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太子妃的倒掉》第8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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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煜也只能笑道:“阿婆说的是,近来东宫琐事多,多几个能做事的宫人也好。只是我那边都是粗活,可不敢管阿婆要能人。”
太后也不得寸进尺,笑着瞄他,“太好的我还舍不得给你呢!”
年底到了,阿狸病中还算有闲。吃了药犯困,又睡不着,干脆命人取账簿来,核算东宫这一年的进项和支出。
窗台上摆着樱草花,黄灿灿的一大把。自阿狸不让他送珠宝绸缎了,他就开始往回送花。阿狸这才笑纳。
这花开得热烈,却总让人想起些难过的往事来。
花的开放原本就是这世上最寂寞的事,盛开得再热烈芬芳,也总逃脱不了枯萎和凋败。时间的流逝,总是在更美好的事物身上留下更深刻的痕迹。
总是留不住的,唯有惜取眼前。
她这边三心二意的算账和感慨,那边珠翠进屋换茶,又将药碗收进托盘,才通禀,“太子差人来的。”
阿狸见是个不上不下的时间,估计他不是差人来送话的,就是来送东西的。便将账本一合,道:“让人进来吧。”
进来一个男的,是太子身边近侍,阿狸认识。又进来五个女的,个个眉清目秀,身娇体柔。在阿狸面前一字排开来。双手柔婉的叠在身前,袖口半包着。那手保养得柔荑一般,削葱似的十指尖尖。
阿狸头痛了。
问道:“这是?”
近侍忙道:“太后赐下的人,帮着端茶倒水的。殿下说刚好西殿里少人照料,就令她们在那边当差吧。”
阿狸就明白了个十有□。
西殿是待客的地方。因司马煜外向,有事都在外面呼三叫四或者不声不响的解决了,因此西殿极少动用。也只在元日群臣觐见东宫完毕,太子跟一些必须要交好但又不太喜欢的臣僚打交道时,才会去喝喝茶、聊聊天。
虽则阿狸才将身旁不可靠的人打发了,太后就又送了进来,但既然这一遭是明着的,倒也不算什么。
就吩咐珠翠给她们入册,道:“就照太子说的安排吧。”
便将人挥退了。
回头珠翠倒是替阿狸委屈了一阵子,阿狸也只能笑道:“太后就是要送人进来,太子还能非驳她的脸面不成?”想到一周目接二连三那些事,也有些无奈,“你等着吧,这一遭还只是下人。明年进来的,还要更委屈我呢。”
谁让她就是生不出孩子呢?
每次这么想,阿狸都觉得她的本体好像不是一个女人,而是一个子宫似的。
这帮女孩子既然有那样的容貌,来东宫自然就不满足于只当一个下人。她们就像一周目一样折腾着,想要引起司马煜的主意。
这一次司马煜连半分回应都没给,美人们费尽心思大冬天的在花园里遇到他一次,那衣服薄的阿狸看了都发抖。司马煜就装瞎子,任她们乱抛媚眼,无动于衷。只偶尔起了坏心时,还是会怂恿着阿狸穿暖和一点,跟他一起去花园走走,好让美人们多一次机会挨冻。
没有谁是傻子。这一回姑娘们很快就明白什么叫徒劳,渐渐就消极怠工起来。
太后说这些丫头伶俐,但她们来东宫不到两个月,就都成了又懒又刁的闲人。
——她们原本就是专门给男人养的金丝雀,就不是能老老实实干活的鸟儿。
阿狸也不怎么把她们放在心上。
转眼春到,又是一年元日。
过完年,人日那天皇后宫中设宴。阿狸娘进宫,给阿狸来信儿,告诉她能帮她调养的名医已经找到了。
只不过名医是男人,私自让男人进东宫见太子妃,这招儿就太浑了。阿狸娘琢磨着,是不是干脆把人弄进太医院里来。
不过阿狸娘白琢磨了。
人日华林宴后,容可跟司马煜在昆明池岛上饮酒。风过生波,水光粼粼。他不知想到什么,忽然笑起来。
“去岁冬天,阿琰家里阿婆犯了宿疾,我去给开了个方子。这事你还记得吧?”
司马煜点头称是,笑道:“怎么,你真要转行去当名医?”
“不做名相,就做名医,总要选一件的。我可不是做官的料。”容可一面温酒,一面笑道,“而济世救人,是莫大的功德。正合我的心愿。”
“嗯。然后呢?”
“然后……然后就如湖心投石,水波迭起。如今建邺城里请我看病的人家排起来,大概能绕昆明湖转一圈。且来头都不小——你绝对想不到。”
“说来听听。”
容可就抿了嘴唇,望着司马煜,“中书令家的千金,阿琰的长姊,可是你家夫人?”
司马煜一口酒喷出来,“我怎么不知道?”
“这就是你的不是了。毕竟你家夫人找到我,是为了——求子。女人三十无子而求子,我还能理解。你家夫人跟你成亲多久,一年?两年?怎么也着急求子了?”
司马煜沉默下来。
他想了很久,还是说:“你若真有本事,改日我安排,你就去替她诊诊脉吧。不要乱用药,温补着给她调理调理。她身体是有些弱的。”
“我当然是有真本事的。”
司马煜呲了呲牙,这才露出些凶相来:“求子什么的你就不用操心了。这种事我自己会努力!”
67双宿双栖(二)
司马煜带男人进东宫;跟阿狸带进来不是一个性质。不过两三日;他便寻了个自己空闲的时候,带着容可去见阿狸。
这都三周目了;他还是头一次带白丁进东宫。带男人见阿狸,更是头一回。
阿狸真心想不到;他还有她不知道的知交。
听人来禀报时也有些猜疑;却还是命人备好瓜果茶点,在西殿里备下了坐席。
不片刻,司马煜又差人来,吞吞吐吐的说;“殿下说,他这位朋友不良于色;有些羞于见人。”
阿狸黑线:……不是他让她见的嘛!
下人忙解释,“殿下的意思是,请娘娘设帐,别,别吓着娘娘。”
阿狸:……这人得丑到什么程度啊。
其实这个时代不光有美男,丑男也丑的别具一格。这又是个审美的时代,潘郎出行掷果盈车,左思效颦则群妪唾之。但这同样是个个性张扬的时代,真名士自风流,也有人丑得出类拔萃却安之若素,用风度折服了众人,最后人人传诵的也还是他的良行和美名,最白嫩的美男子在他面前也自惭形秽。
关键是内涵啊,内涵!
因此阿狸对这个自卑的丑男,不由就生出了微妙的同情和叹惋。对他能成为太子的座上嘉宾,也有了无限的好奇和猜测。
于是命人设帐,又将闲杂人等差遣出去,自己亲自润盏斟茶。
不多时,两人便到了。
隔了一层纱帐,看不清面容,然而单看气质、身形,那人却是不比司马煜差的,听谈吐,看举止,也十分的温雅从容,很有名士风度。
和司马煜站在一起,就让人觉得都是花一样的美少年。
阿狸就沉思了。
寒暄完毕,各自就坐。阿狸才知道,人是听说她身子弱,特地来为她诊脉的。
便也不藏着掖着,半推了衣袖,盖一条薄帕子,从帘子下边递过去。
那人便把手指搭上来。从帘子下面看,那手指象牙一样白,手指修长,天生就是拨弄琴弦的。阿狸就疑惑了——有这么双手,人能丑到什么地步去?
然后就听到那人貌似无意的用食指中指交错点了点桌子。阿狸就一怔。
他重复的时候阿狸才确信——是摩斯码,居然是摩斯码。
她仔细看着,在心里翻译,“我是阿波。”
阿狸扑地。
司马煜心中十分懊悔。
他很觉得自己是引狼入室了。
容可这男人十分的没节操,你看第一次跟他们见面,他就敢约在花楼里,花酒喝得无比坦然,毫无愧疚。
而且他还曾经有过为了给妓女看病,拒绝朝中大员邀约的事迹。本以为他是方外之人,说出的理由大约是众生平等,结果居然是“女人优先,天经地义”。是以他在女人堆里声名卓着,老少通吃,堪称妇女之友。而众多女人里他尤其关注的就是司马煜他老婆,也就是阿狸。虽没有明目张胆,但也没少变相打探阿狸的现状。
问他缘由,道是:“殿下有仙缘,想来殿□边的人……”
司马煜当时就没摔了杯子——你才有仙缘呢,你全家都有仙缘!想了想更不安,容可可不就是个寻仙问道的嘛!
更可恶的是他还长得这么讨女人喜欢。司马煜不是没有自信胜过他,实在是他的前科太凶残了,所过之处并蒂花散、鸳鸯交怒,多贤淑的妻子都开始看丈夫不顺眼。据说连口风最紧的桓道怜,让他看了一回病,也跟谢涟说出“谢郎不懂妾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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