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见恨晚》第12章


温礼温润而笑,“没什么,我习惯了等你。”
童向晚一愣,一时没明白他的话,“我似乎从来没让你等过啊?”说完,脑子忽然灵光一闪,一时脚步戛然而止,呆呆地看他。
温礼依旧在笑,眼中带雾地笑。她目测不出他笑容包含的复杂感情,抑或者那层雾中所隐射出来的叹息。即使她猜到了一些眉目,她也不敢也不想再继续探索,而是随着他去乘电梯,去转盘餐厅那儿,温七七还在等呢,说不准她此时已经在嘀咕他们两人双双掉在厕所里爬不出来了。
在电梯门口,一个挺拔的男人正双手插裤兜,身子依靠在墙壁上,仰着脖子无神地看着自己的正前方,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当童向晚和温礼从转角处朝电梯这边走来,原本脸上还带有笑意的童向晚顿时敛起表情,停下脚步,静静地看着那个男人。
温礼也把目光看去,又是刚才那个男人?温礼眯了眯眼,侧看童向晚,见她又呆了,目光不定地注视眼前那个男人。他终归耐不住地问:“认识?”
童向晚却抿着嘴看厉莫言侧身朝她走来。每当他靠近一分,她的心跳就骤然增快一下。直到他走到她的面前,在她毫无防备下,他一把揽住她的腰,极具占有欲把她收在自己的怀里。
厉莫言亲昵地蹭着她的脸,一脸“和气”地看向温礼,故做热情地低头问童向晚,“他是谁?怎么不向我介绍一下?嗯?”
他从搂她入怀的那刻,脸上都洋溢着微笑,看不出端倪。童向晚被他禁锢在怀里,脸色有些发白,把目光投向晾在一边的温礼身上,他脸色比她还要惨白几分。
厉莫言这招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的宣告她和他的关系,突然地让人接受不了。
童向晚保持镇定地对温礼微笑地说:“这是我男朋友,厉莫言。”
她把目光移向厉莫言,略有尴尬地指着温礼,对他说:“温礼。”她不用解释他的身份,只要报上名来就好,厉莫言知道他,曾经还因为有这么个人闷闷不乐很久。
厉莫言立即收敛笑容眯着眼看他。厉莫言这种男人,桀骜不驯,眼高过天。一般把别人都不放在眼里,除非让他第一眼就感觉到危险的人。
很显然,他第一眼见到如雷贯耳素未蒙面的温礼那刻,他感到了危险的气息。不得不承认,温礼是个很有气质的男人,无论从身形、衣着、神态各方面。但厉莫言欣赏的,是那双镇定自若的双眸,即使脸色惨白,但他的眼睛很平静,把所有的情绪都收敛的很好。他一向就佩服这种内敛的男人,可能就因为自己缺少这点。
厉莫言撇了撇嘴,微笑地伸出手,很客套地说:“你好。我叫厉莫言,晚晚的男人。”他刻意强调了“晚晚的男人”五个字,既霸道的宣告了自己的占有欲,又带着威胁。
温礼自始至终眼眸都很平静,脸色也恢复了常态,他伸出手与他交握,“你好,温礼。算是晚晚的……”他想了想,忽大方而笑,“晚晚的爱慕者。”
厉莫言挑眉,觉得这个男人很大胆,当着他的面大胆承认自己的爱慕。一方面他挺欣赏他的勇气,另一方面,他心里不是滋味。
至于为何不爽,也许是觉得这个男人够有资格站在她的身边吧。
厉莫言忽而一笑,“不知温先生高就?”
“我是一名军官,说来见笑。不知厉先生是……”
原来是军官,确实是个光明又磊落的好职业。即便如此那又怎样?厉莫言歪嘴一笑,低头吻了童向晚一口,漫不经心地说:“说来更见笑,我是个流氓。”
chapter。11
餐厅的氛围与来时完全不一样了。温七七明显感觉到旁边的堂哥温礼和对面坐着闷头吃饭的童向晚之间有些不同寻常。温七七实在耐不住,杵了杵温礼,对他咬耳朵,“堂哥,你和晚晚怎么上个厕所就完全变了个人似的?”
温礼不动声色地吃菜,“没什么。”
温七七没少白他几眼。容辰告诉过她,她这堂哥,别看表面斯斯文文,其实骨子里一肚子的坏水,惹不得。当年就因为没告诉他关于童向晚的消息,没少给她小鞋穿。气的她吹胡子瞪眼,只能委屈地往容辰怀里钻。
今儿她好不容易大发慈悲做一回红娘,照顾照顾这位在部队清心寡欲的“和尚”,可这倒好,刚开始表现出对“荤食”的兴趣,可一个厕所回来,又做回了在叔叔阿姨面前表现的那样,色即是空的和尚。难不成在厕所里大彻大悟?看破红尘?
童向晚抬起手边的果汁,抿了一口,放下筷子,捂住肚子,微笑地说:“我吃饱了。”说完,拿出手机看了下时间。
温礼见着,依旧面不改色地说:“时间到了?”
童向晚放下手机,淡定自若地举起杯子又喝了几口果汁,“没事。”然而她的表情还是没瞒过温礼,她开始有些不专心了,脸上心不在焉的样子,眼神四处飘,不似刚才那么淡然。
他知道她为什么会突然变成这样,因为在来之前,厉莫言给了她时间限制,令她四十分钟后下楼找他。他没完全霸着她,给了她私人空间。他是个有分寸的男人。
温礼自嘴边溢出笑来,这个流氓还真的很有水准,他不自我承认,他还真认不得他是个流氓。
时间又过了一些,童向晚又看了下时间,已经超出他规定时间了,过了十分钟。她很矛盾,不知道要不要老实地下楼,正在她闪神的时候,完全不知情的温七七欢乐地扯了扯童向晚,“晚晚,那里的海鲜上来了,走,陪我拿去。”
不容她拒绝,就被温七七拖了过去。温七七这人没什么爱好,不是吃就是睡,从小就这样,看见吃的会眼睛发亮,看见床就想睡,其他一概提不起兴趣,她自己都说找不到其他爱好了。所以对于这样一个吃货,来自助餐厅是再好不过了。现在做了一名幼儿园教师,倒是被孩子洗脑,越发的没心没肺,吃吃喝喝,上班下班,两点一线,准备嫁人,顺便闲的无聊做红娘玩。
海鲜都是现做,吃多少往沸水里放多少,很单调的白煮海鲜,即便如此,温七七还是喜欢。童向晚这人是闲闲散散的个性,什么都无所谓,吃的方面更是不讲究。她曾经为了考医学院走火入魔,竟然想节约吃饭时间,吃了一年的汉堡包并且一点厌儿的感觉都没有。杜爱心称之为随便的人。
她的确很随便。有没有男人,无所谓。跟什么样的男人,也无所谓。就连到底喜不喜欢这个男人,她也从来不去思考,总归一句话,只要不迫害自己的利益,她一切都太随便了,无所谓。
厉莫言冷落她这么多天,她也只不过花了一分钟的时间去动了脑子,探索了下原因。而后,也便无所谓了。她不奢求厉莫言还会像年少那时一样视她如珍如宝,人情若纸薄,早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已经看透了。爱情这玩意儿,她更不敢相信什么天长地久,海枯石烂。
她跟厉莫言,只是因为对他,她没有了恋爱恐惧症,不会视他如猛兽躲的远远的。她曾经有人问津,只是但凡跟她表白的男人,别说朋友做不成,就算是见面打招呼的熟人她也不愿意。其结果,必定是从此陌路。
杜爱心一直探测她这古怪的原因,后来见她跟了厉莫言,总结出,她生是厉莫言的人,死是厉莫言的鬼。除了厉莫言谁也不行,这在医学里称为强迫性洁癖。明明知道那些男人对她没什么恶意,却自我强迫的抗拒,怕这些男人玷污自己的感情。通俗点,童向晚是个爱惨了厉莫言的贞烈女。
对于这个理论,童向晚直接朝杜爱心翻白眼,杜爱心最擅长的就是胡诌,活的能说成死的,死的也能说成活的。她的那些谬论,她理都不理会。
温七七撇着嘴把海鲜盘挪到童向晚那儿,叮嘱她,“小心点,你先回去,我再拿些其他的。”
“额,七七啊,你确定你一个人能扫光吗?浪费食物是可耻的。”
“安啦,我很能吃的。要不然我这体型怎么来的?”说着还拍拍她有小肚腩的肚子。
童向晚看着眼前这位圆润的昔日好友,不禁相信了。温七七要不是身高撑着,体型可以说完全走样了,已经步入丰满的领域里了。童向晚虽然不爱美,也没感受过胖的滋味,不过她还是知道女人太胖的不好。于是好言相劝,“少吃点吧,要不然你未婚夫不要你了。”
温七七撇着嘴,“是他让我多吃点的,还说越吃胖越好,最好胖的惨不忍睹。他最喜欢胖子了。”
童向晚眼睛抖了抖,这个容辰也太缺德了。自己搞的自己无人问津也就算了,还那么慷慨陈词,让温七七成大胖子,好无人问津,自己独享?无话可说。
童向晚准备端着盘子回去,身后忽然有人贴了过来,接过她正预端的海鲜盘。那是一双宽厚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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