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穿)表哥你别跑》第144章


“哎。”说起这个话题芷兰也觉得有些沉重,她在想当年如果陈姑娘没有得罪常宁,那么现在或许陈姑娘已经把自己的酒楼开成连锁店了,那么也不存在什么后悔的问题,一个风光无限的老板娘有什么后悔的。当她选择了出海那一条路的时候,就决定了她以后生活的辛苦,当让想要成功也是有可能的,但是必须得付出更大更痛的代价而已,所以她和常宁就是一笔烂帐。
其实陈姑娘的选择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是无可厚非的,常宁这个人长得俊俏,又是王爷,当年还一副情深不寿的样子,陈姑娘那时应该也骄傲自满过的吧,反正换成芷兰她肯定是会高兴的,哪个女人没有虚荣心,一个黄金单身汉为自己着迷着到那种程度,不高兴就怪了。
现在陈姑娘在外面吃过了苦,也见识到了事事的残酷,她或许就开始想着当年要是嫁给了常宁会怎么样。人就是这个样子的,在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或者是残酷的现实时,往往第一个反应就是后悔,后悔当初没有怎样做,然后开始畅想要是做了会怎么样怎么样幸福,反正绝对是比现在幸福,但是谁又知道这两种选择到底哪种更好呢。
人烦恼的往往不是没有选择,而是选择太多,因为选择一多就容易犹疑,容易后悔,如果陈姑娘是破釜沉舟想要干一番事业的话,或许她也能挺过这个难关,怪就怪在她心里面有了一个深爱着她的王爷形象,一条荆棘满路,一条鸟语花香,所以陈姑娘最后很显然的选择了另外一条路。
当然这些都是芷兰的想法,做不得准,到底陈姑娘是怎么想的芷兰怎么可能知道,不过是推测罢了,但是这么一推测,真的让她感觉到世事无常。很多事情只需要一个小小的细节就可以面貌全非,比如当年玄烨要是没有遵守约定,或许她现在就不是在坤宁宫里,管理着繁复无比的宫务,而是在某个偏远的乡村,或者是在哪个名山大川。
“兰儿在想什么呢?”玄烨见芷兰听了他的话之后就一直发呆,忍不住问道。
“没有什么,只是觉得人生太奇妙了。”芷兰微微一笑,“人生的际遇很奇怪,我在想要是当年没有被姑爸爸放在宫里抚养,或许表哥也就不会喜欢我,我也只是你再普通不过的一个妃嫔,然后只能在宫里稀里糊涂的混日子。”
“胡说什么?!”玄烨一惊,不明白为什么芷兰会有这样的想法,这种想法需要及时制止,立马打住。“事实是你进了宫,然后成了我的妻子,没有别的可能。”
“嗯,没有别的可能。”芷兰低下头,睫毛在眼底投下一小片阴影,让玄烨心头一慌,赶紧抱住芷兰,感觉到怀里的充实感,这下放下心来。
“表哥准备怎么做呢?恭亲王还有两个月就要回京了,他要是真的把陈姑娘带回府里去可怎么办?”芷兰平复了杂乱的思绪,抬起头来问道。
“兰儿放心吧,表哥会处理的。”玄烨吻了吻芷兰的额头,没有告诉她自己的办法。
“那我就交给表哥咯!一定不能让陈姑娘进府的,不然王府的人以后还怎么做人!”芷兰严肃的说道。
“嗯嗯,不提他们了,说点别的吧。”玄烨的大手慢慢伸进了芷兰的亵衣里。
“大白天的别闹!”芷兰被他挠的痒痒,连忙阻止道。
“这叫白日宣、淫,兰儿不懂吗?”玄烨的手越发的不规矩了,直接盖上了芷兰的浑圆。
“等等,先答应我一件事。”芷兰喘着气,她的腰已经软了,只能任由玄烨抱着她为所欲为。
“什么事?”玄烨舔着芷兰的耳垂。
“给我一份名单,我要给胤礽挑媳妇!”芷兰的声音越来越弱了,听起来就像是小猫在撒娇一样。
“好好,后天就给你,想挑几个挑几个!”玄烨直接把芷兰推倒在了榻上,随即身子也覆了上去,开始猛烈的动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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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陈姑娘已经解决了吗?”玄烨翻着手里的奏折,心不在焉的问道。
“回皇上的话,恭亲王发现了我们的人,所以没有成功。”
“他发现了啊?那算了吧,别派人去了。”玄烨把奏折放到一边,看了看自鸣钟,发现时间已经有些晚了,再不休息明天芷兰又要唠叨他了。
“是。”底下的人无声无息的退了下去,只留下玄烨和小李子在大殿之内,显得格外的冷清和寂静。
玄烨本来是打算暗自干掉陈姑娘的,按照玄烨的想法,一个女人而已,也翻不起什么风浪来,直接解决就好,根本用不着什么其他的办法,没想到竟然被他那个傻弟弟给阻止了。
这下子他那个弟弟或许更心疼了,这种众人都阻止的感情会暂时性的把两个人绑得紧紧的,因为他们在受到压迫之后会感觉只有对方了,所以会产生一种类似于同仇敌忾的感觉,这种感觉会造成彼此相爱的错觉,玄烨觉得或许他不应该用这么粗暴的法子?
玄烨在一定程度上真相了,因为远在福建的常宁和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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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陈姑娘现在真的同仇敌忾了。
“晓月你没事吧?”常宁一脸心疼的看着旁边坐着的女子,她的肌肤呈现出一种健康的蜜色,双眼晶亮有神,但是仔细一看却能看到里面沉淀的些许沧桑,再加上全身上下都透出的一股子成熟女人的风情,和大清中规中矩的女人们简直不是一个类型的。
“没事。”女子的声音有些沙哑,但是却让人感觉十分性、感。
“手臂都伤到了,哪里还没事。”常宁不满道,好像对女子不在意自己的身子很不满意。
“我只是不想给王爷添麻烦而已。”女子看着眼前男人的态度,心里更满意了。
“不麻烦,本来就是爷给你惹的麻烦。”常宁有些沮丧,他知道
三哥肯定不会同意他娶晓月的,但是没想到三哥竟然采取了这么直接的办法,让人直接取晓月的命。常宁也不清楚他对晓月的感情,他只知道他要得到她,这么多年不见,晓月更美了,那种风情和野性根本是一般女子比不了的,当年他就没能得到她,现在就更想征服她了。
“嗯。”晓月没有说话,她总是知道应该怎么做才能让男人更心疼的,在这种时候保持沉默才是最好的办法。
看到晓月的沉默常宁心里更是愧疚了,决心要对晓月再好一点才行,在常宁心中陈晓月的形象一直就是个冷漠的,高傲的女子,所以当年才会对他不屑一顾,而这种性子一直是最对他胃口的。
当然当年他的嫡福晋纳喇氏也对他的胃口,不过男人嘛,拥有了白月光之后当然也想要朱砂痣,温婉大方的和野性难驯的,两种都是他的菜。
“那爷明天再过来看你,爷给你派了一些侍卫,他们的身手还不错,想来也能保护你的,你好好休息,其他的事情也别想,一切有爷。”
常宁这会也不是那个愣头青小子了,经过了那么多年在朝堂上的摸爬滚打,他身上也有着一股独属于成功男人的味道,再加上位高权重,又为他添了一份别人都学不来的高贵气质,所以乍一看就知道他绝对是“人生赢家”。
也正是这样的常宁才能吸引到一向自视甚高的陈晓月,她本来一心想要的就是这样的男人,当年的常宁太年轻,她看不上,而且当年她太过于相信自己,认为没有事情是自己做不到的,一心想要去闯,结果发现她的想法还是太过天真了,所以才会在摔狠了之后回到大清。
陈晓月其实没有想过会再遇到常宁,当年的五阿哥在她心里的印象就是一个为她着迷的不得了的毛头小子,她完全可以把他玩弄在鼓掌之中。
这些年她和丈夫的感情不咸不淡,就像一般家庭的夫妻一样,虽然没有了激情,但是一样搭伙过日子,丈夫话不多,但也算可靠,只是异国他乡的生活太苦,即便丈夫在她看来是优秀的,但是丈夫的屡屡碰壁也让她产生了怀疑,莫不是这个男人真的如此不堪?这种怀疑就像一粒种子,慢慢随着时间的发展生根发芽,丈夫仍然是那个丈夫,但是已经不是她心目中无所不能的英雄了。
丈夫也发现了她态度的变化,但仍然不作声色的继续扮演着他平日里的角色,回到大清之后,她想这下好了,她的英雄肯定能回来了,只是没有料到英雄回来之前她会再遇到一个国王。
陈晓月从来没有想过会用国王这个词去描述当年的五阿哥,但是事实如此,在福建这个地界,甚至是福建周围的地方,恭亲王都是毫无疑问的王者,谁都得对他恭恭敬敬礼礼貌貌的,只要他说一句话,比其他人的一百句话都管用。
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这个男人浑身上下都充满了魅力,他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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