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荣华》第211章


我一个瘸子,还有什么可挑剔的?任氏问我的意思,我说随她与老爷商量,只要不像我一样缺胳膊少腿儿便可以了。
任氏替我定下的,是她姐姐的女儿,那年十六。
十六岁的女孩儿,不是早该定了亲事?难道这是将一个嫁不出去的女人塞给我了么?不过也没所谓了,娶谁不是娶呢,祖父也说,娶了继母的外甥女,这是亲上加亲。
姑母和二婶娘倒是都不大高兴,可她们却不能与我名义上的母亲唱反调……
于是我十六岁那年,与任氏的外甥女孙氏成了亲。新婚夜,我第一次见到了她,那个是我名义上妻子的女人,那副品貌……哈,不提也罢。
可就是这么一个女子,竟然还勾搭上了陆文博!或者说,这本就是陆文博刻意而为之,他并不在意她长得如何品行如何,他只想给我戴一顶绿帽子?
孙氏见我一点都不曾动怒,也知晓我是不在乎的,从此后更加变本加厉,直到她有了身孕……她告诉我,那孩子是陆文博的。
我当然知道那孩子不是我的,我在洞房那日……都不曾碰过她。
我就差人去请陆文博与他的妻子。总不能叫孙氏生下陆文博的孩子,却管我叫爹!
谁知他们就是早串通好的?孙氏有了身孕,我也该死了,我死后,继承我那一份家业的,就是陆文博与孙氏生的孩子!
我被他们三人合力吊在房梁上的那一刻,已经毫无还手之力,只能闭眼等死。可是,我发誓,我做鬼都不会放过他们!如果能重活一次,我要叫陆文博死无葬身之地!我要好好保护姐姐和娘亲!
也许是我发誓感动了苍天?等我再一次睁开眼时,我还以为我只是没死成;谁知我竟然又回到了四岁那一年。
苍天佑我!!!苍天有眼!!!陆文博,我回来了,你等着我!我上一世死于十六岁,这一世,我绝不会叫你活过十六年!
还有陆清莹,陆清雅,你们都好好等我。我要叫你们尝够做弃妇的滋味,我要叫你们膝下没有一个亲生子女,日日被姨娘小妾欺辱,再被慢慢折磨至死……叫你们死得太早,难平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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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小子真是不够仗义!”齐霄怒气冲冲的抓住我的胳膊,“往常我一直以为你是个光明磊落的汉子,如今竟然也做起了背后下绊子的勾当!”
我知道他指的是什么,他是在怪我,不该不声不响就去宫里求了太皇太后给我和宁儿赐婚——他也喜欢宁儿,我早就知道,他去天颖府陆家求过亲,我也早就知道。
“表哥你松开我,咱们有话好好说。”我并没有像往常一般易怒,虽然我并不觉得我欠他什么,我还是没有发怒——我与舅父齐云侯还算是亲近的,就算看在舅父的面子上好了。
齐霄却更来了劲,不但不松开我,反而抓得更紧了:“你愧疚了对不对?你明明早就知道我喜欢陆三姑娘,你根本不喜欢她、却也想跟我抢上一抢对不对?”
齐雷怕我跟他哥哥翻脸,立刻上来帮着说项,却被齐霄反手推了个趔趄;我终于忍无可忍,一把便将齐霄捉住我的手捏紧,又用力将他的肘弯别了回去:“谁说我不喜欢她?我在天禹官道上遇上她那次,我就喜欢她了!”
“倒是你的喜欢,掺了许多的假吧?你只喜欢她会做华容道吧?你只喜欢她懂得兵法吧?你只喜欢陆家的金山银山吧?”我冷笑着逼近齐霄的脸庞。
“我请太皇太后下旨赐婚若是背后的勾当,那么表哥你呢?你不问父母,不请媒人,独自一人去了陆府,就敢请陆老太爷将孙女嫁给你,你这种举动,又将她置于何处?”
“我若是陆家老太爷。早就放恶狗咬你了,你还大言不惭的说你喜欢她!”
“你若有真本事,你只管去军中从底层开始历练啊!想借着联姻娶个懂兵法的媳妇,想借着联姻给居心叵测的人筹集钱财,也亏你做得出!”
齐霄的用意被我点破,脸色青青红红煞是好看,胳膊上也暗自使着劲,想将我反扳回来。无奈我天生力大,他根本就不是我的对手,终于。他放弃了反抗。
良久的沉默之后,他终于又开了口:“她只是个商家女。我若问过父母,定是不可能的……只可惜我没有太皇太后做曾祖母,终是输给了你。”
我不免冷笑:“我请太皇太后赐婚前,即便知道会在父母跟前碰钉子,我也开口商量过;你那不敢开口的理由又算什么理由?”
齐霄不免又一次恼羞成怒:“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只是将陆三姑娘当做你祖母的影子罢了!你又比我强出多少?”
我立刻看向齐雷。初见宁儿那一天,我与齐雷策马去追包明培。齐雷就问过我:“六表哥为何非要替陆家人出头?你明明跟陆家毫不熟悉啊……”
我便答他说,宁儿远远站在那里,身影极像我祖母年轻时……除了齐雷,我再也没跟第二个人提过这事儿,难道是他?
齐雷不敢与我用眼神对视,我怒极反笑。
身影像我祖母又如何,我是个傻子么。从此便只喜欢这个身影了?我喜欢她像头小狼,手中握着闪亮的簪子,直逼那逼良为娼的田四娘的喉咙;我喜欢她便被灯油熏成小花猫,还对着我笑……总之我就喜欢她了,绝不只因为一个身影!
齐霄却以为他说中了我的心思。凉凉的笑道:“商家女的眼里只认钱,根本不懂得什么叫做审时度势。更做不成你的贤内助,你会后悔的。”
“姑母只有你与三表哥两个嫡子,你娶了商家女,已经失了做世子的先机了,你对得起姑母和姑父么?”
“哥!”齐雷出声阻止他,却已经太晚,他的话音已经落下。
我反倒对齐雷笑道:“你哥很有意思吧,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
“你!”齐霄怒指我,却对上我似笑非笑的眼神,立刻将剩下的话全都咽了回去。
“你什么你?”我又凑近齐霄,低声道:“陆家不愿做你的钱袋子,助你帮助七皇子一党夺嫡,便叫做不懂审时度势?真正懂得审时度势的人,绝不会在这种争斗中站队,难道舅父用鞭子抽你时,没教过你?”
“你若还拿我当成你的亲表弟,你听我一句劝,莫再替他人做垫脚石,赶紧跟七皇子断了吧……否则你早晚会拖累得齐云侯府……与你一同跌下云端。”
几年后,我的话语似乎成谶——三皇子与七皇子反了,齐霄也在反贼的队伍中,若不是我舅父齐云侯带着西郊大营,早就站在了四皇子、也就是当今圣上一边,齐云侯府……也许真的会彻底落败。
而齐霄……正是反水夺了七皇子佩刀的那个人,可惜他临场做戏瞒不过先皇,虽然保住了一条性命,终是被褫夺了齐云侯世子之位,从此后,我再也不曾在齐云侯府外的任何地方见过他。
宁儿跟我说过一句话,说是性格决定命运。我觉得,这句话放到任何人身上都再合适不过了——齐霄表哥从来都自以为是自高自大的模样,从他在山中施舍般抛给宁儿一个钱袋时,宁儿就注定了不会喜欢他。
若是他的性格好些,那条山路上的邂逅,未免不是他的一个好机缘,宁儿最会劝服人了,也许能够将他从迷途中领回来。
而我呢,我虽然鲁莽,却最最简单,最最直接,宁儿说我一目见底……这或许就是宁儿喜欢我的缘故吧。
“世子爷,太后娘娘命黄公公送来赏赐,有东海明珠一斛,白玉如意一柄,王爷请世子爷携世子妃前去前院正厅谢恩呢。”水晶悄悄掀开帘子,脚尖轻点着走进来,低声回禀。
水晶的到来和话语虽然打断了我的沉思,我却微微笑起来。
今天是大顺盛和二年九月十一,也正是我和宁儿婚后的五年整,难为太后娘娘记着今儿这日子不说,还派了贴身伺候的黄公公到明郡王府来、代为赏赐!或许这也算是宁儿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了?
宁儿的肚子里,又怀上了我们两人第二个孩儿,我们俩的长女简儿如今也有一岁半了。自打她怀上这第二个孩儿,比怀着简儿之时嗜睡多了,我不过是悄悄坐在榻边望着她熟睡的容颜,为何却胡思乱想起了过去的那些事儿?
“我这就叫世子妃起床,你去外头唤人给世子妃备水。”我低声告诉水晶,只怕水还没端来,就惊醒了宁儿。
水晶不待答应,宁儿却缓缓睁开了眼,见我坐在她身边,立刻给了我一个软软的笑容。
我的心底突然就软得像一团蜜糖。其实太后的赏赐是想告诉我,只要有宁儿在我身边,她就是我的明珠,是我的如意吧?!
“梅……太后娘娘分明是来警告你的,若是我这一胎再生了女儿,也不许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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