,“那几张入场券可是得来不易啊,你觉得徐杉这个人怎么样?你会陪他去看周文山的歌会,是不是。。。。。。”
“打住。”金秀郁制止了金宇翔的话题,“我陪他一起去,只是想感谢他前几天的冰糖炖梨而已,再说又不是只有我们两个人,唐栖姐姐也去,我才会跟着去的。他的心意我也知道,以后我一定要找个机会,告诉他不要对我太好了,省得他自己受伤。有些事情既然是不可能的,还是劝他适可而止吧。珍惜眼前的一切,幸福才会一直相随。我有我要珍惜的东西,他也是,但是有些事情的确不是那么好开口的。说实话当他傻乎乎地送冰糖炖梨给我的时候,我真的有些感动了,但是这并不能代表什么。老哥,你明白我在说什么吗?”
金宇翔苦笑一声,“我明不明白并不重要,如果他听到你这番话,不知道会有多么心灰意懒。”
金秀郁叹了口气,“我也是为了他好,老哥,你最近好像经常帮着他说话啊?”
“呵呵,有吗?老哥永远都不会为一个外人说话,我只是想给自己的宝贝妹妹最好的而已。不过依我看,即便你向他明说了,他还是不会轻言放弃的,他可是一个痴情的人,你没有看见他那天给你送完东西后,一副痴呆的样子,哈哈——”
金宇翔爽朗的笑声没有持续几息,异变突生。
一道白光从金宇翔的耳际划过,一声凄惨的叫声宣告了平静旅途的结束,发出惨叫的正是城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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