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古代做弃妇》第47章


三王爷脸色比方才被禁时候还要难看,呼吸也急促起来,额角滴下汗水:“你……你怎么知道?” 
曹适转向三王爷,淡淡道:“我为何不能知道?”撇了撇嘴,又对鹤舞淡淡道:“那边那个丫头,你们无须担心,我都说了不会伤害她,不必着急。” 
“我只是想让你看看……我这张脸,好好看着。” 
他叫曹适,他的本事很多,但若问他最得意哪一样,那么他定会答力大无穷,双臂能举千斤,再者便是天生神武,一身武艺非凡。 
这两样,是他最最得意的本事。 
有本事的人在哪里都不会吃亏,尤其是他这样有本事的人——还比一般人善于利用自己的优点,那就更不得了。 
曹适是个不得了的人物,当他五岁那年,一次与邻人玩伴争执,随手两手举起两个同龄男孩时,他便深刻的认识到这点——他注定是个了不得的人物,他有本钱,他渴望受到世人瞩目敬仰。 
然而他很快发现,他的本钱,在他的出身下显得多么微不足道——他的父亲只是一个在宫门口卸货的卑贱搬夫,母亲更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人。 
这样的家庭,若想出头,只有参军——何况他一身气力,然而他却不能够,只因加上他,母亲共有三个儿子,还有两个嗷嗷待哺的双生小弟,当兵虽拿月钱,总也比不上在家门口做工,还能照看着弟弟。 
所以,他能做的也不过是帮助父亲卸货,顺便换来老丑宫婆几声惊讶的赞叹罢了——“曹适可是越长越壮士了,这样小的年纪怎么有这么大的个子哟?”“有你帮忙,你爹爹可是轻松多了。” 
运气好时,宫婆一边唠叨,一边给点赏钱,碰上运气不好,几个嘴贱的太监便能让他受一顿好打——例如那次,他本老老实实卸货,一个监视的深蓝衣太监无事可做,望着他汗流浃背,突然尖着嗓子笑道:“老曹好不得了,莫看身子板弱,人家有本事生出个这样壮实的儿子!” 
“咦?怎么这是老曹的儿子,我一直以为他是后门儿李家的孩子呢!啧啧,瞧这脸!”另一道尖嗓子响起,一只比他母亲还细白的手捏起他的下巴,力道不答,却迫使他抬头。 
那深蓝衣太监还当真眯缝着眼对着他看了一会儿,才对着父亲大声笑道:“哈哈哈哈,老曹呀,你可真是神了!你老曹的儿子,居然能生出李家的样貌——” 
“老曹,是你本事,还是你老婆有本事呀?”一群人开始起哄。 
他装作没听道,身后的父亲闷不吭声的吸烟,脸涨得通红。 
一个高大,一个矮小,曹适跟他的父亲,外表上看起来完全不同,小小年纪,居然长得比父亲老曹还高,明显壮出一块。 
然而他确实是父亲亲生的孩子,他母亲完全确定这一点——曹适长得其实与老曹很像,都是浓眉大眼,耳朵上都长着肉柱,只不过老曹常年操劳,身子过于瘦弱,看上去整个人皱成一团,那张脸自然来得没有壮实得如小牛一般的曹适来的饱满。 
偏巧老曹宁可听信那帮太监的风言风语,也不信自己的眼睛,每每听到那样的话,便要气得浑身发抖,又不敢得罪那帮公公,只拿他们母子出气。 
小时候还只是顺手拿烟管,竹篾,戒尺,长大了一些,他越发的壮实,更加不像父母中的任何一方。父亲的怒火更大,烛台,鞭子,马刺,有什么都往他身上招呼。 
好在他强壮,不是很在乎,反倒是看着瘦小的父亲挥舞拳头,看上去无比可笑。 
然而他的母亲就不同了,终日的劳作,让她本就瘦小的身子愈发的弱,即使有他挡下大半的击打,仍受不住。 
终于有天,在柔弱得称不上反抗的反抗中,她被一把长长尖尖的锥子,直刺中左臂,破碎的伤口,若连同心中伤痕,那便是深不可测——老曹在扎伤她的同时,吼着叫她贱妇,叫她滚出曹家。 
于是那个总搂着他哭的母亲,吭都未敢吭一声,便丢下他和弟弟们离开了,自谋生路,一个有些年纪的女人,能做什么?妓女?还是下人?了不起是个乳娘罢了——他不知道,也来不及想,他只知母亲就这样哭着把两个弟弟抛给他和那个只会抽烟的父亲,那年,他不过八岁。 
曹适没有哭,他下定了决心,要让那个可笑的父亲付出惨痛的代价。 
但是首先,他要帮着父亲养活两个弟弟。 
日夜搬运劳作,让他练就了一身结实的肌肉,他有意锻炼自己的臂力,目的简单,不过是为了多搬运些东西——钱,是按照搬运的多少来算的。老曹不中用,那么更需要他赚钱,养活弟弟们。 
他没命的干活,那千斤之力的手臂成了他的招牌,他逐渐包揽了宫门卸货的所有工作,其他工人看不惯他抢了他们的工作,他毫不在意,他需要钱。 
日子本可以平静过下去,然而该平静的时候总有不平静。 
二十二岁那天生辰,他静静的坐在破旧不堪却仍要每月二钱银子租金的茅草屋里,想他的母亲。父亲抽着长烟管,对着两个已满十四,却瘦骨伶仃如十岁男童的弟弟们大发雷霆。 
满屋子都是烟,他讨厌烟味。 
于是他伸手夺过了父亲手中烟管,父亲老曹下意识伸手要夺,曹适又去抢,一来一去,老曹越打越来劲,居然抄起了刀子! 
曹适急红了眼,稍一施力,把老曹的命抢到手了——当他狠狠一拳砸中父亲头颅,碰巧房东老太前来要租,见到这血腥一幕,尖叫着跑出去—— 
他终于达成了心愿,这下成了世人瞩目之人——他成了大盛立国以来最令人憎恶的杀人犯,而且还是大逆不道的弑父之罪,正值盛夏,他被要求扣上枷锁,在京城门前跪三日,然后斩首示众。 
所有人都要围着他转一圈,鄙视的看着他,小孩子都要对他吐口吐沫再走。 
就这样跪在囚车中度过两日,他想,已经不用斩首了,就这样死吧——只两日,他已被烤得快要干裂,奄奄一息等待着死亡的降临。 
肮脏的脸上满是平静,成为世人瞩目之人?他还是想,因为他想从母亲脸上看到骄傲又满足的神情,那是他的愿望,永远都实现不了的愿望,遥远得像一个梦,而他希望就在梦中死去……曹适闭上了眼睛。 
偏偏有人不遂他愿。 
面上投下一片黑色阴影,让他感觉到稍许凉爽,他本能的微微睁开眼睛。模糊见着面前是一个眉目清秀的少年,正款款站在伞下,身形高挑瘦弱,看上去比他小得多,穿得却是华衣美服,神色沉着。 
哼,又是哪家的公子少爷,被叫来看看他这个杀人犯,这副娇滴滴的娘们身板,也需要用个杀人犯励志么?也不怕尿裤子? 
少年细细打量他一番,目光落在他双臂,缓缓开口:“你就是曹适?” 
曹适本懒得看他,却被他冰凉的声音一惊,不由的睁开眼。 
少年面带微笑,却目光如冰:“你可知弑父之罪,是要斩首的?” 
曹适木然点点头。 
“怕死么?” 
曹适想说“不怕”,开口却是嘶哑的:“啊。” 
被晒了三日,滴水未进,他的嗓子已然失声。 
少年示意身边的人递过一壶水,缓缓倒从曹适嘴边倒下。 
水缓缓流淌,曹适本以为自己已对死亡毫不在乎,在这壶清水面前,求生的欲望以让他羞耻的速度迅速蔓延过整个身子,他本能的贪婪吮吸着甘冽清水,啜啜有声。 
少年终于露一丝微笑:“现在,你的命,是我的了。” 
不知道用什么方法,他居然救下了他,囚车被抬往一座临宫府邸,曹适才知晓,那个少年,是三皇子,容岳术清。 
他的命,从此是他的。 
三皇子有意训练一批强弩手,成一强弩营,作为礼物送给皇帝担任皇宫护卫,此刻只缺一位臂力在常人之上的弓手,拉动那最重最强悍的一把弓弩——他百般打听,终叫他在最后一刻发现了囚车中的曹适。 
曹适天生神力,尤其臂力惊人,每日搬运货物,简直浪费了他的天赋——三皇子不在乎他年纪偏大,请来最有名的善弓好手训练曹适,不负他望,只三个月,便大有长进,天生是使弩的材料,而后进步神速,瞄准,拉弓,几乎每日都有变化,不出三年,原本教他的师傅,都败在他手下。 
最后一次与师傅相竞射鹰,三皇子在一边静静观看,曹适箭出,那迅速飞出的猎鹰在斜身上天的那一刹那被射穿,三皇子依旧不动声色,脸上挂着平日常见的笑容,然而他知道三皇子是满意的,因为那次之后,三皇子便正式把强弩营交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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