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缠绵到死》第123章


“表姐。。。尤连城。。。他是一个胆小鬼。。。我。。打赌他会后悔他没有。。没有打开那份文件
。。。他会后悔死的,我确定。。。他都不知道自己烧掉的。。是什么的,可是,表姐,我不会把结果告
诉他的,他太坏了,他活该。。。”
“是的,是的,他太坏了,他活该。”秦墨抚摸着冬小葵的头发,虽然她不知道冬小葵说的是什么意
思,但让冬小葵哭成这样的男孩是应该受点惩罚。
哭了一会,冬小葵停歇了,她依然的把头搁在了秦墨的肩上,仿若在叹息:“姐,尤连城真的很爱她
。”
是啊,尤连城那种爱在冬小葵看起来是惊世骇俗了,明知道。。。
就是因为爱得太深了,爱得连去挑战的勇气都没有,尤连城在害怕,害怕一旦揭开了那份文件,一旦
文件不是他想要的结果,那么,他就坐实了那个罪名,爱上了自己的姐姐。
所以,尤少爷在玩自自欺人,他一定是这样的催眠着自己,没有证据就不是真的,不是真的,一旦出
现了证据,他又退却了,然后,回归到那种自自欺人的病态心理,他宁愿那样也不会去冒那个险。
可是,尤连城,你可知道你不冒险的结果错过的是什么?
冬小葵吸了吸鼻子,很好,尤连城,这就是我所要的,谁说不是呢?冬小葵朝着自己微笑。
看吧,冬小葵很聪明吧!紧紧动一点的小心思,就让尤连城变成了一个缩头乌龟。
尤连城回到会所里林慕梅已经不再了,应该是去见赵锦书去了吧?应该是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去见赵锦
书去了,等等。。。
打开了鞋柜,果然。
红色高跟鞋不见了,尤连城的恼火又加了几分。
哼!女人!
红色高跟鞋是赵锦书送给她的,林慕梅可是宝贝的很,舍不得穿说是要等到重要的时刻才穿。
于是,去见赵锦书变成了重要的时刻了?
靠,林慕梅,这个爱慕虚荣的女人,不仅虚荣还没心没肺,在尤少爷在受着煎熬时候她倒是春风得意
,左右逢源,穿着赵锦书送给她的鞋去见赵锦书了。
不过,那双红色的高跟鞋穿在林慕梅的脚上一定很好看。
靠,这下,一定又把赵锦书迷得神魂颠倒了吧,尤连城觉得肉疼,他觉得应该打一个电话提醒林慕梅
不要回来太晚,最好在天一黑马上就回来,北京的治安多不好啊?再说了,穿着红色高跟鞋的林慕梅没准
会提高北京本来已经居高不下的犯罪率,严重影响治安交通。
于是,尤连城拿起了手机。
什。。。。么?林慕梅竟然给—他—关—机——
华灯初上,赵锦书如往常一般的,下班,吃饭,回宿舍公寓,刚刚拐一个弯,赵锦书就看到了林慕梅
了。
靠在了小区的灯光花树下,树上有流星般光辉,一闪一闪的,把那个站在树下的林慕梅衬托得灵动梦
幻。
花灯之下,身影亭亭玉立。
亭亭玉立?在西方林慕梅常常会出现这样的窘相,在一大群高挑的西方女人面前一直像一个矮子,看
着很挫。
赵锦书目光往下,林慕梅还真得把十二公分的红色高跟鞋穿到了他面前来了。
红色高跟鞋是赵锦书在香港卖给她的,它躺在了橱窗上看着很漂亮,那晚,赵锦书把它买下来了把它
送到了林慕梅的面前了,遗憾的是和红色高跟鞋一起送到林慕梅面前的还有椿妈妈的遗书还有财产继承权

赵锦书还记得那个夜晚香港的天黑深又沉,他们在维港的一家餐厅坐了一夜,那夜以后,红色高跟鞋
和那封遗书变成了林慕梅心里的一道阴影。
红色高跟鞋也自始至终的没有穿在了林慕梅的脚上,在赵锦书的心里一直认为着要是林慕梅穿上那双
高跟鞋一定是举世无双。
果然!
林慕梅穿上那双高跟鞋是极迷人的,黑色的丝袜红色的鞋,这女人把对男人来说不可阻挡的诱惑穿到
了他面前来了。
只是,这刻,赵锦书心里又一些的伤感,他都要猜出来了,接下来,林会说些什么。
果然!
林慕梅开口的第一句话是:赵锦书,明天我要到离开北京到巴西去了。
前面说得斩钉截铁,后面就越来越是声音越小,去了巴西后我也许在那里呆上一段很久很久的时间。
林慕梅终于要和尤连城到巴西去了,而且很久很久以后才回来,那么是多久?久到再见时她手里多了
两条长得不知道会像尤连城还是像林慕梅的鼻涕虫?而赵锦书也像别的男人一样生活,娶妻生子,日复一
日,开始有了啤酒肚开始把工资卡就交给了自己的老婆,并且每一个月获得了固定的零用钱?
尽管从尤连城出现在北京赵锦书就猜到了迟早有一天会从林慕梅的口中听到类似这样的话,只是,当
真真正正的这样的话从林慕梅的口中说出来赵锦书还是觉得难受。
难受得林慕梅脚下的那双高跟鞋以及挂在她脸上讨好的笑都变得刺眼了起来。
冷冷的,赵锦书哼了一句,代表自己已经听到了,从林慕梅的身边擦肩,头也不回。
高跟鞋“咯咯”的在后面跟着。
“赵锦书,我们要不要一起出去玩?今天夜色天气可是很不错。”
“。。。。。。。”夜色天气不错,她被冻得鼻子红红的还不错,赵锦书希望天气再冷一点,把穿着
裙子的林慕梅冻成冰棍。
“不想啊,那么,锦书哥哥和我约会吧。”
“。。。。。。。”锦书哥哥,和我约会吧?真恶心,林慕梅又不是十七八岁的小姑娘,还学偶像剧
的那一套,真是的,真是的!鸡皮疙瘩都掉了一地了。
“还是不满意?那么,锦书,你说你想怎么玩,只要你想我绝对奉陪。”
“。。。。。。”赵锦书心里一动,停下了脚步。
想:林慕梅今天穿的是薄丝袜,最为重要的是林慕梅还穿了十二公分的高跟鞋,高跟鞋的鞋跟还是细
跟的。
十二公分的细跟高跟鞋,很好,很好,再好不过了。
赵锦书转过头,冲着林慕梅那张眼巴巴愀着自己的脸。
“林慕梅,陪我去散步吧。”
顺着风的街头,街灯颜色难看,周围没有什么建筑物,很容易的带着霜气的风就聚集到了这片街头来
了,赵锦书和林慕梅在这片街头已经“散步”了半个多的小时了,这半个多的小时里就赵锦书在前面匆匆
忙忙的走着,林慕梅在后面匆匆忙忙的追着,当然,嘴里是说着讨喜的话,从最初的声音清脆到最后的直
打着哆嗦。
如此刻,她还在说着。
“锦。。书,和我说说话吗?你不说话我心里忐忑啊,就怕你生我的气,锦书,你都猜猜不到我有多
害怕你生我的气。”
“锦书哥哥,要不,我不走了,就一直住在四合院里,和赵锦书当一辈子的邻居,等锦书结婚了,我
就给你带孩子,好不好?”
赵锦书停下脚步,回头,脆生生的。
“好。”
“呃。。。。。”慕梅呐呐的,她可没有想到赵锦书会来这一招借力用力,一时,呆住,锦书哥哥看
来真恼了!
瞧瞧,林慕梅这个女人还是满口的胡言乱语啊,简直是信口拈来了。
在这个世界上流传着一种宿命论,一个人的得到和付出是天生注定的,人们把得到和付出归功于前世
的阴德,赵锦书想,前世,在赵锦书和林慕梅的关系链中,他一定是得到的那一方而林慕梅付出的那一方

所以,这一世,赵锦书是给林慕梅还债来的。
不然,怎么在她的面前会这么的轻易的心软。
一个在风中发抖着的身影就轻易的让他臣服,看着她被冻红的鼻头,赵锦书在心里叹了一口气,脱下
了外套,想把外套披在了她的身上。
可是,这女人还真是的。。
“锦书,披上外套我可就不漂亮了,为了和赵锦书约会,我可是经过精心的打扮。”
精心打扮?赵锦书手一扬,一个爆栗打在了林慕梅的头上,把外套强行的把林慕梅包了起来。
叹气:“林慕梅,很早以前我就和你说过来,爱你是我一个人的事情,所以,你不用感到内疚,也不
需要做那些讨好我的事情。”
穿着赵锦书的外套看起来很可爱的林慕梅如是的对他可爱的笑着。
“可是,林慕梅喜欢讨好赵锦书啊。”
作者有话要说:看了澳网,娜姐输给了阿扎伦卡,不过,我觉得她很棒!!是一个了不起的战士。
☆、104爱(12)
在西街有一条类似于旧金山的渔人码头那样的街;往左拐有一面涂鸦区,和涂鸦区挨在一起的是一家
连名字都没有的酒吧,那酒吧可是赵锦书在自己无比装蒜的叛逆期所深深迷恋着的,那里有便宜劲爽的啤
酒;有穿着火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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