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中注定是白鼠》第3章


文中有不少的活色生香的场景,这小子说自己是纯情少年鬼才相信,不过我现在没有心情和他计较这些,梅翔的话,我从来都深信不疑,毕竟试验这方面,他是专家,他紧张的情绪感染了我。
终于找到红宝石,连忙摁下去。
我只觉得脑子一晕,身子向地面扑去。
“林妹妹。”曹雪芹向我扑来。
丫的,原来他表妹还真姓林,晕过去前,我想到。
“还好,还好,终于回来了。”我被梅翔霸道地搂在他的胸口,可以听得到他的心跳,我觉得他的心跳有点不正常,难道是为我担心么,这回出了什么岔子?
“我喘不上来气了。”我闷闷地道,伸手推开梅翔。
奇怪,梅翔怎么一脸的惊惧,惊喜……
“我给你看一段录像。”梅翔哥哥神秘兮兮地拉着我的手道,他的手湿湿的粘粘的,让人很不舒服,可是抓得我很紧,就像抓着失而复得的宝贝。
梅翔摁着手中的遥控器,快速播放着,虽然我混混沌沌的,不过那些情景迷迷糊糊都有点印象,梅翔忽然停住手指。
“就是这里,你仔细看。”梅翔的手微微颤抖,连声音都带着颤音。
“那个是什么?”我捂住嘴巴。
这家伙,太熟悉了,哪部鬼怪作品里能少了他们的客串。
“还好,这家伙最近迷上了网络游戏,眼睛的度数疯长,做事难免慢半拍,不然,你就直接被他带到地府去了。”梅翔的声音里带着难掩的兴奋,他竟然在黑无常的手里抢回我来,太有成就感了,他能不兴奋么。
“你怎么知道?”我疑惑的问他,他应该也是第一回见到黑无常的真身才对。
“我这仪器在他的眼镜上读出来的信息,这家伙眼睛不好使了,鼻子还挺灵,本来他和白无常已经勾走了林妹妹的魂魄,你的魂才附在林妹妹的身上,黑无常又闻到魂魄的气息,不由得回来查看。”梅翔双手霹雳巴拉操作着机器。
我盯着荧屏上那个清朝打扮的黑无常,彻底无语,他玩网络游戏,还沉迷?不过看着他架的那副眼镜,真的好厚。
我看了看梅翔,此时的他整个人进入狂热的状态,我默默地进到房间里换回自己的衣服,出来的时候看见梅翔还在忙碌着,也没有打扰他,悄悄地离开。
这世上竟然真有鬼怪,看了看墨色的天空,我轻叹口气,什么事情都不是绝对的。
一阵风吹过来,树木的枝条都摇摆起来,还有类似鬼的呜呜声,我打了个寒颤,心道:我不怕,我不怕,黑无常咱都见了,害怕什么呀,脚下的步伐却不由得加快,最后,跑了起来,感觉身后有什么在追着自己,呜,我还年轻,我还有大好的青春,我还没有恋爱,虽然有一个帅帅的帅哥情人,可是我还没有享受过爱情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林妹妹,林妹妹。”曹雪芹满脸泪痕,在枕头上婉转反侧。
“爷,爷。”伺候他的丫鬟连忙摇醒他。
曹雪芹睁开眼看见丫鬟,难掩内心的失望。
自打林妹妹死后,他就一病不起。
“梅香,你把我写的书稿都拿来。”林妹妹死后,他就把伺候梅香调到自己的房里。
“是。”梅香答应了一声,把曹雪芹的书稿拿过来给他。
“把火盆也端来。”曹雪芹咳了两声。
“爷,炭火烟气重,也要是冷,我去给你取手炉?”曹雪芹的丫鬟小恋披了小袄过来。
“还不去。”曹雪芹瞪了一眼梅香。
梅香依言,去外面把火盆端来。
小恋暗自咬牙,一个唯主人之命是从的丫鬟那里值得看重。
曹雪芹看了看手里的书,这些都是他的心血呀,看到书中人,林黛玉一颦一笑,心内一阵剧痛,哇地吐了口鲜血。
“爷。”小恋看了心惊,“来人,快去禀告老太太。”
一手就要来夺书稿,曹雪芹把书稿扔进火盆,看着火舌把书稿吞噬,惨然一笑,“没了,什么都没了。”
只觉得一阵恶心,又吐了一口鲜血,晕了过去。
雪琴只觉得林妹妹在前面,他悠悠荡荡地跟了过去。
“阎君,曹雪芹的魂魄带到。”黑无常躬身行礼。
“恩,等我追完这篇文的。”阎王挥挥手,阻住黑无常的话。
黑无常转过身去冲着曹雪芹一笑,道:“曹先生,那边有咖啡,报纸,你就坐等一会吧。”黑无常打开贵宾室。
“这里是什么地方?”曹雪芹看着阎王趴在一个方方的不断变换的过去未来镜子前,聚精会神地看着那上面缓缓移动的字。(注:阎王在看电脑上发表的文章。)
“你刚才进来的时候没有看牌匾么?这里是酆都。”黑无常比较健谈,有问必答。
第四章穿越五百年也要找到你
“酆都?地府,这怎么可能,我是跟着林妹妹来的,林妹妹不可能进地府的,林妹妹神仙般的人品,一定要做神仙的。”曹雪芹不可置信地道。
“凡间的人死后都要经过地府,由阎君查看一下此人生前的善恶,才能决定前往天庭还是下地狱。”玩了三天三夜的网游的黑无常,把冲好的咖啡递给曹雪芹面前一杯,自己也喝了一杯提提神,反正公家的东西,浪费了也不用自己买单。
“这是什么?”曹雪芹喝了一口,皱眉道。
“哦,我忘了,你还没有喝过咖啡。”黑无常一拍额头,最近玩游戏玩的,有点时空错乱。
“这是孟婆汤么?”曹雪芹怀疑地看了一眼黑无常,他怎么也喝?
“咖啡,是未来世界的一种饮品。”黑无常起身从一旁一个古董罐里倒出点茶叶,在饮水机里接点热水,“现在的生活都是快节奏了,没工夫煮茶了,你对付着喝点吧。”
闻到了熟悉的碧螺春的香气,曹雪芹微抿了一口,这茶叶应该是少做了五道工序,自己只是客人,怎么好挑毛拣刺?端着茶曹雪芹忐忑不安地打量着这里的装饰。
只见四壁是宛若琉璃的墙壁(非透明的玻璃砖),墙角放着一盆蔓爬的植物,一面放这个桌案,顶上放着过去未来镜(电脑),旁边还摆着一个满身是刺的东西(仙人掌),黑无常打开电脑,凑近去看着里面的众生,快速的打着底下的机关(键盘),曹雪芹不安地动了动,座位很软很舒服,比皇宫里的椅子还要舒服,低下头去,地下铺着的地毯虽然很软,却没有那么奢华,曹雪芹四处张望着,那仙乐到底是哪位仙女奏的?非琴非瑟,说不出是什么。
“老黑呀,你刚才说把谁带来了?”空气中忽然想起阎王的声音,曹雪芹不由得叹服,这神仙就是与众不同,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快走,快走,一会阎君又没有时间啦。”黑无常留恋地看了一眼游戏,带着曹雪芹到了阎王的办公室。
阎王上网用来防止辐射的特大号眼镜已经摘了下来,正一手拿着个黑色的美瞳往眼睛里戴,戴好阎王转转眼珠,这才看向曹雪芹,道:“你就是写红楼梦的曹雪芹?”
“学生正是。”曹雪芹恭敬地抱拳一鞠。
“你还有二十年的阳寿,这时候上我这里做什么?莫非想写地府,没有灵感了?”阎王是曹雪芹的粉丝,为了看红楼,把一个穷人的阳寿借了十年给曹雪芹,当然这话他打死也不会承认,眼下他连自己的寿命都没有用完,怎么就来了?
“林妹妹约我在2010年一起上怡红书院写书。”曹雪芹老实答道。
“红颜祸水呀。”阎王感慨了一下子。
打开电脑,翻了翻生死簿,“她说在那里相聚了么?”
“黑龙江省太平镇。”曹雪芹凄然道。
林妹妹家里一定是得罪了皇上,所以才被发配到黑龙江,为了爱情,他宁愿追随她到黑龙江。
“我要在1994年出生。”曹雪芹试着提出自己的要求。
“还是一九九七吧,香港回归好日子。”阎王头也不抬地打着键盘。
“那我2010年岂不刚刚十三?林妹妹说,他们那里结婚都要20以后,那写文岂不是也要大一些?林妹妹让我2010年在潇湘写文。”雪琴皱眉。
“这你就不明白了,有个女人说了出名要趁早。”
阎王狠狠地敲了几下键盘,道:“就这么定了,我等不及要看红楼,有一家三口出了车祸,你就穿越吧。”
“什么车祸?什么穿越?”曹雪芹疑惑不解。
“真麻烦,你到了凡间自己看自己听吧,像你这种天才,应该很快就会适应那边的。”阎王看了看电脑下面的时间,“快走,快走,晚了就来不及了。”一脚踢了一下曹雪芹,曹雪芹恐惧地看着阎王的过去未来镜变大,自己正穿过屏幕进去,终于受不了惊吓晕了过去。
“更了,更了,这个作者就这点好,更新及时。”阎王赞叹一声,连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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