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荏弱》第6章


何景秀懵了,他茫然的寻找庄燕庭的身影。
“先生?”
庄燕庭想起什么似的对他说:“他们辅导你功课,到时你一起参加高考。文化成绩线不高,你考得过。”
“……”
何景秀捏着耳垂心想,还得参加高考啊。
虽然高考已经过去五六年了,但当时日夜苦读的悲壮至今记忆尤深。
早知道——
何景秀看了眼一排站开的名师们,身后是翻看着文件的庄燕庭,左手边是堆得山高的复习书籍,右手边则是心仪的艺术学校,慢慢塌下肩膀。
早知道他还是会点头的。
谁让那所艺术学校其实是他少年时的梦想呢?
13
何景秀顶着湿漉漉的头发到玻璃花房盘腿坐着发呆,许久后,他突然问:“先生,您到底知道我多少秘密?”
旁边的庄燕庭头也不抬:“你有秘密?”
他在庄燕庭眼里就是透明的。
何景秀如此意识到。
庄燕庭知道他的梦想,知道他的过往,纵着他慢吞吞的性格,包容他没什么野心的懒惰模样,但是又耐心的等他开窍,手把手带他往前走,让他成为更优秀的人。
何景秀发现比起庄思浓,庄燕庭就是最为理想的伴侣。
他成熟体贴而不缺乏霸道,他在情侣关系间处于主导地位但是一直给予令人舒服的尊重和自由。他会安排好一切,会耐心的陪伴着年轻的小伴侣往前走。
他会挡住外界的危险,但不会固执自我的封锁小伴侣主动接触外界。
他划了一个舒适区,小伴侣承受得住的舒适区,然后等他慢慢成长。
何景秀恍惚的觉得,他可能没办法再拒绝庄燕庭了。
“先生。”
“嗯。”
“庄先生。”
“怎么?”
“您一直在追求我吗?”
庄燕庭似笑非笑:“别告诉我你现在才发现,我应该一早就告诉你。”
何景秀捧着茶杯喝水,停顿片刻后,蜷起脚趾头。他说:“您会放弃吗?”
庄燕庭起身,吻了何景秀的唇角,见他没有抗拒的意思便啄吻着他的脸颊,然后咬了一下他的鼻子说:“不会。”
何景秀有些犹豫,最后还是坚定的抱住庄燕庭,埋在他的胸膛里嗅着已经熟悉的味道。
“哦。”
庄燕庭失笑:“就这样?”
何景秀不说话,脸也埋着不让看。
庄燕庭想着,小朋友脸皮薄就还是不勉强他了。
……才怪!
15
何景秀是穿着庄燕庭的西装外套被抱着离开玻璃花房的,当时已经疲惫的昏睡过去了。
管家不小心看见,赶紧就当没见到的下楼去煮红鸡蛋。
庄思浓又和沈嘉真吵架,不开心就又回老宅,这回倒是赶在门禁前回来了。
“小景睡了吗?”
“睡了。”
庄思浓因此打消上楼找何景秀的念头,他见管家在煮红鸡蛋不由好奇:“谁家生小孩了?”
管家淡定:“这是庆祝新婚的红鸡蛋。”
庄思浓觉得好笑:“谁啊?”
管家:“您到时就知道了。”
庄思浓意兴阑珊:“哦,还是我认识的啊。”
他心烦意躁,根本没什么兴趣聊下去,摆摆手就去自己的房间了。
管家把一个个鸡蛋染红,染红放进蒸笼里蒸熟,正数着要一家家的送过去。
毕竟是头等的大事啊!
作者有话要说: 老庄成功睡了小景秀。
车以后再补,可能再有一章老庄视角的就完结了。
老庄大概四十岁吧。
推下篇文,两个短篇搞完就会开吧。
双开。文案和文名搞完了。
《海王翻车了》

剑道大宗宗主认回他流落人间的血脉,这位少宗主天生剑骨,是个百年不遇的天才。
宗主一高兴,大摆筵席,宴请诸门各派。
好友拉着你去蹭吃喝,结果你认出少宗主是你在人间时的老相好。
老相好心有白月光,一朝认爹发达,一纸诀别书把相濡以沫的你给蹬了。

老相好和白月光以为你死缠烂打,但其实你现在刺激得肾膀胱在发抖。
因为筵席上还有你的一二三四个前任以及……神经病现任。

他们都以为你是舔狗,其实你是海王。
你:谢邀。事发前,我连夜填海去了。
但你还是一不小心,翻车了。
排雷:
1、狗血修罗场。
2、受是万人迷不自知,攻阴鸷神经病。1v1。攻是神主。
第7章 
16
庄思浓去了南方一趟,带回一个男人藏在了园景道。
起初他还费心掩藏了一番,但耐性不足,没过多久故态复发,在外面新养了个小玩意。
这小玩意没脑子,野心又大,背着庄思浓带着人跑到园景道去闹。
开发园景道那块的总负责人,当时正好在,误以为人是庄燕庭养的,于是一通电话拨过来示好。
庄燕庭听过养在园景道的金丝雀,但没注意,现在有人误会还专程打电话过来他也没说什么。
对方却因此误会,替园景道那边解决了麻烦。
事后在马场上见到,那人过来示好,话里话外提及园景道。
庄燕庭当时没什么表情,心里却记住了园景道。
之后因故去了趟园景道附近的工程,半夜遇到暴风雨,地下水道堵住路没法回去,正好想起园景道的房子于是转弯去了那里。
那是庄燕庭第一次见到何景秀。
当时狂风暴雨,门外的花和绿植几乎折了一半,佣人殷勤的递来热汤和毛巾。庄燕庭只拿过毛巾擦湿透的肩膀,然后脱下外套和皮鞋便进去。
佣人放好了热水给他,他进去洗完再出来正好听到楼下的动静。
有人问:“庄嫂,客厅怎么亮着灯?”
庄嫂回他:“庄先生过来了。”
那人问:“阿浓?”
庄嫂:“不是。是小先生的父亲。”
庄燕庭便知是庄思浓养起来的小东西,正要转身回去时却听底下那人轻飘飘的说:“庄老先生来了?”
他是比这些小年轻大一轮以上,但自觉还不必被冠以‘老’字。
庄燕庭扶着栏杆向下眺望,吊灯之下站着一个青年。
他穿着睡衣正和庄嫂说话,说着说着便转移到沙发,像一只猫似的蜷缩起来。
本来他若站着,庄燕庭最多只看见他的发旋,现下一蜷缩起来反倒能见到更多。
尤其是搭在软软的真皮沙发上的双脚,肤色粉白,脚趾圆润,抿在一起时不时翘动两下。那是连他自己都没有发现的惯性动作。
何景秀问庄嫂:“我要躲起来吗?”
庄嫂:“您不去问好?”
何景秀:“我以为庄老先生不会喜欢我。”
庄嫂委婉的说:“何先生很好,只是可能会与庄先生处不来。”
何止处不来?
他根本不会搭理庄思浓养的东西。
庄燕庭如是想着,回身进房。
夜里入睡时,脑子里全是粉白的脚和圆润的脚趾,他一时心火旺盛睡不着。当下还是起床下楼,佣人都去睡了,因此楼下静悄悄。
他开了一盏小灯进厨房拿酒,却听到外面有声响。
声响由远及近,庄燕庭往后退一步,站到了流理台后面,正好被竖起的大理石挡住身影。他能见到门口进来的人,而进来的人见不到他。
门口进来一个青年,样貌年轻得紧,像个刚上大学的新生。他似乎睡了有小一会儿,左侧脸颊有红印子,眼里有晶莹的水光,头发乱了点。
睡衣敞开露出白皙的胸膛,弯腰在冰箱里找东西时还能隐约见到更里面的两点。
粉色的。
庄燕庭无声的喝着冰凉的酒,心里闪过这个词。
何景秀渴极了,在冰箱里找到冰水打开就直接灌进去,几缕水流溢出来,沿着下巴流进胸膛里,浸湿衣衫。
一瞬间,庄燕庭觉得酒确实不能解渴。
他发现越喝越渴,仿佛在沙漠里走了许久,嗓子眼渴得冒火。这束火蹿到了胸膛里,烧得五脏六腑都在扭曲尖叫。
干渴灼热的火烧了很久,庄燕庭压抑了多久,它就烧了多久。
起初是一眼好奇,然后是一发不可收拾的yu念,魔怔了似的,仅仅一晚上就被勾得神魂倾倒。
庄燕庭好歹活了四十多年,定力比年轻人好了不知多少,所以他克制了两个月没动何景秀。
两个月后,他在梦里动了何景秀。
于是这把火将他彻底燃烧。
庄燕庭要何景秀,不管他是什么人,或是谁的人,总会成为他的。
他去查何景秀的过往,得知何景秀和庄思浓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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