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手梵花开》第7章


“吉珊叶,你好傻,你怎么可以为了我那么做呢?你真傻……”
轻轻话语就像甜而细的蜜汁,涓涓滑入我的心里,我满足的闭上眼睛,贴入他敞开的怀抱。不对啊,听说鬼魂是没有温度的,他这么抱着我,不是会发觉我没死吗?想到这我暗叫不好,猛然抬头,以为会见到他因发觉了真相而怒起的脸,可是没有,他没有发觉。
也许那只是一个传说,既然他相信有鬼,那么就能相信鬼有温度。到底有没有,谁知道呢,谁也没见过鬼。
“还冷吗?”他轻轻问。
“不冷了,翔云哥哥,你以前……抱过鬼吗?”
“我……”
怎么吞吞吐吐的,难不成他真的抱过鬼?我愕目相看,他眼中流过迷茫,似乎被我一问陷入了某种困惑的记忆。不知为什么,他的这种困惑令我心疼。轻轻抬臂,温柔环住他的颈,我打断了他的沉思,“翔云哥哥,其实做鬼也挺好的。做鬼能被你这么抱着,我做鬼也很开心的!”后面一句话是真心的,虽然我不是鬼,但若是做了鬼便能得到他的爱,我愿意。
“你这个傻丫头!”他心疼的抚着我的脸,紧皱的眉宇再次堆满了困惑。
第三章 暖心5
他到底在困惑什么,是什么样的难题让他如此纠结?突然间我想到那天的火祭,那些兵器相交的声音在耳畔清晰起来。很显然,那天,我走的时候,祭台发生了一场战役。
“翔云哥哥,你父王的案子水落石出了吗?”
听我突然问到老楼兰王,他的眼睛当即蒙上了哀伤的云雾,轻轻的,点了下头。
“那么谁是凶手?”我很关心这个问题,我一直在怀疑,这件事应该是大王子干的。因为老楼兰王的死,大王子将是最大的受益者。自古来,王位之争浓于血。一些王孙子弟,为权势不惜手足相残,父子反目,已是屡见不鲜。在当今的楼兰,只有两位王子,而老楼兰王又疼爱小儿子萨日翔云。民间都传言,说老楼王想废大王子的储位改立二王子为储君。那么大王子自然不甘心,所以他最有可能,杀了老楼兰王,再嫁祸给二王子。这样一石二鸟,大王子的王位就坐稳了。不过,大王子是怎么得到我手中的宝刀的呢?这又是一个疑点。若他趁我昏迷夺了刀,那么应该会杀人灭口才对,怎么可能放了我呢?若不是大王子,又会是谁,还有我昏迷前,看到草芦中的那点金光,到底是什么来着,怎么就想不起来了呢?
没关系,若是知道老楼兰是怎么死的,这些疑问就都解开了。
静静的,我等着萨日翔云的答案,他看着我,眼中有了恨意,难道我不该问这个问题吗?我茫然看着他,不安的眨着清灵的眼睛。
他心软了,叹了声,轻轻道:“你别问了!吉珊叶,你肯为我背上罪名,我很感谢你!”
当那令人战栗的仇恨从他的眼中散去,他的眼睛,就是世间最温柔的泥沼。细碎的星芒在黑黑的眼仁中闪动,是夜神掌心里最动人的光斑,能将一切温暖播撒,能让所有的花朵开放,能让女人的心沉沦。
痴迷的看着她,我眼中不争气的泛了泪光,深深望着他,仰起尖尖的下巴,“翔云哥哥,我不要你谢我,我说过,我喜欢你,我是真的喜欢你!不管我做了什么,说了什么,”尽管有些事是在骗你,“我都从来没想过害你,因为从见到你的第一眼起,我就爱上你了,你知道吗?”
你知道吗?那是一个小秘密……
第三章 暖心6
你知道吗?那是一个小秘密……
美丽的罗布泊湖,比现在还要美丽浩瀚。
清冷的月夜,一个和阿妈吵了架,离家出走的小女孩儿,流着泪,在湖边睡着了。她太冷了,太饿了,头太烫了。那一觉,她不知道睡了多久,醒来的时候,就躺在一个温暖的怀抱中。当她发现自己的身上,披着洁如雪的长袍;当她看见自己的眼前,有一双比天神还有温柔明媚的眼睛,她就长大了。因为从那时候开始,她发现自己的心里,长出一颗爱情的萌芽……
那个小女孩儿就是我,当时救了我的人,正是我想色诱的人。现在我怀疑,彼时替霜霜接了那令牌,到底是出于好心,还是出于贪玩,亦或是别的因素呢?
“吉珊叶,你一直是这么容易爱上别人吗?”
萨日翔云的话,让我从记忆中回过神来,同时也听到了空气结冰的声音,喀,喀。
恼羞成怒,我冷冷回击:“萨日翔云,你真是天上的云,一会儿冷,一会儿热。我不信你是不会说话的人,我也不信,你这句话是无心的!难道你就这么看我吗?‘一直这么容易爱上别人’,这话什么意思,说我是水性杨花、见人爱人、见鬼爱鬼的花痴吗?如果你这么认为,那么好吧,就当你是鬼,就当你是猪,就当你是跳蚤,行了吧?”
他定然从没被人这样辱骂过,本来淡定的脸,怱的就红了,“我……吉珊叶,对不起,我不该伤害你!”
为什么不说我是无心的呢?如果你说你是无心的,我会相信你的。可是你说你不该伤害我,难道你是故意伤害我的吗?
萨日翔云,他幽丽的眼睛为什么总闪着让人捉摸不定的光华?他一会儿温润如春、善良醇厚,转眼又冷若冰霜、阴恶毕露,到底是为什么?是他性情多变,还是他一直在掩藏什么?
他的指尖,带着歉意轻轻碰了我的唇,“吉珊叶,我不会忘记你的吻,知道么,那也是我的第一次吻。你的唇,就像你说的,它们有春天的温度,令人难忘!”
第三章 暖心7
轻柔的话语,温润的脸,深深的眸,这样的萨日翔云,真的让我有种感觉,他喜欢我,他是喜欢我的。然而此时,我什么都没说,反而心境复杂的离开了他。穿过胡杨林就是浩瀚的大漠,得赶紧回家了,天色已晚,不早些回去的话,万一不巧遇到狼群,会很麻烦!
施展轻功行路虽然快,但是也很费气力,到一片沙丘的时候,遥望那片阴影深深的红柳林,我停了下来,想休息一会儿再走。看到家就安心多了,我坐下来,抱着膝盖赏星星。
漫天繁星,洋洋洒洒布在大漠的上空,衬着朦胧的夜色,仿佛天地间全是一个星的海洋。置身在这浩瀚的星海,我何其渺小,又何其自在!我想,做一个普通人真好,不像萨日翔云,有忧国忧民的负担,又不会像他那样,莫名就陷入勾心斗角的旋涡。那样的生活可真累啊!但是如果有一天我要做他的王妃,那么我就必然要和他同喜同忧,虽然不喜欢,但是为了自己心爱的人,没有什么不能承担的。
真是的,不知不觉又想到了萨日翔云,还做梦要当人家的王妃了!
脸上一阵热乎,我将头埋在膝盖上,东想西想的,居然睡着了。将我唤醒的,是一声令人毛骨悚然的长啸“嗷——”
不好,是狼叫!
我打了个激灵醒来,惊得几乎忘了呼吸。
一样沉静的星幕底下,多出了片黑压压的狼群。数百只眼睛,闪着绿光,像无数诡异的绿宝石,虎视眈眈的盯着我。
空气中流动着血腥的味道,我被狼群包围了。
在沙漠中,这是最可怕的事。就算武功再高的人,遇到上百只狼,在这横无遮竖无物的地界,也很难脱身。全身泛起一股寒意,我此刻真的有几分怕了。怎么办?看看远处的红柳林,它几乎就是一块天边的阴影,越看越觉得过于遥远,不等我跑回去,怕是早已葬身狼腹了。这批沙漠中的饿狼,可是名符其实的吃人不吐骨头,若被它们吃了,恐怕,我阿妈都不知道我怎么死的!
正在这时,耳根传来一阵马蹄声,继而又消失了。
不管,有人就好,夜行的马匹多会备有火种,野兽怕火,这个时候,一个火把可比一柄削铁如泥的宝剑还要管用。念及此,我以平生最响亮的嗓子大喊:“救命,救命——”不行,若来人只是路过的商人或牧民,他们若听到我的呼救赶了来,岂不是要陪我一起葬身狼腹。想到这点,我又喊:“要是人少,就别来啦,这有狼群——”
第三章 暖心8
清丽的声音在空旷的沙漠传出很远。
狼王见我呼救,两道绿光顿时立了起来,嗷一声长叫,便向我发起攻击。
里圈的一群狼随着狼王的号令同时向我逼近,缩小了包围,而后面的狼群则压根不动,牢牢封锁了我逃跑的路线。NND,它们可真是一群作战有术的苍狼!危险就在眼前,救兵没一个人影儿,只好孤身应战了!
苦于没有兵器,我摘下了红柳花冠。将它解开,便是一条不短的花鞭。挥舞着花鞭,我都不知道对付这些恶狼,自己使出了哪招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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