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一心二用》第50章


司凌霄拿了把伞,为丁香撑起,“丁香,走,我送你过去。”
丁香轻轻点了下头,就走到伞下,绵绵雨丝化作情丝缠绕着两人。
司凌霄带丁香洗脸、束发,然后二人一起做早饭。默默的暧昧气息一直氤氲在二人周围。真是应了那句话,此时无声胜有声,司凌霄的一番举动,让丁香隐约明白了他的心思。
到了现在,两人虽没有说开,却都已心知肚明。丁香不论是转身、回头,都能感觉到司凌霄温情的眼神默默注视着她,她的小心肝火烫烫的,不时颤动一下,那正是心动的感觉。灶房中,烟雾缭绕,盎然的春意洋溢着整个房间。
司连翘的到来打破了一室的宁静,“昨天还是晴天,今天怎么下雨了,难道是雨季来了?”
每年的六七月份,平安县周围都会经常下雨,当地人都知道。
司连翘没打雨伞就跑了出来,头发上微微湿润,脸上、还挂着透亮的水珠,唇若花瓣,让他的脸看起来更加娇艳,魅惑迷人。
丁香心思不宁,根本没注意到司连翘的一切,还在闷头想事情。
“嗯,可能是吧?”司凌霄回答了他的问题。
司连翘问:“丁香,饭做好了没有?”他看到师兄已经熄火,认为饭已做好,就随口问了句。
这句话把失神的丁香拉了回来,她抬起桃腮晕红的俏脸,“啊,连翘大哥,饭熟了,咱们吃饭吧。”
司连翘看丁香面色潮红,还以为昨夜下雨,天气变凉,她感冒了。他走过去抬手就覆上她的额头,问道:“丁香,你感冒了吗,怎么脸这么红呢?”这是作为大夫的本能,再说,他也挺关心丁香的身体状况。
被司连翘这么一问,丁香的脸更红了,她朝司凌霄的那方瞥了一眼,“呃……我没感冒,就是脸上有点热。”
司连翘摸摸丁香的额头,确实不热,他看看丁香,又回头瞧瞧师兄,才发现一丝苗头,看来师兄和丁香是有某些进展了,对于这个情况,司连翘觉得挺高兴。
丁香发现司凌霄正在满眼含笑地看着她,心中不由嘀咕:我怎么还越活越回去了,好歹也是个现代人,平时也没少接触关于恋爱、美男这方面的话题,这会还害什么羞,要是让宿舍的好姐妹知道她此时的情况,肯定支持她扑到美男,或者去勾引大叔这样的男人,被大叔压倒。唉,不纠结了,纠结再多也没用,谁能料到以后的事情,不如过一天算一天,要是大叔真的有那个意思,好好谈个恋爱似乎也没那么难,要是以后她能回去,一定要把自己的恋人想办法带上,不行……那就再说,她也不知道未来会如何,也许她还回不去了呢,丁香如是想着。
丁香惆怅的叹了口气,不管了,什么时候遇到什么事,再想具体办法解决,最重要的过好现在的每一天,不让自己后悔就行。
不知道是不是受四国国风的影响,司凌霄看到师弟磨丁香额头的动作也不会难受,还当成理所当然的事情。其实,司凌霄早就想过,若是师弟也喜欢丁香,那么他们三人在一起正好,这样,他所关心的人就永远不会分开,他喜欢这样的结果;要是换个人这样对丁香,估计他就不是这样的想法了。
三人吃过早饭,丁香就打定主意要司凌霄去掉满脸的胡子,谈恋爱第一步,改边大叔形象,其实,她很好奇司凌霄的相貌了,看他的眼睛和鼻梁,就能猜测出也是个俊男,不过这还满足不了她的好奇心。丁香想第一个见到司凌霄的相貌,要是他哪天不打招呼把胡子刮了,估计她都认不出大叔,这怎么行,要是两人真的谈感情,她总不能还不知道男朋友的相貌吧,所以,丁香一定要见到司凌霄的真容。
“大叔,你看,今天下雨,咱们也没什么事,要不,你就把胡子刮了?话说,我怕我不知道哪天你刮去胡子,会认不出你的!还是趁现在有空刮了吧!”
这个磨人精!丁香就是个大马哈,她想通事情的症结,就放下纠结所在,调皮的一面又出来了,依仗司家兄弟对她的爱护,随心所欲说出自己的要求。
司连翘听到这话眉开眼笑,“丁香,虽然师兄这几年没在家,可我知道师兄的模样还是挺耐看的,师傅说过,师兄小时候长得很可爱,就是性子闷点。你见了师兄的相貌,一定会满意的。”他又对师兄说道:“师兄,你还是挺丁香的话,把胡子去掉,天天顶着一脸胡子多吓人,你忘了,来诊病的一个女娃娃,就是被你的胡子吓到的……”
丁香噗地一声,笑场了。没想到大叔的胡子还有这样的威力,这胡子太多,确实给人第一印象不怎么样,当初自己貌似也挺还害怕他的,看胡子真不像好人来着。丁香还白了司连翘一眼,什么叫她会满意,再满意又不是她的脸,不过,能看到帅哥还是很期待的。
司凌霄看师弟和丁香都坚持他刮胡子,就点头答应了,他也没什么讲究,非留胡子不可,就是那次脸上受了点伤,落下一道疤痕后,习惯这样了。他打了水,用皂角洗了脸,拿出一个薄如蝉翼的刀片,熟练地刮起胡子,许久没刮,他的动作一点都不生疏,哧……哧……司凌霄没用多大会工夫就把胡子刮净,露出了洁净的脸庞。
司凌霄的脸庞如刀削般,棱角分明,英挺的剑眉,深邃的眼眸,挺直的鼻梁,薄厚适中的嘴唇,身材矫健挺拔,健壮威武,一看就是个稳重阳刚的男人,看上去男人味十足,正是丁香喜欢的类型。尤其是司凌霄脸上那道浅浅的刀疤,让他多了一点危险味道,更加吸引人。
丁香happy了,她运气咋这么好呢,一个俊男,一个美男,看哪个都养眼,尤其是大叔,看起来这是做男朋友的最佳人选,温柔体贴,成熟稳重,怎么看怎么顺眼,丁香很满意司凌霄的俊脸,巴不得上去好好观看一番。
司连翘看到师兄的疤痕,问道:“师兄,这是不是你上战场受伤的,怎么也没和我说呢,早知道这样,当初还不如让我去参军呢。”
朝中规定参军年龄需满十六岁,三年一次征兵,每户出一人,司凌霄去的那年,他已经快十九岁,司连翘也够年龄,可司凌霄认为自己是兄长,哪能让师弟去服兵役,当然是坚持自己去。临出门前,师傅给他卜了一卦,说他此行只有小难,无大碍,才放心让他去的。
“师弟,我都回来了,说这些干什么,真没什么事,不就是留个疤吗,留在我脸上没事,要是你脸上留个疤,那可就不太雅观了。”司凌霄这话有理。
丁香一听,可不是,大叔脸上的疤只会让他更有男性魅力,若是这疤在美男的脸上,那绝对是破坏美感,糟蹋好相貌。
司连翘知道师兄的性子,就没在说客套话,只是对丁香说:“丁香,现在你看到师兄的容貌,还叫师兄大叔么,嘿嘿……”
司连翘奸诈了。
丁香的脸娇艳如花,瞪了美男一眼说:“不叫就不叫呗,我以后叫凌霄大哥,叫你的名字——司连翘!哼……”
司连翘乐了,开玩笑说:“你叫我什么也行,不过,我还是最喜欢听你叫我连翘哥哥,哈哈……”
司连翘开怀大笑,他就知道,丁香是能给他带来快乐的人。
丁香恼了,可怜巴巴地看向司凌霄,想让他出头替她说话,司凌霄无奈的摇头,只好说道:“好了,都多大的人了,还都跟孩子似的。”
一句话,给两人定了“罪”,意思就是俩人都顽皮,谁也别怪谁。
丁香看着门外的雨帘,烦闷地说:“唉,下雨真没意思,好无聊啊……”
司连翘回道:“好像平常人家的女子,这时会刺绣、或者缝衣服、做点家务啥的,找点活干,要不你也试试?”
丁香臭屁地说:“我是一般人吗,不干,我缝了衣服你敢穿出去吗,刺绣,不会!我就会做饭。”她倒是大言不惭。
司凌霄提议:“没事去书房练字吧。”
丁香挎下脸想,练字,她也没耐性,毛笔字太难掌握,她真心不想练,能偷懒就偷懒,认识就行了,写不写的,不那么重要吧,她又不出远门,只要认字就行。
丁香的眼珠骨碌碌转,想找个解闷的法子,在学校玩什么来着,玩电脑,这里没有;聊天,和两个男人聊什么;逛街,下雨哪里也去不了。
丁香想来想去,只想到了扑克牌,古代人呆板,都没什么娱乐活动,看来只能自己开发喽。
丁香让美男给她找了一些硬质的纸,有帅哥给成打小一样的卡片,最后,丁香让二人在卡片上画上红桃、方片、梅花、黑桃,大王小王就画了两只不同颜色的大小老虎代替。
丁香给二人讲了比较简单的斗地主玩法,三人开心地玩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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