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华衣》第122章


店主见们只看不买,大约有不耐烦:“小两口要亲热回家亲热去,别在里妨碍做生意!”
阿九吐吐舌头,故意问到:“琉璃宫灯多少钱?”
店主哼声:“灯可不是般的灯,光那些琉璃很名贵,最少千两,不还价。”
正要买下来,阿九却愁眉苦脸的:“么贵啊,们可没带那么多银子。”然后就拉着出店,偷眼看眼还兀自得意洋洋的店主。
笑起来:“又想些什么奇怪的东西,干吗不买下来,故意那些话?“
阿九忿忿道:“就挂在店里继续自己欣赏吧,对于商人最大的惩罚默过于两个明明要买也买的起的客人从眼皮子底下消失。“
看着他道:“可是并不知道们可以买的下。“
阿九摇着头,脸满足道:“没关系,知道就行。”不由得失声笑出来。
回到客栈的时候已经很晚,只有小七柳还在们房中打着瞌睡,趴在桌子上睡的正香。看他那个姿势,要是睡上夜,只怕是要落枕。摇摇头,上前去抱他回他自己房间,还没有碰到小七柳,他似乎是感应到走近,眼睛睁来,见是,跳下来,看看窗外,不高兴道:“师傅怎么现在才回来?”
笑道:“怎么还不去睡?等们做什么?”
小七柳嘴撇:“师傅以为喜欢等们啊?雍和找呢!”
问道:“什么事情?”
小七柳正欲,却有人在外面敲门,道:“素小姐回来吗?”
声音很陌生,心中跳,便回道:“是谁?”
那声音似乎松口气,明显欣喜几分道:“素小姐,家主人想在您离开前与您谈几句,烦请移驾几步。”
微微皱下眉头。
虽然没有指望就能样路畅通无阻的回到大楚,可是临到有人找上门来,还是不怎么高兴。
没有马上回话,门外的人又道:“雍管家也在家主人那里闲聊呢。素小姐,为何不去去呢?”
挑挑眉毛,很好,敢用雍和威胁。
阿九忧心重重的看眼,按按他的手背,让他放心。然后打开门,两名侍卫模样的子站在门口,见到忙笑道:“素小姐,打扰。“
皮笑肉不笑道:“既然家管家也在那里,那也不防去凑个热闹。“
名侍卫低下头,恭敬道:“必然不会让素小姐失望的。”
去的时候,雍和正与名子在话,见到便起身,身边的侍卫似要动,那名子轻轻摇头,侍卫便退回来。雍和宛如没有看到幕,面色如常,走到身后站定。
那子也起身,冲个大礼下去。微微侧侧身子,不照痕迹的躲过去:“越帝何必如此大礼,叫华衣怎么受得起!”
话的客气,语气却丝毫听不出来丝毫敬意。单凭自以为能拿雍和来威胁的心思,便已经大大惹恼。若先前只是厌烦,现在却是想要发火。
“昭颜自知此番唐突,可素先生此行便要离开北越,昭颜知道若不再见素先生面,只怕再无机会。”昭颜直起身,双亮的有些过分的眼睛扫过,露出惭愧的神色;“上次见先生,先生开的好大玩笑,害昭颜直误解先生为惟利是图的市井之徒,结果怠慢先生。若早知道素先生如此大才,昭颜定然当时便要留先生北越,好每日聆听教诲!”
那可真是叫不敢当。
笑道:“越帝言重。北越人才济济,华衣自诩有些小聪明,却也谈不上什么大才。别的不,惠亲王之能便在华衣之上。若越帝能善用之,必定于社稷于民生大利。”
昭颜叹口气:“那胞妹虽然聪明,也有些能力,可是沉稳有余冲劲不足,加上心又太善,让总是担心。但若是有素先生掌控大局,从中指,必定能够两全其美。”
来掌控大局,那个皇帝做什么?
昭颜啊昭颜,到底是来挽留还是来试探呢?各是什么样的人,难道各自心中不明白,偏要来演场拙劣的戏,还要来配合。
想到里,心情都没有,不打算再伤脑筋去想什么婉转的借口和措辞,只道:“越帝的赏识和抬举华衣心领。只是华衣本是大楚人,此番是与夫郎回家探亲。将来或者就要定居大楚,想来与越帝陛下也不会在有什么见面的机会。今日别还望越帝珍重。”口气完不给打断的机会。然后转身与雍和离开。
听见身后有剑出鞘的声音,但似乎被人阻止。
回到房间,阿九与小七柳见们遍立刻站起来;“怎么样?”
没有回答,轻轻走到窗户边,推开糊着白纸的雕花窗户:圈又圈举着火把的北越官兵,将整个客栈围个严实。
第 205 章
不由的觉得好笑,当年文昌帝发动无数大内高手追杀五五夜才在楚风使计的情况下将抓住。如今区区几百人就想把困住,无非是看在阿九是弱质子,小七柳年幼可欺,指望两人把拖累住。
抱住手肘,手指轻轻的敲着,如今要回大楚,是高调回去还是低调些好呢?
似乎自从素衣门掌门身份暴露后就已经无所谓高调低调。样想着,便向雍和问道:“通知荧惑守心暂时不要动手,今,”瞧眼满脸跃跃欲试的望着的小七柳,“就交给小七柳吧。”
既早已经料到回楚的路上不会太平,准备工作自然是不可不做。
雍和在准备婚礼的同时进行着的就是回楚的各项准备事宜。金聚楼早已经将沿途可能经过的路线计划好,并准备好旅途所需物资与接待工作。而百花楼则在沿途暗中保护,荧惑守心直与雍和保持着联系。
若样的情况下还能将们“怎么”,金聚楼与百花楼就都不用吃饭。只要希望安静的离开的话,自然也能做到。
可眼下却不想么做。昭颜显然是认出与雍和是曾经送云泽回北越的人,云泽与的关系固然是心头的根刺,但在事情没有闹到最糟糕的时候,的态度越是强硬,昭颜就越不敢对云泽轻举妄动。
如此考虑之下,便决定让小七柳出手。
小七柳乐。
从他的包袱里摸出些东西放进贴身的袋子,打开窗户,跃而出,落到窗户边的棵大树上,双脚在枝桠上连数下,攀上树冠,大喝声:“群大笨蛋,看边!”
越兵闻声而动,向小七柳方向聚集。还有两队弓箭手,将箭对准小七柳的方向,雪亮的箭头在火把的照映下泛出冷酷狰狞的光。见到树稍上迎风而立的是个不过十二岁的清秀的孩,仰望来的越兵大多露出诧异目光。
小七柳哈哈笑,哪有半分畏惧。他轻功是极好,在半空腾身转,也不显吃力和凝滞,双手重叠在胸前,每两指中夹粒药丸大小的黑色小球,眼睛抬,便向人多处掷去。八粒小球眨眼便落在越兵中,轰得发出剧烈的爆炸声。爆炸声掀起剧烈的气浪,如同只无形的巨手将整爆炸四周半径七八米内的东西掀翻、撕碎——人、物、建筑,皆如是。
尽管早做好心理准备,的耳朵还是被震的微微有些发麻,客栈的地板疯狂的震动起来,浓烈的火硝味在空气中四处弥漫。再看球落处,黑烟滚滚,几乎不能视物,黑烟边上横七竖八的躺着满身鲜血的越兵,有的还是缺胳膊断腿,便是不死也难多活刻。
小七柳在北越三年拿此弹丸炸过野狼,炸过土匪,早已经习惯种场面,脸色如常,只是轻蔑的笑声,转身飞到客栈顶上。虽不知道他在屋顶上做什么,却能看见窗外七处地方先后又发生剧烈的爆炸,最先与最后次的爆炸发生的时间仅相隔三秒种。
不禁微微赞赏的头,心道,孩子在器械制造上的赋着在个世界个时代只怕是绝无仅有的。分明是利用连七发的袖箭改造的小型火药发射器,跟前世的手枪有的拼。从未提过,他竟能无师自通。
虽然知晓火药的配方,但从来没有将此用在战场上。是严重破坏个时代平衡的产物,旦出现在个世界上,并发展起来,历史的进程将被大大提前。并不是希望看到的。历史的发展应该是健康的,而不是畸形的,超越时代步是先进,而超越十步则将被视为异端。另方面无论火药对于民生可以有多么大的贡献,最开始却是用在杀人上的。曾有人过:剑是凶器,是无论多么美丽的借口都不能掩盖的事实。杀人的武器越是先进,人性则越加堕落,是无庸质疑的事实。
但还是将项技术交给小七柳,不仅因为小七柳是个时代的人,他有权利选择是否使用它,同时也因他喜欢农学,热爱民生,没有野心。确信在他的手中,火药的正面作用应得到更大的效用。而清书志在沙场,热血勇莽,并不是适合的交托对象。
不论小七柳愿意不愿意,经此战后,他的名字将不再平凡。
前后不到三分钟,整个客栈的四周就已经变成片废墟。整洁的街道,黑夜中成排的灯笼,红墙黑瓦的矮墙仿佛不曾存在个世界样,只透过残火、浓烟、漫的灰尘看见满地浓稠的腥红,分不清楚是尸体还是被尸体中流出的血染红的碎石残木。隐隐还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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