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骗美男宝典》第72章


我攥住他的手,给他温暖,“对不起,我没有在你身边。”想到自己当时的凄惨模样,忍不住摇头一笑,“就算在你身边,也帮不上什么忙。最终,还得你来帮我。”看来,蓝尊者是知道司韶的男儿身的,只不过,爱了便是爱了。
司韶抚摸着我的脸颊,柔声道:“只要你没事,就好。”
我闭上眼睛,沙哑道:“谢谢你,司韶。”
过了一会儿,司韶说:“和言诗过招的时候,我把了她的脉。她的身孕已经有五个月了。”
我的心微微一颤,看向司韶,问:“你什么意思?”
司韶却说:“且看你什么意思吧。”
我淡淡一笑,不再言语。五个月前,言诗约我湖上泛舟,却想要至我于死地。那时候,黑尊者对她垂涎得很,恨不得一口将其吞下腹。呵……就算那个孩子不是逸风的,又能怎样?就算那个孩子是逸风的,还能怎样?胸口隐隐作痛,却不愿多想。
郁森折腾了一晚上,我却在司韶的守护下,渐渐睡着了。
隔天早晨起来,发现逸风和逸清已经不见了。
我在狠狠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心里升起了不小的失落感。
所谓的坚持,无外乎如此。
至于言诗,我想,司韶是不会放过她的。司韶之狠,我早有耳闻,想来言诗的日子不好过啊。我是孕妇,见不得那些血腥的东西,还是回避吧。
在郁森的小心翼翼伺候中,我吃完早餐,然后又小睡了片刻。
起来后,觉得有些恶心,突然很想吃酸梅。
我在心里狠狠地鄙视了自己一把!不知道自己怀有身孕的时候,也没觉得着怎么地。一旦知道怀孕了,反而娇惯了起来。
好吧,我是孕妇,我就娇惯着自己,怎么地吧!
下了床,踱步走到门口,冲着守候在外面的一个小厮喊道:“给我弄点儿酸梅回来。”
小厮头也不抬地跑走了。那动作,简直堪比草上飞。我在心里唏嘘了一番,‘猎日堡’里的小厮,竟然也都身手了得。
不一会儿的功夫,那个小厮回来了。
他将一罐酸梅放在了我的手上,然后静静地退了出去。
我觉得,那个小厮的双手十分修长漂亮,一点儿都不像是做惯了粗活的人。斜眼一眼,只觉得心脏露跳了半拍!那个身穿灰蓝色短袄的小厮,竟然是……逸清!
他,为什么会在这里,做这些事?
我想问,最终却没有张开嘴。
吃着酸梅,觉得那味道刚刚好。
在懒洋洋中度过一天,直到郁森出现,抱着我去沐浴。
司韶站在浴池旁,指挥着一个身穿墨蓝色短袄的小厮往浴池里倒药汁。
据司韶说,这药汁有增强体魄和美容肌肤的功效。
这回,我留了一个心眼,偷偷地瞄了那个小厮一眼。果然,此人竟是……逸风!
我别开头,装作不认识的样子,走到屏风后面,脱掉衣裙,划入浴池,悄悄地弯起了唇角。
(完)
作者留言:正文完结,还有番外。番外当然是补全那些尚未完成的啃草行动了。哈哈哈……
番外:随他随她
逍遥的日子总是过得那么惬意舒心。
我用一张大荷叶遮挡着脸,躺在绿草茵茵的岸边,将脚探入溪流之中,感受着清风的温柔和水波的荡漾。
偶尔有几尾顽皮的小鱼,来亲吻我的脚趾,甚是有趣。
我这次离家出走……呀,又说走嘴了。不过,既然开了这个话头,就要继续谈下去。有始有终,才是我的风格。
我这次离家出走,不再以闯荡江湖为名义,而是打着散心的旗号,到处逛逛。谁知道,逛着逛着,就来到了“风清居”。
回想初来时的光景,真是既遥远又近在眼前。
尤其是一想到,逸风让我选择,是饿死在这里,还是给他侍寝的事儿,就忍不住颤抖着肩膀,笑了。
呵……五年了,时间过得可真快。
有些人和事,我已经记不清了;有些事和人,却总是在我午夜梦醒时频繁地出现在我的脑海里。
例如,言诗;例如,吴痕。
言诗属于前者,吴痕自然属于后者。
说到言诗,我在三年前见过她一次。
说实话,我当时愣是没认出来,她就是那个美女言诗!那是的她,宛如一个老妪,佝偻着身子,一脸的褶子,就连那双眼睛,都是暗淡无光的。
司韶说,那是他的药人,每天配合他试毒,研发解药。
司韶只让我看了一眼,便将我拉走了,并重新锁上了那间阴暗的小屋。
接下来的几年,我再也没去过那间小屋,更不知道言诗的死活。
我试着遗忘她。很显然,效果不错。
至于吴痕,说实话,我也想过要忘记他,但是……却总是做不到。
午夜梦回,他偶尔会出现在我的脑海里,在我的颈窝处落下冰凉的一吻。
那样美到极致的一个男人,果然修成了妖精。呵呵……
我摇了摇头,准备从地上坐起来,但身子有些沉,愣是没起来。
这时,有一双手,将我从地上打横抱了起来。
我转头眯眼笑道:“都说我要自己散散心,你跟来做什么?”
逸风低头亲吻着我的鼻尖,满眼宠溺地责备道:“你这个样子,让我怎么放心?”
我抚着四个月大的肚子,感慨道:“明明只有四个月,怎么像六个月的?”眼波一转,故意逗弄道,“难道我算错了时间,这一胎不是你的?”
逸风狡黠地笑道:“就算不是我的,也是逸清的。总之,是我们的。”
我瞪他一眼,没搭话。
逸风和逸清给我当了三年的小厮,然后在新年的当晚,二人十分不厚道地灌倒了郁森,钻进了我的被窝。
郁森酒醒后,什么也没说。
我想,经过那三年的相处,他已经看明白了,逸风和逸清这辈子,是不会离开我的。哪怕是死缠烂打,也不会放手。
在郁森的默许下,他们两个成为了我的情人。
这不,当他们从小厮荣升为情人之后,立刻恢复了往日的装扮,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俩每天都打扮得赏心悦目,似乎存心和司韶叫板。
只因为,我是真的喜欢腻着司韶。
虽说那兄弟俩又开始得瑟起来,但对于照顾我这件事,却从来不假手于人。看来,习惯果然是个可怕的东西。
逸风抱着我穿过回廊,向屋内走去。
我蹬着腿说:“我不要进屋,我想在外面玩一会儿。要不,你弄点儿炭火,我们在外面做竹筒饭吃。”
逸风勾唇一笑,点评道:“小馋猫!逸清已经烤好了竹筒饭,我们去吃就是。”
我诧异道:“他怎么知道我想吃竹筒饭?”
逸风答道:“你昨晚做梦的时候,都在喊着‘竹筒饭,太香了’!”
我无语了。可转念一想,我又发现了一个问题,便问道:“既然你们昨晚就到了,怎么不出现啊?”
逸清拿着香气四溢的竹筒饭走来,边走边解释道:“我们哪里是昨晚到的,而是一直尾随着你。知道你的目的地是‘风清居’,我和大哥都高兴死了!”
逸风抱着我坐在椅子上,逸清剥开竹筒,将那白皙饱满的饭粒,喂进我的口中。
我吃了两口后,香得眯起了眼睛,“这么好吃的东西,他们却没有吃到,真可惜。”
一个声音戏谑道:“还算你有几分良心,知道惦记我们。”
我抬头,瞪大了眼睛,喊道:“司韶!”
一位冷艳的美男子,风度翩翩而来。
司韶坐到我的旁边,先是给我把了把脉。
我诧异道:“你怎么也跟着来了?”
司韶不满地瞥了我一眼,回道:“哪有像你这样的母亲?身怀六甲,却说走就走。你这说风就是雨的性子,什么时候能改改?”
我扯着他的袖子,撒娇道:“司韶,大家都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你真的想让我改改性子吗?这可是很伤脑筋的。”
司韶半是宠溺、半是无奈地一笑,说:“不用你改。我们四个男人,难道还照顾不了你一个小女子?”眼睛一扫,瞥了逸风和逸清一眼,“虽然有些男人,顶不上什么用处。”
好吧,战火又打响了。
我从逸风的怀里偷偷溜走,不想被当成炮灰。根据我以往的经验,他们打到一定的程度之后,就会消停的。
我在竹林里逛了一会儿,就听见有个稚嫩的声音欢快地喊道:“妈咪,妈咪!”
我回头一看,竟然是我的小宝贝——郁意憧。
当初给他起名字的时候,我还了一番苦工。想来想去,最终决定叫意憧。他的到来,给了我一个美好的、有意义的、值得憧憬的未来。我也希望,他的人生有意义,值得期待、值得憧憬。
郁意憧迈着小胳膊小腿,飞快地向我奔来。
在他即将扑进我怀里的前一秒,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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