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引狼入室》第10章


抵杏牍镜木赫允趾夏保驼庋环汛祷抑颓嵋椎匕阉占腋憧濉?br /> 世间真是变化无常,当年那个在临城如日中天的苏家,仅仅在两个月内就被打击得体无完肤,毫无预兆地让她从天堂坠入地狱。
说放下又谈何容易,执念深也罢。
上一世的血海深仇,她无论如何都不会轻易忘记。
抬头望天,原本冒芽抽长的嫩叶已经长成了茂盛绿叶,夏季终究还是来了,她最痛恨的季节终于还是来临了。
☆、第十章 祭拜·绯闻
从墓园出来,金云端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沈庭轩。之前每到父母的忌日,她都会是提前一天,这么做是怕遇到沈庭轩,然而这次他却比往常提前了。
沈庭轩见到金云端从墓园出来,他无疑也诧异了一回,三个月没有见面了,竟然会在这里遇见。
“金小姐,好久不见。”
金云端看着沈庭轩手中提着一些祭拜的物品,眉头微皱,一向冷静沉着的心顿时火冒三丈,恨不得朝他嘶吼出声,这黄鼠狼亲手害死的人,还每年来祭拜算什么?
然而,她面上却挂着浅笑:“哦,沈先生,好久不见,你还好吗?”
沈庭轩看着她一如往昔的容颜,脑海中有一瞬间与过去的某个人出奇地重合,然而他心中明白,明明是两个模样不同的人,又怎么会一样。
“你……”沈庭轩狐疑地看着她,心中早已估计到她是来祭拜先人。
金云端回答:“我是来祭拜亲人的,早你一步拜完。”
“哦。”三个月没见,沈庭轩一时不知说什么,最后还是问,“金小姐,前段时间没见你来慈安孤儿院,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
金云端说:“是的,前些日子我有事出国了,当时走得急也没知会一声,真是不好意思。”
沈庭轩听她这么说,一颗悬着的心不知为什么竟有些放松,提着祭拜的物品,最后还是对她说:“时候不早了,我该去祭拜。”
金云端回他一个笑容:“好。”
“再见。”
沈庭轩往前走去,小溪也推着金云端朝外走去,两方的距离渐渐拉远,忽然,沈庭轩转过身叫住金云端。
金云端回过头半眯着眼看他,沈庭轩道:“金小姐,既然难得一见,不如陪我一起?”
对于沈庭轩的邀请,金云端想也没想就答应他了。她倒想看看面前的这个男人究竟是怀着什么样的心情去祭拜她的父母,包括前世的她。
祭拜需要些时间,于是,金云端让司机和小溪在墓园外等候。
进了墓园,最后在其中一排墓碑前停下,沈庭轩一眼就看到墓碑前摆放着一些祭拜过的物品。对此,沈庭轩并没有怀疑,因为每年来的时候他总会见到祭拜遗留下来的东西,大概是苏家以前的亲戚。
金云端静静地看着沈庭轩一副十分虔诚地模样,心中顿时嗤笑,这黄鼠狼还真会演戏。祭拜完了苏家两夫妇,最后沈庭轩走到了苏心言的墓碑前坐下,双眸安静地凝视着那张凝滞的笑容,然后出神地伸出手轻轻地擦拭掉上面的灰尘。
一直以来金云端来墓园祭拜都是只祭拜前世的父母,对于前世的她,金云端只是随意一看,并不在意,毕竟对于她来说,让她祭拜曾经的自己,那种感觉非常诡异。就好像人死的那一刻,灵魂抽离身体后看着自己死后的尸身,那是多么可怖的情景。
然而,现在呈现在眼前的这一幕,从沈庭轩那专注凝视的眼神里,金云端似乎看到了丝丝情深的意味,有那么一刻心里竟很荒唐地认为他是深爱着坟墓里的人。
可是,怎么可能,是他亲手逼死她的,这铁石心肠的男人亲手逼死她,还妄想谈深爱么?金云端忽觉好笑,沈庭轩你这是演戏给谁看呢。
风声吹过,沈庭轩终于收回了神思,金云端出声问:“沈先生,请恕我唐突问一句,这位苏小姐是你什么人?”
沈庭轩抬眸看她,脸上平静无波,语气淡淡,似是回答一个无足轻重的问题:“哦,我跟她其实只是普通朋友。”
这个回答足够了。
金云端露出一道浅笑,眸中冷意渐起。原来死去的苏心言在他眼里也不过是普通朋友罢了,是啊,四年的恋情终究抵不过金钱地位的诱惑,让他翻脸无情,人死了三年,尸骨早就化成了灰烬,却不及沈庭轩这句只是普通朋友来得寒心。哼,她当年真是瞎了狗眼才会爱上这个人渣,引狼入室,搞得家破人亡。
沈庭轩突然问:“金小姐,你相信因果报应吗?”
“信,我当然信。”金云端说这句话时咬牙切齿,胸中怒火燃烧,如果眼神能杀人,沈庭轩早就被她大卸十八块。
沈庭轩没有看金云端,目光一直注视着苏心言的墓碑,听得金云端的回答,他露出释怀地笑容,喃喃说道,似是自言自语:“那就好,希望来世,我能还清这一切。”
金云端也笑了,她在心里嘲讽道:沈庭轩,别等来世,就这一世,把所有欠我的血债,全数还回来。
两人踏出墓园时已经是夕阳斜照,小溪跟司机早就等候多时,辞别了沈庭轩,车子开动后,过了一会儿,便见到沈庭轩开着黑色的轿车飞快地驶过,如草原上脱缰的野马,沈庭轩把车开得非常快。
“跟着他。”金云端一声令下,司机加足马力跟随着沈庭轩的车驶去。驶了一个小时,进了城区,沈庭轩不是把车朝家方向开,而是去了鱼龙混杂的闹市区,停好车后,他就钻进了一家小吃店。
金云端扫了一眼那个店家的招牌,眉头微皱,这个地方她记得,当年与沈庭轩相恋时,他们最爱来这里吃烤肉、喝酒助兴,自从三年前她死后,就一直没来过。
可是,人都死了,沈庭轩来这里做什么?
此时四周华灯初上,金云端一行人坐在车里等候了一个小时,沈庭轩依旧没有出来。
过了一会儿,小溪道:“小姐,我们还要等下去吗?”
金云端不答,转头对着司机吩咐:“黎叔,进去看看。”
不一会儿,司机就回来了,原来沈庭轩一个人在店里点了两个人的份,东西没怎么吃,倒是酒喝了不少,现在人已经醉倒在里面。
金云端迟疑了一下,凝神静默思考,突然,一条妙计应运而生。她从衣袋里掏出手机拨出一个号码,电话接通后,只听她平静对电话那端道:“思源,是我。”
三十分钟后,在宾馆外,林思源把一叠钱递给了身旁一个衣着暴露的红衣女郎,嘱咐了几句后便各自分道扬镳。
林思源穿过马路,最后坐进了路边一辆轿车里,车内气氛沉寂,他恭敬地出声:“小姐,你吩咐的事情都办好了。”说着,他把手中的微型相机递了过去。
金云端粗略翻看了一遍,最后满意地勾出一道冷笑:“非常好。”
林思源接着说:“是按上次那个地址寄过去吗?”
“不!”金云端转过头来,微暗的车厢里映着一张淡漠疏离的脸,眸光冰寒,唇齿轻启,浅笑,如来自地狱阿修罗般可怖,“马上给我发去所有的报社。”
“是。”林思源望着她那一闪而过的狠绝,心中惊惧,在接过相机时,双手竟不自觉地微微颤抖。
第二天,沈庭轩是从宾馆直接回公司,因为醒来的时间太晚,来不及回家换衣,所以身上穿的那套衣服还是昨天的。
一踏进公司,他虽然感觉公司里的职员看他的神色不对劲,可是他并没有所觉,让秘书冲杯咖啡就走进了办公室。
一个小时后,莫拉如一头狂暴的母狮冲进了沈庭轩的办公室,很快,里面如期爆发了历史上最激烈的争吵。莫拉走后,沈庭轩坐在狼藉的办公室里,看着摆在桌面上的那份娱乐报纸出神,只见上面的标题用得很大胆,占了半张娱乐版头条的照片虽然事先经过面部处理,可是凭着那侧影,那身衣服大家很容易认出他,至于那个扶着他走进宾馆的那个女人,也是有意地留出了一个背影。
沈庭轩凝神思考,他只记得昨天在店里喝了很多酒,接下来的事就不记得了,上午醒来时,他就发现自己在宾馆。
时间一点一滴地过去,沈庭轩依旧没有动静,良久,他隐约觉得有些不安,那历经商场见惯社会风浪的敏锐嗅觉告诉他,有人在针对他。
莫拉从公司出来,转而一股脑地就往酒吧钻,现在也只有酒精才能麻醉她的心,昨晚沈庭轩没有回家,起初她还以为他是为了工作,没想到大清早起来满城都是他抱着其他的女人走进宾馆的照片,沈庭轩,你真是好样的。
莫拉端过酒保呈上来的酒,仰头一口气喝光,接着把酒杯往桌面重重一放,红着眼大声道:“再来!”
这时,在酒吧阴暗一角,几道目光投在一心猛灌酒精的莫拉身上。
有一个男人出声道:“霍少,那个不就是莫氏的大小姐莫拉吗?”
被唤作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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