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王甚慰》第103章


“可朔北王过几日就到了……”
“他?”初华哼一声,扭开头,“他总爱把我丢下,谁要管他。”
*****
元煜离开京城,一路往东,到达约定的地方时,果不其然,清河王与郭越已经等候在了那里。
按着原先的计划,清河王和郭越在云台观中趁乱逃出,在潜入的朔北军众人帮助下,弃了车驾仪仗,领着侍从遁出了京畿。一切都进行得周密而有条不紊,郭越收到消息,汉中郡的杨氏一族,也已经到了朔北,脱离了皇帝的掌控。
“中山王家的那小女子果然得力!”清河王说起那云台观的丹鼎,仍然兴奋不已,那只随身不离的拂尘沾了灰尘,仍被他比划得抖擞,“好个火花散,好个霹雳丸!痛快!痛快!”说着,意犹未尽,“可惜准备得还不十分足,那配方威力虽大,还欠些花色,下次试试在铁粉中搀些颜料才好,逢年过节用得上……”
元煜与郭越对视一眼,皆无奈而笑。
“中山王家的女子?”郭越看看元煜,道,“就是你说的那位假扮中山王入京的夏初华?”
“正是。”说起她,元煜露出深深的笑意,“她也在云中城,舅父见到她,定也会喜欢她。”
“喜欢不喜欢无妨。”郭越摇头,释然道,“不是男子,舅父便可烧香酬神。”
元煜窘然,清河王与郭越皆是哈哈大笑。
众人继续往东,快到清河国时,元煜问清河王,“叔父真不随我去朔北?”
“不去了。”清河王淡定十分,“清河国再小也有数万兵力,加上中山国和齐国挨着,谅你皇兄也不敢如何。且孤那宫中还有几屋子的书和药石,怕那几个不肖子不知珍惜,还得时时看着才是。”
元煜知道他脾性,亦不强求,看着他,深深一礼,“如此,叔父保重。”
清河王嗤一声:“勿说这些虚的,真想着孤好,明年就带个胖小儿来让孤看看!”
元煜又是一窘。
*****
从清河国往北,一路上,元煜马不停蹄,心中好像被什么赶着一样,迫不及待。
到达京城之前,他就收到了中山王的信,说睿华已经到了云中城。
她一定很担心自己吧?他时常想,可是当心中浮起那张脸,又觉得啼笑皆非。依那小兽的脾性,应该更多的是在着恼,他已经能够预想到自己将会面对的是怎样一张怒目而视的脸。
郭越将元煜的心情看出了几分,有些诧异。
他这个外甥,长在皇家,心性也比别家的孩子早熟,年纪还小的时候便已经学会了不动声色。他这般紧张的模样是十分难得的,除了战事,郭越还不曾见过他对别的事露出这般表情。
郭越莞尔,意味深长,“那位中山国翁主,想来,是个十分不错的女子。”
元煜面上一热。想到初华,好似心中吹进了清风。说起来,她其实各方面都算不上绝佳。相反,她有许多小毛病,脾气易怒,得理不饶人,有时候能把他气得跳起来。但就是这样一个人,让他放不下丢不开,时时揣在心里。咬在他唇上的伤口虽然已经痊愈,心里却似又留下了另一个印记,在思念中愈发磨灭不掉。
他望着云中城的方向,目光温和,“正是,她是外甥遇过的,最好的女子。”
郭越笑起来,望着天上的碧空云彩,心想,虽然少年老成,可毕竟还是年轻人啊……
随着云中城愈近,元煜的心情愈加澎湃,到了王宫,才下马,他就急忙问黄进,“中山国翁主呢?”
黄进却露出讪讪之色。
“禀殿下,”他说,“中山国翁主与中山王,前几日,启程往武威去了。”
呃?元煜愕然,登时,面色一变。
第82章 倾心(正文完)
“去了武威?”元煜紧问道;“她说了什么?”
黄进道;“翁主只说;要带中山王去看看她的家乡。”
元煜愣了愣。
郭越看着他的模样,不禁笑了笑;道;“去武威有何要紧;朔北都在你掌控之下;发个急信过去,让武威郡守将他们送回来便是。”
元煜苦笑,摇摇头,对郭越一礼;“舅母一家已经到了五原,即日就会来云中城;舅父且在我宫中安顿。”
郭越讶然,听着这话不对。
“你要去何处?”他问。
“去武威。”元煜朝坐骑额上雪走去,翻身骑上,对郭越与黄进一拱手,“告辞。”说罢,领着侍卫纵马而去。
郭越目瞪口呆,王宫中的众人却早已习惯了元煜这来去无踪的模样,神色镇定。
“果真一物降一物。”待得那身影消失,郭越叹道,与黄进相视,无奈地笑。
*****
从云中郡到武威郡,地跨千里。自从元煜来到朔北,一路过去,边民的村邑不绝。而自从匈奴攻灭,边疆大增,从中原迁往西北实边的人亦是络绎不绝,驿路繁忙。
武威已经进入了深秋,漫山遍野,皆是金黄之色。
元煜一路疾驰,恰逢集日,乡村道路上,到处是去赶集的民人,见到这般大队人马奔来,连忙让开。
好不容易赶到了何叔的村子,村人们早认出了元煜,又惊又喜,纷纷在向他挥袖行礼。
元煜脸上带着笑,却不耽搁,来到何叔的家宅前。
不料,这里空空荡荡,院子里,只有何叔的妻子王氏拿着扫帚在洒扫。见到元煜前来,她亦露出惊诧之色,忙上前行礼。
“敢问夫人,不知初华在何处?”元煜提着一颗心,忙问道。
王氏听着朔北王称自己夫人,受用得很,笑眯眯道,“初华啊,今日乡中有市集,初华说要带兄长去玩,一大早就跟我家丈夫他们几人出去了。”
元煜明白自己又扑了空,只觉一口气闷在心底。
王氏忙道,“殿下进来喝口水吧,歇息歇息,他们去不得多久便会回来。”
元煜却铁了心要把初华找出来,摇头道,“多谢夫人,我还是先去集市一趟。”
王氏看着他风风火火的转身就走,嘴巴张了张,忍俊不禁。想到初华那脾性,可当真难缠,连朔北王都对付不了。
“殿下且慢。”她心一软,叹口气,将元煜叫住。元煜回头,却见王氏笑着走过来,意味深长,“殿下的马术,可十分了得?”
*****
集市里,人头攒动。深秋时节,庄稼已经收割完,附近乡中的村人都闲得很,每逢集市,都赶着来热闹热闹。
集市的中间,不时爆出阵阵喝彩之声。
何叔一家搭了百戏台子,吴三的飞刀使得跟飞舞的一样,将树上吊着的葫芦一个一个打下来,最后一把刀子飞出了一个回旋,被吴三稳稳接在了手上。他将刀在手指间转了转,朝观众行个礼,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唇边的小胡子看上去迷人得很,引得一干妇人脸上笑开了花。
侍从抬了一块木墩来,睿华坐在场边,亦看得开心。
自从来到武威,他每一天都觉得很快活。
睿华虽是中山王,可是第一次以初华兄长的身份来见到他家人的时候,还是不由地腼腆起来。他见这村庄并不十分富裕,本不愿多加打扰,何叔一家与村人却十分热情,不但欢欢喜喜地招待他,还不许他住到武威城里去,左邻右舍都来帮忙,特地腾出屋子来,安顿他的侍从。
睿华第一次住在这样的地方,觉得新奇极了。初华带着他到处转,跟着阿堵去放羊,跟着陈绍去捉鱼,跟着吴三到城里逛市井。睿华虽仍然时常要坐着马车,后面还是跟着侍从,却觉得每日都是新鲜的。当吴三他们说起些乡野气的笑话时,睿华甚至会像初华一样,忍不住哈哈大笑。
原来,初华的生活一直是这个样子。睿华虽然从前听她说过些许,可亲身来感受时,还是觉得不一样。有时,他看着初华与众人融洽的样子,会生出些欷殻АK腩;荒杆觯苯瞪从凶沤厝徊煌拿恕?br />
他虽锦衣玉食,却自幼疾病缠身。而初华,虽然生活清贫,却一直康健而快乐。
乡野中的饮食比起王宫粗陋许多,初华唯恐他吃不惯,道,“睿华,你若是觉得难吃,我去城里给你找厨子来。”
睿华笑笑:“不必,很好吃。”
初华看着他果真吃得津津有味,才放下心来。
看着初华着紧他的模样,睿华哭笑不得,想告诉她,自己没有那么弱不禁风。但心里却有几分欣慰。他与初华,因血缘而亲近,二人的感情却并非只是血缘所给予。亲情的温暖,睿华从前只在父亲那里得到过,他走后,睿华曾消沉不已。是初华的出现,驱散了一切,他觉得命运不公,却又觉得庆幸。
庆幸父亲和母亲给了他这样一个亲人,庆幸留在王宫里面对一切的,是他……
人群又响起一阵欢呼声,睿华看去,阿堵撑着竹竿,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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